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参颁布《装备维修部队分队战时保障条令》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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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役军械装备的维修保障管理

浅谈现役军械装备的维修保障管理

浅谈现役军械装备的维修保障管理刘佳(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陕西西安710100)1概述建立现役军械装备的维修保障管理系统,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生产厂家技术力量的丰富资源,弥补部队装备维修力量和保障资源不足,提高装备完好率。

同时,对推进军械装备维修保障建设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2现役军械装备维修保障的现状分析(1)部队维修级别。

根据国军标GJB2961-912维修级别规定,我军装备维修级别一般按三级划分:基层级、中继级、基地级。

每个级别对应相应的维修保障机构,每个维修机构担负具体的维修任务并配备相应的维修保障资源。

(2)部队维修保障管理的能力。

根据我部门人员多年的技术服务工作的体会,现役军械装备的维修保障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随着作战性能提高,技术密集度加大,维修保障难度增加。

二是现役军械装备维修保障资源不配套。

随着部队作训要求的提高、作训模式的变化,对技术服务需求的种类也进一步增加,部队日常训练、外场驻训、年度例行实弹射击考核、大规模联合军事演习时的全程伴随装备保障、部队装备的小修、中修、大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援保障等,对技术服务的需求几乎渗入到了部队作训的每一个环节。

3开展现役军械装备的维修保障管理的必要性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装备研制速度的加快,部队新型军械装备品种、型号、批次和数量日益增多,具有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等特点,如雷达装备集成了相控阵、激光测距、电视跟踪、光学指挥镜遥控、频率捷变、脉冲压缩、动目标显示、多普勒、控制软件等高新技术,应用贴焊、封装和多层印制板等工艺。

这些装备维修难度大、对装备的维修保障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些新装备保障能力刚刚取得初步成果,新的型号装备又列装部队,维修保障管理能力始终跟不上装备的发展。

(2)由于维修技术人员培养过程长,在装备初装期内,没有过硬的专业对口人员。

(3)维修所需的调试细则、装备工艺等核心资料在研制者、生产者手中,部队无法在短时间内具备新装备形成能力所需的必要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曰期:2004-03-31]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字体: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军队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作战能力。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修订)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修订)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1.08•【文号】国务院令第588号•【施行日期】2011.01.0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民兵工作条例(199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第三条民兵工作的任务是:(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民兵工作应当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

第五条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六条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体制的变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对加强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工作的思考

对加强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工作的思考

对加强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工作的思考【摘要】信息化战争高损性对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从分析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的特点入手,提出了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的原则要求,并就未来信息化战场上车辆装备维修保障工作的走向提出了几点意见。

【关键词】信息化战争;车辆装备;维修保障随着信息化战争的不断深入,现代战争的突发性、快速性、高损性等特点彰显突出,这对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战时车辆装备的抢修能力和速度,直接影响到作战部队的后勤保障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关系到战争的进程和结局。

因此,加强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工作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迫切要求。

一、战时车辆装备维修保障的特点1、战场节奏变化快,车辆维修时效性要求强高技术条件下的现代战争,作战节奏快,情况变化急剧,使得战前车辆保障和技术准备的时间缩短,战中对损伤车辆维修的时间也将缩短。

同时,在作战过程中,敌人对整个战场可以实施全纵深、全方位的精确打击,不仅使车辆装备损失量增多,而且损伤车辆现场抢修和后送修理的有效时间大大减少,车辆维修时效性要求的更强。

2、战场破坏性大,车辆维修能力要求高现代高技术战争,是多层次、全方位、全纵深、快节奏的立体战争。

射程远、精度高、威力大的高新技术武器广泛应用于战场,“发现即被摧毁”的打击手段将会造成大量车辆装备的集中损坏。

此外,车辆自然磨损和技术故障都将明显增多,这些都将要求有较高的车辆维修保障能力。

3、战场环境复杂,车辆维修手段要求多样由于车辆结构日益复杂,损伤机理多样化,造成车辆损坏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给战时车辆维修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

目前,“硬”杀伤手段的威力越来越大,车辆的物理损坏在程度上更为严重,在形态上更为多样,不仅某些部件可能产生穿孔、破裂、变形等,而且,车辆的主体甚至整体都可能出现严重的损坏。

“软”杀伤手段在新的技术原理基础上,以全新的破坏机理作用于车辆。

它不仅可以使电子元器件烧毁、控制程序紊乱失灵、数据被“病毒”吞噬,还可以使车辆的材料出现结构性质变化。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文件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文件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件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概述⼆、资格审查主要内容——重点1、法⼈资格2、专业技术资格3、质量管理4、财务资⾦状况5、经营信誉6、保密资格7、军⽅要求的其它内容三、资格审查程序⼀、概述1、名词解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军⽅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承制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要求所进⾏的系统的、独⽴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件的过程。

2、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突出了采购⼈的地位;《中国⼈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装备科研条例》、《装备维修条例》,完全与政府采购制度相⼀致;《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计划管理办法》、《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

GJB571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审查⼯作2002年10⽉30⽇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装备采购条例》第29、30条明确规定:“装备采购实⾏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除特殊情况外,装备采购的承制单位应当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择。

”2004年2⽉13⽇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装备科研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对批准⽴项的装备研制项⽬,应当在经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式择优选择装备承研承制单位订⽴装备研制合同。

”2002年6⽉19⽇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装备维修条例》第52条明确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对拟承担装备⼤修任务的单位组织进⾏修理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交付部队装备⼤修任务。

”实⾏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对于打破垄断、提⾼装备采购整体效益、促进承制单位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有⼒地促进审查⼯作⾼效开展,总装备部于2003年12⽉26⽇专门制定颁发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军事装备维护规范

军事装备维护规范

军事装备维护规范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军事装备的日益发展,军队对于军事装备的维护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军事装备的维护规范直接关系到国家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果。

本文将从军事装备维护的重要性、维护程序与要点以及维护技术和培训等角度进行论述。

一、军事装备维护的重要性军事装备维护是确保军事装备良好运行状态的重要保障手段。

它不仅仅是对装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更是保证装备完好状态、发挥最大作用的重要手段。

军事装备维护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减少装备故障发生率,提高装备可靠性和持久力,降低装备维修成本,延长装备使用寿命,提高军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作战能力。

二、军事装备维护程序与要点军事装备维护程序的确立是确保维护工作有序进行的关键。

一般来说,军事装备维护程序分为日常保养、定期检查和故障修复三个阶段。

1. 日常保养日常保养要求对军事装备进行定期的、标准化的维护工作。

具体要点包括:(1)设定保养计划,确保每台装备都能按时得到保养;(2)进行润滑、清洁、检查等基本保养工作;(3)对装备所涉及的电器元件、传动装置、液压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

2.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对军事装备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估,以发现潜在问题并进行修复。

要点包括:(1)检查装备的各个部件和系统是否正常;(2)评估装备的性能和工作状态;(3)对装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3. 故障修复当军事装备发生故障时,需要及时进行修复。

要点包括:(1)迅速确定故障原因;(2)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3)对修复后的装备进行测试和评估。

三、军事装备维护技术和培训军事装备维护技术是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军队需要培训专业的维护人员,提供最新的维护技术和知识。

同时,还需要加强装备维护培训,培养官兵对装备维护的重视和责任心。

1. 维护技术军事装备维护技术包括机械维护、电器维护、液压维护等多个方面的技术知识。

维护人员需要熟悉装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能够独立进行常见维护工作和故障排除。

适应新时代新体制要求 加强我军装备保障力量建设

适应新时代新体制要求 加强我军装备保障力量建设

适应新时代新体制要求加强我军装备保障力量建设 内容提要:加强装备保障力量建设,是加强战斗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要抓住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有利时机,面向强军胜战对装备保障力量的新需求,遵循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从人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军装备保障力量建设。

重点是扩大高技术装备保障力量规模,加强预备役装备保障力量建设,优化机动型装备保障力量编成,提高战略级装备保障力量能力。

关键词:武装力量 军队建设 装备保障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84(2018)02-0038-05 作者:李力钢,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教授装备保障力量,是指遂行装备维修、储供、教学与科研、指挥与管理等任务的各种力量。

进一步加强我军装备保障力量建设,是适应新时代“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和“军委—军种—部队”的建设管理体系、保障军队战备训练和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需要的客观要求。

重点是遵循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从人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原则,扩大高技术装备保障力量规模,加强预备役装备保障力量建设,优化机动型装备保障力量编成,提高战略级装备保障力量能力。

一、扩大高技术装备保障力量规模随着高技术装备的大量列装和实战应用,高新技术弹药器材消耗量增大、装备战损率增高,装备保障任务增多、时效性增强,使装备保障任务更加繁重,对高技术装备保障力量需求大幅度增加。

目前,我军装备保障力量总体技术水平有限、保障能力不足,必须充分利用地方装备保障资源,扩大高技术装备保障力量规模。

(一)注重依托生产厂家扩大新型主战装备保障力量随着我军装备技术含量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级装备保障任务正在进行调整,大量新型高技术主战装备换件修理项目增多、零部件修理难度增大。

在军队装备保障力量规模无法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军民深度融合的优势,通过装备保障动员,加强生产厂家 李力钢新型主战装备保障力量建设,将其储备的大批专业保障人员及经过加(改)装的配套装备、设施、设备直接用于新型主战装备保障,是满足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装备保障需求的重要途径。

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摘要:加强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是聚焦战斗力生成、搞好装备保障准备的实际要求。

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直接关系到参战武器装备的战技术性能和武器装备作战效能的发挥。

因此,必须加强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为联合作战提供可靠的武器装备基础。

关键词: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装备维修保障,对部队保持和恢复装备战技术性能、保证装备发挥出最佳作战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目的是保持和恢复装备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联合作战的顺利完成。

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直接关系到参战武器装备的战技术性能和效能的发挥,对作战决心和作战任务的完成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必须加强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为联合作战提供可靠的武器装备基础。

一、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要合理确定维修范围联合作战参战武器装备构成复杂、种类多样,各个军种所使用的武器装备都有其自身特点,而且战场消耗量也日趋增大,损毁装备增多。

装备维修保障必须合理确定维修范围,为战时维修任务规划和实施维修保障行动提供可靠支撑。

1.从装备维修保障任务范围上看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的主要任务包括装备维护、技术检查、技术准备、抢救、修理、战损装备后送、装备加(改)装、远程技术支援、维修保障设备筹措与补充、维修器材筹储供等。

通过在装备维修保障工作任务范围进行合理划分,能够对各维修保障部门科学分工、划清职责提供有力指导,从而为高效完成装备维修任务,使损毁武器装备尽快修复并继续投入作战运用提供支撑。

2.从装备维修保障力量范围看联合作战装备维修保障主要力量包括军种支援保障、战区战役支援保障、任务部队前置野战支援、旅(团、支队、编队等)装备维修伴随保障、营以下自我保障等。

力量划分是战时维修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各级力量都承担其规定的职责和任务,从而使各级维修保障力量在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形成合力,高效完成维修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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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颁布《装备维修部队分队战时保障条令》条

来源:解放军报第1版作者:时间:2006-08-26 06:29:56 解放军报北京8月25日电总参谋部日前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维修部队分队战时保障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仓库战时保障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修理工厂战时保障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装备勤务部队分队战时保障条令》。

这些条令为各类装备保障分队战时保障任务提供了具体化、实战化、规范化的法规保证,标志着我军战时装备保障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四部条令第一次全面规范了各级装备维修部队分队、装备仓库、企业化装备修理工厂和特种装备勤务部队分队在未来信息化条件下作战中的装备保障行动,是我军新一代作战条令体系和装备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各类装备保障部队分队组织实施战时装备保障及训练的基本依据。

四部条令明确了实施战时装备保障的地位作用、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战役和战斗各个阶段实施装备保障行动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以及需要协调的各种关系和行动等,体现了未来信息化局部战争联合作战的特点和规律。

四部条令规定,各类装备保障部队分队战时组织装备保障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主席关于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和作风,灵活组织和使用保障力量,充分发挥军民结合、诸军兵种一体的整体保障威力,全面而有重点地为作战行动提供及时、高效、持续、稳定的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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