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出入工厂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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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车辆入厂安全须知(三篇)

外来人员车辆入厂安全须知(三篇)

外来人员车辆入厂安全须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流动,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进入各个工厂和企业进行工作。

为了确保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厂方需要制定一套外来人员车辆入厂安全须知。

以下是一份2000字的外来人员车辆入厂安全须知,以供参考。

一、车辆准入要求1. 只允许在我厂进行工作或相关业务的车辆进入厂区,其他车辆不得入厂,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

2.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先在厂区门口接受安全检查,配合安检人员的工作,如有车辆带进禁止品或危险品,将会被驱离。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停车,关闭发动机并配合安检人员进行检查。

3. 外来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且驾驶证不能被吊销、限制或过期。

4. 厂区内的车辆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和行人过道、违规停车等行为。

二、安全驾驶要求1. 外来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切勿闯红灯、逆行、追尾或酒后驾驶等危险行为。

2.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3. 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冷静处理,保持车辆稳定,并及时向厂区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 路口、路段或人员密集地带需要提前减速,特别是在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交通流量较大的地方。

三、停车要求1. 厂区内指定的停车位和停车场是外来人员车辆唯一的停车地点,不得在道路上停车或占用厂区内其他非指定停车位。

2. 停车时,请注意与周围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发生刮蹭或其他事故。

3. 停车时应拉手刹、熄火并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或发生不测。

4. 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其他紧急通道上,确保通行畅通。

四、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1. 厂区内应设有醒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范。

2. 厂区内应配备足够数量和位置合理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处置。

3. 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泄漏等,驾驶员应立即向厂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指示采取相应的逃生和灭火措施。

车辆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车辆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车辆和人员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和人员。

第三条厂区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厂区内车辆分为厂内车辆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六条厂内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八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减速慢行,遵守厂区交通规则。

第十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厂区人员分为厂内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十二条厂内人员凭厂牌出入厂区,不得借出、转借或冒用他人厂牌。

第十三条厂内人员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十五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人员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厂区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扣留厂牌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车辆和人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本厂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工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临时停放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车辆进入工厂,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信息登记、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第五条车辆信息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所有人单位等。

第六条车辆进入工厂需经工厂安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车辆信息变更时,车主应及时向安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临时停放车辆,需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停放。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车辆出入工厂,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出入工厂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二)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三)非厂区内车辆不得随意驶入厂区,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门批准。

(四)厂区内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

第十条车辆停放规定:(一)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二)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三)外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厂内员工停车位。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维护第十一条车辆所有者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车辆及车主,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车辆及车主,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5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5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3.0职责: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4.1总则: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____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

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

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篇1: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4.1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篇2: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门卫出入车辆秩序管理,避免无关闲散人员随意进入厂区影响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稳定和谐、健康文明的发展环境,制订本管理规定:一、加强各级领导检查车辆管理。

集团公司及各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要提前电话通知门卫值勤人员做好接待勤务工作,没有接到通知的门卫值勤人员要问明情况,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确认,并告知来检领导及随行车辆到公司办公楼前停放。

二、加强业务客户来访车辆管理。

对于商谈业务来访需要进厂的客户,门卫值勤人员告知其联系部门电话号码,让客人用门卫室座机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的部门人员电话回复门卫值勤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所随行车辆到供应部门及料场的停放在南门外停车场,到公司其它部门的一律停放在西门外或护卫大队门前停车场。

三、加强供应采购物资运输车辆管理。

对于到公司供应部门运送采购物资的车辆,供应部门负责告知供货单位提供物资名称、数量清单存放门卫室备查,并提前将卸货地点等有关事宜通知门卫值勤人员,送货人员进行登记后放可进厂卸货。

工厂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工厂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进出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厂内生产车辆、外来车辆、员工车辆、访客车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第二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四条车辆进出工厂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凡进入工厂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通行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厂区。

2. 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提前向门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员工车辆进出工厂,需遵守门卫规定,出示员工证或临时通行证。

4. 厂内生产车辆进出,需遵守厂内交通规定,保持行车安全。

5. 严禁无证、无牌、假牌、套牌车辆进入工厂。

6. 严禁车辆在厂区内超速行驶、违章停放、乱鸣喇叭。

7. 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8. 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保持车速适中,注意避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九条厂区车辆停放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员工停车场,外来车辆应停放在外来车辆停车场。

3. 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方便其他车辆进出。

4. 车辆停放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随意调整车辆位置。

5.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第十条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

2. 维修保养期间,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3. 维修保养完成后,车辆应立即驶离维修区域,不得占用维修场地。

4. 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第五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员工使用厂内车辆,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厂内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私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保障厂区的安全、稳定和顺畅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

第四条厂区的出入管理分为人员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五条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厂区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员工工作证等)的员工,直接出示证件,并经过安全检查后进入厂区;2. 非员工人员,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人员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访客进入厂区需要提前向所访问单位申请,并得到单位的同意后,由所访问单位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厂区。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人员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器械检查和人员身份核实。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配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等,并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八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厂区的人员,如有发现将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阻止。

第九条厂区内人员应当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好个人工作防护措施,严禁随意闲逛、围观和参观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十条厂区内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禁止瞒报、漏报和延误报告。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厂区内员工车辆,应当配备有效的员工车辆通行证,并在每次进出厂区时进行登记;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特定货物进出厂区的车辆,应当按照特殊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核,并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进入厂区的车辆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安全器械检查和车辆身份核实。

第十三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有效的车辆通行证,并在司机和乘车人员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工厂员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办公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员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三、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1)所有进入工厂的员工车辆必须向厂内安保部门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新购入的车辆或新入职员工自有的车辆,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2. 车辆通行证(1)登记后的车辆,需领取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登记。

(2)通行证遗失或损坏,需在24小时内向安保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3. 出入管理(1)车辆进入工厂时,需出示通行证,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2)外来车辆需凭来访邀请函或临时通行证进入,并登记相关信息。

(3)夜间出入工厂的车辆,需关闭车灯,缓慢行驶,遵守夜间出入规定。

4. 车辆停放(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车位,不得随意停放。

(2)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公共区域停车。

(3)不得在车间、办公室等生产、办公区域停放车辆。

5. 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不得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

(3)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四、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登记车辆或未领取通行证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2. 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3. 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未经允许,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工厂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工厂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维护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规范人员与车辆出入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和车辆。

三、管理组织1. 厂保卫科负责全厂出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入管理的具体实施。

3. 保安人员负责门卫工作,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查验、放行等工作。

四、管理内容(一)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需佩戴工牌出入厂区,非工作时间需凭有效证件进出。

2. 员工进入生产区需出示工牌,经保安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

3. 非当班人员进入厂区需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4. 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相关证件进入厂区,经保安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二)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2. 货车进出需按程序办理《派车申请单》或《放行条》,并经保安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出。

3. 员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乱停乱放。

4. 外来车辆需在保安室登记备案,并遵守厂区相关规定。

5. 严禁无关车辆进入厂区。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和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厂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其他1. 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厂区安全。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厂出入管理制度

工厂出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厂出入管理,提高工厂安全生产水平,维护工厂内部秩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制度。

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工厂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包括工厂员工、外来访客、外协人员以及各类车辆。

三、出入管理责任部门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2.安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四、工厂员工的出入管理1.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工牌进入工厂,无工牌者无权进入工厂;2.员工每天进入工厂必须经过门岗进行刷卡或登记,离开工厂时必须刷卡或登记;3.员工在工作时间外进入工厂需经过领导批准,由领导带领进入,并在门岗登记;4.员工携带大件物品进入工厂需经过安保部门审核;5.员工离职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交回工牌。

五、外来访客的出入管理1.外来访客需提前向工厂方面报备,并由被访人员担任陪同;2.外来访客进入工厂需出示身份证,并在门岗登记;3.外来访客在工厂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机房等禁止区域。

六、外协人员的出入管理1.外协人员需提前向工厂方面报备,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担任陪同;2.外协人员进入工厂需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并在门岗登记;3.外协人员在工厂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机房等禁止区域。

七、车辆的出入管理1.所有车辆进入工厂需经过门岗登记,并依次排队等候检查;2.车辆进入工厂需开启车厢,待安保人员核查后方可放行;3.车辆不得在工厂内随意停放,应按指定区域停放;4.车辆离开工厂需办理离厂手续,由安保人员核查后方可放行。

八、其他1.未经批准,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厂区,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2.任何人员及车辆在离开工厂时,需经过门岗登记方可离开;3.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厂;4.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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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园区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

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

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

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
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

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厂。

4.2.2.7其它载货车辆,必须凭财物使用部门上级分管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才允许放行。

4.2.2.8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物流部必须派人监督检查,出门时凭出门证明、过磅单,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4.3检查
4.3.1外来人员检查:凭被访者签字的《访客登记单》放行。

4.3.2车辆检查
4.3.2.1进入厂区装卸货物、运送工具材料及工程作业车辆,外出时需检查车辆驾驶室、车厢等。

4.3.2.3一般业务车辆如送餐车等,检查后备箱及驾驶室后方可离开。

4.3.2.2进入厂区内的上级领导车辆以及政府行政机关、急救、警务等特种车辆出厂时可直接放行。

4.3.2.4公司员工小型载人车辆可直接放行。

4.3.2.5摩托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

4.4记录
4.4.1门卫将员工出入记录进行汇总,于第二日上午上班时报管理部。

4.4.2门卫将外来车辆检查记录汇总,于第二上午上班时报管理部。

4.5服务
4.5.1门卫人员接待访客或查验证件时,必须文明礼貌,说话和气,无论对方态度怎样,不得与访客发生正面冲突。

如遇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恶意
违规者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协助解决。

4.5.2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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