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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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为满足客户的资产购置需求,向其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即将指定的物品以租赁方式提供给客户使用,并在租赁期满后将物品转让给客户或第三方。

融资租赁虽然具有较好的融资效果,但在税务处理上却存在一些问题。

一、融资租赁的税务分类
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类型。

金融租赁是指租赁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主要涉及到利息收入的计算,应计提预提所得税。

而经营租赁则是指租赁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物品租赁服务,主要涉及到租金收入的计算,应按照普通货物出售计税。

二、融资租赁的税务依据
融资租赁的税务依据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租赁公司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租赁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三、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方法
1、金融租赁的税务处理方法:
(1)利息收入计算:利息收入=租金-本金
(2)税前利润计算:税前利润=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
(3)应计提预提所得税: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并应在本期损益中计提或转入未缴纳所得税款中。

2、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方法:
(1)租金收入计算:租金收入=租金×租赁期限
(2)应按照普通货物出售计税:按照货物销售收入所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是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方法,具体处理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同时,在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时,租赁公司还应注意相关税务规定,遵守税法,合理避税,确保合规运营。

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税收政策分析及完善建议

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税收政策分析及完善建议
租 赁
未 经 银监 会 、 商 务 部 批 准 的 经 营 融 资 租 赁 的 公 司
不 转 移
金 融 保 险 业 增 值 税 营 业税 — —
服务业( 赁业 ) 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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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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爨 税 收 与 税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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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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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分析厦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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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的余额 为营业 额 。以上 所称 出租 货 物 的实 际成本 ,包括 由出租方 承担 的 货物 的购 入价 、 税 、 关 增值 税 、 费税 、 消 运 杂费 、 装费 、 险费 和贷款 的利 息 安 保 ( 包括 外汇 借款 和人 民币借 款利 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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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 租赁 流转税 建议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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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资 租 赁 业 务 流 转 税 税 收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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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的税务处理探讨

重要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的税务处理探讨

带责任。

为此,又设置了“深度”规则,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数额设置最高倍数,如美国有的州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告承担责任的绝对范围不超过其责任份额的两倍。

最后,“门槛”规则与“深度”规则相结合,最终形成较为灵活、公平的责任承担机制。

例如,可以由10%以下最终责任人承担不超过2倍的责任,10%~20%的最终责任人承担不超过3倍的责任,20%~25%的最终责任人承担不超过4倍的责任,超过25%的最终责任人则对全部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侵权法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债券服务机构的责任认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上述理论能够实现投资者和债券服务机构的利益平衡,在保护投资者同时,也做到责任与过错的均衡,避免了只有1%过错的责任人承担1.夏东霞,范晓.科创板注册制背景下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再思考.财经法学.2019(03)2.赵英杰,杨卓.美国证券发行承销商法律责任研究——以承销商职责界定和判断其是否尽职为视角.证券法苑.2015(03)3.其宽.失职者承担责任——Escott v.BarChris Construction Corp.金融法苑.2000(12)4.洪艳蓉.债券市场化改革下半场 投资者权益保护新篇章.人民法院报.2020(5)5.冯果,刘怿.债券投资者司法救济规则建构论纲.财经法学.2020(03)6.彭真明.论会计师事务所不实财务报告的民事责任——兼评上海大智慧公司与曹建荣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法学评论.2020(01)7.王亚明.浅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类型——以立信涉大智慧案为例.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02)8.王轶.论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失分配制度.社会科学战线.2010(09)9.宋春龙.《侵权责任法》补充责任适用程序之检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03)10.李中原.多数人侵权责任制度的历史与现状.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2)11.王竹.论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在中国侵权法上的确立.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0(01)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参考文献100%的责任,未来的立法可对此加以关注。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小企业融资一直是一个困扰着中小企业长期发展的问题,而融资租赁作为可行的融资方式,其较为低廉的融资成本和较好的税收政策吸引了许多企业。

虽然融资租赁方式具有诸多的优点,但实践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本文将就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融资租赁缺乏标准规范融资租赁缺乏标准规范理应是最突出的问题。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虽然拥有相关的法规规定,但是其标准难以统一,各企业之间的标准又有所不同,这导致了企业在租赁期限、租赁计价方式、租赁主体的定义等方面存在争议。

对策一: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标准规范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缺乏标准规范的问题,应该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行业标准,规范融资租赁业务的各种关键环节。

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自律性,提高企业规范管理和诚信经营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透明、合法的服务。

问题二:合同风险难以评估融资租赁合同充满风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难以正确评估。

对策二:优化合同设计,提高合同的可读性和清晰度为解决合同风险难以评估的问题,企业需要优化合同设计,确保合同中各项条款的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可读性更强,以减少协商过程中的混乱和争执。

问题三:资信评级困难融资租赁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租赁主体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在中小企业中,资信评级难以进行,导致出现较大的风险。

对策三:完善信用体系,降低风险中小企业需要建立自身的信用体系,建立高效的资信评估机制,提高自身的信用度和融资能力。

政府部门应该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服务体系,建立融资租赁信用平台,让中小企业在融资租赁中得到更多的支持。

问题四:税收政策不完善融资租赁在税收政策上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是否可以享受普通租赁税收优惠、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如何计算等问题。

对策四:优化税收政策,提高融资租赁的可操作性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融资租赁进行融资,政府应该加快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并优化当前的税收政策,以便更好地支持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涉税问题

融资租赁涉税问题

融资租赁涉税问题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通过租赁公司租赁设备、机械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获得所需资金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一种融资方式。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企业需要处理相关的税务问题,以确保合规合法。

本文将针对融资租赁涉税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融资租赁涉税问题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方面。

首先是增值税问题。

融资租赁属于税前投资,通常租赁公司为了鼓励客户选择融资租赁模式,会将租金中的增值税优惠计入总租金中,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时,可以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保存好以备查验。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问题。

在融资租赁中,企业通常需要支付租金作为租赁设备或无形资产的使用费用。

这部分租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租金减免税前要遵循相关法规,对租金支出进行认真审查和记录。

最后是印花税问题。

融资租赁中,在签订租赁合同和过户设备或无形资产时,需要支付印花税。

印花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算,企业需要将印花税纳入到成本费用中,在缴税时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还需要注意印花税票据的保存和销毁。

融资租赁涉税问题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方面。

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税务法规,合理合法地处理涉税问题,确保企业的融资租赁活动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为税务问题而导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希望本文对融资租赁涉税问题有所帮助,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相关税务问题。

【字数:427】第二篇示例:对于融资租赁所涉及的物品或资产,租赁方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公司则为其提供融资,因此租赁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公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需要支付的增值税比例及计算方法,租赁方也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纳税款。

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税收政策

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税收政策

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税收政策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租赁业务,并以此为发展基础,提供一系列融资和财务服务的公司。

政策上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税收政策较为复杂,需要我们分步骤进行阐述。

第一步:融资租赁公司的认定标准融资租赁公司是指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拥有具有消费品性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经营许可的资格。

其中,消费品性质固定资产包括:汽车、工程机械设备等。

第二步:税收政策的适用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税收政策的适用主要分为三个方面:1.增值税政策根据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在出租固定资产的业务中,需要缴纳增值税。

同时,在承包出租、提供租赁转租服务时,均需要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政策融资租赁公司在固定资产租赁中,如果收到的租金用于维护自身租赁资产的,就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即资源保护性折旧。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政策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对于限额租金收入不高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征收比例为20%;对于年度租金收入高于100万元的企业,则为25%。

3.关税政策融资租赁公司在使用进口租赁物时,需要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关税。

第三步:减税和优惠政策的申请融资租赁公司如果符合一些条件,可以申请享受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减税和优惠政策包括:1.资产增值税退税政策。

2.消费品性固定资产融资租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租赁性固定资产适用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以上三个政策涉及到的一些申请要求和限制条件请在具体操作时注意查看。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公司在税收政策上需要较为慎重地进行申请和操作,以免发生误操作导致损失。

但是,如果能够正确操作,在某些方面也可以享受到政策上的优惠。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筹划案例及分析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筹划案例及分析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筹划案例及分析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即:出租⼈根据承租⼈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设备租赁给承租⼈,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承租⼈只拥有使⽤权,合同期满付清租⾦后,承租⼈有权按残值购⼊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税法对租赁期满承租⼈是否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对融资租赁⽅式进⾏了划分,并以此作为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租赁资产原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资产的⼊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这⼀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完全⼀致的,但与我国现⾏会计制度相⽐则有较⼤改进,其实质在于引⼊了现值概念。

在承租⼈付给出租⼈的租⾦中,既包括本⾦,也包括利息。

从精确核算⾓度讲,⽀付的本⾦应减少负债,⽽⽀付的利息应按⼀定的⽅法确认为费⽤。

但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租赁准则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例不⼤,承租⼈在租赁开始⽇仍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这是因为,租赁业务对⼀般企业⽽⾔毕竟属于特殊业务,出于⽅便企业核算考虑,多给企业⼀种选择。

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中国⼈民银⾏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均按《中华⼈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通过⽐较,我们不难发现,融资租赁⽅式不同,其税收负担也各不相同。

这就给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进⾏纳税筹划提供了契机。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国税函【2000】514号 • 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 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 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 分析:解决的问题是期满后设备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的问题。 缺点:文件事实上是给予金融租赁公司不征收增值 税待遇,未包括其他融资租赁公司。
相关税收文件有效性情况
文件 内容 财税【2003】16号 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 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 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 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 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 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 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 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 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 款利息)。 有效性 部分条款失 效,该条款 仍然有效。
金融租赁公司合资租赁公司试点租赁公司其他租赁公司营业税无增值税国税函2000514号国税发199576号财税字1999183号财税200316号国税函2000909号财税200316号财税字1999183号国税函1995656号所有权转移增值税国税函2000514号财税200316号所有权无转移营业税所有权转移增值税国税函2000514号国税发199576号主体适用货物劳务税种税法依据营业税无增值税所有权无转移营业税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所有权无转移,营业税 试点租赁公司 所有权转移,增值税
所有权无转移,营业税 其他租赁公司 所有权转移,增值税
国税函[2000]514号 国税发[1995]76号
相关税收文件有效性情况
文件
国税发【1993】149号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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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3.税法对融资租赁的定义
国税发【1993】149号 •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
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 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 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 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凡融资租赁,无 论出租人是否将设备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按本税目征税。 分析:其他监管机构表述为:租赁物,税法对租赁标的物表述 为:设备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2.发展规模 • 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我国已有各类融资租赁公司
628家。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的融资租赁公司 数量均超过100家。金融租赁公司队伍从2011年底 至今,除已开业的17家外,又有皖江、北部湾、浦 银等三家金融租赁公司获银监会批准开业,华夏银 行获批筹组金融租赁公司。第十批19家内资试点融 资租赁公司获商务部和税务总局共同批准成立,公 司总数由原来的80家增加到98家。
财税字【1997】45号
内容
税目解释
《营业税税目注释》中的“融资租 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 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 赁业务,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 项目征收营业税。
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 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也按融资 租赁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 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 的余额为营业额。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有效性
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
全文失效
全文失效
相关税收文件有效性情况
文件
财税字【1999】183号
国税函【2000】514号 Nhomakorabea内容有效性
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 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 额,并依此征收营业税。出租货物的实际 成本,包括纳税人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 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2.监管机构对融资租赁的定义 (1)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 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 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 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 动。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2)融资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 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 人收取租金的业务。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税制情况 (一)融资租赁政策梳理(出租方) • 原流转税制下融资租赁属营业税税目下的 金融保险业,适用营业税税率5%,针对租 赁物权是否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营 业税基等问题,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这 些文件的出台,是税收政策给予融资租赁 行业鼓励与扶持的过程。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4.会计准则定义 •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
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 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二)发展状况 1.市场发展速度
• 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去年(2012 年)三季度,中国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达1万 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增长了30多倍,但目前 的市场渗透率只有约5%,而欧美市场的渗透 率普遍在20%左右。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 体,无论跟国际横向比较,还是自身经济增 速比较,融资租赁仍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主体
金融租赁公司
合资租赁公司 试点租赁公司
其他租赁公司
适用货物劳务税种
营业税、无增值税
营业税、无增值税 所有权无转移,营业税 所有权转移,增值税
税法依据
国税函[2000]514号 国税发[1995]76号 财税字[1999]183号 财税[2003]16号
国税函[2000]909号 财税[2003]16号
全文失效
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 全文有效 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 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 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 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 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 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 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2007-2012年的市场规模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2013年第三季度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分布情况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23
510 123
企业数量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 知》 (一)关于投资者资格: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 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 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 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 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融资租赁税收业务分析
——基于原营业税及营改增制度视角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一、融资租赁概况与发展简述 (一)概念 1.法律定义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 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 同。 《合同法》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一、融资租赁概况与发展简述 (一)概念
财税字[1999]183号 国税函[1995]656号
国税函[2000]514号 财税[2003]16号
所有权无转移,营业税 所有权转移,增值税
融资租赁税收问题分析
国税函[2000]514号 国税发[1995]76号
相关税收文件有效性情况
文件
国税发【1993】149号 国税发【1995】76号
国税函【1995】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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