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模版一、背景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严重制约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本企业决定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将经济承包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考核挂钩,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经济承包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考核挂钩,形成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促使各级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经济承包项目,包括外部投资项目和内部经济承包项目。

四、责任主体(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并对各个经济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考核的有效落实。

(二)经济承包单位经济承包单位是本企业的生产单位,承担经济承包责任,负责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

五、考核指标(一)安全生产目标1.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等。

2. 安全生产措施目标:包括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

3. 安全生产培训目标:包括安全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效果等。

(二)经济指标考核经济承包单位的经济指标,包括生产完成情况、利润增长情况等。

六、考核方法(一)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并将其告知各经济承包单位。

(二)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各经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记录和整理检查结果。

关于经营承包责任制

关于经营承包责任制

关于经营承包责任制、岗效工资暂行办法的意见与建议尊敬的公司领导:为加强企业内部自身建设及外部环境改造,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管理、抓紧人才培养、抓好信息管理和建立科学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我们公司工程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及工资发放的建议,这几天来,我认真学习了公司发放的《关于二零零九年经营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与《岗效工资暂行办法》的相关文件,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有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关于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几点建议:1.第一章第3条:公平合理的原则,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但现在的建筑市场的各项经济指标,如材料费、设备租赁费、人工费、食宿费、差旅费、油料费、交通运输费等一系列价格极不稳定,随时都能发生变化,公司应考虑近一年来的效益情况综合测算,这样更能体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

2.第二章第9条:公司为分公司提供有息流动资金,利息有些偏高。

现在的各类工程利润率都比较低,应考虑资金占用利息金额。

3.第四章第14条:利润指标和成本费用指标的比例,应按不同的工程种类性质、种类、施工地点综合考虑,不应一层不变。

二、关于岗效工资管理办法的意见与建议(一)、当前公司分配制度存在的弊端公司现行的分配制度,一般都是岗位技能工资制。

这一工资制度是从原等级工资制度转化而来的,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

其弊端是工资分配中,固定部分占有较大比例,形成了一种“上班拿工资,干活拿奖金”的不良机制,根本没有彻底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没有体现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和调节作用,从而使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实质上成了论资排辈的福利待遇。

这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分配形式极不协调,不能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也不能调节和平衡不同岗位职工的经济利益。

同时,这种分配制度还不能体现按经济效益分配的原则,企业的工资水平与劳动力的市场价格相背离等。

岗位技能工资制存在的上述弊端,已经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迫切需要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来形成企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

总承包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

总承包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

-〔试行稿〕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推行工程经理负责制的意见 "和院积累的工程管理经历,拟对院总承包工程实施工程经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方法。

目前,总承包工程经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拟采用两种式:式一:根本保持目前运行式,对工程经理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签订"工程目标责任书"。

"工程目标责任书"对工程制定并细化8个考核目标,其中本钱考核采用"工程费用目标控制指标"及工程部管理费包干式, 8个目标考核按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程部管理费结算依据。

式二:鼓励院属各处、公司员工参预经营拓展业务,承接工程自主承包。

工程承接人自接到承接业务信息后,个人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评估后确认,由工程承接人或者院指定工程经理与工程承接人共同责任承包,工程本钱参照本方法或者由院长办公会确定。

1.1工程部管理费用容(1)工程现场发生的与工程管理人员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现场办公场地及设施的建立或者租赁费用、办公费用、通信网络费用、车辆使用费用、员工根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社会保险)、工地伙食与津贴、款待费用、协调费用等。

(2)为配合工程管理和本钱控制的设计人员、辅助生产的奖励结算时并入工程管理费用,不占用控制指标。

1.2工程管理费用标准工程部管理费用控制标准根据总承包合同额及工程情况商议计算,总额由工程经理包干使用。

工程管理费用=((建造、安装、其它费用)×K1+设备购置费×K2)+M。

其中: K1、K2为包干系数; M为调节值,原则上只调整特殊情况。

(1)设备费占合同额10%以上的合同: K1取值为4% ,K2 取值为1%。

(2)设备费占合同额10%以下的合同: K1取值为5% ,K2 取值为1%。

(3)上述系数合用国电厂建立工程,送变电工程乘 0.7系数,其它工程参照此方法经院长办公会确认后执行。

⑷工程部现场管理费为上述工程管理费60%,其余40% 为间接参预工程管理费用,由工程主管部门领导掌握分配。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90年修订)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90年修订)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9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0.02.24•【文号】国务院令第49号•【施行日期】1990.02.24•【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88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自1988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0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和完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第四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应当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确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第六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委托的其他审计组织对合同双方及企业经营者进行审计。

第二章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第八条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包上交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在上述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不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承包内容。

第九条承包上交国家利润的形式有:(一)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二)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三)微利企业上交利润定额包于;(四)亏损企业减亏(或补贴)包干;(五)国家批准的其他形式。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一、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

过去几年,我国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安全事故,这些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提高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其中,经济承包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

二、经济承包责任制简介经济承包责任制(又称经济责任制),是一个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激励机制等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经济责任制分为主要责任和经济责任两部分,主要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及部门领导担任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职务的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各层次职工如管理干部和操作工人,在日常工作中应尽的安全职责,包括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安全控制任务和安全生产结果。

经济责任制具有承包制、综合考核、激励奖励等特点,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安全管理的实行。

三、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的意义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是指企业在落实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将每个工种、每个职位的安全生产任务、责任和经济利益挂钩。

企业内部成员的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紧密相连,通过利益的驱动,调动和激励每个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具有以下几大意义: 1. 强化了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性,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2. 明确了每个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激发了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改变了“安全是管理人员的事情”的旧思想; 3. 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4. 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依据。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推行的方法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经济利益和权利明确化、量化化;2.设立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工种、岗位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成绩联合管理部门、工会或经全集体评议,按照评估结果确定奖惩制度;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素质,不断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变能力;4.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员工安全文化俱乐部(如安全小组、安全助手),利用各种内部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经济承包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

经济承包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

经济承包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风险抵押的目的为落实公司《经济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加大项目责任抵押力度,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抵押方式1.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全员承包的,其管理人员交纳集体风险抵押金。

2.机关职能部室管理人员和市政工程管理部、研究室、经警中队、职工培训中心、试验中心管理人员全部交纳风险抵押金。

第三条风险抵押金总额的确定1.项目经理部按项目应实现降低成本额的规定比例交纳。

其中,整体分包工程按项目包干管理费的20%确定总额。

2.分公司按年度应实现利润的40%交纳。

对实现利润高的单位,集体抵押金控制在40万元以内。

3.公司机关及附属单位管理人员按职务及不同岗位类别确定标准。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具体以公司《经济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为准)1.项目经理部承包负责人抵押金最低交纳额为3万元,最高交纳额为10万元。

2.分公司承包负责人抵押金最低交纳额为4万元,最高交纳额为7万元。

3.集体交纳风险抵押金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副职的最高交纳额控制在承包负责人最高交纳额的60-70%之间。

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抵押金总额和岗位设置由各承包单位确定。

第五条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方法1.个人应交纳风险抵押金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在签订承包责任书一个月内交齐。

2.个人应交纳风险抵押金金额高于3万元并在7万元以内部分,在签订承包责任书后六个月内交齐。

有条件的可一次性交齐。

3.个人应交纳风险抵押金金额高于7万元并在10万元以内部分,在签订承包责任书后十二个月内交齐。

有条件的可一次性交齐。

4.对于新参加工作三年以内的管理人员,按单位规定,应至少交纳应交部分的30%。

其余部分确因交纳困难,由本人提出申请,承包单位同意,报公司经营管理部批准,可从本人月基本岗(工)薪中预扣20%。

5.在实习期间的人员和实行谈判工资、包干工资的社会聘用人员,可不交纳风险抵押金,不参与承包责任制考核的奖罚。

第三章 经济承包

第三章  经济承包

第三章经济承包一.总则(一)为全面推进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项目承包集团成员的收入水平,通过强化项目承包集团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本着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和按照“责任、风险、受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行责任成本管理的各项目经理部。

(三)按公司内部管理办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要求,项目经理部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强化责任成本管理、确保上缴、超奖亏罚。

(四)项目实行风险抵押。

(五)项目承包集团在项目承包过程中实行月预支生活费。

承包集团成员正职预支生活费(含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加班、个人应缴所得税、社保费等)标准:项目年产值3000万元及以下,承包集团成员正职为4500元;项目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月预支生活费增加200元,月预支生活费最高不超过6500元;副职、助理月预支生活费分别为正职的80%、75%。

公司领导任项目经理的,常务副经理和专职党委副书记的月预支生活费按项目正职核定。

月预支生活费按每年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本办法所称“承包集团成员”是指由公司下令的项目经理部经理、书记、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副经理、总工、总会、总经、安全总监、经理助理。

二.基本原则(一)以实现盈利、提高效益为目的,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使承包集团成员收入水平既能充分体现生产经营成果和所负责任,也要求承担相应的承包风险。

(二)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确保承包集团兑现收入建立在效益增长的基础之上,同时规范分配行为。

(三)承包集团承包收入由公司直接考核管理。

三.承包指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确定如下承包指标:(一)目标利润:目标利润以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规定的毛利率为准。

经济承包工程安全工作规定与经济责任制干事岗位职责

经济承包工程安全工作规定与经济责任制干事岗位职责

经济承包工程安全工作规定与经济责任制干事岗位职责为了保障经济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安全工作规定和经济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明确干事岗位的职责与权益也能够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经济承包工程安全工作规定和干事岗位职责。

一、经济承包工程安全工作规定1. 安全责任制度经济承包工程的安全责任应由承包方明确,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等。

项目负责人负有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安全的职责,施工负责人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员要参与制定并执行安全方案。

2. 安全技术控制在承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职工的安全教育等。

此外,还需要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3. 安全检查机制安全检查是确保经济承包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安全记录、事故分析和总结是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责任制干事岗位职责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的代表,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规划和管理。

他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控制措施。

同时,项目经理还要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合作,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2. 安全主管安全主管是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

安全主管还要及时记录和上报相关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定应对方案。

3. 施工员施工员是在施工现场执行具体操作的人员。

他负责日常的施工工作,并要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定进行操作。

同时,施工员还需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安全隐患。

4. 职工职工是施工现场的基层员工,也是最直接参与施工工作的人员。

他们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定,参与安全培训并主动提出安全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内部经济关系,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集团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单位效益、管理者业绩和职工贡献,公司实行“三全两多”(即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面内容考核的多层次、多种形式)承包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管理目标总承包;分公司按年度综合指标承包;机关及附属单位按年度管理目标责任承包。

各类人员按相应的责任制,实行多种形式承包和考核分配。

(承包指标见附表一)第三条本办法的重点是以承包和管理为手段,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承包单位必须对各项承包指标进行成本设计,责任到人并强化管理,要与新的工资分配制度和经济承包责任制相结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核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是运用经济手段,界定公司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制的准则,也是确定各种分配关系的依据。

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应认真实施并自觉遵守。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经济承包责任制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时,围绕项目综合管理计划指标,实行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内部总承包。

项目上交公司有关费用的基数以工程中标合同价为依据,属于工程造价以外的其它费用,或因企业投标决策让利等因素,在确定上交费率指标中调整。

项目管理过程中应收取水电设备安装、防水外分包等单位的管理费用,不作为基数上交费用。

项目施工中因设计和建筑标准发生重大变更并超出或减少原合同价10%以外的,按公司最终认定的基数为依据上交公司有关费用。

一、承包形式1.签订内部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且正常施工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2.2000年四季度以后新开工程,原则上实行“制造成本承包”,即参照中标价结合北京城建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内部定额),公司重新认定其标准直接费,并在此基础上对企管费预留部分和降低成本额等相关因素合理调整后一次性包死,以此作为项目成本总支出的最高限额。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可列入承包基数。

项目在创收节支的同时,必须确保上交公司各项费用(见附件一)。

3.建筑面积在二万平米左右、在京市政工程造价在一千万元以内,具备条件的工程实行“全额利费保全承包”。

即在中标价基础上,公司经重新认定内部概算实际造价和应上交的各种利、费总额后一次性包死,确保上交,建筑材料除钢材、木材、水泥由公司和项目部共同竞价采购外,其余材料由经理部采购,管理人员可自行组合(见附件二)。

4.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整体分包承包”方式,在确定了分包方应上交公司的各项费用基础上,根据项目的规模、施工难度确定定编人数,测定管理人员费用开支,实行管理费用包干制,分包方上交各项费用扣除项目包干管理费用后剩余上交公司。

分包方上交公司各项费用在确保税金,劳保统筹基金,上级管理费等各项基金基础上,根据项目中标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其它应交费用。

项目人员管理费用开支,根据当前公司工资水平、各项计提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办公费用及其它费用标准等综合测定(见附件三)。

5.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特殊意义且造价偏低的工程,,按公司重新认定的成本实行“成本包干承包” (见附件四)。

6.外埠市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行按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为基数统一按7%(包括集团总承包收取管理费,不含税金)上交公司各项费用(见附件五)。

外埠房建工程依据项目具体中标情况测定上交公司费用。

二、执行内部定额制造成本承包办法1.制造成本的计量按施工图纸和城建内部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特殊工程除外)2.制造成本的组成及计价原则按照内部定额价,结合公司内部价格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计价,具体组成如下:(1)人工费:按集团内部定额价执行。

(2)材料费:由集团统购统配的三大主材,按当季度集团供应价加上相应市内运费和1.5%采购保管费,计入制造成本,施工合同(协议)中已明确的材料价格与当季度材料供应价发生价差的,正差部分上交公司,负差部分由公司承担。

施工合同(协议)中未明确材料价格的,由项目部负责组织与甲方商谈确定材料价格。

高于集团供应价的价差,可列入工程制造成本,低于集团供应价的价差由项目承担并相应核减制造成本承包指标。

其他材料价格执行内部定额价。

(3)机械费:按内部定额价计入制造成本(4)其它直接费:按内部定额价计入制造成本(5)临时设施、现场经费:按中标收入列入制造成本(6)其它费用:工期奖、质量奖60%上交公司,40%计入制造成本。

其它技措费、风险费等费用,合同(协议)中有约定的20%上交公司,80%计入项目制造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项目努力争取到的包干费,全部列入项目制造成本指标。

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下方面进行调整,作为最终项目承包、核算、审计和考核依据:(1)集团对定额调整修订。

(2)按公司计划要求获工程质量市优以上项目,依据内部定额规定、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

(3)获市级以上(含)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依据内部定额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4)向建设单位批回价差、洽商、索赔。

项目施工中因设计和建筑标准发生重大变更并超出原合同价10%以外的,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按公司最终认定制造成本指标为依据上交公司有关费用;超出原合同价10%以内并构成工作量的部分,按规定上交税金、劳保统筹基金和上级管理费后剩余部分列入制造成本承包指标;在原合同价基础上减少的造价部分确认后调整承包基数。

(5)其它特殊原因造成造价变化,经公司确认以后进行调整。

4.特殊项目的处理(1)模板工程:按公司当前通用常规施工方案考虑,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采用不同施工方案时,不予调整。

但超常规或工程局部有特定的施工工艺要求的项目,经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认可后可按照实际施工方案予以调整。

(2)脚手架工程:按公司当前通用常规施工方案考虑。

按不同的结构类型和檐高综合实行按建筑面积平米包干(具体见附表七)。

项目部采用不同方案时,不予调整。

(3)土方、降水、护坡工程:按照项目实际的中标价(或合同、协议价),结合实际市场价格,经公司认定后列入工程制造成本。

(4)钢筋工程: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按规格、型号,计算钢筋用量,并应在30天内完成报公司物资部审核后列入制造成本。

项目竣工结算后,按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钢筋工程量相应调整制造成本。

5.经营管理部编制完成制造成本的施工预算后,会同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审核,审核中调整子目累计差价不超过总造价±3%时不予调整,并应在20天内完成审核。

根据审核后的施工预算,确定制造成本,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并将施工预算传递给财会、工程、物资、设备部、物资供应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

以此作为项目成本核算、内部统计报量、物资供应、周转材料及设备租赁管理的依据。

三、风险抵押金的交纳项目经理部按应上交公司降低成本额的一定比例交纳风险抵押金(见附表三),原则上由项目班子成员交纳。

其中:项目经理、书记同比例交纳,但不得少于应交纳抵押金总额的30%,其余班子成员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确定。

单位正职交纳抵押金3万元部分,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10天内一次性交清;3万元到7万元部分在半年内交清,7万元以上部分在一年内交清。

整体分包承包的项目抵押金按照其包干管理费用的20%交纳。

四、考核兑现1.工程项目管理完结经审计综合考核,按规定进行奖罚。

在最终效益真实并如数上交公司后,有盈利的给予奖励。

否则,从抵押金或本人其它收入中抵扣。

(具体考核奖罚标准见附表四)2.整体分包承包的项目考核,根据其管理费用开支和最终结算后实际上交公司费用情况进行考核。

管理费用节约的全额奖励项目,管理费用超支的,从项目抵押金中抵扣,抵扣不足的从其它收入中进行抵扣。

属于甲方指定分包且工程结算主要由分包负责的项目,必须依据分包合同确保上交公司费用;属于公司自行分包且结算工作由我方负责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按项目承包合同上交公司费用后,超额部分按附表四进行考核兑现。

确因工程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减少的项目,经公司认定后调整上交费用指标。

第三章分公司经济承包责任制第六条分公司按年度生产经营成果为对象,实行全体管理人员个人风险抵押、集体承包责任制。

(具体按年度承包责任书约定执行)一、承包形式分公司按其生产经营对象和管理职能,以年度内实际实现超额利润总额为基数,按规定提取集体奖励基金(见附表四)。

未完成指标时,按规定扣减个人抵押金或从其他收入抵扣。

二、风险抵押金的交纳分公司管理人员按年度应实现利润的40%一次性交纳经济承包风险抵押金,其中经理、书记风险抵押金最高控制在项目经理的平均标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其余人员由分公司决定,抵押金的交纳参照项目部办法执行。

第四章公司机关及附属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第七条公司机关部室及职工培训中心、民警中队全体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管理目标责任承包”。

一、承包内容(具体按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1.机关部室以年度应完成相关指标为对象,以部分管理费用承包使用结果挂钩,实行管理指标与费用开支合一的综合承包责任制。

2.附属单位以年应完成工作指标和费用核算结果相结合的年度承包责任制。

二、抵押金交纳机关工作人员按原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如年终考核处罚,从效益岗薪中抵补应交纳风险抵押金额度。

三、考核按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承包内容完成情况,采取责任书、管理费用一体化综合考核,其结果同单位奖罚挂钩浮动。

奖罚执行《机关承包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机关部室年度管理目标承包,以公司年“工作要点”或“综合计划”中的量化指标为依据,按其完成指标的难易程度和实际结果保持合理档次,多劳多得。

第五章单位工资总额的核定与管理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工资分配一律实行项目工薪制。

项目工薪总额根据项目等级、定编人员、各类人员岗薪标准、合同工期、项目等级调节系数,工资总额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执行公司《工程项目工薪制暂行办法》。

第十条分公司工资分配实行年度利润工资比(见附表二)控制和核发,根据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及确定利润工资比确定分公司全年工资总额,具体执行《机关及分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机关及附属单位按定编人数,参照岗薪工资标准控制工资总额。

具体执行《机关及分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月度单位工资总额的核定,以实际上报完成产值和上交利润为依据,分别按其完成计划比率提取并与安全、质量、工程款回收等指标挂钩,具体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若超额完成计划指标,也不再增核超过管理人员月基本岗薪标准部分,每季度进行平衡。

第十三条单位成本潜亏时,管理人员月工资按其基本岗薪(工薪)标准的60%计发。

被确定为亏损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六章各类人员工资分配第十四条公司各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以下工资分配制度:1.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2.经营者集团(公司副职、经理助理和副三总师)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