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登记备案 小编为你解答

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登记备案小编为你解答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审批项目,不可忽视。
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为你整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基本流程: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政务窗口对当场申请审查作出处理,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书后,评审现场踏勘,作出不予受理并告知向相关单位申请的决定或者政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
然后政务窗口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备案的决定,先是一个工作日。
后政务窗口制作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备案证明及备案证书。
房屋租论合同登记审核所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一份)原件;格式申请报告(一份)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出租双方的身份证明(一份)复印件;《房屋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一份)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一份)复印件;房地产档案室权属状况证明(一份)复印件;自建房应有土地和规划部门规划证明(一份)复印件;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份)复印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审核的审批条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2)出租人与房屋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3)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㈠属于违法建筑的;㈡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㈢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㈣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都有经济能⼒在城市买房,由于很多的⼈不怎么注重房租租赁合同的⼀些细节,所以就导致出了很多不必要的⿇烦。
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店铺⼩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房屋租赁当事⼈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30⽇内,租赁当事⼈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办理登记备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作⽇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出租⼈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致;(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房屋不得出租:㈠属于违法建筑的;㈡不符合安全、防灾等⼯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㈢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性质的;㈣法律、法规规定禁⽌出租的其他情形。
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需要补正的内容。
对于经营性⽤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和承租⼈⼀定要在30⽇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续。
⽽住宅⽤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出租⼈同时将房⼦租给别⼈的情况;同样,出租⼈也⾯临着承租⼈⾮法将房⼦租给别⼈的风险。
在北京的出租⼈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续。
如果出租⼈或承租⼈有⼀⽅是港、澳、台地区的⼈或者外国⼈,出租⼈就要到北京市国⼟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假如你也要经济买房了,我们在办理租赁合同的时候也是要去注意⼀些相关的细节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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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广州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提供原件核对,存复印件)二、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提供原件核对)三、房屋租赁合同。
(提供原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须缴纳的税费一、房屋租赁手续费:每宗80元,由出租人承担。
(粤价[2002]108号、穗价[2002]97号)二、代征租赁合同印花税:合同租金总额的2%,出租人、承租人各承担50%。
(国务院令[1988]11号)。
三、根据有关税法规定须到税务部门缴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租赁的管理部门单位地址电话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5楼越秀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越秀区吉祥路28号2楼海珠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13楼荔湾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荔湾区芳村大道172号3楼天河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天河区员衬二横路东景花园西侧16号首层白云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白云区政通路43号黄埔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黄埔区大沙东下沙北144号5楼花都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花都区新华路81号。
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8号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十号S4区萝岗(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罗岗(开发)区开发大道777号从化市房屋租赁管理所街口镇东城路20号增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单位地址电话越秀区人民街越秀区一德路隆仁坊12号首层流花街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8号首层东风街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号首层洪桥街越秀区东风中路321号二楼广卫街越秀区越华路7号首层北京街越秀区惠福东路龙藏街15号首层六榕街越秀区六棺路133号首层诗书街越秀区海珠中路七株榕乐安坊2号首层大新街越秀区大新路257号首层光塔街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2楼矿泉街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三楼大塘街越秀区中山四路秉正街17号首层华乐街越秀区先烈南路青龙坊114号梅花村越秀区梅花路6号二楼黄花岗街越秀区先烈中路84号首层农林街越秀区中山一路102号建设街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8号白云街越秀区白云路筑南大街8号二楼大东街越秀区东川路东仁新街8号首层珠光街越秀区珠光路54号首层东湖街越秀区寺右北二街26号之一登峰街越秀区麓景路55号海珠区赤岗街海珠区下渡路128号新港街海珠区新港西142号十幢首层江南中街海珠区江南西路青柳大街1号二楼滨江街海珠区滨江东逸民里15号地下素社街海珠区基立北18号首层海幢街海珠区同庆路同聚坊13号南华西街海珠区同福西路264号龙凤街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二楼沙园街海珠区沙园八街20号昌岗街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跃进新村三巷十号之一南石头街海珠区工业大道400号32幢西梯凤阳街海珠区江泰路康泰花苑5号江海街海珠区新村西华十五巷十号瑞宝街海珠区文华街98号二楼南洲街海珠区南洲路47号之二琶洲街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华洲街海珠区华州路88号官洲街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10号荔湾区金花街荔湾区西华路金花直街蟠虬苑100号西村街荔湾区协和路1号南源街荔弯区南岸路马塘坊23号逢源街荔湾区文昌北何家祠道5号多宝街荔湾区恩宁路恩宁西街11号龙津街荔湾区光复中路299号昌华街荔湾区多宝路涌边一马路2号岭南街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华林街荔湾区长寿西72号二楼沙面街荔湾区沙面大街7号后座站前街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彩虹街荔湾区周门街21号首层桥中街荔湾区泰来塘工业区1号东沙街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东漖街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4号中南街荔湾区海南村联谊会花地街荔湾区芳村大道187号石围塘街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22号白鹤洞街荔湾区鹤洞二巷7号冲口街荔湾区芳村大道1号海龙街荔湾区海北村西浦路3号茶滘街荔湾区茶香街1号天河区沙河街天河区沙河大街89号一楼五山街天河区五山岳洲路39号五山街道办事处一楼员村街天河区员村昌乐园南门侧面车陂街天河区东圃陂东路6号三楼石牌街天河区石牌东路87号天河南街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西横街193号一楼林和街天河区天河东路205号二楼沙东街天河区旧广从路涂屋38号社区服务中心内兴华街天河区银燕路166号棠下街天河区棠下大片北路棠下粮油市场二楼天园街天河区黄埔大道棠石路锦明街83号冼村街天河区黄埔大道洗村汇东里4号二楼猎德街天河区猎德大街3号元岗街天河区上元岗东大街19号出租屋管理中心一楼黄村街天河区东圃黄村街福元北路5号一楼龙洞街天河区龙洞迎龙大道龙山工业园1号长兴街天河区长兴路123号二楼872S1130凤凰街天河区柯木塱华美路(凤凰街办事处内)前进街天河区东圃大马路一横路88号之一珠吉街天河区珠吉街珠村环村大道1号一楼新塘街天河区新塘街西约大路3号二楼白云区三元里街白云区机场路22号景泰街白云区柯子岭平安西街9—11号新市街白云区机场路汇侨中路28号棠景街白云区三元里大道907号永平街白云区白云大道北白云堡大道20号黄石街白云区黄石路黄石街江夏村铁岗岭同德街白云区西搓路上步花园山坊南街8号松洲街白云区增槎路383号首层金沙街白云区金沙街复建街19号石井街白云区石井石安路1号均禾街白云区新石路331—333号嘉禾街白云区鹤龙路223—228号同和街白云区广州大道北同和街道办事处大院内京溪街白云区京溪衬京溪横路自编18号2楼太和镇白云区太和镇太和中路2号人和镇白云区人和镇大马路5号江高镇白云区江高镇江新路3—5号钟落潭镇白云区钟落潭镇中升东六巷3号黄埔区荔联街黄埔区宏明路229号首层南岗街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负一层穗东街黄埔区黄埔东路2888号红山街黄埔区文船路208号大沙街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104房黄埔街黄埔区港湾路362号首层鱼珠街黄埔区鱼珠直街7—11号首层长洲街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文冲街黄埔区石化路108号花都区新华镇花都区建设路1号狮岭镇花都区狮岭镇教育路培正街29号炭步镇花都区炭步镇北街126号赤坭镇花都区赤坭镇吉祥路7号花山镇花都区花山镇政府广场南侧花东镇花都区花东镇政府西侧中心梯面镇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0号雅瑶镇花都区雅瑶镇聚福东路2号番禺区市桥街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27号2楼东环街番禺区东环街市新路蔡二村路段桥南街番禺区桥南街南珠路103号沙头街番禺区沙头街福平路18号小谷围街番禺区谷围街南四路公安基地内钟村镇番禺区钟村镇毓秀东路7号大石街番禺区大石街岗东路155号南村镇番禺区南村镇南村商贸城前排2—5号新造镇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59号化龙镇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171号石楼镇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20号石基镇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石基村段3号沙湾镇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6号榄核镇番禺区榄核镇民生路47—55号东涌镇番禺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社会综合服务大楼东涌鱼窝头番禺区东涌镇鱼窝头大道2号大岗镇番禺区大岗镇博爱路19号大岗灵山片番禺区灵山坚沙咀花园9栋105号石楼保税区番禺区莲花山港口大道120号南沙区黄阁镇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5—7号横沥镇南沙区横沥镇中环路文化广场侧万顷沙镇南沙区万顷沙镇学堂行4巷9号南沙开发区南沙镇进港大道58号之珠江管理区珠江管理区珠江西一路怡安楼首层103—105号萝岗(开发)区夏港街萝岗区东园三街1号205室东区街萝岗区春晖一街100—108号首层萝岗街萝岗区萝岗街公路街128号联和街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101房九龙镇萝岗区九龙镇九佛西路779号永和街萝岗区永胜大道中1号大院1001室镇龙房管所萝岗区九龙镇镇龙墟东街1号从化市江埔街从化市江埔街七星路16号镇政府大院侧城郊街从化市城郊街新村北路55号城郊镇政府大院内街口街从化市街口街镇安横一巷二幢首层鳖头街从化市鳖头镇前进中路1号太平镇从化市太平镇广从南路二巷3号温泉镇从化市温泉镇政府侧商铺6—7号良口镇从化市良口镇西横街30号吕田镇从化市吕田镇北街10号开发区从化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8号明珠工业园从化市明珠工业园管委会大楼2楼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市荔城街道办事处(荔城大道48号)后侧增江街增城市增江街东街东路9号朱村街增城市朱村街道办事处新塘镇增城市新塘镇新塘大道新塘公园东侧C幢石滩镇增城市石滩镇横岭村中新镇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36号派谭镇增城市派谭镇文政路14号小楼镇增城市小楼镇泰安路3号正果镇增城市正果镇府前路1号。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一、背景介绍在房屋租赁市场中,为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备案进行了规定。
合同备案登记是指将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去哪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呢?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二、备案登记机构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备案登记机构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备案登记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中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一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具体来说,可以到所在城市或地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房屋租赁管理机构一些地区设立了专门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房屋租赁市场。
在这些地区,可以直接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备案登记的指导和相应的服务。
3.民政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备案登记可能由民政局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会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备案登记证明。
三、备案登记的流程具体的备案登记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个通用的备案登记流程:1.准备相关材料在进行备案登记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金支付凭证等2.前往备案登记机构根据前面提到的备案登记机构,前往相应的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3.支付登记费用在进行备案登记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
具体的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备案登记机构或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
4.等待审核和核实提交材料后,备案登记机构会进行审核和核实。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备案登记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5.领取备案登记证明审核通过后,备案登记机构会发放备案登记证明。
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备案登记机构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跟备案工作程序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工作程序(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A、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B、房屋租赁合同备案C、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或备案D、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或者备案E、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及注销F、房屋停租登记G、不予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的(一)提出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递交有关资料,办理合同登记或备案。
(二)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A、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①《房地产权利证书》(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②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③《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④经房地产权登记的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⑤拍卖竞得的房屋须经房地产权登记;⑥《建筑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具有正当理由尚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但能证明其产权的);⑦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须提供规划部门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批文及补交地价款证明;⑧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合作建房的批文;⑨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2.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3.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1> 出租人为单位的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④委托他人代管或代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 出租人为个人的①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②委托他人代管或代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书上表述清楚。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有些时候会需要⽤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来证明已经备案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有些什么注意事项,店铺⼩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携带⾝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办理时间是⼯作周时间:周⼀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份证(出租⼈和承租⼈)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房产不是⼀⼈所有,⽽是⼆⼈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少65元现⾦,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概需要1.5⾄2个⼩时还是⾮常的便捷的。
⾝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产权证⾸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才服务核⼼周边肯定有相关⼈才中介机构,交⼀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的个⼈《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前已经归⼝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如⽆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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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印发《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印发《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5.24•【字号】穗国房字[2013]591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印发《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的通知(穗国房字〔2013〕591号)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印发《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请遵照执行。
市国土房管局2013年5月24日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为当事人申报房屋租赁信息提供便利,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以下称市租赁所)负责对各区、县级市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和备案数据的汇总、统计。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具体工作。
第四条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本规则颁布后3个月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开通房屋租赁网备系统(以下简称网备系统)。
市、区租赁所应当对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网备系统使用手册以及使用培训。
第五条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广州租房合同备案流程广州租房合同

广州租房合同备案流程广州租房合同第一步:准备租房合同材料
第二步:注册和登录广州市租赁合同备案平台
第三步:填写租赁合同信息
第四步:电子签名和确认
填写完租赁合同信息后,需要进行电子签名和确认。
出租方和承租方分别登录各自的账号,在平台上进行电子签名。
第五步:支付备案费用
合同填写和签名确认后,需要支付备案费用。
备案费用以每份合同为单位,具体费用标准可以查询广州市住建委的相关规定。
支付完成后,备案费用会在平台上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第六步:上传合同材料
第七步:审核合同
上传合同材料后,广州市住建委会对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合同备案会在平台上显示为已备案状态。
第八步:打印备案证明
审核通过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在平台上打印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是合同备案的有效凭证,需要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总结:
广州租房合同备案流程分为准备租房合同材料、注册和登录广州市租赁合同备案平台、填写租赁合同信息、电子签名和确认、支付备案费用、上传合同材料、审核合同以及打印备案证明等步骤。
租房合同备案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双方在平台上完成备案后可以获得备案证明作为合同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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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第一步:准备资料
1.房东准备的材料:
-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格(可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取)
2.房客准备的材料:
-个人征信报告
-已缴纳的租金、押金等支付凭证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办理登记
1.将准备好的资料带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找到相关的窗口进行登记的办理。
2.递交资料并进行审核。
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对房东和房客的身份信息和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相关的材料齐全和真实性。
第三步:登记备案
1.审核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会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登记信息录入系统。
2.登记备案完成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将登记合同的信息打印出来,并盖上公章等证明。
3.领取登记备案文件。
房东和房客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登记备案文件,也可以选择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接收。
4.登记备案时间。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约为
2-7个工作日,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当地的要求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不是强制性的,在没有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然而,登记备案可以起到保护权益和证明合同真实性的作用,因此建议房东和房客进行登记备案。
另外,登记备案的过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根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