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民事模拟
模拟法庭_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_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法庭调查阶段:(1)被害人高兴:(1)被害人高兴你平时走路都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吗?当天你们过马路时交通灯指示绿灯多久了?(2)被害人高兴你在和被害人张科念一起过马路的过程中有嬉笑打闹吗?在车子撞向你们是你们前有看见被告杨伟的车子吗?(3)被害人你们回想起当时车子是从哪个方向撞向你们的吗?被撞了以后你和张科念都处于昏迷状态了是吗?审判长我的发问暂时到此(二)证人黄二妹:(1)证人黄二妹你看见了案发的全过吗?你当时隔案发地点多远?(2)证人黄二妹案发时你看见当时的交通灯状况了吗?(3)证人黄二妹被告人在将车子开离现场的时候有人阻止或提示被告人停下车子吗?(4)证人黄二妹事故发生以后警察和120是多久以后赶到案发现场的?(三)证人王云:(1)证人王云案发时你在干什么?(2)证人王云你现在就你看见的时间全过程仔细的向法院描述一下。
(3)证人王云你刚刚说到被害人有一个转方向的动作,从你的位置出发你可以判断出如果被害人不急转方向会不会从被害人桂清华身上压过去?(4)证人王云被告在将车子驶离现场时你有阻止被告开离现场的行为吗?那你有听见或看见有人阻止被告人杨伟将车子驶离现场吗?审判长我方请求宣读杨伟所在村村委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 **县老凹坝乡新山村村委对于杨伟的证明材料我是杨伟现住地**县老凹坝乡新山村村长石会平,由于我年迈不能到庭作证特写如下证明材料。
杨伟是我看着长大的一个孩子,从小就特别懂事特别听话,成绩一直也很好但是由于家庭贫困等原因初中毕业就辍学了。
辍学以后他一直在**大酒店工作,虽然离家较远但他经常回家照顾年迈的父母。
杨伟平时非常尊重村里的长辈逢年过节还不时拜访大家,对村里的事也是特别关心。
就拿去年我村要修一条水泥路来说吧,我村修路由于政府只补贴一半其他的都是村民集资。
杨伟知道后立马捐了5000元并说“现在村里要发展是给咱老百姓带来好处啊,如果错过了这个大好的机会不知道咱们还要多少年后才能渡过如今这肩挑背驮的日子呀?钱虽然不多但是也算咱家的一点绵薄之力吧!”,听了杨伟的话大家十分感动也纷纷的出钱出力最后路也十分顺利的修好了。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一、案件背景本案为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为王某,被告为李某。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同事关系,两人因工作问题产生矛盾,最终导致原告遭受被告的人身伤害。
原告王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二、法庭程序1.开庭本案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由一名主审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
2.出示证据原告王某出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药品清单等证据;被告李某则出示了其自己的证言和其雇主公司的证言。
3.质证证据双方均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其真实性进行了争论。
4.当事人陈述意见原告王某在庭上详细陈述了自己遭受被告李某人身伤害的经过,并解释了自己提出赔偿要求的理由;被告李某则否认了自己对原告造成伤害的行为,并表示自己并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辩论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交锋。
6.宣判法庭在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三、法律分析1.案件事实根据原告王某提供的证据,可以确认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李某的人身伤害。
同时,被告李某也承认曾与原告发生过口角,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使用过暴力。
2.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公务或者其他职务行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而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在工作场所内与原告发生争执并使用暴力,因此其雇主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判决理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法庭作出了被告李某及其雇主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同时,法庭还考虑到原告王某在受伤后需要进行治疗和休息,因此判决被告李某及其雇主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四、结论本案中,原告王某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同时,本案也对于工作场所内暴力行为的惩处提供了一个积极的示范作用。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具体流程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具体流程
嘿,朋友!今天咱就来唠唠民事案件模拟法庭的具体流程,保证让你明明白白!
首先呢,得有那么一伙人来扮演各种角色,就像演一场大戏一样!原告、被告得有吧,法官、书记员也不能少哇!比如说,就像舞台上的演员,各自得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活灵活现才行!
然后,模拟法庭就开场啦!诉讼请求一提出,这不就跟故事有了开头似的。
“法官大人,我要他还钱呐!”看,这多生动。
接着,双方得举证啊!原告拿出证据,“嘿,看这,这能证明我有理!”被告也不甘示弱,“哼,我的证据也不赖!”这不就像是比武,各自亮出绝招。
法庭辩论的时候,那可热闹了!双方唇枪舌剑,“你这样说不
对!”“我咋不对啦!”激烈得很呐!就跟俩棋手对弈似的,你来我往。
再后来,法官要总结啦!把两边的说法捋一捋,判断个是非对错。
最后,判决下来,这场模拟法庭就落幕啦!这整个过程,不就跟一场精彩的球赛似的,有进攻、有防守、有裁判,紧张又刺激!
咱说,民事案件模拟法庭这玩意儿,真的特别有意思!它能让你亲身体验法庭的庄严和严肃,还能让你学会怎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而且,通过这样的活动,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这多棒啊!所以啊,大家都应该去体验体验,感受感受法律的魅力!。
模拟法庭剧本(民事)

书记员:原告张萌萌与被告李丹丹、李大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书记员:请原告张萌萌法定代理人张大宝,被告李丹丹的法定代理人李大力、被告李大力到庭就坐。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将按照《人民法院庭审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请进入法庭的人员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张萌萌法定代理人张大宝,被告李丹丹的法定代理人李大力、被告李大力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原告张萌萌,男,200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学生,住光明区光明路18号,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理人:张大宝(系原告父亲),男,1980年10月6日出生,自由职业,住光明区光明路18号,公民身份号码:被告1李丹丹,男,2006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学生,住光明区光明路66号,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理人:李大力(系被告父亲),男,1981年5月2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光明区光明路66号,公民身份号码:被告2李大力,男,1981年5月2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光明区光明路66号,公民身份号码:审: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没有异议。
被:没有异议。
审:经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敲击法槌)光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光明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萌萌与被告李丹丹、李大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模拟法庭民事模拟

模拟法庭-民事模拟————————————————————————————————作者:————————————————————————————————日期:民事模拟第一部分案情介绍2011年6月12日17时30分,被告史小林(男,38岁)持2361518驾驶证,驾驶黑A58992号轿车,沿道里区抚顺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抚顺街电话分局门前时,将原告杨仁艳(男,77岁)撞伤。
第二部分人员分配审判长:易德华审判员:彭张燕、格蓉雍熙书记员:唐丹原告委托代理人:仁称洛尔日被告委托代理人:何平证人:谢志英原告:杨仁燕被告:史小林、付晓娟、哈尔滨市鑫池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梁丽)值庭法警:李琼第三部分庭审过程一、庭前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2、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4、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6、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本案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请开庭。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一、案件背景。
原告老张和被告小李是同一小区上下楼的邻居。
老张年近六十,平时喜欢安静地看书、喝茶。
被告小李是个年轻的音乐爱好者,经常在家中弹奏电吉他,而且音量较大,这使得老张的生活受到很大干扰。
老张多次与小李沟通,但小李认为自己在自己家里有弹奏乐器的自由,双方矛盾不断升级,老张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模拟法庭人员构成。
1. 审判长:尊敬的王法官。
2. 原告:老张,由[原告扮演者姓名]代理。
3. 被告:小李,由[被告扮演者姓名]代理。
4. 书记员:[书记员扮演者姓名]三、法庭审理过程。
# (一)开庭。
(书记员入庭,站立于审判台一侧)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现在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后)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
今天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老张诉被告小李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老张,你的基本情况?原告:我叫老张,今年58岁,住在本小区3号楼2单元401室。
审判长:被告小李呢?被告:法官,我叫小李,25岁,住在3号楼2单元501室。
审判长:原、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呢?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好的。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二)原告陈述。
原告:(站起来,有点激动)法官啊,您可得给我做主啊。
这个小李啊,整天在楼上弹那个电吉他,那声音大得就像有人在我耳边敲鼓一样。
我这么大年纪了,就想图个安静,平时就爱看看书、喝喝茶。
可他这一弹,我啥也干不了。
我找他商量过好多次了,让他小点声,可他根本不听啊,还说在自己家想怎么弹就怎么弹。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
为了更好地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让青少年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12月8日,正值全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灞桥法院联合浐灞实验小学举行“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
开庭啦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在“审判长”庄严肃立的声音中,“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缓缓道出案件原委。
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民事案件。
“审判人员”围绕案件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控辩双方举证、质证、交锋激烈,将一个真实的庭审现场展现在大家面前。
在法官对“庭审”剧本的反复研磨和悉心指导下,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
10余名小学生各自扮演着“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等角色,让每一位同学都能沉浸式体验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经过一系列紧张的“庭审”,双方最终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办理撤诉。
随后,灞桥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孙桂枝对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提出了表扬,并结合模拟法庭中的案例,向青少年们讲解了关于民事责任年龄、触犯法律的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希望青少年们能以案为戒,懂底线、知敬畏、不逾矩,做到明辨是非、遵纪守法。
少年成长,法治先行。
近年来,灞桥法院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
教育工作,并委派多名优秀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多次向中小学校赠送普法刊物,并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开拓知识视野,培育法治素养。
以“体验式”普法活动让学生切实感受法律的魅力,也更好地弘扬了法治精神,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共建平安校园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邻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是同一小区的邻居,甲因为乙家的装修噪音扰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停止装修行为。
案例二:合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在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
然而,乙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案例三:租赁纠纷案情概述:甲租赁了乙的商铺,但在租约期满后,乙拒绝返还押金并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甲认为乙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返还押金并不支付违约金。
案例四:劳动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乙在甲公司担任某职位。
然而,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案例五:侵权纠纷案情概述:甲通过网络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但使用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人身伤害。
甲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案例六:借贷纠纷案情概述:甲向乙借款,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期限到了后,乙未归还甲的借款。
甲要求法院判决乙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案例七:房屋拆迁纠纷案情概述:甲的房屋因政府拆迁项目需要被征收,但甲认为政府征收补偿不合理。
甲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提供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
案例八:遗产继承纠纷案情概述:甲的父亲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
然而,甲的兄弟姐妹私自将遗产据为己有,甲要求法院判决兄弟姐妹返还遗产的一部分。
案例九:交通事故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甲认为乙负有全责,并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
乙则认为事故责任在甲,不愿赔偿。
案例十:知识产权纠纷案情概述:甲是某软件的开发者,乙未经甲许可擅自复制、传播该软件,侵犯了甲的知识产权。
甲要求乙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是十个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涵盖了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借贷纠纷、房屋拆迁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不同类型的案件。
每个案例都有明确的案情概述,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和赔偿要求,可以作为法庭模拟演练或法律教学的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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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民事模拟民事模拟第一部分案情介绍2011年6月12日17时30分,被告史小林(男,38岁)持230107************驾驶证,驾驶黑A58992号轿车,沿道里区抚顺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抚顺街电话分局门前时,将原告杨仁艳(男,77岁)撞伤。
第二部分人员分配审判长:易德华审判员:彭张燕、格蓉雍熙书记员:唐丹原告委托代理人:仁称洛尔日被告委托代理人:何平证人:谢志英原告:杨仁燕被告:史小林、付晓娟、哈尔滨市鑫池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梁丽)值庭法警:李琼第三部分庭审过程一、庭前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2、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4、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6、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本案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请开庭。
二、庭审阶段(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敲法槌)原告杨仁燕与被告史小林、付晓娟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二)、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原告:我叫杨仁艳,77岁,1931年11月12日出生,哈尔滨市意民服装厂退休工人。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心街79号2栋6单元203室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张超,哈尔滨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
有和解的权利。
审判长:被告,讲一下你们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地。
被告一:梁丽,哈尔滨市鑫池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地址南岗区七政街35号被告二:史小林,1966年4月6日生,哈尔滨机械厂师机,家住香坊区香明街12—1号被告三:付晓娟,1970年9月17日出生,自由职业者,住哈尔滨市道里区高宜街14号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何萍,男,哈尔滨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
有和解的权利。
审判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告:没有审判长:根剧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请求调解、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原告有权放弃诉讼请求。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届满前提出,反之亦然。
同时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反驳是应当提供证据的。
上诉诉讼权利和义务在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书面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是否清楚?原告:清楚被告:清楚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原告:申请审判长:证人是否到庭,请举手示意。
()请证人到休息室休息。
被告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原告杨仁艳诉被告史小林、付小娟、哈尔滨市鑫池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济赔偿纠纷一案,由本院法官易德华担任审判长,本院法官彭张燕、格蓉雍熙组成合议庭。
书记员唐丹担任法庭记录。
关于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已在庭前书面通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被告:不申请三、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方陈诉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代理人:事实和理由:2009年12月6日17时30分,被告胡伟国驾驶黑A58992号轿车在道里区抚顺街将原告撞伤,在此事故中被告胡伟国负全责,原告无责任。
该事件原告头部和腿部受伤,入院38天,共花医疗费45218元,其中胡伟国支付5000元,其余均是原告支付,原告多次的找三被告要求支付医疗费,均拒付,现原告头内有水肿,还需手术治疗,且原告已经伤残,终生需要护理,所有请求做伤残等级鉴定。
该肇事车辆为哈尔滨市鑫池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志宏承包该肇事车辆,于志宏又雇胡伟国为夜班司机。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医疗器具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60万元。
2、申请做伤残鉴定,被告支付伤残赔偿金,终身护理费,再治疗费、残疾器具费数额以鉴定结论为准。
3、三被告互相承担连带承担责任。
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审判长:原告有无补充意见?原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对原告的起诉作答辩意见并陈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代理人:事实和理由:原告受伤住院期间,被告胡伟国已经支付住院费5000元,并常来看望。
由于胡伟国家境困难,无能力支付更多的医疗费。
请法院考虑胡伟国的家境,给予适当照顾。
被告住院期间,支付费用并未达到45218元,且根据《侵权责任法》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其中被告请求中所列的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医疗器具费、精神抚慰金并不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我方不予认可。
《侵权责任法》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承包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出租人和转租人,因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应由司机一方承担责任,又由于其家庭收入状况原因,应予以酌情减免。
请求:1、请求判令不支持原告要求支付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医疗器具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595万元的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不支持原告申请被告支付伤残赔偿金,终身护理费,再治疗费、残疾器具费的诉讼请求。
3、三被告互相不承担连带承担责任。
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审判长:三被告有无补充意见?三被告:没有。
审判长:合议庭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赔偿的数额上。
那么就这部分事实以及支持这部分事实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先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进行质证。
请原告方举证:1、道里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证明事故的事实以及原告有理由起诉被告。
2、彭建华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证明书一份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开具的医疗费发票一份,证明原告的医疗费用情况。
3、彭建华之子彭德全精神残疾证明书一份,证明原告家庭困难。
4、彭建华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伤残鉴定书一份,证明原告的伤残情况。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得证据有异议吗被告:没有审判长:代理人呢?被告代理人:没有值庭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交给被告方看,交给法庭,交还原告。
被告对于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被告:没有被告代理人:有,首先我这里有一份xx鉴定机构鉴定人李晓雅出具的鉴定书一份。
其次这里有一份安详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告(司机)的特困证明一份希望合议庭酌情处理。
审判长:请值庭法警将鉴定书交给原告看,请值庭法警将证据交由法庭,请值庭法警讲证据交还被告原告有异议吗?原:没有代理人呢原告代理人:没有原告代理人:审判长,为进一步证明案情事实需要传证人谢小玉出庭作证。
审判长:传证人到庭。
请坐。
证人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证人:我叫谢小玉,家住道里区安心街79号2栋6单元405号34岁自由工作者审判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
如果有意做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证人:清楚了审判长: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
请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给书记员。
现在原告对证人发问。
原告代理人:证人请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车祸过后我的当事人有什么变化?证人:自从这场车祸后,彭建华在社区里散步时,时常闷闷不乐,精神萎靡,特别是带着次子散步时,更是愁眉苦脸,让人觉得寒酸,还有彭建华的动作也不如以前灵活了。
原告代理人:审判长暂时没有别的问题了审判长:被告有对证人发问吗?被告代理人:有,证人请你要如实的回答我的问题。
首先你和原告是什么关系?证人:我和原告是邻居关系我们住在一个小区里被告代理人:原告的次子有精神疾病,你能肯定的说原告的精神萎靡愁眉苦脸是因为他的车祸而不是因为他的次子吗?证人:肯定车祸是要占很大部分原因的被告代理人:审判长,暂时没有别的问题了。
审判长:请证人在阅读完材料后在所作证词上签字,请值庭法警将材料交给法庭。
证人现在你可以在旁听席上旁听。
审判长:双方请继续举证原告代理人:我这里有一份鉴定人李晓雅的书面证言一份审判长:请值庭法警将证据交由被告请值庭法警将证据交由法庭请值庭证据交还原告审判长:原告有无异议原告代理人:无异议审判长:被告有无异议被告代理人:无异议四、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先由原告进行发言。
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发言: 2011年6月12日17时30分,我在道里区抚顺街散步,此时,被告胡伟国在没有按响鸣笛的情况下,从背后将我撞伤,生活难以自理,住院期间,被告没有积极看望我,茄汁致富5000元的医疗费,次子彭德全精神残疾尚需人照料,请法官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发言: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受原告彭建华的委托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和王延博律师担任原告彭建华的一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诉讼活动,陈述如下代理意见:一、交通肇事的事实客观存在被告胡伟国驾车将原告彭建华撞伤,经道里大队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被告胡伟国负全责,原告无责任。
二、原告因交通肇事造成了人身损害,被告应赔偿,原告不负责任。
但在原告遭到人身损害后,被告并没有积极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用,没有尽到积极地救济义务。
现在原告已经残疾,头内有水肿,还需继续做手术治疗,并且原告膝下还有一个精神残缺的次子需要原告照顾。
此次由被告胡伟国引起的这起交通肇事对于原告这样一个80岁高龄的普通退休工人来说,无论在物质上或精神上都无不是致命的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