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在《论美国的民主》这篇文章中,尤金·德布斯指出了美国华盛顿模式的问题,以及在美国政治中存在的民主贫穷现象。
美国华盛顿模式实际上是指少数人控制着政治和经济的权力,而这些人通常属于政府、军队、财团或者是骄傲的专家学者。
他们大多出身于中产阶级或者更高的阶级,也因此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这种模式使得美国社会变得极其复杂和不公。
受到弱势群体的限制,美国民主无法真正地得到实施。
这就是民主贫穷,即少数人的权力大于多数人的权力。
德布斯认为这是美国民主走向危机的原因。
在这样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中,人民的利益会被忽略,否则可能会被金钱和势力巨头所操控。
这对美国民主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在当前这个时代,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
这篇文章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它提到了人民的参与和共同决策的重要性。
只有在人民有了参与和投票的权利时,民主才能真正得到发扬。
更值得注意的是,德布斯指出,在美国政治中,可能存在有意无意的排除弱势群体的行为。
这是我们需要重视的问题。
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思考的方向和实践的建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美国的政治情况。
毫无疑问,现在在美国推进人民的参与和民主价值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特别是在年轻人中,他们对政治的参与和倡导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这给了我们希望。
总而言之,在这篇文章中,德布斯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主和政治的重要问题,这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我们需要更多的投入和努力,以确保人民的利益受到尊重和保护,从而发展出一种更完善、更自由和更开放的民主社会。
论美国的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第一篇:论美国的民主一听说过“幽暗意识”论的我们也许会认为西方政治的成功之处在于:靠制度而不是靠人心。
不能寄希望于改造人性,只能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
因而,好的制度不需要人民是天使,即使是一群魔鬼也可以,只要他们有足够的智慧进行成本利益的核算,好的制度就能恰到好处地使他们的自私融合成社会的大善。
而中国的政治的失败之处在于始终重视人心高过制度,强调思想教育,强调人情,这是要不得的。
托克维尔对中国的评价却是“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这与我们头脑中的惯性思维“西方政治重制度,中国政治重人心”正好相反。
托克维尔是个西方的理论家,但他却认为对于现代民主平等基础上的社会的维系中,民情的作用要大于制度。
事实上,强调制度独立于人性之外,是对全面改造人性的乌托邦革命纲领,或是对“好人政治”、“魅力型政治”的回应。
因为改造人性或相信人性带来的灾难已经足够,才应该强调制度必须不信任人,把人作为无差别的“标准人”或“平均人”,作为无差别的、自私的、一有机会就要为恶的魔鬼来看待。
用统治一群无差别魔鬼的制度去统治复杂得多的实际的人,自然达不到最好——连赞扬民主的理论家们也承认“民主只是最不坏的制度”。
托克维尔也是承认这点的,而且他对民主本就没有天然的好感。
但他更为仔细地观察到制度与人心民情的三个关联点。
第一,美国缔造者们优秀的工作为美国提供了设计精巧的制度,制度是特定的人为特定的人而定的;第二,制度能怎样实施下去,达到怎样的效果,取决于民情在多大程度上允许。
比如前述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本来隐含了危险,但是在美国没有造成真正的危险,是由于民情不允许终身领导的存在。
这个制度后来的发展,又凸现了人心与制度的第三个联结点:罗斯福在非常状态中三次连选连任总统,而后,宪法修正案立即从制度层面堵上了这个缺口,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国传统,这一切或许只有美国人才能做得到吧。
制度本有缺陷,是民情防止了危险;民情也可以转为正式的制度,制度化后更加强化了民情。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美国的民主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备受瞩目的政治制度之一。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国家,美国的民主制度不仅是其政治体系的核心,也是其国家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读完关于美国民主的相关文章后,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其优点和局限性有了更多的思考。
首先,美国的民主制度在世界上有着独特的地位。
作为一个拥有多元文化和多种族群的国家,美国的民主制度在保障少数族裔权益和多元文化发展方面有着显著的成就。
通过选举和法律保障,美国的少数族裔在政治参与和社会发展方面有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这种多元文化的民主制度体现了美国社会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本。
其次,美国的民主制度在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方面也有着显著的作用。
通过选举和法律保障,美国的民主制度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表达诉求和实现改革的途径。
在美国历史上,许多重大的社会改革和进步都是在民主制度的框架下实现的,这充分展现了民主制度的活力和包容性。
美国的民主制度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值得学习的范本。
然而,美国的民主制度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首先,美国的选举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选举资金过多、选民参与率低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影响了政府的合法性和民意的表达。
其次,美国的政治制度存在着一些僵化和腐败的现象,这些问题影响了政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这些问题需要美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以推动民主制度的健康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美国的民主制度在世界上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国家,美国的民主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变革和发展。
我相信,在美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美国的民主制度一定能够实现更加健康、稳定和进步的发展。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前一段时间读了法国的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一点点的收获,开卷有益嘛,我们知道托克维尔生活的年代是资本主义不断崛起发展的年代,在他之前,英国已经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政体,在19世纪的前半期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同时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法国各派别的斗争十分的尖锐,面对法国国内的革命形势,以及法国的政治上该向什么方向发展,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的一些民主原则如“自由平等”,“三权分立”,“尊重法制”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民情的影响;在今天我们看这本书,对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也论述到了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民主社会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的探讨;书中介绍的神圣不可侵犯,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这些移民来美洲大陆的人的思想中保留着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大力倡导的一些理论和原则,同时一些来到美洲大陆的人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原先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是印第安人,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航海大发现以后,美洲大陆成为欧洲人淘金的天堂;文明人将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的实践;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我们今天看来美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的国家,这与其移民的构成和思想有着重要的关系,美洲大陆的移民基本上都是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这些人是经历国资本主义思想的渲染的,我们知道欧洲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历史经历过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提倡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由于其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当他们在国内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只有选择离开,由于那时候的交通条件还不是特别的发达,可以说他们来到美洲大陆是冒生命危险的,他们来到了美洲大陆,原先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使得他们更加的尊重和渴望自由和平等;可以说移民的欧洲人的脑海中所存在的民主的原则,是后来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原因;在今天我们看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民主的制度是不可以移植的,它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的传统的基础上的,是在一个国家土生土长的,而且也是适应一个国家人民的思想性格特点的;托克维尔也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不要放弃完善民情的努力,也不要放弃以民情来改变,完善,和促进民主制度的希望,我们不能照搬美国人独特的思想和方法,而应根据上帝和时代为我们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方法,建立我们自己的民主制度;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移民基本上没有什么思想上的障碍,他们要用他们开放的思维去建立实现一些崭新的想法,并用法律制度把它规范下来,比如说人民参与公共事物,以投票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官员履行的职责,在这片土地上制定的法律已经全部的吸纳,并在事实上承认和确认,对于这些基本原则在当时大部分的欧洲人是无法理解的,在英国也没有实行这些原则;可以看出,移民过来的欧洲人的思想更加的开放和具有创新的精神;书中还提到了一些就是美国人民的政治生活问题,那就是在一些欧洲的国家政治生活一般是起源于社会的上层,然后再向基层发展,但是在美国这却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情况,首先是乡镇和县的成立,再到州的成立,最后才是联邦的成立,政治生活是由下向上不断展开的,而且乡镇已经完全确立了共和政体,政治生活已经走上了民主共和的道路;而且乡镇的民主显得尤其的重要,乡镇民主的实践是追求自由的人民壮大,积蓄自己力量所依靠的必要的途径,它与自由的关系就像学生和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知识的关系一样;乡镇的政权组织不仅向人民传授自由,而且让人民享受自由,并利用自由为其造福,即使一个国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中央政府,但是如果没有乡镇政权组织拥有的自由,那它就不会具有真正自由的精神;这我们可以了解到,美国的每个公民都和政治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可以方便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完善其政治人格,得到更多的政治熏陶,在今天我们看到美国的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比较高,参与能力比较强,也许就从美国政治生活的历史中可以找出很好的原因;他们早期的那种自下而上的政治的发展方式,使得人民有了很好的政治锻炼的机会;直到现在依然认为政治生活是和自己密不可分的;在回到托克维尔的书中提到的“人民主权原则”,也是在人民中广泛的传播,人民可以对它任意的评论,说出它的好处和弊端,这也与英国的殖民统治分不开,从英国在美洲建立殖民统治起,就把人民主权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取得进展,也与美国人民的想象力密不可分的;它既可以已直接民主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间接民主的形式出现;也许美国和绝大部分的国家处理公共权力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不同;其他的国家基本上是把政权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社会要接受政权的控制,美国却是权力和社会高度的统一,权力归于社会,社会持权自治;权力的来源是社会,人民在授予政府一定权力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权威地位和监督责任一并告知,所有说我们看到,美国的公民去积极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他们充分的认识到自己才是权力的真正的来源,自己有能力去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同时监督也是自己的责任;托克维尔尤其的赞赏美国的地方分权,认为美国的地方分权产生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效果,那就是爱国主义,美国人像关心自己的利益一样关心着国家的利益,关心着国家的发展与进步,他们愿意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认为自己会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他们会从国家的发展中分享成果,托克维尔认为地方分权制度有益于所有的国家,在民主的社会是最迫切需要的,他认为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都没有学会使用民主的公民是不可能在大的事情上运用民主的,软弱无权,不能因为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的人民是不可能战胜暴政的;托克维尔的提法也许给我们很多的启发,其实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培养人民的民主思想,尤其是在基层,在一些弱势群体中;使他们可以更好的了解一项民主制度,只要在社会上有了一项好的民主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文化和土壤,这项制度才能顺利的发挥作用;在书中,托克维尔还对美国多数人的暴政做了很好的阐述,他认为这是美国民主固有的缺点,托克维尔认为:人民中的多数虽然有权决定管理国家的一切事物,但这是违反神意的,他对此也是很反感;对于美国民主政府的担心不是欧洲人所说的它的软弱无力,而是它的力量过于的强大,也不是美国所推行的极端的民主,而是对暴政的限制的措施太少;在托克维尔看来,人民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当一个或几个政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们无处去申诉,因为它是由多数人制造并控制的,立法机关也不行,因为立法机关也代表着多数并服从多数,行政机关也不行,因为行政首长也是多数选出来的,他也必须对多数负责,公安机关也不行,因为警察也是多数人掌控下的;托克维尔认为只有给行政机关自行其事的权力,让司法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之外,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有可能建立一个没有多数人暴政的民主政府;托克维尔还对民主国家中信仰的作用做了一些叙述,如果一个社会缺少一种共同的信仰,他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也不会走向繁荣,而且还有可能走向灭亡,如果没有共同的信仰,人们之间的联系也会是薄弱的,彼此是孤立的,所以说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整体的社会都需要信仰;托克维尔的叙述是很有道理的,像我们国家,在新中国建立以前,我们国家的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仰,那就是要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并要迈向共产主义社会,所以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民还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也看到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那种积极性,随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原来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的一些美好的想法也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也发出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不管怎么样我们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我们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新的时期和新的阶段还是要使人民有着统一的信仰,并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总之,看了这本书后还是有了一点收获,不过由于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同时由于自己知识和能力的限制,对书上的很多内容还不能理解和把握,但是通过读这本书,我想我们会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会有更好的认识,也会引发我们很多的思考;。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读完《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思想的盛宴,又像是进行了一次跨越时空的美国之旅。
在书中,作者托克维尔以其敏锐的观察和深刻的分析,为我们展现了一幅美国民主的生动画卷。
让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思考。
作者详细地描述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包括权力的制衡、选举制度等等。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美国地方自治的部分。
美国的乡镇仿佛是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居民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对自己所在的社区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这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的一个小社区。
那是一个老旧的小区,小区里的道路有些坑洼,路灯也不是很亮。
有一天,大家决定要一起改善小区的环境。
没有什么政府的强制命令,也没有什么大公司的介入,就是居民们自己组织起来。
一开始,大家只是在小区的广场上七嘴八舌地讨论。
有人说要先修路,有人说要先换路灯,还有人说要增加一些健身器材。
吵吵闹闹的,就像一群鸭子在嘎嘎叫。
但慢慢地,大家开始形成了一些共识。
我们选出了几个代表,去联系施工队,比较价格,争取最划算的方案。
李大爷平时总是笑呵呵的,这时候却特别较真,跟施工队的人一点点地砍价,那认真劲儿就像是在给自己家盖房子。
王大妈呢,组织了一群阿姨们,每天轮流给施工的师傅们送水送饭。
她说:“人家干活辛苦,咱得表示表示。
”还有一些年轻人,利用下班时间帮忙搬搬材料,清理清理垃圾。
经过大家的努力,小区的路修好了,路灯也亮堂了,新的健身器材也安装上了。
每天晚上,广场上都是热闹非凡,孩子们在玩耍,老人们在锻炼,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从这个小小的事情,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那种居民自发参与、共同决策的力量。
这和美国乡镇的自治似乎有着相似之处,那就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社区的主人,都愿意为了让它变得更好而付出努力。
回到《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托克维尔还谈到了美国的法律制度。
美国的法律体系非常复杂,但又有着极高的权威性。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在生活中对法律的态度。
论美国的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这是法国著名政治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的一本经典著作,在书中,他详尽的分析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发源、优劣、以及对美国民情文化的影响,对我也产生了许多的启发,使我也进一步的了解了美国的民主文化。
要谈美国的民主首先就要从它产生的社会土壤谈起,美国的民主之所以能够取得近代史上民主典范这一历史成就,不得不归功与它的民主土壤,包括它的民情、地理位置、美国人的构成等,这些都滋润了美国民主的启蒙与发展。
美国是个地处北美大陆、陆地没有强国、资源丰富、市场广阔的一个国家;组成美国人的人主要来自欧洲大陆的中下阶层,没有背景、没有财富、想着靠着自己努力创造美好生活的一群人,他们从小就学会了如何按规则办事,并且大多数都是新教徒,崇尚自由、仁爱,在这里,他们没有贵族、没有阶级、大家都是一穷二白、平等的;他们从管理一个乡镇开始,管理一个县、管理一个州、最后学会管理整个国家,他们的民主管理模式深入人心,这为美国的民主打下了深厚的基础,这就是美国,这就是美国的民主。
第二个要谈的就是美国民主对它民情的作用,美国的民主培养了美国人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美国人民的参政意识,让他们更加热爱平等与自由;另外,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契约自由的另一种体现,在一个契约自由的国度里,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而不像中国那样,有着“官本位”和“家本位”,人际关系也就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对美国人的情感也有影响,在民主的社会里,人都是平等自由的,这也往往激发了他们的“个人主义”展现自身的个性,并且在民主参与中也学会了热爱自己的国家,是“个人主义”与“爱国主义”的有机结合。
当然美国民主也有它的弊端,就是“多数人的暴政”,政治精英的决定会受到广大美国人民的影响,但广大人民的认识又往往不一定是正确,也许正如托马斯杰斐逊所言“民主的目标是维护大多数的利益,而我们这个社会追求的大多数人利益的发展”,这点上民主和发展可能会存在冲突。
比如说美国的“禁枪运动”就是个典型,一直在说“禁”,从来就没成功过。
25《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深入探索美国民主制度的精髓《论美国的民主》是法国思想家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著作。
这部作品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对美国民主制度的独特见解,还为我们揭示了民主制度的本质和运作机制。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感震撼和启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首先,托克维尔在书中详细分析了美国民主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他强调了美国人民对自由的热爱和对民主制度的坚定信念,认为这些因素是美国民主制度得以成功的重要基础。
同时,他也指出了美国民主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种族歧视、社会不平等等。
这种客观而全面的分析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美国民主制度的优缺点。
其次,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出了许多有关民主制度的独特见解。
他认为民主制度是一种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但同时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和调整。
他强调了教育在民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只有通过普及教育才能提高人民的素质和参与能力,从而实现真正的民主。
此外,他还提出了“多数暴政”的概念,即民主制度下的多数派可能会滥用权力,压迫少数派。
这种见解为我们提供了对民主制度的另一种思考角度。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对自己的民主观念进行了反思。
我认为民主制度是一种能够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制度,但同时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整。
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民主进程,提高自己的素质和参与能力,为实现更加公正、平等、自由的民主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说,《论美国的民主》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著作。
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对美国民主制度的独特见解,还为我们揭示了民主制度的本质和运作机制。
我相信这本书将会对我未来的思考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激励我更加积极地参与民主进程,为实现更加公正、平等、自由的民主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有感

读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有感Revised at 2 pm on December 25, 2020.读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有感谈起美国的民主,几乎所有人都会对她赞不绝口,那究竟他是怎样运行的呢?托克维尔的《论美国民主》或许能够告诉我们些答案。
先让我们看看作者托克维尔此人,托克维尔(1805-1859),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
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旧制度与大革命〉。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
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
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
也正是这样的复杂经历让托克维尔对政治的理解与探究能够力透纸背。
《论美国的民主》这部书共有上下两卷,第一卷写于1835年,彼时的托克维尔尚未踏入政治界,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在为踏入政治界做充足的准备。
虔信“没有人能成为政治家,除非他首先是一个史家或旅行家(哈林顿语)”的托克维尔,在结束了对爱尔兰和英国的考察之后,选择了美国作为自己下一个考察的对象,历时达九个多月。
托氏之所以选择美国作为考察对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美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辨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在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
在上卷中,作者主要对美国地理状况、社会状态、政治制度进行了个人色彩颇浓的介绍,其中不乏对于美利坚大地上自由、平等、民主精神的大加赞赏。
《民主》一书的第二卷则完成于1840年,距离第一卷的出版已经有了整整五年。
在这卷里,托克维尔显然没有了五年前那种对民主的极度推崇和“吹捧”激情,换言之,他开始意识到民主、平等都有其不可遮掩的劣根性,必须要施之以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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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读后感一作者生平及著作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威尔内伊,1859年4月16日病逝于纳。
家庭是诺曼底贵族。
1823年由默兹的高级中学毕业后去巴黎学习法律,1827年出任凡尔赛初审法院法官。
1830年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其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
经过一番周折和亲友的斡旋,请求获准。
其实,这只是表面的目的,他们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国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
1833年,他与博蒙写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的报告。
这个报告后来被译成英、德、葡等几国文字。
1835年,托克维尔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
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出版。
1841年,他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1851年写成的《回忆录》,详述了二月革命的内幕。
1856出版的《旧制度与革命》,也是一部名著,有多种文字译本。
二写作背景和由来托克维尔认为,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
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像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
在托克维尔那个时代,这样能够最全面的表现出发展规律的民主的国家只有美国。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美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辨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后果;如有可能,再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见本书上卷第17页)。
这才是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的真正目的,也是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由来。
他希望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
他在美国搜集大量资料,向权威人士请教,访问过广大地区。
结果,利用他在社会学中首创的“访问法”,依据其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只在美国逗留九个月,就写出至今仍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这本书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也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
“我深信,这样在默默之中经常与法国对比,也是本书成功的主要原因”。
他对19世纪30年代法国的政治风气表示愤慨。
这个时期的法国社会,在他看来是最反常的:居于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命运就像对待牲口那样只是同情而关心不足;一些人集财产、权势和悠闲于一身,另一些人终身劳动、粗野无知;人民拥护自由是他们把自由视为一切最大福利的源泉等。
面对虽被七月革命打伤但仍很强大的君主政体,他以“身份平等、民主”毫无畏惧地提醒公众注意他的著作,希望共和制度岌岌可危的法国把视线转向美国,从中吸取更大的经验和教训;学习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效仿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比如借鉴其法制原则、遵守纪律原则、保持政权均势的原则、实行真正自由原则。
三著作内容简介《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总共有八个章节;依次介绍北美的外貌,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美国的政治审判,联邦宪法等第二部分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分析,这一部分有十个章节;作者分析了合众国的政党和政治社团,美国的出版自由,美国的民主政府及社会从中获得的真正好处,多数对美国无限权威及其后果,法制、民情、宗教等原因对美国维护民主共和政治的影响,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等。
这部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
托克维尔对这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
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
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
……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
(见本书上卷290页)”但他又认为,贵族制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
“贵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
它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其实现。
”即使如此,他也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发展得利于联邦宪法的制定者,说麦迪逊、威尔逊、富兰克林、华盛顿、汉密尔顿等人品格高尚,有爱国精神;对联邦成立做出了重大贡献。
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司法权的独立但又有限制,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触违宪的法律。
托克维尔说,美国的宪法虽好,但不能夸大它对民主制度所作贡献,墨西哥照搬美国宪法并未使墨西哥富强。
他认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制度的原因有三: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法制不如民情。
美国的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一制度经过发展壮大,促进了美国独立运动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觉悟,并为后来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制度奠定基础。
托克维尔把乡镇自治传统看成是人民主权和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的公民自由原则的根源。
但是,无论是良好的法制,还是宗教信仰和乡镇自治的民主传统,都未能使美国从托克维尔继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之后指出的“多数的暴政”状态中解放出来。
托克维尔特别指出法学家在缓和“多数的暴政”的一些因素中作用。
法学家在美国民主条件下是一个特殊阶层;从他们的思维方式、作风和爱好来说,他们是贵族;但从的利益和出身来说,他们又是属于人民,所以他们受到人民的信任。
他还谈到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把有陪审员参与的法庭看成是免费的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
其实,托克维尔并不想夸大陪审制度的影响和法学家的作用,因为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制“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主要弊端是个人主义。
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不同,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直接产物,是整个民主运动所固有的力求社会平等的意志。
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
平等和个人主义可能产生促使权力集中和权力独自再生的作用。
随着平等的日益发展,人们的相互依赖关系虽有扩大但不够密切了。
个人主义有使公民们逐渐拒绝参加社会生活的消极作用,人们总是很难放弃私事而去担任公职,于是把公益工作都推给国家,使国家走向集权道路。
但是,美国人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学说来反对个人主义,而这种利益又使他们习惯于结社和合作。
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是美国能够出现各种社团的基础,使美国人从结社中了解自己的使命。
另外,言论和出版自由也对抵制个人主义起了一定作用。
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
作者在本书绪论中想象出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创造,他们爱护法律,并且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人们尊重政府的权威是因为必要,而不是它神圣;人们对国家首长的爱戴虽然不够强烈,但出自有理有节的真实情感。
由于人人都有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将建立起坚定的信赖关系和一种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
人民理解自己的真正利益之后,自然理解:要享受社会的公益,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
这样,国家也会避免出现暴政和专横。
我想,作者所设想的社会在今天的美国是真正实现了,这就是美国的民主。
四关于中国与美国政治制度的几点比较与思考托克维尔说他之所以考察美国并不单纯出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尽管好奇心有时也很重要,是希望从美国找到我们可资借鉴的教训。
夸奖美国的全部统治形式也不是他的全部目的,因为他认为任何法制都几乎不可能体现绝对的善,作者是想弄清民主的究竟。
笔者在阅读本书上卷之后,结合美国民主得以统治的原因以及中国现在的政治制度,运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探究两国政治制度的区别,希望从中找到我们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原则。
中美立法制度分析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
调和的精神,使这两个议院得以按照不同的原则组成。
州独立的原则在组建参议院方面取胜,而国家主权学说在组建众议院方面占上风。
每个州都向国会选派两名参议员,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则按人口比例规定。
美国立法机构只代表人民立法,而没有将人民组成单一制国家任务。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立法权属于国会,但制衡原则又导致了事实上总统在立法方面拥有重要权力,以至于同国会分享联邦立法权。
中国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
在中国现行的立法制度中,司法机关不具有立法主体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两国在立法方面的差异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从美国乃至西方国家立法制度中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经验和启示:立法主体和立法权限向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公共组织和其他政党社团参与立法,发挥其特定作用;发展立法监督制度,合宪性审查机构专门化和程序司法化并不断加以完善;加快推进立法人员的职业化和立法技术的科学化。
中美司法制度分析比较。
英裔美国人保留了各国在司法权上通有的特征,他们严格把司法权局限于有章可循的范围内。
美国保存了司法权的三个显著特征:第一特征,表现在所有国家都是对案件进行裁判,只要没有依法提出诉讼的案件,司法权就没有用武之地;第二特征,是审理私人案件,而不能对全国的一般原则进行宣判;第三特征,是只有在请求它的时候,或用法律的术语来说,只有在它审理案件的时候,它才采取行动。
司法权本身不是主动的,要想使它行动就得推动它。
美国的法官跟其他国家的司法官员完全一样,但他们被授予巨大的政治权力,美国的法官有权宣布法律违宪。
原因在于,美国人认为法官之有权对公民进行判决是根据宪法,而不是法律。
换句话说,美国人允许法官可以不应用在他看来不违宪的法律(见本书上卷第123页)。
我国的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监察权两部分,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
在司法体制上,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关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样我国就有了两大司法机关,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一个显著特色。
我国司法制度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在总体上是各种司法制度中最为先进的历史类型,但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所以我们还需要借鉴西方的某些司法原则,比如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审判公开、司法合法、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以及独立适用于控方的起诉便宜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