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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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装运与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装运与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装运与保险条款1. 装运条款:a. 装运时间:双方应明确约定货物装运的具体日期或期限,以确保货物按时装运。

b. 装运地点:明确货物的装运地点,包括起始港口和目的港口。

c. 装运方式:根据货物特性和客户需求,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

d. 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买方,提供装运日期、运输工具名称、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

e. 装运文件:卖方应提供必要的装运文件,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

2. 保险条款:a. 保险范围:明确保险覆盖的范围,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如丢失、损坏、盗窃等。

b. 保险金额:根据货物价值和运输风险,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

c. 保险费用:明确保险费用的承担方,通常由买方或卖方承担。

d. 保险凭证:卖方应提供有效的保险凭证,证明货物已投保。

e. 保险索赔:双方应约定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索赔程序和责任分配。

3. 装运与保险的关联条款:a. 装运与保险的衔接: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确保保险生效,以避免保险空白期。

b. 保险责任的转移:在货物装运后,卖方应将保险责任转移给买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c. 保险单的转让:买方在支付货款后,卖方应将保险单转让给买方,以便买方在必要时进行索赔。

4. 违约责任:a. 装运违约:若卖方未能按时装运货物,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b. 保险违约:若卖方未能提供有效的保险凭证,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货物损失风险。

5. 争议解决:a.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b. 适用法律:明确合同适用的法律,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以上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和补充。

《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四)基本险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4.若保险货物遭受损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 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 单 、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 验报告及索赔清单等。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被 保险人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 及 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5.被保险人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 责任” 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 人。
¡ 短量险(Shortage Clause) ¡ 混杂、沾污险(In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Clause) ¡ 漏险(Leakage Clause) ¡ 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 Clause) ¡ 串味险(Taint of Odor Clause) ¡ 受潮受热险(Sweat and Heating Clause) ¡ 钩损险(Hook Damage Clause) ¡ 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Clause) ¡ 锈损险(Rust Clause)
3.一切险(All Risks)的责任范围
¡ 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 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
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Woodoil Bulk>)是根据散装桐 油的特点而专门设立的,可以单独投保。
1.海运散装桐油保险的责任范围
¡ (1)不论任何原因所致被保险桐油的短少、渗漏超过 保险单规定的免赔率时的损失(以每个油仓作为计 算单位)。

2024版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论文

2024版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论文

2024版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论文2.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定义2.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2.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分析3.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市场现状3.2 主要市场参与者3.3 市场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法律框架4.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相关法律4.2 保险合同的法律要素4.3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流程5.1 风险评估与分类5.2 保险方案设计5.3 保险报价与条款制定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6.1 索赔的提出与通知6.2 索赔的调查与评估6.3 赔偿的确定与支付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管理7.1 风险识别与分析7.2 风险控制与缓解措施7.3 风险预防与保险规划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研究8.1 典型案例分析8.2 案例中的保险策略与处理8.3 对现代保险实践的启示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创新与发展9.1 保险产品创新9.2 技术应用与创新9.3 可持续发展与保险业的未来第十章:结论与建议10.1 研究总结10.2 政策建议与行业指导10.3 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第十一章:参考文献11.1 中文参考文献11.2 外文参考文献第十二章:附录12.1 研究调查问卷12.2 数据分析表格12.3 相关法律文件摘录第十三章:签字栏13.1 论文作者签名13.2 指导教师签名13.3 签名日期13.4 签名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与意义1.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1.1.2 研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1.2 研究目的与内容1.2.1 论文旨在深入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论与实践1.2.2 研究内容涵盖保险市场分析、法律框架、承保与索赔流程等1.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1.3.1 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1.3.2 论文结构安排与各章节内容概述第二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2.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定义2.1.1 保险的定义与基本功能2.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特有属性2.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2.2.1 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2.2.2 对风险管理的贡献2.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2.3.1 海运保险2.3.2 空运保险2.3.3 陆运保险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分析3.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市场现状3.1.1 市场规模与增长趋势3.1.2 主要市场区域与特点3.2 主要市场参与者3.2.1 保险公司3.2.2 货主与运输公司3.2.3 监管机构与行业协会3.3 市场发展趋势与挑战3.3.1 技术创新对市场的影响3.3.2 全球经济波动对市场的影响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法律框架4.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相关法律4.1.1 国际海运保险法律4.1.2 国际空运保险法律4.1.3 国际陆运保险法律4.2 保险合同的法律要素4.2.1 保险合同的主体4.2.2 保险合同的内容4.2.3 保险合同的形式4.3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4.3.1 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4.3.2 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流程5.1 风险评估与分类5.1.1 风险评估的方法与标准5.1.2 风险分类的依据与结果5.2 保险方案设计5.2.1 保险方案的制定原则5.2.2 保险方案的内容与选择5.3 保险报价与条款制定5.3.1 保险报价的计算方法5.3.2 保险条款的制定与解释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6.1 索赔的提出与通知6.1.1 索赔提出的时间与方式6.1.2 索赔通知的内容与要求6.2 索赔的调查与评估6.2.1 索赔调查的程序与方法6.2.2 索赔评估的标准与依据6.3 赔偿的确定与支付6.3.1 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6.3.2 赔偿支付的程序与时间以上为合同的前半部分内容,具体细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概要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概要
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风险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二、风险的分类
➢ 按风险是否可以保险分,又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 可保风险
➢ 可保风险具备以下特征:
(1)必须是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 (2)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3)存在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 (4)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5)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 (6)损失必须是严重的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二、风险的分类
➢ 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 - 纯粹风险 (Pure risk)
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损失和无损失 - 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s) 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了第一部判决法案,也为至今世界上该领域最权威 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
3、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
➢ 由来:爱德华.劳埃德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一 家咖啡馆
➢ 劳合社又名劳埃德社,是一个社团组织而非保险公 司,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 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具体保 险业务由其成员(劳合社承保人)进 行交易
➢ 产生原因: 1)由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判断严重信息
➢ 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 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 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一、海上保险的起源
➢ 五种主要的海上保险: ① 船舶保险 ② 运费保险 ③ 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保险单不予承保的责
任险,对船舶营运期间各种事故引起的损失、费用、 罚款均予保险 ④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⑤ 石油开发保险:以海上石油开发全过程风险为标的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货物运输成为连接各国经济的重要纽带。

在这个过程中,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保障货物安全、维护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将围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分析一个具体的案例。

二、案例描述某年,我国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公司”)与国外一家进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出口公司向进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出口公司为其货物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从我国港口出发,经海路运往进口公司所在地。

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暴风雨,船舶发生严重倾斜,导致部分货物受损。

事故发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三、案例分析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在本案例中,出口公司作为货物的所有权人,对货物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因此其有权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在货物受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2.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在本案例中,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暴风雨,而暴风雨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暴风雨是导致货物受损的近因。

根据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

在本案例中,由于暴风雨导致货物受损,出口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出口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实现损失补偿原则。

四、案例启示本案例反映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以下是一些启示:1. 投保人应充分了解保险条款: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一、课程概述1. 课程目的: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实务操作,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涉及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的基本概念、运输方式、保险条款、风险管理等。

二、教学方法1. 讲授:教师通过讲解,使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原理和实务操作。

2. 案例分析:教师提供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 实训操作:学生模拟实际操作,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三、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实务操作。

(2)熟悉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及其特点。

(3)掌握国际货物保险的基本条款和险种。

(4)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风险管理。

2. 能力目标:(1)具备分析和解决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备一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实务操作能力。

四、教学安排1. 课时:本课程共32课时。

2. 教学进度安排:(1)第1-4课时: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基本概念、原理介绍。

(2)第5-8课时: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方式及其特点。

(3)第9-12课时:国际货物保险基本条款和险种介绍。

(4)第13-16课时: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风险管理。

(5)第17-20课时: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实务操作。

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占总成绩的40%。

2. 期末考试: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和实务操作测试,占总成绩的60%。

3. 评价标准:(1)知识掌握:对基本概念、原理和实务操作的掌握程度。

(2)分析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操作能力: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实务操作的熟练程度。

六、教学资源1. 教材:《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材。

2. 课件: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制作的课件。

3. 案例库:教师收集的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实际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

绝对必要记载项目
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票据支付的文义不能附加某项条件及支付方式不能受限制,否则票据无效。票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印刷、手写和打字等,但不能以铅笔或类似书写工具做成。
写明“汇票”字样
书面形式 (2)支付命令 (3)无条件性
又称汇款(remittance)
一、汇付的概述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买方。
1、汇款人(remitter)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卖方。
2、收款人(payer or beneficiary)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又叫付款行或解付行。 汇入行通常是汇出行的联行或代理行。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加押电报、电传委托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1
电汇方式和信汇、票汇相比一个显著特点是快。在银行,电汇的优先级最高,一般均在当天处理。而且,由于是银行之间的直接通讯,差错率较低,遗失的可能性也极小。但由于汇出行占压汇款资金时间极短,甚至根本不占压,因此收费也较高。电汇适用于汇款金额大、汇款急的汇款。
2
电汇的概念及特点
(二)电汇(T/T)
2、电汇结算业务流程(T/T)
付款人 (进口商)
收款人 (出口商)
电汇申请书 交款付费
汇入行
电汇委托通知书
付讫借记通知
付 款
汇款 通知
收 据
买卖合同约定以 电汇为结算方式
汇出行
电 汇 回 执







02
简单地来说,票汇就是银行用即期汇票作为汇款工具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3篇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3篇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国际贸易运输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运输服务1.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合适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

3. 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安全、及时送达,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货物的装卸、保管和交付。

二、保险服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货物购买保险,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

2. 保险类型应包括但不限于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等,保险金额和保险条款由甲乙双方商定。

3. 乙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以确保甲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四、费用与支付1. 运输费用: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照实际运输距离、运输方式和货物重量等因素计算运输费用。

2. 保险费用:乙方应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用。

3.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将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运输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 若因乙方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或延误,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留置相应的货物,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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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1999年4月,中国北海粮油公司与巴基斯坦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12000吨(240000包)白糖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FR,每吨单价为437美元。

由中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海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

该批货物由巴拿马籍某轮承运。

在巴基斯坦某港装货的过程中,船长先后向托运人发出书面声明和抗议,指出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何遮盖物并发生了雨水的污染,宣布货物为不清洁。

而托运人为了结汇则出具了保函,以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

船长在接受了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清洁提单。

货轮于5月23日抵达北海港,经北海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发现了578包有雨水污染。

并确认货物有短少608包。

对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1)收货人是否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2)承运人是否可以依保函要求收货人向托运人索赔?(3)收货人是否应向保险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已投保了水渍险?答案:(1)收货人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即表明其收到货物时货物没有问题,承运人应对途中受到的损失负责。

如果承运人在装货时已发现货物有问题,承运人就不应签发清洁提单,这样收货人的货款也不会付出。

在承运人依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使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制衡作用被破坏。

因此,承运人必须对依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后果承担责任。

(2)不可以。

因为本题保函无效,且即使是有效保函,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3)不可以,本题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不包括雨水造成的损失。

2.战争期间,一批出口商品投保一切险,在运至码头仓库待运期间遭敌机轰炸,引起仓库火灾,使货物受损,请问该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答案: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该案例中货损由两个原因造成:一个是承保范围外的战争,另一个是承保范围内的火灾。

前者直接导致后者,故前者是近因,而它不在承保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包装食品投保水渍险,运输途中遭受海水浸湿,外包装受潮导致食品霉变,请问该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答案: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案例食品损失由两个原因造成,一个是水渍险承保范围内的海水浸渍,另一个是承保范围外的霉变。

前者直接导致后者,根据近因原则,前者是食品损失的近因,而它在承保范围内,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4.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

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问: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答案:(1)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分损失的问题,部分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

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所谓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协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行以继续完成,船方不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3)结合本案例①③损失是由于货船火灾导致,属意外事故,故其为单独海损;②④⑤损失是船长为避免实际的火灾风险而采取的有意的、合理的避险措施,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费用支出也是额外的,故其属于共同海损。

【(1)(3)属单独海损,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2)(4)(5)属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5.A公司与美国某公司按CIF旧金山成交出口一批布料。

货轮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触礁某舱舱底出现裂口,舱内存放的A公司的布料全部严重受浸。

因舱内进水,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避风港修补裂口。

如果将受水浸的布料漂洗后再运至原定目的地旧金山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该批布料本身的价值。

问:该批布料的损失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答案:推定全损6.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

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毛毯完全烧毁。

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

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的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后来,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艘货轮相撞,船舶严重受损,货舱乙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动和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为了救险,船长命令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

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进行大修时,船方就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岸上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费用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

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货舱丙和货舱丁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造成一部分货物的钩损。

试分析各部分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

答案:毛毯:实际全损,烟草:部分损失,茶叶:实际全损。

精密仪器:推定全损。

亚麻:共同海损。

纺织品:共同海损。

7.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德国某进口商达成一项皮具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汉堡,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

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皮具的湿度降低限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后,再装入集装箱。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10万美元。

据分析,该批货物进出口地的气候环境均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答案:保险公司应该负责赔偿。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的责任范围最广,大体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一切险。

在本案中,由于货物出口前包装完好,货物也具有适航性,货物受损也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因而,保险公司应赔偿。

8.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货物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题:我方能接受吗?答案:不能接受。

货物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保险公司和卖方对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

9. 我按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1000箱,投保一切险。

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4个月才到达目的港。

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

问这种货损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答案:否。

根据CIF条款中的“除外责任”第4点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0. 2000年10月6日,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以FOB大连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一批华人春节用品的合同。

由加拿大公司投保了水渍险。

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是2000年12月15日至31日是。

乙公司所订中国籍货轮“大洋”号在来大连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1年1月21日才完成装船。

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0年12月30日装船的提单。

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温哥华,造成收货人加拿大丙公司一系列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了该加拿大丙公司向乙公司索赔。

乙公司在赔偿丙公司后,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

请回答下列问题:⑴乙公司是否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为什么?⑵本案中承运人签发的是什么提单?⑶乙公司是否应向保险公司提出延迟交付的索赔?为什么?答案:(1)乙公司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本案承运人以保函倒签了提单,应对因此而造成的延迟交付负责。

因此以公司可以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2)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叫倒签提单,即将实际装船的日期提前的行为。

这种提单是不正规,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

3)乙公司不应向保险公司提出延迟交付的索赔。

水渍险并不承保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

因此乙公司不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1.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

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单。

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问题: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答案: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主要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与一般险。

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输途中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

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本案中,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物在船因风暴沉没时全部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12.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

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

数月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

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答案:(1)保险公司对于该批货物的损失应该赔偿。

(2)本案例涉及保险理赔问题,现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平安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有八项,其中二项为: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沉没、触礁、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三项为: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结合本案例,触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应赔;遇暴风雨受损的2100美元,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但又因该批货物是在触礁意外事故前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上述两项损失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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