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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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

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

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预算管理水平,保证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周期每年年初,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经济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 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学校的收入、支出、投资、融资等方面的内容。

3. 预算编制原则(1)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确保财务预算的真实、准确和合理。

(2)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有效性原则:预算编制应注重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确保预算的有效实施。

4. 预算编制程序(1)确定预算编制责任人:学校财务负责人为负责预算编制的责任人。

(2)收集有关信息:财务部门负责收集学校各项经济数据和财务信息,包括收入、支出、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数据。

(3)制定预算指标: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经济情况,财务部门制定相应的预算指标。

(4)编制预算方案:财务部门根据收集的信息和制定的预算指标,编制预算方案。

(5)审核和审批:预算方案由学校领导审查并报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6)编制预算报告:财务部门根据已审批的预算方案编制预算报告。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责任各个部门负责执行本部门的预算,并向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 预算执行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3. 预算执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报经财务部门批准。

四、预算测算1. 预算测算原则预算测算应基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财务预算,提前做好各项预算指标的测算工作。

2. 预算测算程序(1)确定预算测算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测算工作。

(2)收集预算测算数据: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收集各项预算测算所需的数据。

(3)测算预算指标:根据收集的数据,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指标的测算。

(4)编制预算测算报告:财务部门根据测算结果编制预算测算报告。

民办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及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民办小学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依法理财,保证资金安全;3. 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学校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2. 负责学校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3. 负责学校的财务报告编制、上报和公示;4. 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产权登记和清查工作;5. 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学校资金来源包括:1. 学费收入;2. 专项资金;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学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专款专用;2. 量入为出,合理使用;3. 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八条学校财务收支必须实行会计核算,做到账目清晰、准确、完整。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2. 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3. 优先保障教育教学和基本建设;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条学校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2. 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学校总预算;3. 学校领导审核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4. 经批准的预算,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财务监督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相结合。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考核主要包括:1.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 资金使用效益;3. 财务风险控制;4. 财务报告质量。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二、预算管理第三条我校财务预算应当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条学校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学院应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部门、学院财务预算,并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

三、收入管理第六条我校收入包括学费收入、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学费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收入应当专款专用,按照捐赠者意愿或者学校董事会决定使用。

第九条其他收入应当依法取得,并按照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四、支出管理第十条学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其他支出等。

第十一条人员经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公用经费按照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经费应当合理规划,确保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四条其他支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五、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七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知识产权保护、合理使用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二十条对外投资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的原则。

六、财务报告和审计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二条学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学校董事会和相关部门。

民办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务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作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的全面预算管理。

2.包含全部涉及财务预算的流程,例如年度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调整等。

第三条定义1.预算编制:指依照肯定的程序和方法,将预算应用到民办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中。

2.预算审核:指对预算编制结果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战略目标进行审查。

3.预算执行:指将预算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并依照预算要求进行执行。

4.预算监控: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5.预算调整: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显现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编制原则1.预算编制坚持科学、合理、效益的原则。

2.预算编制应遵从民办学校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政策。

1.民办学校应依照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订立预算编制工作计划。

2.年度预算编制分为三个阶段:初步预算、中期预算和最终预算。

3.预算编制应经过多个层级的审核、审批,并进行公示。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1.预算编制内容包含各项收入、支出、资金需求、资本计划等。

2.预算编制应包含认真的财务猜测和测算,考虑各种本钱、费用、风险等因素。

第三章预算审核第七条审核范围1.预算审核应包含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合法性及与民办学校战略目标的全都性等方面。

2.预算审核应具体涉及各项收入、支出的科目、金额以及相关依据、计算方法等。

第八条审核程序1.预算审核应依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布置进行。

2.预算审核应由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审核结果1.预算审核结果应经核准后,由授权人员批准。

2.如有需要,应对预算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四章预算执行第十条执行责任1.各部门和岗位应明确预算执行的责任和权限。

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办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各类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精益求精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3. 安全可靠原则:确保财务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2. 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4. 负责学校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5. 负责学校财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6. 负责学校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民办中小学应当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并对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民办中小学财务预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2. 综合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全面反映学校各项收支情况;3. 预测性原则:预算编制应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预测性;4. 动态管理原则: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民办中小学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学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发展规划、预算编制依据等资料;2. 分析预测:对学校未来一年的收支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3. 编制预算:根据分析预测结果,编制学校财务预算;4. 审批预算:将编制好的预算报请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审批;5. 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活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民办中小学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2.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价值最大化;3. 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4. 公开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民办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民办小学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反映学校的经济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传递、反馈。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财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二)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批和监督;(三)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四)负责学校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五)负责学校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六)负责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编制,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预算申请;(二)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申请,编制学校财务预算草案;(三)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财务预算草案;(四)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一)财务部负责预算执行的日常管理;(二)各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合理使用资金;(三)财务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反馈。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学校财务收支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二)公开透明:收支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规范审批:收支活动需经审批手续;(四)及时准确:收支核算及时、准确。

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篇1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保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第四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投资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是:(一)制定和实施学校财务工作计划;(二)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三)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监督和管理学校财务活动;(五)定期向校长报告财务状况;(六)其他与财务有关的职责。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二)支出预算;(三)资产负债预算。

第九条财务预算应当经过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学校应当每年进行财务决算,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情况;(二)支出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四)其他与财务有关的情况。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财务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支出应当遵循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的凭证,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资源。

第十七条学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有效、节约的原则。

第十八条学校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购置、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第六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二十条学校财务活动应当接受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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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动来贯彻、监控学校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施,规范学校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全面预算是对学校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各项业务活动、财务表现等方面的总体预测。

第3条:管理原则
1、经营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与、综合平衡;
2、预算管理应以完成学校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
3、“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
5、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
6、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二章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第4条:预算管理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主持制定、修订学校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
2、讨论决定学校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
3、讨论决定学校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4、讨论决定学校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第5条:预算监督部门
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汇总编制学校预算、调整预算方案;
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
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4、汇总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报告;
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6条:预算责任单位
学校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部门预算;
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
3、申请预算调整;
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7条:编制原则
1、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原则,既分别承担不同的预算编制任务和责任,又体现部门间的配合统一。

2、编制全面预算应担本着“量入为出”、“轻重缓急”的原则,尽量组织收入,压缩不合理开支。

3、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全面预算应当与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符。

既不能为求得良好绩效,按较低的预算目标编制预算,也不能脱离实际编制目标过高的预算。

第8条:编制内容
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收、支项目。

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管理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三大类。

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学校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维修预算、工资支出预算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预算,具体反映何时投资、投资多少、资金来源和投资收益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预算、预算损益表、预算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9条:各部门应当结合月度预算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各项经费管理要求进行使用和控制。

预算外付款申请应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请款和报销。

第10条:财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的监督部门,有权拒绝未经适当审批人员审批的预算外付款申请。

第11条:各部门应当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统计台账》,并由预算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及时登记本部门请款及报销金额。

第12条:每月度末,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将本部门预算统计台账与财务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13条:财务部根据与核对后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学校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

第14条:《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数、本期实际预算完成数、本期差异、累计预算数、累计实际发生数、累计差异数;
2、对差异进行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建议。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15条:为保证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批准正式下达的预算,
原则上不予调整。

但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每年可以调整一次预算。

第六章预算考核
第16条:预算考核目的
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学校每一位员工向企业战略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

第17条:预算考核的原则
1、目标原则,即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例外原则,即针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18条:考核的实施
1、每年年底,由财务部门组织预算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内容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并提交预委会审议。

2、预委会召开预算会议,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和考核结果,结合学校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由综合部执行考核兑现。

第19条:本制度的修订权、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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