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学校非机动车安全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非机动车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在学校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停放。
第三条学校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遵循“统一规划、方便师生、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和规划;(二)负责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划分、标识设置;(三)负责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巡查和监督;(四)负责非机动车丢失、损坏等事件的调查处理;(五)负责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停放区域与设施第六条学校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应设置在便于师生出入、便于管理的地点,并符合以下要求:(一)靠近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主要场所;(二)避开主要交通路线,不影响校园交通安全;(三)符合消防、卫生等要求。
第七条学校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一)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名称;(二)停放区域范围;(三)禁止停放区域。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足够的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一)停车架;(二)锁具;(三)照明设施;(四)警示标志。
第四章停放规范与要求第九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应遵守以下停放规范:(一)按照标识指定的区域停放非机动车;(二)将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架上,不得随意摆放;(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盲道等公共区域停放非机动车;(四)不得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堆放杂物、晾晒衣物等;(五)不得使用锁具将非机动车与其他物体固定在一起。
第十条非机动车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学校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非机动车停放情况进行巡查,对违反停放规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公司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非机动车管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营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使用非机动车的情况。
三、停放区域1. 公司内部设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包括停车场、指定停车线等。
2. 员工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非机动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行人通道等。
3. 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四、停放要求1. 非机动车停放时,应保持车身平稳,锁好车锁,防止车辆被盗。
2. 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倒放、侧放,占用他人停放空间。
3. 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紧急出口、行人通道等。
4. 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随意涂鸦、刻画,保持车辆整洁。
五、停放管理1. 公司安保部负责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管理,包括巡查、清理、维护等工作。
2. 公司安保部应定期对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停放秩序良好。
3. 公司安保部发现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违规停放者进行教育。
4. 公司安保部有权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移,并要求违规停放者承担相关费用。
六、违规处理1. 非机动车停放违规者,公司安保部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罚款处理。
2. 非机动车停放违规,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违规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3. 非机动车停放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解除违规者劳动合同。
七、宣传教育1. 公司定期开展非机动车停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遵守停放规定的意识。
2. 公司通过宣传栏、内部网站等渠道,发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及相关知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保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非机动车停放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整洁的工作环境。
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

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残疾人专用车的停车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房管、公安交通、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停车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车站、医院、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和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存车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管理,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系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不足的地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道路范围内划定一定区域作为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并设置相应标志。
在前款规定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原批准部门应当撤销已经划定的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但应当提前公告。
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
临时占用道路设置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当依法缴纳占道费。
第九条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必须对公众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或者将其挪作他用。
鼓励单位内部非机动车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十条设置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地面铺装,设置固定或者活动式围栏;(二)设置存车标识牌、存车收费价格公示牌、经营管理单位的标志及其监督电话,划定存车标线;(三)有条件的,设置自行车停放架、遮雨棚房;(四)有专人负责服务和管理。
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制度

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制度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和推广,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制度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证电动车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制定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电动车乱停乱放、阻碍交通以及影响市容等问题。
具体的管理制度如下:1.停放位置规定:为了保证交通的畅通,规定了电动车停放的位置。
通常,电动车应当停放在专门的停车位内,若停车位已满,可以选择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严禁在人行道、车道、楼道等交通要道以及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地方停放电动车。
2.停车时间规定:合理的停车时间是保证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一般来说,电动车停放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以防止闲置电动车占用停车位影响他人使用。
3.违停处罚措施:为了规范电动车停放行为,鼓励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对于违反停放管理制度的电动车,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方式可以包括罚款、扣车、拖车等。
二、电动车充电管理制度电动车充电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有效利用充电设施,提高充电效率,减少充电拥堵现象的发生。
具体的管理制度如下:1.充电场所划定:为了方便电动车主进行充电,规定了充电设施的设置位置。
通常,充电设施应当设置在停车场、居民小区、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方便人们充电。
2.充电时段限制:为了合理利用充电资源,规定了充电时段。
一般来说,白天是交通高峰期,充电操作应当尽量避开白天,选择夜间充电或者在需求较少的时间段进行。
3.充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了确保充电设施的合理分布和供应充足,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求。
充电设施的建设应当考虑到交通流量、用户需求、充电功率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充电设施的发展。
三、监管机制和配套服务为了保证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配套服务。
具体的措施包括:1.监管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监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保障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
非机动车规章制度

非机动车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行驶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制定本规章。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上的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等各类非机动车。
三、停车规定1.非机动车停放时应选择规定的停车位置,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
2.停放非机动车时应保持车辆井然有序,不得占用其他车辆通行的空间。
3.不得在斑马线上停放非机动车,以免影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
4.禁止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消防栓旁边,以免阻碍消防车辆及时救火。
四、通行规定1.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保持车距,严禁贴靠其他车辆行驶。
2.非机动车行驶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按照信号指示通行,禁止闯红灯。
3.在十字路口禁止非机动车逆行,应按规定走人行道。
4.非机动车行驶时应保持车辆稳定速度,严禁突然变道或者违章超车。
五、装载规定1.非机动车装载货物时,应按照规定的载重标准装载,不得超载。
2.装载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牢固,不得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
3.禁止在非机动车上载人,一人一车是最基本的要求。
4.装载物品时应避免将影响安全的大件物品放置在车辆外部。
六、装置规定1.非机动车应安装反光标识,保证夜间行驶时有一定的识别度。
2.电动车应安装电子铃或者喇叭,保证行驶时及时提醒行人和其他车辆。
3.三轮车应装备有效的刹车系统,以确保行驶时的安全性。
4.非机动车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规定1.禁止非机动车酒后驾驶,一旦发现将受到处罚并扣减驾驶证。
2.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驾驶非机动车,以免分散注意力发生意外。
3.非机动车驾驶员不得携带超速行驶,一旦被查获将受到处罚。
4.禁止非机动车乘坐其他非法商业车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为非机动车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车主认真遵守,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非机动车场管理制度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
确保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停车场整齐有序。
二、适用范围
非机动车停车区。
三、管理要求
3.1所有进入非机动车停车区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按指定区域停放。
3.2凡进入非机动车区域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3进入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坡道较陡,请上下坡道时下车推行、禁止骑行上下坡道。
3.4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为分局与场站内部共用免费停放区域,禁止非内部人员停放,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请及时令其离开。
3.5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无专人值守,请停车人员锁好车辆带走自身物品,若发现偷车与被盗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3.6非机动车区域设有07:00-23:00免费充电插头便于内部人员充电,请需充电车主勿:私拉乱接、使用非电动车厂家配备的充电器、充电时将充电器放置于地上。
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物业人员将两小时巡查一次,发现未按规定充电人员,将会拔出充电插头或收缴是拉乱接物品上缴至场站管理室处,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3.7禁止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8维护好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禁止吸烟。
3.9非机动车主损坏树木、花卉和草坪,撞坏房屋和其它公用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非机动车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非机动车车库的安全管理,保障车库内车辆及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非机动车车库,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车库出入口管理(1)车库出入口设有专人值守,负责车辆的进出登记、引导和停放。
(2)进出车库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抢行。
(3)非机动车入库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不得随意停放。
2. 车辆停放管理(1)非机动车入库时,必须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
(2)禁止在车库内堆放杂物,保持车库内环境整洁。
(3)禁止在车库内充电,充电应在指定的充电区域进行。
3. 消防安全管理(1)车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2)车库内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3)车库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警。
4. 车库巡查管理(1)车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车库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巡查内容包括:车辆停放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车库内环境整洁情况等。
5. 车辆保管管理(1)车库管理人员应负责车辆保管,确保车辆安全。
(2)车辆丢失或损坏,应立即上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1. 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
2.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
(2)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如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充电等,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禁止入库:对多次违规行为,可禁止其入库。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非机动车安全停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非机动车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提高校园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校园内所有非机动车停放行为。
三、管理制度1. 非机动车停放区域(1)学校在校园内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分为室内和室外两部分。
(2)室内停放区域位于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物的地下室或附近空地。
(3)室外停放区域位于校园内主要道路两侧、停车场、绿化带等空地。
2. 非机动车停放规范(1)师生停放非机动车时,应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非机动车停放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线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
(3)非机动车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整齐,不得交叉停放、倒放或倚靠墙壁。
(4)非机动车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安全,避免被盗或损坏。
3.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1)学校保卫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停放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停放规范。
(2)师生应自觉遵守非机动车停放规定,主动配合保卫部门进行管理。
(3)对于违反停放规定的师生,保卫部门将进行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罚。
4. 非机动车停放安全措施(1)学校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提醒师生规范停放。
(2)学校定期对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学校鼓励师生使用防盗锁具,确保非机动车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非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师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非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师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师生对非机动车停放的认识,养成良好的停放习惯,确保校园交通安全,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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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非机动车存车秩序,保障存车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物业区域非机动车管理。
3 职责
3.1安管队负责对各项目非机动车管理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控检查。
3.2安管队长负责指导、检查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管理处主任负责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实施程序
4.1非机动车辆进入后统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区,严禁乱停乱放。
车主应自觉服从
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4.2非机动车出入小区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小区范围内不准洗
车。
4.3小区只提供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车主自行锁好车辆、保
管好停车牌及车上物品,避免车辆、财物丢失。
4.4严禁外来非机动车辆进入小区。
4.5紧急情况下,车辆管理员可拒绝任何非机动车进入小区范围。
4.6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非机动车的犯罪活动。
4.7管理处将定期清查无证无照和无主非机动车,一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
关有关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