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保密规定
设计院章程-设计机密保密措施

设计院章程-设计机密保密措施目标本章程的目标是确保设计院内部的设计机密得到妥善保护和保密措施的实施。
设计机密的保护对设计院的运营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机密的安全性。
保密责任所有设计院的员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都有责任保护设计机密信息的安全性。
他们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责任:- 不得将设计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 不得将设计机密信息用于非授权的目的。
- 不得利用设计机密信息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 对于存储设计机密信息的设备和文件,应采取合适的物理和技术安全措施。
保密措施为确保设计机密的保密性,设计院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分级保密制度: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保密级别,并对不同级别的信息进行不同的保密措施。
2. 访问控制: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限制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设计机密信息,包括使用身份验证和访问日志记录等措施。
3. 数据加密:对设计机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披露。
4. 网络安全: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保护设计机密信息免受网络攻击和入侵的威胁。
5. 员工培训:为设计院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保密培训,使他们了解保密政策和措施,增强他们对设计机密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违反保密规定的后果设计院将严厉处理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内部纪律处分,如警告、停职和开除等。
- 对违法行为的涉嫌违反法律的行为,将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 对泄露设计机密信息给予民事赔偿和经济损失追偿等。
审查和更新本章程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与设计机密保密需求的一致性。
设计院应确保章程的内容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保密环境和技术。
结论设计机密的保密是设计院的核心利益之一。
通过制定明确的章程和执行有效的保密措施,设计院可以确保设计机密信息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从而促进设计院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请注意:本文档中所述内容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法律和保密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模版(4篇)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设计院的保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保护设计院的创新成果、商业机密及其他重要信息的安全。
第二条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的所有人员和工作单位。
第三条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慎密性、必要性、平等性、实效性”。
第四条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的任务是:(一)建立和完善保密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确保保密工作的开展;(二)制定并完善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保密规定的实施;(三)加强对涉密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的管控;(四)加强设计院内部对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五)建立保密检查和评估机制,保证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保密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设计院内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保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保护设计院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设计院内的领导干部是保密工作的责任人,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确保设计院的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设计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保密规定,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七条设计院内的职工和外聘人员都要遵守保密规定,保护设计院的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安全。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设计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设计院内的人员在离职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设计院的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
离职人员必须将涉密信息清空或交还给设计院。
第九条设计院内的人员发现保密违规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进行保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设计院内的人员要参加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保密制度和措施第十一条设计院要建立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保密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设计院要建立完善的涉密信息的登记管理制度,对设计院的涉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设计院要加强对涉密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的管控,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三条设计院要建立完善的保密文件和设备管理制度,对保密文件和设备进行管理和控制。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是指设计院对于涉及到的项目、技术、商业机密等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的示例:
1. 保密意识:设计院的员工都应具备保密意识,严守保密工作纪律,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2. 保密责任:设计院内设保密工作组织,负责保密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保密责任人,并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和教育。
3. 保密审查:设计院在接受项目合作或雇佣人员时,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密项目和保密资料进行审查和审批。
4. 保密控制:设计院要建立完善的保密控制制度,包括电子设备、网络、文件柜等保密设施的设立和使用管理,确保保密资料的安全。
5. 保密标识:设计院应对涉密文件和资料进行严格的标识管理,采取标签、密封、编号等措施,确保标识清晰、不易伪造。
6. 保密传输:设计院内部和与外界的通信传递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加密、专用通道等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密。
7. 保密存储: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的保密存储体系,设立密室、防火库等保密存储设施,并定期进行保密存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8. 保密销毁:设计院在废弃或归档涉密文件和资料时,应进行彻底的保密销毁,确保信息不会被恢复和泄露。
9. 保密监督:设计院应建立保密监督机制,由专门的保密管理人员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密漏洞。
10. 泄密处罚: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设计院将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解聘等。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设计院涉密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及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涉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信息、技术资料、知识产权等。
第三条设计院涉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保密意识,确保设计院的信息安全和技术保密。
第四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完善保密措施,保证设计院的信息和资料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五条设计院应当明确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设计院领导对保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当严格要求下属单位和个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七条设计院各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保密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自身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能力。
第八条设计院应当根据工作特点,明确各个岗位的保密责任和权限,并落实到位。
第三章保密控制第九条设计院应当对设计信息、技术资料等涉密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分级分密,确保不同级别的保密信息得到相应的控制和保护。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密事项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规范涉密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不泄露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系统,确保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的安全性。
第四章保密教育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定期组织涉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加强保密宣传,增强员工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和理解。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建立保密检查和考核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五章泄密处理第十六条对于泄密行为,设计院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设计院在发现涉密信息泄露事件后,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
第十八条设计院应当配备专门的泄密处理人员,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设计院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按照要求协助调查。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所有人员,包括雇员、实习生、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保密管理是设计院的法定责任,任何人不得泄露、散布、篡改或滥用任何机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设计院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任何人有权举报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设计院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设计院所有人员应当具备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严守保密责任。
第七条设计院领导应当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划定相关责任区域。
第八条设计院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相关的保密工作负责,并与参与项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第九条所有与设计院有合约关系的外部合作伙伴,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保密要求。
第十条设计院的保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并保持保密技术的更新。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十一条保密责任人应当按照设计院的要求,制定和实施保密计划,确保要保护的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当建立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密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存储和管理,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使用限制。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对新进员工进行保密培训,使其了解保密规定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保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保密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密防护。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建立报告和处置泄密事件的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反间谍和保密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全员的保密意识。
第十七条对于保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设计院应当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四章泄密与处罚第十八条任何设计院员工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机密信息外泄或透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第十九条泄露机密信息的设计院员工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泄露商业机密的设计院员工,将会遭受法律诉讼,并可能承担经济和信誉的损失。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保护公司的经济、技术、运营秘密等各类涉密信息,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价值,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包合作伙伴。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和紧急性;2、制定方案,明确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3、征求意见,将制度草案送至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合作伙伴征求意见和建议;4、修订完善,根据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制度;5、审批发布,制度修订完成后由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发布。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6、公司内部文件:《保密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项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保密责任制度名称:保密责任制度范围: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目的:规范员工的保密行为,确保公司的各类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内容:保密意识教育、保密责任明确、保密文件管理、保密违规处罚等;责任主体:公司领导层、各级管理人员和全部员工;执行程序:公司领导层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具体的保密计划,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教育,并明确员工的保密责任;责任追究:对保密工作不力、泄密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密审查制度名称:保密审查制度范围: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及涉密信息的外部收发单位目的:对涉密信息的收发进行审查,确保信息不被泄露;内容:涉密文电、涉密文件报送、涉密信息交流等;责任主体:公司保密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等;执行程序:涉密信息的收发行为需进行审查,有关人员应当制定明确的审查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责任追究:对于没有经过审查而泄露涉密信息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4篇)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一、设计院印章指设计院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及资质章,公章、资质章由院办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____明,须经院办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该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由总结里批准,由院办人员携带前往,并且由两人同时见证,用后立即带回;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
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九、公章使用流程:①合同章使用流程。
院办登记编号后,由办公室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
使用时总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账上作好使用记录;②设计院公章使用流程:a申请人所在所的负责人向院办提出申请;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c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③财务章使用流程。
同公章使用流程。
④资质章使用流程。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二)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一)工程设计项目凡委托我院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工程全部基础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修改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函件,公文和竣工验收,调试,工程总结等文件,均应归入技术档案.1.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的文件一般不归档,但我院只做到初步设计而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要存资料室及归档,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初步设计最终成果(2)设计总概算书或综合概算书底稿及打印件;(3)各专业有关的计算书底稿及电算资料;(4)设计方案审定记录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归档包括以下内容:(1)各子项各专业设计底图;(2)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及电算资料;(3)《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4)修正概算书及打印件;(5)《设计修改通知单》以及因修改形成的计算书;(6)程序文件规定要归档的资料.3.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1)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向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2)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各种联系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来往公文,函电,设计过程中的交底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3)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调试,试用期间,使用期间发现的问题,修改,补充核定有关图纸和文件)等;(4)工程事故与设计有关的结论分析报告等.(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归档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1)委托任务书;(2)委托单位交来的全部有关原始资料;(3)代委托单位收集的原始资料,调研资料等.2.成果底稿(包括鉴定书,咨询报告,设计底图,蓝图,说明书,计算书,电算资料,估算概算书底稿等).3.送交委托单位的正式咨询报告及图纸.(三)科研试验项目科研试验项目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科研规划,科研项目任务书,课题拟定报告及经院认可的批文;2.科研会议纪要及有关重要文件;3.与主办单位或协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文件副本,有关技术责任的各种来往函件;4.阶段成果报告,如说明书,计算书底稿和打印件,底图,蓝图(一份),照片,底片;5.和科研试验项目有关的学术报告及会议交流文件原稿,鉴定书等资料.二、技术档案的归档办法(一)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各阶段成果均先归档,后复制对外发行.每个工程项目均应有一份归档登记表.每次归档均应登记.1.设计基础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蔼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均必须在拿到该资料后立即复印,复印件作为设计资料,原件立即归档;对于内容较多的基础资料(如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二份(在合同中注明),一份归档,一份作为设计资料.2.设计成果(图纸)(1)初步设计我院完成初步设计,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的项目,在将初步设计全部移交后,所有应归档的资料一次归档;由我院继续完成施工图的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成果不归档.(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般按子项一次出图,一次归档.对需分批出图的项目,可按"分批出图计划表"的内容分批出图,分批归档.分批出图的项目,每次出图归档必须有一份临时图纸目录临时归档,全部图纸归档后,专业负责人必须根据以前的临时图纸目录整理出最终图纸目录归档.施工图的归档程序为:a)由专业负责人检查确认底图签名完整,交设计总负责人b)由设计总负责人填写"图纸归档通知单",并在设计负责人一栏签字,同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本次出图的图纸编号,将"图纸归档通知单"及底图送计划组.c)计划组应再次检查确认底图签名完整,并检查本次出图的图纸编号与实际底图是否相符,并签署意见(是否出图,是否归档),签名;将"图纸归档通知单"及底图送图档组.d)图档员应检查本次出图的图纸编号与实际底图是否相符,并签收,将底图和"图纸归档通知单"和底图一并归档.e)由图档组通知晒图组到图档组借底图晒图.3.内部作业文件内部作业文件为各专业的计算书,互提资料记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以及程序文件中规定要归档的资料.这些资料在全部设计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专业负责人整理后交图档组存档.4.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的公文,函电,工程联系单,修改设计通知单,竣工验收资料等,由设计总负责人(与多专业有关的)或专业负责人(与本专业有关的)保存.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一次交图档组归档,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批归档,但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全部归档.5.设计修改设计完成后的设计修改图,按施工图的归档办法归档.修改图的每次出图归档,必须有一份临时修改图纸目录临时归档.全部工程竣工后,专业负责人必须根据以前的临时修改图纸目录整理出最终修改图纸目录归档.(二)技术及咨询服务项目技术及咨询服务项目完成后,由设计总负责人将全部资料整理交图档组归档.(三)科研试验项目自接受任务到各阶段成果交院为止为归档阶段,由设计总负责人分阶段向图档组归档.三、技术档案的分类编目(一)图纸编号各专业各阶段图纸编号如下:专业设计阶段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规划方案设计建方1,建方2结方1水方1风方1电方1规方1初步设计建初1,建初2结初1水初1风初1电初1规初1施工图建施1,建施2结施1水施1风施1电施1规施1注:若一个子项分为a,b,c……等区,可在图纸编号前加a-,b-,c-……,如建施a-1,建施b-1,建施c-1…….修改施工图的编号,按不同情况编号(以建施为例):如果修改图还要配合原图使用,则编号如下:建施1修1(建施1第一次修改)建施1修2(建施1第二次修改)如果修改图代替原图,原图作废,则编号如下:建施1代1(第一次修改,替代建施1)建施1代2(第二次修改,替代建施1代1)如果修改内容同多张图纸有关,而且必须配合原图使用,则编号如下:建施修1建施修2(二)图纸目录图纸目录一律用a____幅面(三)档案编号工程设计档案大类代号为"c"1.工程业务号工程业务号的编号模式为年+顺序号+标识码年--不省略的公元年号顺序号--1,2,3………标识码--a:一类工程(院管);b:二类工程(室管);c:合作项目;d:科研项目;e:咨询项目;f:其它项目例:____—08a2.工程设计档案编号模式工程设计档案编号模式为:工程设计档案大类代号为"c"+工程业务号例:c____--08a3.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档案编号模式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档案编号模式为:工程设计档案大类代号为"c"+工程业务号+文件材料号"w"+案卷号例:c____--08a--1四、技术档案的借阅管理(一)凡我院职工因工程设计,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需要都可直接向图档组借阅所需设计档案资料.将要设计的新工程项目,设总要借原始资料,需持设计任务通知单,方可借给原始资料复印件。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例文(4篇)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例文保密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的保密管理,确保设计院内部及涉密工程项目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二条设计院保密工作的负责人为保密委员会,具体职责由保密委员会确定。
第三条设计院的领导干部是保密工作的有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设计院要建立健全保密机构,保证保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设计院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
第六条设计院要建立保密侦察员队伍,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设计院保密制度第七条设计院保密制度包括:分类保密制度、密码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设备管理制度、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设计院要将国家和单位的保密标志统一使用,不得泄露或乱用保密标志。
第九条设计院所有的涉密文件、资料等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不泄露、不丢失。
第十条设计院要制定涉密文件的传输、接收和存储的具体办法。
第十一条设计院要建立保密文件的存档管理制度,确保保密文件的安全保存。
第十二条设计院要制定涉密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制度,确保涉密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设计院要对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涉密人员的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设计院要制定涉密人员的考核办法,确保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设计院要建立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六条设计院要建立与第三方机构的保密合作关系,进行定期的保密审计。
第十七条设计院要建立涉密工程项目的保密督导机制,确保涉密工程项目的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设计院要对保密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章保密工作的培训和宣传第十九条设计院要进行定期的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条设计院要加强保密宣传工作,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一条设计院要建立保密案例库,分享保密经验和教训,促进保密工作的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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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
保密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保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和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工作性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事关我院的生存和发展,国家秘密及设计成果的泄漏和外流均会对国家和我院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凡在我院工作的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保密工作,履行自己的义务,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凡涉及国家秘密及水利水电行业机密事项等,按国家、省、市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设计人员完成所承担的设计项目后,应及时将电子文件形式的设计成果交办公室专管人员进行光盘刻录存档,确认刻录无误后,删除所有计算机上的设计成果文件,以防设计成果被盗。
除上述电子文件形式的设计成果外,设计人员还应将设计计算书及与业主等往来的有关文件收集汇总后交档案室统一存档。
第五条设计及相关人员不得将设计中间成果擅自拷给外来人员,由于工作的正常需要必须外拷的,应报院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档案室必须严格管理地形图和归档后的设计成果资料等,设计人员需借阅和使用的应经过室主任批准同意,办理有关
借阅签字手续,借阅和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具体借阅手续由办公室详细制定。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保密工作,平时应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汇报和总结,逐步完善本规定。
第八条档案的鉴定、销毁、移交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擅自处理档案。
第九条对于违反档案法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个人,组织上可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按干部管理权限人事部分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