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木材检查站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第三⼗七条从林区运出⽊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调拨的⽊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材运输。
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材的,⽊材检查站有权制⽌。
【释义】本条是关于⽊材运输和⽊材检查站的法律规定。
本条第⼆款是在这次修改的森林法中新增加的条款。
⼀、本条第⼀款规定,从林区运出⽊材,除国家统⼀调拨的⽊材外,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
⽊材运输证件,是从林区运出⽊材的合法凭证。
⽊材运输证上注明树种、材种规格、数量、起⽌地点、运输⽅式、运输有效期等内容。
实⾏⽊材运输凭证制度,是本法规定的⼀项重要法律制度。
实⾏⽊材凭证运输,这是控制森林采伐量、防⽌乱砍滥伐的有效措施。
通过⽊材凭证运输,可以监督林⽊采伐计划的执⾏情况,堵塞⾮法采伐⽊材运出林区的情况。
除国家统⼀调拨的⽊材以外,从林区运出⽊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材运输证。
⽊材运输证,从⽊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
发放⽊材运输证的单位,由省、⾃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本条第⼆款是关于合法采伐的⽊材如何发放⽊材运输证的规定。
林⽊采伐许可证是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给采伐林⽊的单位或者个⼈采伐林⽊的法律凭证。
取得林⽊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采伐下来的⽊材,就是合法的⽊材,也就允许从林区运出。
在运出林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材运输证。
也就是说,采伐林⽊的单位或者个⼈,在取得林⽊采伐许可证后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了⽊材以后,如从林区运出去,可以⽤林⽊采伐许可证去换取⽊材运输证。
当然,林业主管,部门在发放⽊材运输证时,也应当进⾏核查,如核查属实,就应当发给⽊材运输证。
因此,本条该款规定,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木材检尺知识

木材(mùcái)检尺知识木材(mùcái)检尺知识木材(mùcái)检尺:logscaling木材检尺包括竹材检尺,它一般分为(fēn wéi)立木检尺、原条检尺、原木检尺、规方材检尺及楠竹检尺等五个方面的范畴。
一、立木检尺:伐区作业。
根据《森林法》规定,凡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bùmén)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那么,伐区作业必须遵循以下要求:1、检尺起始直径从5cm开始;2、检尺高度一般胸高直径为准,以1.3米为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坡度伐区作业,检尺鉴定时,检尺人员要站在坡度的上方。
3、材积表的使用。
立木材积表一般以当地《一元立木材积表》为计算依据。
4、木材材积的折算按0.65%的出材率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地径与胸径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一般相差在3cm范围之内。
地径达10cm属检尺的起始尺度,地径在8cm以下的幼树一般不计算材积。
对立竹的检尺,一般以眉径1.5m高度为检尺点。
立竹分类:眉径在6cm以上的属大径竹,眉径在6cm以下的那么属小径竹。
二、原条检尺原条即采伐后的木材,原条检尺即是对已采伐的木材进行检尺和材积计算。
原条具有斧口、长度不定,尾径缺乏6cm〔松材除外〕的特征。
1、长度的测量以树蔸最高斧印,树梢出口以6cm为限,即从斧口上缘处量到尾径足6cm处,这个范围内为测量长度,并以整数为计算,缺乏1米的不予计算。
如7.6m那么按7m取数。
检尺部位从树蔸最高斧印开始,2.5米处度量。
2、钢卷尺所量得周长÷π=直径,即为水篾尺度。
3、弯曲木长度的检测按斧口到尾径足6cm拉直量度,去掉伐口,并同时去掉缺乏6cm的尾径。
2024年木材检查站全年工作汇报

2024年木材检查站全年工作汇报一、工作概述2024年,木材检查站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全面加强了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有效防止了非法砍伐和非法交易的发生。
同时,我们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进木材合规化管理的建设,确保了木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内容1.加强检查力度我们加大了对木材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检查了木材的来源、采伐许可证等合规情况。
通过建立合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木材来源不清晰、证照齐全等问题,提高木材的管理水平。
2.打击非法砍伐我们将非法砍伐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加强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非法砍伐行为。
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促使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砍伐行为。
3.加强合规管理为了确保木材的合规性,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了木材交易记录和证照核查系统。
通过这一系统,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木材的流向和销售情况,保证木材合规管理的顺利进行。
4.加大宣传力度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木材保护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木材保护的重视程度。
此外,我们还与媒体合作,加大对非法砍伐案件的曝光力度,使公众了解非法砍伐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环保意识。
5.建立合作机制我们与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木材合规管理工作。
通过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加强了各个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了合力,提高了木材检查和管理的效果。
三、工作成效1.非法砍伐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经过我们的持续努力,2024年全年非法砍伐案件减少了20%,非法砍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木材合规管理水平提高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了木材交易记录和证照核查系统,全面管理木材的来源和流向。
木材合规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3.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宣传活动和媒体曝光,我们成功地引起了公众对木材保护的重视,并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环保意识。
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8篇

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8篇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1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开好头、起好步、打基础的关键年,而上半年的工作则关系到全局的成败。
因此,我们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木监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五个方面工作重点,结合**实际,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根据**市维护安全稳定集中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更好地为建设“森林**”保驾护航,市木材检查站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林政等,于20xx年元月份在**中心城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市木材检查站派出工作组,全天24小时驻守重点木材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收购、无证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为切实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的收购行为,由木材检查站草拟,市林业局发文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罗宾公司原材料收购行为的意见”。
同时,市木材检查站派出专人进驻罗宾公司全程监督企业收购原材料,并协助建立收购台帐,审核木材运输证及其它有效证件。
三是派出流动巡查组与**区木材巡查大队一道,采取蹲坑守候、现场突击等手段,严厉打击无证采挖、运输樟树的违法犯罪行为。
上半年共派出4组8人次巡查,与袁州区执法人员一道共查获无证采挖、运输樟树5车次。
二、全面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在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了“执法提升年”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召开一个会议,购买一份保险。
5月20日,市木材检查站在铜鼓县召开了全市木材检查工作暨“执法提升年”活动的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木材检查站站长、木材流通巡查大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同时市站在年初为每一位站员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制订二个方案。
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我们分别制订了“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木材检查站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14个制度-(2)

目录一、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 (1)二、木材检查站职责 (4)三、站长岗位职责 (4)四、副站长岗位职责 (5)五、检查员岗位职责 (6)六、植物检疫员职责 (7)七、职工平时考核制度 (7)八、值班制度 (11)九、学习制度 (11)十、职工考勤制度 (12)十一、车辆查验制度 (13)十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14)十三、廉政纪律 (15)十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6)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执法作用,实现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和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合理设置的原则,由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撤销。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一律撤销。
第四条木材检查站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职人员,统—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木材检查站工作。
木材检查站是林业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第五条木材检查站的职责是:(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二)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三)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由设立木材检查站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备。
(一)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站内设站长、财务管理人员(可兼职)和木材检查员。
(二)站长应由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有熟练的木材检尺、木材运输查验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和运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一、岗位职责1. 负责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检查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对进入森林保护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防止火源带入森林内部。
3. 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 定期对检查站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参与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1. 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森林安全。
3. 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入森林保护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不漏检、不错检。
4. 勇于担当,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5. 爱护检查站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7.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做到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三、责任追究1. 违反本岗位职责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 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或者贪污、挪用公款者,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
4. 发现火源不及时制止和处理,导致森林火灾扩大蔓延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在检查站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中,因失职造成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附则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岗位或职责,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1)一、岗位职责1. 负责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检查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对进入森林区域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森林防火检查,防止火源带入森林内部。
3. 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和劝导,确保森林安全。
木材检尺管理制度

木材检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检尺工作,保障木材检尺质量,提高木材检尺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材检尺工作的人员,包括木材检尺管理人员、检尺员等。
第三条木材检尺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完成检尺任务,确保检尺准确、合理。
第二章木材检尺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木材检尺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木材检尺工作的管理,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木材检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木材检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监督和检查检尺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检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管理和培训,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能从事木材检尺工作。
第七条公司建立木材检尺质量评价制度,对每位检尺员的检尺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奖励,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木材检尺工作流程第八条木材检尺工作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接受检尺任务:木材检尺员按照公司的安排接受检尺任务,并核实所需检尺的木材信息;(二)现场测量:到达木材堆放地点,对木材进行实地测量,并录入相关数据;(三)数据核实: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核实和计算;(四)编制检尺报告:根据测量数据编制木材检尺报告;(五)报告审核:检尺员报告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六)归档管理:审核通过的检尺报告进行归档管理,并核发相应的木材检尺证书。
第九条检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检尺标准进行检尺,并严格遵守检尺程序,确保检尺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条在检尺过程中,如发现木材数量、规格等与实际不符,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木材检尺责任追究第十一条木材检尺员在执行检尺任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一经确认,取消其资格,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因木材检尺不当导致的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木材检查站管理制度

木材检查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工作,保障木材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木材质量,保护森林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一)木材检查站设立1. 木材检查站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2. 木材检查站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并制定管理制度。
3. 木材检查站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木材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管理人员1. 木材检查站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制度,激励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3. 木材检查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木材检查站的形象。
(三)内部管理1.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员工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等。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三、业务流程(一)进场检查1.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进场的木材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木材的数量、质量、品种等。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制定严格的进场检查标准和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检查不合格的木材进行处置,合格的木材进行标识并入库。
(二)出场检查1.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出库的木材进行核对,确保木材的出库手续合法完备。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出场检查程序,保证木材的安全出库。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出库的木材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四、监督检查(一)日常监督1. 木材检查站应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木材检查站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木材检查工作的合规运行。
(二)案件处理1. 木材检查站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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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木材检查站职责
木材检查站职责
一、**木竹检查站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木竹检查站是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并持有编制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承担着对木材、竹材、野生动植物运输以及森林植物检疫证的监督检查。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二)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检查珍贵、稀有陆生野生动植物
及其制品,制止、暂扣违法运输的木材。
(三)根据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木竹凭证运输范围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通字[1998]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木材凭证运输管理有关问题 __》规定,木材凭证运输的范围是: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全部木材。
2、各类人造板(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竹胶板、细木工板等)。
3、大宗木竹制成品:本省产小型木材制成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如锅盖、木椅、木箱、木桶、农具4件(含4件)以上的;本省产大型木材制成品,如大衣柜、桌子、犁、耙等,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上的;竹材制品20公斤以上的;[本文网-找文章,到网]
4、竹材:包括毛竹、元竹等。
5、木材、竹材加工的半成品。
三、违法运输木材的法律责任
凡被列入上述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的,但没有执行《中华人民 __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关于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将受到以下行政处罚:
I、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罚款。
2、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3、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4、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四、事情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楼主反映的情况,应当属于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第2项、第5项所规定的内容,必须开据省内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在途经木材检查站时,要主动接受检查。
对于所提500元辛苦钱问题,我
委派员前往**木竹检查站进行调查,并调阅了案件卷宗,掌握的情况如下:
违法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姓名略)于20xx年3月10日下午1时45分用“皖R01740”号小货车,无木材运输证运输规格为“2-3米*2-3厘米*4-9厘米”杉木半成品贰立方米,及杉木细木工板叁拾块,由贵池运往铜陵,违反了《中华人民 __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由**木竹检查站(市农委委托)依法现场告知并作出了没收非法运输木材的决定(《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省统一编号:0127865、市编号为铜木检林罚书字[20xx]015号;《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省统一编号:N0:0019414、市编号为铜木检林罚没字[20xx]015号)。
根据货主的实际情况及要求,**木竹检查站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办法》第二十条“对依法没收的树木、木材及其制品应当妥善处理,其变价款纳入育林资金管理”之规定,作出了现场变价500元的处理,开据了由省 __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证》(通字N0:99348256号)。
因此,整个检查处罚过程是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行政处罚管理要求的。
尽管如此,我们也再次要求**木竹检查站必须要依法对木材、竹材、野生
动植物运输以及森林植物检疫证实施监督检查,只允许检查《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对证件齐全、货证相符的一律即查即放,不得私自增加检查项目与内容,不得出现乱查乱罚现象。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网友,在购买、经营木材及其制品过程中,凡属被列入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的,要依法做到凭证运输、一车一证、货证相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如果你所反应的情况与我们调查情况有误,手中持有的由木材检查站开据的票据不是安徽省 __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证》票据,请你务必将原收据提交到市农委,我委将负责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推进**木竹检查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优化发展环境,诚请各位市民、网友对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为振兴铜陵林业,打造生态山水铜都而共同努力。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