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反欺诈代码集
车险反欺诈三大典型案例

车险反欺诈三大典型案例在当今社会,汽车保险欺诈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降低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欺诈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将介绍三个车险反欺诈的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虚假维修”。
一位车主在某次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经过调查,保险公司发现其车辆的维修费用明显夸大。
调查人员发现,车主和修理厂合谋,为了获取更多的保险赔偿,他们故意夸大维修费用并伪造相关收据。
当事人最终被发现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坚决拒绝了其理赔请求。
第二个案例是“虚假丢失”。
一辆汽车的所有者声称车辆在停放在一个停车场时被盗,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申请。
调查人员迅速反应并展开调查。
他们发现车主与停车场所有者有利益关系,并怀疑其涉嫌欺诈。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车主并没有真实丢失车辆,而是为了获得车辆价值的赔偿而进行的虚假报案。
经过调查,保险公司撤销了该车辆的保险,并追究了车主的法律责任。
第三个案例是“虚假信息”。
一位车主在购买保险时提供了虚假信息,以获得更低的保费。
保险公司通过其内部调查机制发现了这种不诚实行为,并立即停止了该车主的保险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差价。
该车主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列入保险公司的黑名单,其今后的保险购买将受到限制。
这些案例都展示了车险欺诈的危害以及保险公司反欺诈措施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检测和防止欺诈行为。
首先,保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调查机构,负责对可疑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其次,保险公司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共享涉及保险欺诈的信息。
通过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检测到欺诈行为。
此外,保险公司还使用技术手段来识别虚假信息。
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式识别来检测异常行为,并提前识别潜在的欺诈行为。
为了预防和打击车险欺诈行为,车主也有一些责任。
首先,车主应该诚实地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虚假信息不仅可能导致保险金的减少,还可能引发法律责任。
其次,车主应该尽量避免与不诚实的修理厂、停车场等合谋欺诈。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险种名称编码一览表 - 副本

附加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附加扩展条款(IACCZL0201)
备注:IAC表示协会条款;第四位字母用J、D、M、T、C分别表示机动车、单程提车、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出境车;第五位Z\Q分别表示综合型和全面型;第六位L表示车损险,T表示第三者责任险,P表示车上人员责任险,R表示盗抢险,U表示不特定险种;第七、八位,00表示主险,01、02……表示附加险;最后2位数字表示开发版本。
摩托车、拖拉机第三者责任保险
摩托车、拖拉机第三者责任保险(IACMZT0001)
摩托车、拖拉机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摩托车、拖拉机车上人员责任保险(IACMZP0001)
摩托车、拖拉机全车盗抢保险
摩托车、拖拉机全车盗抢保险(IACMZR0001)
不计免赔率险
附加不计免赔率险(IACMZU0101)
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IACCZP0001)
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IACCZR0001)
车上货物责任险
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IACCZT0101)
不计免赔率险
附加不计免赔率险(IACCZU0101)
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
附加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IACCZL0101)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整后的险种名称、编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损失保险(全面型)
机动车损失保险(IACJQL0001)
机动车损失保险(全面型)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
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IACJQL0101)
机动车损失保险(全面型)附加车轮单独损坏除外特约险
车上货物责任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代码一览表

2000
第 3项
未达 100% 3(扣
省办法第 82条第 1 款
1 3 4
运输剧毒化学品机 动车超过核定载质 量30%的
的500 100%—20 0%的1000
留至 违法 行为 状态
法第 48条第 1款 条例第 54条
第 2项 省办法第 82条第 1 款 第 3项
6
超过 200% 消
第1款
省办法第 82条第 1 款
4
留,
5 0 伪造、变造机动车保 0 险标志 5
构成 犯罪 的追 刑
法第 16条第 3项
法第 96条第 2款
5
0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
0 驶证
5000
★
法第 96条第 1款
6
5 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 0 动车登记证书 7
2000-500 0
★并 处 15 日以 下拘 留
法第 16条第 3项
法第 96条第 1款
12★
200-1000 12
事故 1000
12 扣
500,
留至
每多超1 违法
人加 100, 行 为
最多 2000 态 度
消除
5000,吊
销驾驶证
(并处 15 12★
日以下拘
留)
1000-200
0 扣 证 6 个 12★
月
5-50
违法条款 法第 22条第 2款
法第 22条第 2款
法第 19条第 4款
法第 49条; 条例第 55条 第1项
1
1
3 机 动 车 行 驶 超 过 规 200 0 定时速未达 50%的
3
法 42 条 第 1 省办法第 83条第 1 款
违法代码(部分)

常用违法代码
60141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载运物
4006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4010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4007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
1110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1075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7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
134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1073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111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1109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7023a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94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7008 机动车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602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
107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
5038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1083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1012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7023 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1087 擅自改变机动车技术结构。
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上线

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上线近年来,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给我国的社会和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打击车险欺诈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该系统的启用将有效提升车险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证车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车险欺诈行为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车险市场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投保人为了获取保险金,故意制造事故或造假索赔,给正常车辆保险运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由于车险市场的高度竞争和信息不对称,这些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车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形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应运而生。
该系统通过车险公司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将车辆投保信息、理赔记录、事故信息等集中管理,并进行多维度、实时的分析和比对。
这将使车险公司能够更准确地判断投保人的事故风险,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
同时,系统还能够发现被涉嫌欺诈的个人或组织,对他们进行监控和打击,从而加大对车险欺诈行为的威慑力度。
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的上线为车险市场的经营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首先,该系统的使用将提高车险公司的理赔效率。
通过系统的分析和比对,可以快速发现欺诈行为,从而提高理赔的准确性和速度,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及时、更公正的理赔服务。
其次,该系统还将有助于推动车险市场的优化升级。
由于系统提供的信息是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车险公司可以及时获取各地的欺诈情况,从而根据不同地区的风险水平进行差异化定价和风险管理。
这将推动车险市场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和透明,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质量。
此外,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的上线对于车险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
在以往,投保人只能根据个人的经验和感觉选择车险公司,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而现在,有了该系统的支持,消费者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车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不过,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的上线也需要注意一些潜在的问题。
首先,隐私问题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点。
人保交强险保单号编码规则

人保交强险保单号编码规则
人保交强险保单号编码规则如下:
1. 人保交强险保单号由17位数字组成。
2. 第1位为区域代码,代表投保地区。
3. 第2-9位为保单编号,由投保人在人保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时生成的序列号。
4. 第10-11位为发票种类代码,代表发票种类,例如01代表普通发票。
5. 第12位为发票性质代码,代表发票性质,例如1代表纸质发票。
6. 第13-17位为发票号码,由保险公司在出具发票时生成的序列号。
例如,保单号为11012345678901234,解读如下:
- 110代表北京地区。
- 12345678代表保单编号。
- 90代表发票种类为普通发票。
- 1代表发票性质为纸质发票。
- 234表示发票号码。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编码规则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编码规则一、编码规则(15位)公司代码(3位)+开发代码(8位)+险别代码(4位)1.公司代码:见附件1;2.开发代码:协会示范条款H+开发时间版本代码+序号(开发时间版本代码为5位,序号为2位);创新型条款G+开发时间版本代码+序号(开发时间版本为5位,序号为2位);3.险别代码:车辆种类+ Z(代表主险)+2位顺序号,车辆种类+F(代表附加险)+2位顺序号。
二、代码介绍中资:A,如:人保:A01;平安:A03。
外资:B,如:美亚:B01;法国安盟:B13开发时间版本代码由年度数字和年内版本序号组成:如2015年第1次开发的版本为20151,2016年第2次修订的版本为20162。
行业示范条款为H,序号:基本型为01,综合型为02,高端型为03。
公司创新型条款为G,各公司由产品开发时间自行排序。
车辆种类:机动车为J,特种车为T,摩托车、拖拉机为M、单程提车为D 。
示范条款主险为Z,顺序号:车损险01,第三者责任保险02,车上人员责任险03,全车盗抢险04。
示范条款附加险为F,各条款所含具体附加险种,以条款内所列顺序,分别用2位数字排序。
以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的附加险为例,顺序号依次是:玻璃单独破碎险01,自燃损失险02,新增加设备损失险03,车身划痕损失险04,发动机涉水损失险05,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06,车上货物责任险07,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08,不计免赔率险09,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10,指定修理厂险11;又如,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的附加险,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10;创新型条款主险和附加险顺序号:各公司由产品开发时间自行排序三、举例例如:人保财险机动车综合险车辆损失险,采用中保协示范条款2014版综合型示范条款。
编码为:A01H2014102 JZ01,分解来讲,即A01表示人保财险,H20141表示2014年第一版行业示范条款,02表示综合型条款,JZ01表示机动车保险主险中的车损险。
车险开票税收编码

车险开票税收编码【原创版】目录1.车险概述2.车险开票税收编码的含义3.车险开票税收编码的具体编码4.车险开票税收编码的重要性5.如何正确填写车险开票税收编码正文一、车险概述车险,全称为车辆保险,是指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
车险旨在为车主提供保障,承担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
在我国,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类,其中交强险是法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商业险则是根据车主需求自主选择的保险。
二、车险开票税收编码的含义车险开票税收编码是指在开具车险发票时,需要填写的税收分类编码。
它用于表明车险属于哪种税收类型,以及对应的税率和税收政策。
通过税收编码,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对车险业务进行监管,确保税收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三、车险开票税收编码的具体编码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车险开票税收编码为“603011”。
其中,“60”代表金融服务业,“30”代表保险业,“11”则表示车辆保险。
在开具车险发票时,应填写该税收编码,并在发票上注明车险的具体名称、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信息。
四、车险开票税收编码的重要性正确填写车险开票税收编码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税务部门对车险业务进行有效监管,确保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其次,对于车主来说,填写正确的税收编码可以确保购买车险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正确填写税收编码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五、如何正确填写车险开票税收编码在填写车险开票税收编码时,应严格按照编码规则进行。
具体操作如下:1.首先,根据车险的类型(交强险或商业险)确定税收编码的大类。
对于车险,大类编码为“603011”。
2.其次,根据车险的具体险种(如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税收编码中选择相应的小类编码。
例如,车辆损失险的小类编码为“60301111”,第三者责任险的小类编码为“60301121”。
3.最后,在开具发票时,将税收编码填写在发票上的相应位置,并注明车险的具体名称、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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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反欺诈代码集
车险反欺诈代码集
目录
1.车主性质代码 (1)
2.证件类型代码 (1)
3.是否单车事故 (2)
4.是否包含人伤 (3)
5.是否包含财损 (3)
6.出险车辆号牌种类 (2)
7.伤亡件类型..................... 错误!未定义书签。
8.是否全损 (4)
9.是否火自爆 (4)
10.............................. 是否水淹5
11.............................. 水淹等级5
12.............................. 伤情类别5
13.............................. 伤残程度5
14.............................. 欺诈标志12
15.............................. 欺诈类型7
16.............................. 人员属性15
1.车主性质代码
说明:车主性质的标识代码。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2.证件类型代码
说明:证件类型的标识代码。
表示:n2
编码方法:采用2位数字表示,从01开始。
3.是否单车事故
说明:是否为单车事故的标识代码。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4.是否包含人伤
说明:事故中是否有人员伤亡的标识代码。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5.是否包含财损
说明:事故中是否有财产损失的标识代码。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6.出险车辆号牌种类
说明:出险车辆号牌种类的标识代码。
表示:n2
编码方法:采用2位数字表示,从01开始。
代
名称说明
码
01 大型汽车号牌黄底黑字(含02式号牌部分)
02 小型汽车号牌蓝底白字(含02式号牌部分)
03 使馆汽车号牌黑底白字、红“使”字
04 领馆汽车号牌黑底白字、红“领”字
05 境外汽车号牌黑底白/红字
06 外籍汽车号牌黑底白字
黄底黑字
07 两、三轮摩托车
号牌
蓝底白字
08 轻便摩托车号
牌
黑底白字、红“使”字
09 使馆摩托车号
牌
黑底白字、红“领”字
10 领馆摩托车号
牌
农用运输车,不再发放
14 拖拉机号牌黄底黑字
15 挂车号牌黄底黑字黑框线
16 教练汽车号牌黄底黑字黑框线
黑底黑字黑框线
17 教练摩托车号
牌
18 试验汽车号牌
19 试验摩托车号
牌
白底红字黑“临时入境”
20 临时入境汽车
号牌
白底红字黑“临时入境”
21 临时入境摩托
车号牌
白底黑字黑框线
22 临时行驶车号
牌
23 警用汽车号牌
7车辆损失部位
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车辆损失部位。
表示:n2
编码方法:采用2位数字表示,从01开始。
8.是否全损
说明:全损包括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车辆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以各保险公司内部定义为准。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9.是否火自爆
说明:出险车辆是否为火灾/爆炸/自燃。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10.是否水淹
说明:出险车辆是否为水淹情形。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
11.水淹等级
说明:评定水淹程度的等级。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
12.伤情类别
说明:保险事故伤亡人员受伤情况的类别代码。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
13.伤残程度
说明:保险事故伤亡人员的伤残程度代码。
表示:n2
编码方法:采用2位数字表示。
代
码
名称说明(划分依据)
01 伤残1级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02 伤残2级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05 伤残5级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06 伤残6级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
14.欺诈标志
说明:用于采集、统计分析保险公司发现的欺诈
线索,对赔案进行零结。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
15.欺诈类型
说明:欺诈类型代码。
表示:n2
编码方法:采用2位数字表示。
04 旧件拼凑案件
05 事故后逃逸
06 行驶证/临牌不
符
07 驾驶资质不符
08 伪造事故证明
材料
09 伪造损失类单
据
10 车辆使用性质
不符
11 酒驾换驾包含饮酒换驾和醉酒换驾
12 无证换驾
13 毒驾换驾
14 酒后驾驶包含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
15 吸毒后驾驶
16.人员属性
说明:人员属性的标识代码。
表示:n1
编码方法:采用1位数字表示,从1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