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与秩序

论自由与秩序
论自由与秩序

第1期

高洁:论自由与秩序

2007年3月?5?

论自由与秩序

高洁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日照276826)

摘要:人是自由的存在物,也是遵循规则的存在物,自由和秩序的需求源于人类本性。法以自由为目的,自由与秩序价值是法律价值冲突的集中表现。就自由与秩序的关系而言,秩序价值是自由价值形成的基础;另一方面,秩序价值必须依附于其他价值而存在。自由之于人、之于法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法治的核心价值是自由,法治的基础价值是秩序。法治的自由与秩序价值难以在静态中达到平衡,法治的实质是寻求自由与秩序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自由;秩序;法律价值;法治

1法律价值中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什么是法律价值?有学者认为,法律价值是法律满足人类需要及对法律需要的评价。法律是人造物,人在创造某物的过程中本身就融合了自己的评价标准,因此法律的价值主要是法律的评价及其标准问题[1]。笔者对此表示赞成,法律的价值应是以人与法律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律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律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法律的价值是法律制定的必需,是法律实施的需求,是防止法律失效的屏障,是校正恶法的准则,是法律演进的动因。

那么法律应具有什么样的价值?现今大部分学者都将秩序、自由、平等、效率、正义、利益等作为法律的价值。由此可见,法律的价值是多样性的,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价值体系。在这一体系的内部存在着一些矛盾与冲突,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法的不同价值准则具有不同的价值目标。它们之间难免会有相互的矛盾。从法的价值的准则来看,法的价值冲突表现为自由与平等的冲突,自由与秩序的冲突,秩序与正义的冲突,平等与正义的冲突,秩序与人权的冲突,秩序与理性的冲突,等等[2]”。本文将侧重探讨其中自由与秩序的冲突。

1.1法律的自由价值

自由至少有字面、哲学、法学三个层次上的含义。从字面上看,无论英语中的freedom和liberty,还是汉语中的“自由”,它的意义都是“不受拘束”;从哲学层面讲,自由意味着对必然性的把握和对客观规律的认同;就法学意义而言,自由指的是在国家权力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这三方面的含义是相互联系着的。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向客观规律认同,而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就是,人必须过有组织的社会生活,必须受社会秩序的制约,所以人不可能彻底摆脱拘束,只能以忍受一些拘束为代价而获取相对不受拘束的生活,因而自由永远是相对的。现实中人们总是通过制订规范、建立秩序来确定自由,所谓“法不禁止即是自由”就是这个意思。当人们一提到自由,不应该只想到“任意”而不想到“限制”。一般认为,对自由的限制包括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基于社会生活条件的限制而限制自由;第二,为了社会及他人的利益而限制自由;第三,为了行为人自身利益而限制自由;第四,为了各项自由的协调而限制自由[3]。可见自由从来就不意味着无拘无束。如果说它是一种“任意”的话,也只是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的任意,是被秩序肯定和保护的任意,而不是为秩序所否定的任意。

自由价值,这一价值在当代越来越受重视。法律(尤其近代法律)从其出现就应说是对自由的一种体现,法律的发展与人对自由的追求密不可分,自由也理应成为法律最基本的价值之一。有学者是这样来评价自由价值的:“自由是法律所必须和必然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离开了自由这一价值目标,法律就会成为空洞的外壳,自由的价值对于法律来说是内在的。很难设想,一个不尊重和不保障自由的法律是一个好法律,甚至他是否还是一个法律本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院刊

?6

?2007年3月

第1期

身就存在问题。……事实上,自由在法律的价值目标序列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以至于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没有充分尊重和适当保障自由的法律,是一个非正义法律。换言之,是否尊重和保障自由是评判法律优劣的一项重要标准[4]。”

1.2法律的秩序价值

前面探讨了自由的含义,下面看一下什么是秩序。冲突论者对秩序的界定有两个:一个认为秩序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有条理的状态”,一个认为秩序是“人和事物存在和运转中具有一定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结构、过程和模式等[5]”。这两个定义对我们都是富于借鉴意义的,它们都很好地揭示了秩序的特征。此处我们也不妨给秩序一个解释,尽管不像定义那样严格,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秩序的含义。我们认为,所谓秩序,就是事物组织化的状态。具体到社会,秩序就是社会组织化的存在和活动方式。

那么何为法律的秩序价值?既然社会离不开秩序,法律是人用来防止无序的主要手段,那么,秩序就成为法律最基本的价值之一。有学者认为:“秩序与法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法律存在的社会中,法是实现秩序的工具、手段和途径;秩序是法的目标、追求和理想。秩序是任何法都要追求的最基本的价值[6]。”还有学者认为:“法律之所以可以带来秩序,是因为秩序的本质是让人们的行为和谐与合乎规律,并以此达到社会关系的有序状态,秩序是无序的对立物。法律的特征正好符合有序化的内在规定性,法律自产生之日起,就是无序的克星。法律可以防止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政府的暴政,可以将有序关系引入人们的交往之中,并给人们如何行为提供一种标准、规则和尺度。由此看来,法律与秩序的关系是极其密切的,法律就意味着秩序,秩序是法律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和基本价值之一[7]。”足见秩序价值的意义所在。

说秩序价值是其他法律价值存在的基础,是因为秩序究其本质是组织化的活动方式,而任何价值追求都是有组织的、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的活动,即都必须依赖一定的秩序进行。所以秩序价值是其他价值实现的基础,在实现其他价值的时候,秩序价值也就同时实现了。另一方面,秩序价值必然依附于其他价值而存在,不存在不包含其他价值的抽

象的秩序价值。秩序可以包含其他多种价值,而它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它包含什么样的价值,取决于秩序是按照什么样的原则、以什么样的价值追求为目的而组织的。比如秩序中可以包含专制价值、形成专制秩序,亦可以包含民主、自由等价值,形成民主、自由的秩序。由于秩序是实现其它价值的基础,同时又具有价值中立性,它并不必然地与某种价值冲突。所谓某某价值与秩序的冲突,实际上是该价值与秩序中的其他价值追求的冲突,不存在一个抽象的、与其他价值必然冲突的秩序价值。我们有关“好的秩序”、“坏的秩序”的评判取决于它体现了什么样的价值追求,人们所反对的、主张破除的秩序都是特定的不合理的秩序;人们通常所维护的秩序也一定是特定的秩序,是合理的秩序。

2自由与秩序的关系

既然自由脱离不了秩序,或者说只有在秩序中才能够获得,应该说秩序是自由的保护者和确立者,怎么能说自由与秩序相冲突呢?

认为自由是“主体个性的发挥”,它“难免有打破既有平衡—————秩序的趋势”,而“秩序强调的是有序状态的建立与维持”,“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自由、维持平衡的规定性”,“二者之间的冲突就在所难免”等等看法是不正确的。自由是在秩序范围内主体个性的发挥,不是主体个性任意的发挥,而那种试图“打破既有秩序”的“个性的发挥”是对秩序的冲击,也就是对自由的扭曲。

所谓秩序与自由的冲突,实际上是秩序中的自由价值追求与其他价值追求的冲突,是人们理想的自由与现实可能获得的自由的冲突,而自由对秩序的反叛实际上是对秩序中不合理因素的反叛。秩序中可能包含多种法律价值,比如自由、

安全、正义、效率、公平等等,这些价值追求相互之间可能发生冲突,法律应该致力于把这些冲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避免冲突过于激烈而对秩序造成破坏。因为当秩序遭到破坏的时候,通常人们追求的价值也得不到实现。我们虽然不能断言秩序总是善的,但是却可以肯定地说,一般而言,无序便是一种恶。说无序一般地是恶,意味着它并不总是恶的,有时候相对于有序的恶而言,无序反而是“善”。虽然秩序并不总是善的,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善总是以有序为前提。所以我们的法学家们应该把热情放在协调秩

序中的各种法律价值的冲突上,以达到某个时期、一定发展阶段的自由与某个时期、一定发展阶段的秩序的统一。

3法治中自由与秩序的动态平衡

自由和秩序都是人类的本质属性。总体而言,人的个体性彰显为自由,人的社会性体现为秩序。法治的核心价值是自由,法治的基础价值是秩序。因此,自由和秩序在人本身中就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其一,自由与秩序两者相互依存。秩序是人类实现自由目的的手段和条件。“自由只有通过社会秩序或在社会秩序中才能存在,而且只有当社会秩序得到健康地发展,自由才可能增长[8]。”自由则是人类之所以要建立秩序的目的所在。人类社会的一切制度设置和秩序安排,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类自由本性的实现。其二,自由与秩序两者相互渗透。秩序总是实现了人类某种自由的秩序,而自由又总是在某种秩序中的自由。如果只有秩序没有自由,社会就会停滞不前;如果只有自由没有秩序,社会就会陷于混乱。因此,自由与秩序的和谐统一是人类理想生活模式的真谛所在。一个合理的、运行良好的法治社会必须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形成一种张力,从而使社会生活既具有稳定的秩序,又具有足够的自由空间。

在现实社会中,当人们在确立法律以形成适合自身需求和符合人性的法治生活方式时,所面临的却总是自由与秩序的两难问题。法律在刚形成时往往体现了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因而由法律而形成的社会秩序也往往符合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社会生活模式,自由与秩序处于相对和谐之中。然而随着人们对社会和自身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必然要追求一种更能满足自身需求、也更符合人性的社会生活模式,这就要求形成新的法律和新的社会秩序。这时,现有的法律和秩序就会成为人们自由追求理想生活的桎梏,从而使自由与秩序处于对立之中。因此,自由与秩序理论上的统一无法消除两者在现实社会中的对立。整个人类的发展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在秩序和自由之间挣扎、摇摆和平衡的历史。

事实上,无论是从某种特定的社会秩序,还是从某种特定的自由出发,都无法消解“自由与秩序”间的紧张关系。因为自由与秩序作为法治内部的两种对立因素是无法在静态中达成一致的。自由总是对现有秩序的否定,而现有秩序则始终是对自由的束缚。秩序和自由所能达到的统一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和谐统一。自由通过不断打破日渐陈旧的、束缚人类自由的旧秩序,促使能确保人类自由实现的新秩序不断产生,从而使自由与秩序获得统一。正是自由与秩序之间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才使得法律不断发展、演变,也才使得社会不断进步。

明确法治的实质,寻求自由与秩序的动态平衡,对当下中国法治建设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观念等领域改革的深入,社会需要自由秩序型法治。因为只有在自由秩序型法治中,人民参政机制才会落到实处,社会制约机制才会见成效,社会议政机制才会良好运作;只有在自由秩序型法治中,市场机制才能形成,市场潜力才能更好地拓展,市场经济活动才能良好运行;只有在自由秩序型法治中,才能更好地拓展社会和个人的潜能,使社会和个人的能量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因此,中国法治建设的宗旨是生成自由与秩序动态平衡的法治。在这样的法治社会中,人们不仅能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中享受到生活的安宁,又能在自由的环境中享受到创造的快乐。当然,这样的法治社会不是一个既定的目标,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M].法律出版社,2002.216.[2]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法律出版社,1999.634

[3]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34—136

[4]吕世伦,文正邦.法哲学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537

[5]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77[6]卢云.法理学[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165.

[7]陈金钊.法理学--本体与方法[M].法律出版社,1996.291.[8]库利.人类本性和社会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278

收稿日期:2006-09-18

作者简介:高洁(1979.2-),女,山东曲阜人,法学学士,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教师,从事法律教学工作。

第1期

高洁:论自由与秩序

2007年3月?7?

缠论顶底分型的确认总结

操作其实很简单,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任何走势,无论怎么折腾,都逃不出这个节奏,就是底、顶以及连接两者的中间过程,因此,在两头的操作节奏就是中枢震荡,只是底的时候要先买后卖,顶的时候要先卖后买,这样更安全点。至于中间的连接部分,就是持有,当然,对于空头走势,小板凳就是一个最好的持有,一直持有到底部构造完成。 而有技术的,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小板凳,按操作级别,分清楚目前是三阶段中的哪一段,然后日日是好日,时时是花时,不赚钱那真是脑子有水了。亏钱都是错误操作引起的,不断反省,才会有进步的。 1、顶分型后否延伸为笔还是成为中继,有待低级别的走势逐步去确认! 确认五分钟三卖,还是不能说周线顶分型成立后必然发展成一笔,还有个前提是三卖后不能出现盘整背驰,所以三卖出现,可以确认顶分型的成立,但是如果三卖后盘整背驰,就会发展为中枢扩展的情况,不必然延伸这一笔,顶分型可以是中继型!五分三卖后跌势必然的,但是不能确认是暴跌,也不能说跌幅一定就有多深!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的!也说明了缠论是真正当下判断的产物,预测功能是少数情况下 2、正如背驰后必然发生转折一样,至少回跌或回升到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的gg或dd处。 3、结论如下:

无论底(顶)分型,看最后一根形成的k线,这里以底分型为例:A:右侧红色k线的收盘价和左侧绿色k线的最高点(上影高点)去对比,收盘价高于绿色k线的最高点(上影高点)即为有效形成底分型。 B:顶分型相反。 (这里为什么不是,右侧红色k线的收盘价高于左侧绿色k线的开盘价位置就可以了呢?这里要注意对比底分型形成的力度问题) 4、顶分型构造过程底分型构造过程(2011-04-03 08:50) 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类型,都能唯一的分解成顶分型与底分型交错连接。如此分解,中枢,线段,走势,背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装饰品。 一旦将走势按照顶分型,底分型及其连接进行了完全分解,将走势进行完全分类:顶分型构造过程底分型构造过程链接 显而易见的,对链接部件无需分析,傻瓜都知道该怎么操作,一个词,持有。然后将顶(底)分型构造过程进行完全分类:分型成立分型不成立不会有第三中类型存在的。对于分型不成立的情况,泰然处之,不操作。对于分型成立的的情况有着必然的边界条件,这就是一切操作的唯一依据。终极造诣是种什么状态?境如太极,无招胜有招。没有了笔,线段,中枢概念,没有第一第二第三类买卖点的分辨,趋势,背驰,成交量等等,都不关紧要了。 应对任何类型的走势都游刃有余。 比如:顶分型(不考虑包含关系),有最基本的两种类型,1是中间

福建省泉州市2020-2021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试题语文 解析版

一、现代文阅读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网络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网络空间也发展成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肯定也有它的法律与秩序,只不过我们目前还不完全清楚.网络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是否和现实世界里的法律与秩序一样,这两者又有何异同? 当我们在谈网络秩序的时候,有两种可能性。一种秩序就是网络自身的科技秩序。这种秩序不光是自主的,而且是自创性的。怎么样一步步地顺着它的程序操作,才能上网,找到需要的资料,或是做研究,这是网络固有的秩序.另一种是人为的秩序,也就是法律秩序.互联网自身的秩序并不完全依赖于法律,而主要是靠技术系统建立起来的。法律只能调整互联网上的活动,而无法自主地调整互联网自身的系统。如果按照哈佛大学教授莱斯格的说法,互联网是由法律、代码技术、社会规范及市场这四者共同调整的,那么,法律的作用可能并不比其他几种系统更为重要。因此,在思考网络空间的法律与秩序时,“网络法治”这个概念其实不是太有用,还需要把其他因素纳入到思考范围内。这和用法律调整现实中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很不同的。 在现实中,就治理而言,其他因素几乎不可能和法律互为选择。法律可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调整各种关系,一切都可以唯法律是从。 网络空间是一个国界、种族、语言的世界,因此,理想地说,它的自由和秩序应该通过世界性的法律来保障。但由于某些具体的原因,可能某些地方会有自己的网络秩序.比如欧盟的互联网基本上是通联的,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秩序。但是在整个网络范围内,一个世界性秩序的形成还是很困难的。虽然理想的网络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应该是世界性的法律与秩序,但是现实存在的确是一种民族性的或者国家性的,有界别的秩序。 既然网络世界是真实世界的反映,而拟真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就是真实世界的法律与秩序的反映,那么

缠中说禅技术总结汇总

缠中说禅技术总结汇总 缠中说禅的理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把交易市场建筑在严密的公理化体系上的理论,还原了资本市场的本来面目,让人类的贪婪、恐惧无所遁形。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只有明确地知道市场当下的行为,才可能逐步化解贪婪与恐惧,而缠中说禅的理论就是可以把交易行为建筑在一个坚实的现实基础上,而不是贪婪、恐惧所引发的臆测上。 一、缠论的核心和精髓 缠论的核心就是几个结合律。当走势到达一定程度,这些结合律使得一个走势可能完成的情况“极端的明确与狭小”。所以学好结合律,才可以在走势的判断上有硬功夫。 缠论的精髓在于“走势终完美”。走势终完美在理论上解决了所有公开的自由经济的金融证券市场,所有走势都是可以精确定位的。 与缠论有关的结合律有三种: 1、包含K线分型结合律;包含K线分型结合律,走捷径的按照缠师的简单包含K线处理已经足够, 2、笔结合律;笔结合律是最基础的。不搞清楚笔结合律,缠论就无从谈起。 3、走势结合律。以上两个结合律是走势定义的第一部分起始函数A0=f1(B)。而走势结合律则是走势定义的第二部分递归函数An=f2(An-1)。对于走势必读和必谈的当然就是走势结合律f2。这也是缠论最精彩、最数学、最具艺术性的地方 二、缠论操作系统的核心技术 缠师说:操作的节奏是最重要的,操作,归根结底就是买点买、卖点卖。而节奏来源自对级别的清楚认识,没有级别,任何的买卖点都是白搭,更别谈什么节奏了。缠师说:抓住中枢这个中心,走势类型与级别两个基本点,其他都是辅助。 因此缠论的三大分析技术“中枢、走势类型、级别”,通过辅助判断“背驰”以及“均线趋势力度、量价关系进出”的几个指标,从而确认第一二三买卖点,这就是组成缠论操作系统的核心技术。 (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走势中枢:某级别走势类型中,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的部分。具体的计算以前三个连续次级别的重叠为准,严格的公式可以这样表示:次级别的连续三个走势类型A、B、C,分别的高、低点是a1a2,b1b2,c1c2。则,中枢的区间就是(max(a2,b2,c2),min (a1,b1,c1))而实际上用目测就可以,不用这么复杂。

(75)古代的门阀制度与姓氏族谱

(75)古代的门阀制度与姓氏族谱 古代的门阀制度与姓氏族谱 广西贺州董全吉 《汉书·地理志》载:“周爵五等,而士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五十为附庸。盖千八百国。”。《史记》云:“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门第势力兴起,有九品官人法的产生。盛行魏晋南北朝盛行官修合谱,朝廷举才先察访其家谱,任用显赫人士为官,是谓世族。中国古代社会重视血统延嗣论,贵族永远是贵族,老祖宗是何身份,尤为重要。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制度,任用世族豪门,选人一以“家世门第”为准,南宋《通志·氏族略》:“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姻必有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中吏掌之,乃用博古通今之儒,知撰谱事”,郡望始于魏晋门阀制度的盛行的时期,唐朝为盛。各个州郡都形成了一批公认的高门大姓,当时称为“士族”、“右姓”等,为标榜自己是某地的望族,显示贵族身份。所谓“高门大姓”。隋唐科举制的实行动摇了士族的政治基础。先有黄巢之乱,继有五代之分争,存续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终在历史舞台上消失。经历了五代十国时期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以至宋代时就已很少能见到旧谱,

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正因为古代谱牒不复存在,加上迁徙的频繁,宋朝之后,私家修谱,各姓氏修谱也都有了合理的修谱想象空间,如此每一个姓氏与支系都是名门望族了。互相攀比,毕竟过去很多无法考究,族谱挤满了历代的有名人物。谁也无法说不再门当户对。 1、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谱牒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1门阀制度加速谱牒盛行 殷商时期,已有刻在金属武器上的家族世系,谱牒则形成于西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存在的官修谱牒和私修家谱并重局面,到了宋代呈现了官修公谱废绝和私修家谱兴盛的趋势。是农民起义反抗压榨,对从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制度遂大行其道制度的打击。门阀制度始于西汉,形成于东汉,汉代刘氏皇族引经据典,论证其为帝尧之后,是高贵的血统,声称他们天生是要称王做帝的。东汉时期,门第等级观念已十分盛行,门阀制度初步形成。一些官宦、名流的宗族亲属往往高官厚禄,数世不衰。选拔官吏管只要翻出族谱,出身名门,就有得大官做。士大夫于无意中保守此制,以地方绅士,而操朝廷用人之权,朝代虽更,而社会之势力仍固定而不为动摇。士、庶这间有严格的区别,所谓“士庶之别,国之章也”。士族自视甚高,不与庶族通婚。如有士族与庶族通婚,或就任一般由庶族人所担任的官职,称为“婚宦失类”,因此而受到排挤和嘲讽。

士族制度

士族制度 士族制度的形成、鼎盛和衰落(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虽处于长期分裂对峙状态,但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这一时期初创的政治、经济制度。 士族制度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它的特点是按门第等级区别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从历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个萌芽、形成、充分发展(又称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我们应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把士族制度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评价。 运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士族制度的产生、发展、衰落消亡的过程和科举制度产生的必然性。 这些有功的大臣以及他们的后裔为了彰显自己的业绩,所以在大门两侧竖立两根柱子,左边的叫“阀”,右边的叫“阅”。阀阅指家族功绩、官历等。 这些身份地高位显的功臣,其权势往往不止一代,他们的后世子孙也在这种庇荫之下,通过各种途径,担任朝廷的要职,形成家族、姓氏势力。于是,人们称呼这样的家族为门阀。一些朝代甚至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了门阀所享有的特权,这就成为了门阀制度。 1、概念: 士族——是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享有很高的政治、经济特权的豪门大族)。世族又称门阀土族,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特权阶层 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称寒门。 2、特点(特殊地位) (1)政治上: 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经济上: 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品官占田荫客制为士族制度提供经济保障;) (3)社会生活: 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 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3、演变 (1)萌芽(东汉)

操盘秘籍—缠论实战买点操作法则

操盘秘籍 缠论实战买点操作法则 总结了很多缠论高手的授课和实盘经验,归纳一下,发现此方法值得我们去学习。当然这个需要不断的复盘和练习。此方法主要是个股买入操作,我们的盈利是个股操作,不是做大盘,大家应该明白的。也就是把缠论结合到个股操作实战上去。当然也需要很好的悟性,学以致用,举一反三。 缠论个股实战纲领分形态学,力学,走势分类。 形态学主要是盘整走势和趋势走势,力学就是判断背驰和力度,走势分类是一个走势类型与其连接的几种可能性。 缠论个股实战操作用得最多就是A0和递归 a+A+b+B+c 日线图 看各个级别。 A0应该都知道,就是线段的延伸,走势的延伸,如何判断线段或走势的介入点和卖出点。 递归,级别上的逻辑推理,大级别看框架,小级别看细节。俗称三级联立。

a+A+b+B+c,分a+A+b和a+A+b+B+c。这种模式是缠论的分析方式,这种逻辑推理是要有时间顺序,先有a,然后才会有A,A之后会出现b,b之后会不会出现B就要看3买点,B出现后要看是不是走出c。也就是说a+A+b+B+c,这个是有顺序出现,一旦打破顺序,其走势就很有可能结束了。这叫做顺序递推原则。 日线图看各个级别。其实也就是说,在日线图上你可以看到任何级别的走势,这个需要研究级别之间放大镜的关系,比如日线1-2根K线为十字星是1分钟中枢,日线2-3根K线区间有包含关系并列排列的K线为5分钟中枢,日线的3笔重叠为30分钟中枢。这个东西就要大家自己去专研了。一点都不难,主要是头脑清晰,找到中枢的级别,前后连接段就是走势的级别。 现在最需要重视的就是个股的走势形态结构,有俩个典型的形态,是我们必须要印在脑海里的,这个是赚钱的源泉。 形态一。三叠加走势转趋势形态,1买出现后,回调不新低为2买。2买后直接飙涨。一般这种形态出现在中枢震荡后的主升浪。 形态二。一拉三震荡。也就是说1买出现后,围绕2买做一次震荡中枢。然后再走主升浪或背驰段。

网络空间的自由与秩序

网络空间的自由与秩序 来到英国这个“www”发明者的故乡,让我不禁想起2012年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动人的一幕:男孩弗兰克和女孩琼恩用精彩的表演,向“www”的发明者、被誉为“互联网之父”的蒂姆·伯纳斯·李先生致敬,感谢他带来的美好网络时代。伯纳斯·李先生则面带微笑坐在“伦敦碗”中央,轻快地敲击电脑键盘,看台上闪现出一排巨大的字符:THIS IS FOR EVERYONE。 这句话虽然简短,却说出了互联网与人类的关系。 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是全人类共有的财富、共享的资源、共同的家园。互联网让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在这个承载着70亿人的“村庄”里,每一个人都崇尚自由、追求幸福。 自由靠什么来实现和维护?英国著名作家萧伯纳曾经说过,“自由意味着责任”。我想同样可以说,“自由意味着秩序”。自由和秩序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离开了秩序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哪里没有秩序,那里一定没有自由。我们越追求自由,就越需要秩序。秩序的要义正是“为了每一个人”。 为了每一个人,我们倡导构建六个方面的秩序:

一是倡导互相尊重的秩序。 在英国,“绅士”是讲文明、守秩序的典范。在中国,我们有一个与“绅士”相一致的称谓,叫“君子”,君子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今天,我们同样也需要“网上君子”和“网上绅士”。 在网络空间里,不同肤色、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人们,应共同享有参与权、表达权、发展权。虽然各国国情和文化传统不同,但我们应当摒弃偏见、尊重差异、包容开放,特别是要尊重网络主权,不搞网络霸权,不把本国的利益凌驾于他国的利益之上。我们要共同携手,致力于构建一个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的互联网发展秩序。 二是倡导信息共享的秩序。 互联网的本质属性就是传播信息、共享信息。当今时代,信息引导着资本,影响着决策,决定着交易。一个企业、一个机构,能否通过信息把握市场规律,预测市场前景,发现市场机遇,控制市场风险,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掌握信息的多寡也是一个国家软实力、影响力的重要标志。 目前互联网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信息传播的不客观、不全面、不平衡、不对称密切相关。当今世界,20%的人口占有80%的信息资源,80%的人口只享用

关于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的分析与构想

关于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的分析与构想 [摘要]特留份制度是各国保护继承人权利,限制当事人遗嘱自由的一项重要制度。然而我国《继承法》缺乏这一制度的规定。文章通过对《继承法》的分析为视角,指出《继承法》立法中的欠缺,对构建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论述,同时,参照各国立法,提出对特留份制度具体的立法构想。 [关键词]继承法;必继份;特留份 我国《继承法》已颁布实施二十多年,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继承法》中关于遗产继承的缺陷和漏洞也日益明显。尤其是在对当事人遗嘱自由的限制,仅在《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中p 关于这一制度,在我国司法解释中还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中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继承法》第19条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均是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然而这些条文无论是对于被保护继承人资格的限制还是具体操作运用,均有其局限性。首先,必继份制度保护对象资格限制十分严格。被保护者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立法上固然能够考虑到为保护弱势群体而为其争取继承遗产的权利,然而这一范围的确定未免过于狭窄,而会导致其他不属于这一范围的父母、子女等亲属本该享有的继承权利得不到保护,引起遗产的不公平分配。其次,司法解释中对于该条的具体运用含糊其辞,其表示“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而定”,缺乏明确性、可操作性,给当事人、法官留下了过大的余地和空间,这种模糊的计算方式在立法上是不可取的。 二、我国设立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 (一)关于特留份制度 特留份又称“保留份”、“必留份”,是指法律规定为一定范围内的法定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取消。特留份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发展于日耳曼法,是为限制遗嘱自由而设立的。当然,此时的遗嘱自由并非由于个人主义的观点,而是家长通过遗嘱自由地指定继承人,以防止家产的分散,维护家庭的完整。同时,特留份制度的设立也在于限制立遗嘱人自由地处分遗产,而使家庭成员在遗嘱人死后得到一定份额的财产,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而我国的必继份制度并不同于特留份制度,必继份带有一定的救济性质,一旦必继份权利人经济状况好转即可能丧失必继份的权利,而特留份制度旨在保护家庭成员的继承权、财产权。因此,在我国的继承法体制中并没无特留份制度的存在。

门阀士族制度的发展演变1

学校:贵州大学学院:人文学院 专业:历史年级:081 姓名:孔祥涛学号:080501110109 魏晋南北朝门阀士族制度的发展演变与国家命运 摘要: 魏晋南北朝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很特别的时期:长期处于分裂对峙状态,未能形成全国性的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政权更迭频繁,但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其中门阀士族制度就是这一时期特有的,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这一制度的特点。门阀士族制度在这一时期经历了一个萌芽、形成、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这一制度在这些不同的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并对国家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门阀制度在这一时期盛行,不仅垄断了经济、政治、军事,同时还垄断了文化,所以这一时期的门阀士族在国家的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国家的政权的稳定以及盛衰兴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这种制度又需要依赖国家而存在,国家的政策以及皇权的发展都会影响这一制度的发展,所以国家的盛衰兴亡、国家政策以及皇权也反过来影响了门阀士族的壮大和缩小。 关键词: 门阀士族制度特点发展过程关乎国家命运门阀士族特权 国家命运影响门阀士族制度 正文: 特点:门阀士族在政治上享有世代为官的特权,经济上可以按官品占田和本人及家属、衣食客、佃客等免除赋役的特权。除此之外,他们还有逍遥法外权。西晋王朝对士族犯罪每从宽惠,不论定罪和量刑都另立标准。士族犯罪,按照“八议”⑴,即按照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可以减刑和免刑,或者用金钱来赎罪。所以后来东晋熊远说:“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⑵谈到门阀

士族制度自然不能忘掉这一时期特有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九品”即士人分为九等,“中正”是评定士人的官,多由世家大族担任。因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为士族地主巩固其政治特权的有力工具。当时,家世是定“品”的唯一标准,所谓“计资定品”,就是以门资、官资作为决定品弟的依据。世家大族利用这一制度垄断了政府的重要官职,形成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世代相传、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 门阀士族制度与国家命运:门阀士族制度不是在魏晋南北朝突然出现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西汉武帝以后,两件事深深影响了门阀士族制度的形成:一是大土地所有制发展,二是儒家被定于一尊;一些大地主与儒学相结合,就可以世世代代做官。他们被称为“士族”或“世族”。 孙吴政权仰赖东汉以来江东地区业已成长起来的世家大族作为它的政治基础。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东汉以后,“选士而论姓族阀阅” ⑶,一批累世为官的世家大族开始形成。东汉中后期已经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地方大族基本上垄断了地方政权机构,其中不乏世代为朝廷公卿的显贵家族,他们族大宗强,世代宦官不觉,被称为世家大族。东汉末年政治纷争及社会动荡时期,世家大族极为活跃,三国魏、蜀、吴政权的创立,或多或少都与世家大族的政治活动有关,之所以能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与世家大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吴国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江东世家大族的支持之上,江东世家大族的盛衰也与孙吴政权的强弱息息相关。孙吴时期是江东世家大族政治势力急剧扩张的时期。孙权继兄统事之后,迫于内外严峻形势的压力,开始积极争取江东世家大族的全力支持,孙氏政权开始了与江东世家大族之间的政治合作。江东世家大族进入孙氏政权之后,凭借其雄厚的地方势力基础,在政治上和军事上迅速扩张力量,并对孙吴政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孙吴政权的前期,由于与世家大族保持和睦的关系,孙吴的国势也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到了中期,由于江东世家大族的政治过度扩张,他们与其他政治势力的关系开始恶化。到了孙吴后期,孙吴国势更加衰落。虽然江东世家大族竭力支撑危局,但是政局

缠论第一高手之缠论秘笈

A0、中枢、级别、买卖点 (2011-07-03 17:45:56) 转载▼ 标签: 分类:缠论秘笈 买卖点 a0 中枢 级别 缠论 股票 准备上来写点有用的东东点拨下有缘之人,一看博客留言,乖乖,厉害,一大堆ID已经搞的神经兮兮了,这不怪你们的贪嗔痴业力,这个业,本质是缠哥引出的。想当年,缠哥披着几件马甲大闹网络,至今还留下无数无头债没还,现在这批无头债,就要你们这些缠子缠孙们来还啦。看着一大堆ID把本ID看成是某某ID,笑死本ID。缠来缠去的,把自个给缠成了马甲臆想症就不好了,回去检讨下你们的操作,是不是在炒股的时候也存在这样一个马甲臆想强迫症?这也是思维的同构,这和看到阳线就认为是主力在建仓、看到阴线就是主力在出货一样幼稚可笑。再说句招人恨的话,那什么作手给本ID提鞋,本ID都觉得他龌龊,那什么欢喜,给本ID擦鞋,本ID都觉得他猥琐。 本ID第一次出山,出的何山?有人可知?通玄顶上,不是人间,通玄顶下,满目青山,懂么? 言归正传,A0,是可以任意设置的,可以用笔做A0,也可以用线段做A0,也可以用3根K 线的重叠做A0,技术高,甚至可以用成交量做A0,现在N多缠废人就搞不明白这点,一根筋的只知道用线段去做A0,然后又不明白级别,结果整出来的东东都是自慰玩意,实战起来,一无用处。 次说级别。级别,为了操作方便,首先得人工设置最小级别,然后就有了A0在最小级别上

的应用,A0根据缠论的递归函数开始生成最小级别中枢,然后就有了走势类型。很多缠废分子学了几年画个线段就出来装神,其实他们连中枢都不理解。 次说中枢。A0设置是可以任意的,那么中枢也就可以根据A0的变化而变化。资金大,完全可以用年线上3根K线的重叠去做中枢,然后再根据区间套从季线、月线、周线一直套下去,直到套出你所需要的买卖段为止。资金小,30分钟图上三笔重合亦可,前提是,你具备小周期的腾挪能力。 有了上面的点拨,买卖点也就清晰了,很多人都看不明白本ID操作的600652为什么是第二类买点和第三类买点的重合,原因就在这,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理解级别,更不理解中枢,那更谈不上理解买卖点了。 这篇文章能看懂,意味着你已经打通了缠论学习上的任督两脉,其后功力大进是必然的,但是要和本ID这个缠论第一高手PK,还是需要继续努力的,本ID现在已经是乾坤大挪移第九重境界,真恨本ID的,就老老实实去修炼到第九重再过来废话。不过,当你们在本ID 的点拨下真能达到乾坤大挪移第九重境界,那时你不仅不会恨本ID,你还会心悦诚服的叫本ID一声恩师的。 待机状态中,给多空双方写个剧本 (2011-07-07 22:25:50) 转载▼ 分类:缠论秘笈 标签: 第三类买点 中枢知道 多头 空头 中枢

浅析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

浅析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 一、特留份制度概述 特留份制度就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应将一定遗产特留给法定继承人,换句话说,就是被继承人不能任意处分其一定范围之遗产,即为民法上所谓特留份。特留份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该制度特留份制度是遗嘱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最初起源于罗马法上的义务份制度,义务份对遗嘱自由加以限制,这种做法为后世的继承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我国继承法中必留份与特留份之比较 特留份是对遗嘱自由限制的主要制度,对于遗嘱自由有两种主张,绝对的遗嘱自由主义,和相对的遗嘱自由主义。我国继承法坚持遗嘱自由主义,但也对遗嘱自由进行了限制。《继承法》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条是我国遗嘱自由限制最主要的条款,此条确认的制度在我国被学者称为“必留份”。也就是说,只有法定继承人中既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遗嘱人所立遗嘱才会受到“必要的遗产份额”限制。从该条款来看,在我国只有很小部分受到遗嘱限制,并且“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极其狭小。尽管如此,我国的必留份规定和国外的特留份制度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还是存在区别的,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同。必留份制度必留份权利人的标准比较苛刻,仅仅要求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来源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而对于其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在法律上并没有给予保护。如果继承人有劳动能力但因失业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无劳动能力但却有其他人、社会组织、团体等为他提供一定得生活来源,遗嘱人都完全没有义务为他们遗留一定的财产份额,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予以剥夺,因为在我国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由此可见,这种规定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享有必留份的权利主体要比外国法规定享有特留份权利的主体范围小很多。而特留份制度所规定的主体即特留份享有者是相对宽泛的,父母、配偶、子女甚至兄弟姐妹都享有特留份权利。表面上看,国外立法基本上对继承人都平等地给予特留份权,而对各继承人的实际劳动能力和生活状况是不加区别的。 第二,遗产份额有无确定性不同。从遗产份额的分配上看,必留份制度的规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都没有对”必要的遗产份额”给予明确的规定。这使遗嘱人处置遗产的权限更大,保护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权。而在世界各国的特留份制度中都对特留份份额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规定:“不问生前赠与或遗赠,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仅遗有一个子女,其赠与或遗赠不得超过其遗产的半数;如果遗有两个子女,其赠与或遗赠不得超过其遗产的三分之一;如果遗有子女三人以上,不得超过四分之一。”

门阀制度

鲍照(约415年~470年),字明远,南朝宋文学家。被认为是南北朝时期文人中成就最高的,与颜延之、谢灵运合称“元嘉三大家”。本籍东海(东海治所在今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但鲍照家乡在现在的江苏连云港市);一说上党(今属山西),可能是指东海鲍氏的祖籍。鲍照家世寒微,但很有志气,有一妹鲍令晖,也善文学[1]。他的青少年时代,大约是在京口(今江苏镇江)一带度过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年),鲍照26岁,据史载,曾谒见临川王刘义庆,毛遂自荐,但没有得到重视。他不死心,准备献诗言志。有人劝阻他说:“郎位尚卑,不可轻忤大王。”鲍照大怒:“千载上有英才异士沉没而不可闻者,岂可数哉!大丈夫岂可遂蕴智能,使兰艾不辨,终日碌碌与燕雀相随乎?”之后,他终得赏识,获封临川国侍郎,后来也做过太学博士、中书舍人之类的官。但在门阀制度森严的社会里,他始终是“下僚”,不能有所作为,为此,胸中郁结着愤愤不平之气。后因宫廷内部斗争,死于乱兵之中。 元嘉二十一年(444年),刘义庆病逝,他也随之失职,在家闲居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做过一个时期始兴王刘浚的侍郎。 宋孝武帝刘骏起兵平定刘劭之乱后,他任海虞令,迁太学博士兼中书舍人,出为秣陵令,转永嘉令。孝武帝大明五年(461年),做了临海王刘子顼的幕僚,次年,子顼任荆州刺史,他随同前往江陵,为前军参军,刑狱参军等职,掌书记之任。孝武帝死后,文帝十一子刘彧杀前废帝刘子业自立,是为明帝。子顼响应了晋安王刘子勋反对刘彧的斗争。子勋战败,子顼被赐死,鲍照亦为乱兵所 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封建等级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形成于东汉,魏晋南北朝时盛行。中国古代官宦人家的大门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称“阀”,右边的叫“阅”,用来张贴功状。后人就把世代为官的人家称为阀阅、门阀世族、士族。西汉武帝以后,崇尚儒学,官僚多以经术起家。他们授徒讲学,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其子孙承家学,继续为官。久而久之,到东汉中叶出现了世代为官的大姓豪族。 形成: 一个主要的就是东汉建立者刘秀,建国后大封功臣,这就造就了第一批的豪门贵族。 发展:东汉后期,农民大量破产,土地兼并严重。造成了一大批的大地主。三国时期,由于战乱,农民大量破产,土地兼并

缠论三买(理论与实战)

缠论三买(理论与实战) 投资是一门艺术,而投资的艺术归根结底是资金管理的艺术,这就像歌唱的艺术,归根结底是呼吸的艺术一样。而市场的波动,归根结底是在前后两个高低点关系构成的一个完全分类中展开的,明白了这一点,市场就如同自己的掌纹一样举手可见了。以上这些,不但对于散户,对于庄家其实也是一样的,能明白这一点的,就可以在市场中游刃有余了。当然,这个境界还有向上一路,这就不是能对一般人说的,而且说了也白说,就不说了。投资是一门艺术,而投资的艺术归根结底是资金管理的艺术,这就像歌唱的艺术,归根结底是呼吸的艺术一样。而市场的波动,归根结底是在前后两个高低点关系构成的一个完全分类中展开的,明白了这一点,市场就如同自己的掌纹一样举手可见了。以上这些,不但对于散户,对于庄家其实也是一样的,能明白这一点的,就可以在市场中游刃有余了。当然,这个境界还有向上一路,这就不是能对一般人说的,而且说了也白说,就不说了。中枢选股(缠论) 缠中说禅中枢力量定律:中枢越简单,证明其中一方的力量越强大。中枢的复杂程度,是考察市场最终动向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一个超复杂的中枢过后,就算一方赢了,其后的走势也是经常反复不断的。而且,在同一趋势中,相邻

两中枢的复杂程度、形态,经常有所区别。为什么?人都有提前量,而提前量,经常就是找最近的模本去抄袭,这样,等于在买卖的合力中,都加了一个提前的变量,从而造成整个结构的变化。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理,所谓不会二次跨进同一条河流,这本质上由人的贪嗔痴疑慢造成的。本博对缠论的总结,核心五个字“变换不变性”,明白了,你也就学透了。“变换不变性”,两个层面的东西。“不变性”指缠论的理论构造,是建立在数学公理基础上的可推导的一个完美的理论框架,是可以证明的,是恒定不变的。“变换”指建立在数学结合律基础上,对真实走势的多义性分解,多角度观察的一套方法。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一个建筑,“不变性”相当于结构设计,“变换”相当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是基础,必须遵循力学规则。建筑设计则是在结构设计的框架内,自由创造,充分发挥,设计出最优的功能、最美的观感,呈现艺术的价值。举凡大师,都是以建筑设计留名与世。“不变性”不讲了,都是基础的知识,不懂的去学,千万别偷心不死,不会走就想跑。今天,重点讲讲“变换”,也就是实战技术。观察走势,有两个角度,一个是走势类型,别一个是中枢,二者绝对不能混淆。好多人,观察走势容易乱,多半是没分清二者之间的区别。实站中,不外乎以下下几种操作模式:一、大级别分型操作模式这种模式,必须结合小级别走势进行判断。例如:日线分型操作者,进场的前提是出现底分型。从

网络使人不自由一辩稿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网络给人带来更多的便利和选择的空间,然而因此我们就更自由吗?其实并不然。我们今天所讲的自由是指人能够按照自己的做出选择和能够摆脱不必要的束缚。反之,如果一个人不能独立自主的选择或摆脱一些不必要的束缚,我们则认为这是不自由的体现。我方认为网络虽然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提供了更多的资讯,但却让人更不自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网络带给了人行为上的不自由。 首先,网络构造了一个庞大的虚拟世界,这个世界广阔无边精彩万分,看似给人无数自由,但却使无数人深陷于网络之中不可自拔。此时网络使人更不自由,因为网络创造的虚拟世界将人深深吸引,使人无法摆脱。宅男宅女们沉迷网络足不出户,低头族沉迷于虚拟的社交网络之中,不能摆脱对网络的依赖,实际上他们是不自由的。 其次,人肉搜索,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大量、快速地被曝光,看似使人搜寻信息更加便利,但却损害了被人肉者被曝光者如隐私权等诸多的权利,增加人们心里的不安全感和心理约束。人们不能摆脱这种束缚,为了不被人肉,不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更加小心翼翼行事谨慎,即使是自己喜欢而无害于社会的的事也要三思而行,这同时也剥夺了人们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便利无形中给人现实中的行为套上枷锁,使人愈发不自由。 其二,网络带来海量信息,造成人精神上的不自由。 网络带来门类齐全各式各样数量巨大的信息,给人们收集信息提供更多便利。但也就是这种便利,使人可以不加思索便可以获得想要的资讯,从而丧失了独立思考和选择信息的能力。在这种便利之下,人难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因为在对网络信息的强烈依赖之下人会失去完全属于自己的看法,“不转不是中国人”,“不哭不是地球人”,独立自主选择思想的自由在哪里?这同时使人也无法摆网络信息所蕴含的价值观给人植入的思维定势的束缚。个人的思想被束缚在网络带来的思维定势的牢笼之中,被折断了翅膀,无法自由飞翔。自由,又在何方? 我们无法否认网络带来的信息爆炸和广阔空间确实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与选择,然而网络的这种便利和多元化选择却助长了人的惰性和对网络的依赖,使人不可自拔和无法独立选择。因而,我方认为,网络让人更不自由。

【强烈推荐】缠论重点技术总结

缠中说禅的理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把交易市场建筑在严密的公理化体系上的理论,还原了资本市场的本来面目,让人类的贪婪、恐惧无所遁形。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只有明确地知道市场当下的行为,才可能逐步化解贪婪与恐惧,而缠中说禅的理论就是可以把交易行为建筑在一个坚实的现实基础上,而不是贪婪、恐惧所引发的臆测上。 一、缠论的核心和精髓 缠论的核心在于“走势终完美”。走势终完美在理论上解决了所有公开的自由经济的金融证券市场,所有走势都是可以精确定位的。 缠论的精髓就是几个结合律。当走势到达一定程度,这些结合律使得一个走势可能完成的情况“极端的明确与狭小”。所以学好结合律,才可以在走势的判断上有硬功夫。 与缠论有关的结合律有三种: 1、包含K线分型结合律;包含K线分型结合律,走捷径的按照缠师的简单包含K线处理已经足够。 2、笔结合律;笔结合律是最基础的。不搞清楚笔结合律,缠论就无从谈起。 3、走势结合律。前面两个结合律是走势定义的第一部分起始函数A0=f1(B)。而走势结合律则是走势定义的第二部分递归函数An=f2(An-1)。对于走势必读和必谈的当然就是走势结合律f2。这也是缠论最精彩、最数学、最具艺术性的地方。 二、缠论操作系统的核心技术 缠师说:操作的节奏是最重要的。操作,归根结底就是买点买、卖点卖。而节奏来源自对级别的清楚认识,没有级别,任何的买卖点都是白搭,更别谈什么节奏了。缠师说:抓住中枢这个中心,走势类型与级别两个基本点,其他都是辅助。 因此缠论的三大分析技术“中枢、走势类型、级别”,通过辅助判断“背驰”以及“均线趋势力度、量价关系进出”的几个指标,从而确认第一二三类买卖点,这就是组成缠论操作系统的核心技术。 (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走势中枢:某级别走势类型中,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的部分。具体的计算以前三个连续次级别的重叠为准,严格的公式可以这样表示:次级别的连续三个走势类型A、B、C,分别的高、低点是a1a2,b1b2,c1c2。则,中枢的区间就是(max(a2,b2,c2),min(a1,b1,c1))而实际上用目测就可以,不用这么复杂。 例如:一个5分钟中枢,只要3个1分钟走势类型有重合就可以。 关于走势中枢的类型分为:1、中枢形成;2、中枢延伸(震荡);3、中枢新生;4、中枢扩展。 简言之: 1、中枢形成:某级别走势类型中,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 2、中枢延伸:围绕形成的中枢震荡,延伸不能超过9个次级别,否则就变成更大级别的中枢; 3、中枢新生:即形成趋势;

论门阀制度精编

论门阀制度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论《门阀制度》 学校:邯郸学院 院系:文史学院 班级:14历史专接本班 学号:20 姓名:韩晶晶

论《门阀制度》 “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这些有功的大臣以及他们的后裔为了彰显自己的业绩,所以在大门两侧竖立两根柱子,位于门左的柱子曰阀,喻意建有功劳;右边的称阅,象征经历久远,即世代官居高位。门阀,字面上的解释是“门第阀阅”,即累代权势显赫的世家大族。 门阀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门阀士族的政治经济特权和优越的社会地位予以确认的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地主阶级的一个特权阶层。最主要的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门阀制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社会制度的成分是次要的。这种制度大体萌芽于东汉后期,初步形成于曹魏、西晋,确立于东晋和南北朝前期,南北朝后期走向衰落。 东汉后期是门阀制度的萌芽时期,东汉后期,豪强地主享有许多特权,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逐渐成为名门望族。东汉的世家大族,是“魏晋士族先行阶段的形态”。在东汉后期,经过长期的酝酿、演变,门阀制度开始萌芽,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但是他们主要还是通径

察举的途径入仕为官,朝廷取官的主要依据是个人的儒学修养和德才,而不是观其门第和家族社会地位的高低,不过,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凭借家族阀阅入仕的风气。 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自汉武帝以来崇尚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曹魏创行的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发面影响很大,使得士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政权,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当九品中正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阶层变化相结合之后,在官吏的选拔、任用上,呈现了最明显、最主要的特征:西晋的“二品系资”。所谓“二品”,乃中正品第。其衡量标准,本为德、才,可是西晋正式增加一个标准:资。换言之,如果资不够,即使德、才合格,一般也不能取得人品二品。这是门阀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资是按本人或父祖官爵高低来衡量,由于在九品中正制下,中正的品第经司徒府批准后,与吏部铨选上个人仕进升迁的迟速、官位的高下相一致,因而实行“二品系资”之后必然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只有具有较高官位的人及其子弟,可以获得人品二品;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和升迁较高官位的资格;而有了较高的官位,又可以继续获得人品二品。这种门阀制度,而在这一阶段,德、才仍为评定人品极重要标准;户籍基本上还没有离开官位的士庶区别;由于德才仍

MACD活用——缠论

MACD是缠论中最重要的技术指标,特别对新手而言,把MACD搞懂了,照样能赚钱。MACD结合中枢、走势类型操作,精确度就很高,再亏钱也成了一种难事。 一、实战核心应用 1、看清股票的前世今生。 一般来说,一个标准的两个中枢的上涨,在MACD 上会表现出这样的形态,就是第一段,MACD 的黄白线从0 轴下面上穿上来,在0 轴上方停留的同时,形成相应的第一个中枢,同时形成第二类买点,其后突破该中枢,MACD 的黄白线也快速拉起,这往往是最有力度的一段,一切的走势延伸等等,以及MACD 绕来绕去的所谓指标钝化都经常出现在这一段,这段一般在一个次级别的背驰中结束,然后进入第二个中枢的形成过程中,同时MACD 的黄白线会逐步回到0 轴附近,最后,开始继续突破第二个中枢,MACD 的黄白线以及柱子都再次重复前面的过程,但这次,黄白线不能创新高,或者柱子的面积或者伸长的高度能不能突破新高,出现背驰,这就结束了这一个两个中枢的上涨过程。明白这个道理,大多数股票的前生后世,一早就可以知道了。 2、趋势背驰的判断。 用MACD 判断背驰的前提是,A、B、C 段在一个大的趋势里,其中A之前已经有一个中枢,而 B 是这个大趋势的另一个中枢,这个中枢一般会把MACD 的黄白线(也就是DIFF 和DEA)回拉到0 轴附近。而C 段的走势类型完成时对应的MACD 柱子面积(向上的看红柱子,向下看绿柱子)比A段对应的面积要小,这时候就构成标准的背弛。注意:看MACD 柱子的面积不需要等全部出来,一般柱子伸长的力度变慢时,把已经出现的面积乘2,就可以当成是该段的面积。所以,实际操作中根本不用回跌后才发现背驰,在上涨或下跌的最后阶段,判断就出来了,一般都可以抛到最高价位和买在最低价位附近。 3、盘整背驰的判断。 首先要有两段同向的趋势。同向趋势之间一定有一个盘整或反向趋势连接,把这三段分别称为A、B、C 段。显然,B 的中枢级别比A、C 里的中枢级别都要大,否则A、B、C 就连成一个大的趋势或大的中枢了。如果C 段不破中枢,一旦出现MACD 柱子的 C 段面积小于A段面积,其后必定有回跌。比较复杂的是如果C 段上破中枢,但MACD 柱子的面积小于A段的,这时候的原则是先出来,其后有两种情况,如果回跌不重新跌回,就在次级别的第一类买点回补,刚好这反而构成该级别的第三类买点,反之就继续该盘整。 二、新手应用 1、MACD比较主要是上涨时用红柱子面积比较,下跌时用绿柱子面积比较。同时可以用MACD的黄白线帮助。 2、如果你还不懂中枢、走势类型,但ABC三段总该懂得吧,光用MACD 辅助判断,即使你对中枢不大清楚,只要能分清楚A、B、C 三段,A和C是同向趋势,B是整理(盘整或中枢)或与A的反向趋势,那么比较A与C柱子面积,其准确率也应该在90%以上。 当下随便找了几个ABC三段的图,帮助新手感性认识。

最新“走势必完美”的终极版解读

“走势必完美”的终极版解读 “走势必完美”的终极版解读前几天,碰到缠友如来。他比我早接触缠论,我开始学的时候他已经学完了,在我当年学习过程中给了我很大帮助。我和他说,走势必完美,是99%的学缠论的人所搞不明白的地方,也是学习缠论想要进步的最大瓶颈!他却和我说:一位颇有名望的学长说,走势必完美就是走势符合自然规律。所以,不理解走势成了阻碍进步的最大障碍。难以理解,原因有两个。其一:缠师的讲解很数学化,也的确没有表达地非常明白;其二,要理解走势必完美,必须经过掌握缠论基础知识,再加上大量实践,反复循环才行。说实话我系统学习的时候,只理解走势必完美中的分解,递归两部分,但没有理解走势必完美最核心的部分:完成!直到几年的实战,不断结合缠论运用,才能深层次掌握它。走势必完美有三层次内涵:分解,递归,完成。其中最难定义的部分,就是完成!一:分解1.1同级别分解原文:所谓走势必完美,就是本ID所给出的分型、笔、线段、不同级别走势类型所对应的递归函数,能将行情的任何走势唯一地分解。(第101课,答疑1) “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一”: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都可以分解成同级别“盘整”、“下跌”与“上涨”三种走势类型的连接。(第17课,走势终完美)

解读:所谓走势必完美,就是在任何跨度内(无论一个小时还是一年)的走势图上,我们都可以,按照既定规律,唯一的分解走势。分解成一段一段的,首位相连的,同一级别的走势。这些走势,可以是1级别,也可以是2级别,3级别,只要时间跨度足够大,以至于跨度内有3级别走势。例如这图,假如每段是线段,那么对应三种级别,就有三种分解方法。 1)不分解。完整的一系列走势,上下上三段,构成1个2 级别走势 2)分成三部分。每部分是1级别走势。怎么分不用我说了吧 3)分成25部分,每部分是线段级别走势。 说这些,就是希望大家对同级别分解和级别递归有一点概念。为下文的递归和完成两部分做铺垫。1.2第一类买卖点原文:“缠中说禅趋势转折定律”:任何级别的上涨转折都是由某级别的第一类卖点构成的;任何的下跌转折都是由某级别的第一类买点构成的。注意,这某级别不一定是次级别,因为次级别里可以是第二类买卖点,而且还有这种情况,就是不同级别同时出现第一类买卖点,也就是出现不同级别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