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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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要点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要点提示

近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把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作 为重点检查对象,已陆续对一些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现场 检查,并对一些反洗钱工作不力的保险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
2008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检查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1765家,处罚51家机构,并对反洗钱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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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金融行业高管人员处以34万元罚款 。2009年,人民银行分支 机
议。
检查方式:查阅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人员变更的相关文件 ,以及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第 十五条规定;
2、《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第八条规 定;
发 《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 ,强调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保险机构 在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保险市场准 入阶段的反洗钱审查制度、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等方面作了明 确要求。保险业金融机构自2007年开始正式开展反洗钱工作, 并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保监会双重监管。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均应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 洗钱专门部门或指定现有内设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指定 反洗钱工作联系人;
2、明确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 3、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反洗钱工作人员发生变动,
需及时进行变更。 4、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重视反洗钱工作,召开反洗钱工作会
(一)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情况
“十一五” 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共对近2万家金 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1900多家 机构给予了处罚,包括数十名金融机构高管在内的170名从 业人员被处以罚款。

人行反洗钱检查情况说明

人行反洗钱检查情况说明

人行反洗钱检查情况说明1.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专项检查次要内容是什么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金融机构总部。

(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二)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九条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担任检查的金融机构;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可以恳求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

第三章现场检查预备: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状况,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

第十二条检查单位对被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立项。

检查单位的反洗钱执法部门就每个被查单位要分别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附1),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附2),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实施前应成立现场检查组。

检查组成员包括组长、主查人和检查人员。

依据实际状况,可在检查组下成立若干专项检查小组,每个专项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状况下,经检查单位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检查组可对有关证据材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登记保存时,检查组需填写《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检查组留存,另一份加盖检查单位行政公章后送被查单位签收。

被查单位拒绝签收的,检查组应在《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上注明。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检查单位应当在7日内准时作出处理打算。

2. 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有哪些方式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方法(试行)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金融机构总部;(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

最新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最新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一、检查时间:6月或7月二、检查对象:抽取20%的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我行共30家支行,会抽取6家支行检查其中会有两家县域支行,可能是灵宝支行和卢氏支行,营业部为必查支行)三、检查内容:(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查看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是否齐全(三)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主要是通过调阅凭证对客户身份识别方面进行检查(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查账、调阅凭证、上报数据等方面检查交易报告是否完整、有无漏报错报情况。

(五)个人和对公账户:1、账户开会资料是否齐全;2、个人开户证件是否为二代身份证、证件是否过期;3、对公开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有违规操作,特别是财政户。

(六)宣传和培训方面串联电路电路特点:一条路,一处断处处段。

开关作用:各处作用一样控制整个电路。

电流:各处电流相等I =I1=I2I1:I2=1:1电压:电源电压等于各用电器两端电压之和:U =U1+U2电阻:总电阻等于各用电器电阻之和:R总=R1+R2若有n个阻值相同的电阻串联则:R总=n R电阻特点:串联电阻相当于增加了导体的长度,总电阻越串越大,大于任何一个用电器电阻;电功率:电路中总功率等于各用电器电功率之和P总=P1+P2电功:电路中总功等于各用电器消耗电功之和W总=W1+W2电热:电路中总电热等于各用电器产生电热之和Q总=Q1+Q2比例关系:串联电阻起分压作用,电阻越大分得的电压越高,R1:R2=U1:U2=P1:P2=W1:W2=Q1:Q2R串>R1>R2>R并(R1>R2)并联电路电路特点:多条路,分干路和支路,各支路互不影响开关作用:干路开关控制整个电路,支路开关控制它所在的支路电流:干路电流等于各支路电流之和I干=I1+I2电压:电源电压与各支路电压相等U =U1=U2U1:U2=1:1电阻:总电阻的倒数等于各分电阻倒数之和 1 / R总=1 / R1+1 / R2若仅有两个电阻并联则:R总=R1R2 / (R1+R2)若有n个阻值相同的电阻并联则:R总=R / n电阻特点:并联总电阻相当于增加了导体的横截面积,总电阻越并越小,小于任何一个分电阻电功率:电路中总功率等于各用电器电功率之和P总=P1+P2电功:电路中总功等于各用电器消耗电功之和W总=W1+W2电热:电路中总电热等于各用电器产生电热之和Q总=Q1+Q2比例关系:并联电阻起分流作用,电阻越大分得电流越小,R2:R1=I1:I2=P1:P2=W1:W2=Q1:Q2重要公式欧姆定律:导体中的电流,(当电阻一定时)与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当电压一定时)与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关于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的通知

关于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的通知

关于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的通知各分支行、市行营业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现场检查通知书》(大银反洗钱现检字[2009]1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精神,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将于2009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分行及部分分支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精神,做好人民银行现场检查的协调配合,现将《通知书》)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现场检查顺利完成。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一)检查内容1、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1)是否建立健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及操作规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及其操作规程,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是否合理。

(2)是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操作流程是否健全、有效,并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内部业务流程。

2、反洗钱组织机构建立及运行(1)是否在高级管理层中明确专人负责反洗钱合规工作,该专人是否能够严格履行职责,监督指导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2)本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设置是否合理,能否有效上传下达,协调各项工作。

(3)反洗钱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组成是否合理,能否全面涵盖反洗钱各项工作、各项业务。

(4)反洗钱岗位管理人员是否专职,是否经过必要的上岗前的培训与考核。

3、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1)是否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科学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是否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并据此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业务审核是否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业务审核。

(2)在为客户提供开立账户、办理业务等金融服务时,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是否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银行支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方案

银行支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方案

关于ⅩⅩ银行ⅩⅩ市中心支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的通知各分支行、市行营业部:根据《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市中心支行现场检查通知书》(大银反洗钱现检字[ⅩⅩ]1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精神,ⅩⅩ银行ⅩⅩ市中心支行将于ⅩⅩ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分行及部分分支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为贯彻落实ⅩⅩ银行精神,做好ⅩⅩ银行现场检查的协调配合,现将《通知书》)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现场检查顺利完成。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一)检查内容1、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1)是否建立健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及操作规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及其操作规程,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是否合理。

(2)是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操作流程是否健全、有效,并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内部业务流程。

2、反洗钱组织机构建立及运行(1)是否在高级管理层中明确专人负责反洗钱合规工作,该专人是否能够严格履行职责,监督指导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2)本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设置是否合理,能否有效上传下达,协调各项工作.(3)反洗钱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组成是否合理,能否全面涵盖反洗钱各项工作、各项业务。

(4)反洗钱岗位管理人员是否专职,是否经过必要的上岗前的培训与考核。

3、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1)是否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科学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是否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并据此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业务审核是否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业务审核。

(2)在为客户提供开立账户、办理业务等金融服务时,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是否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3)在为客户办理一次性交易、境外汇出(汇入)资金中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情况。

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吉州珠江村镇银行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反洗钱内部监督管理,促进反洗钱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吉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行反洗钱主管部门对辖属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职责.检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机构反洗钱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在反洗钱检查中,对于违反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或未尽到反洗钱义务的行为,依据吉州珠江村镇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检查形式与实施主体第四条反洗钱检查分为反洗钱自查、反洗钱督导检查和反洗钱专项检查3种形式。

其中反洗钱自查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反洗钱督导检查由综合管理部会运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反洗钱专项检查由反洗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第三章检查对象与检查内容第五条反洗钱检查对象为我行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我行信贷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运营管理部、营业部,下同)。

第六条反洗钱检查内容(一)对我行相关部门的检查内容1、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1)制度建设是否及时建立并完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将客户身份识别等反洗钱工作要求落实到相关业务制度中,并细化到每个业务环节和岗位;是否及时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完善相关制度中反洗钱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备上述制度.(2)组织建设是否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是否按规定参加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是否及时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协调事项;是否对本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进行有效指导;是否设立反洗钱信息报告员并及时报备.2、反洗钱职责履行情况(1)客户身份识别及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业务存续期及终止业务关系时落实身份识别制度,是否及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更新客户身份资料,是否按规定落实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是否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2)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是否按规定对本条线人员开展了反洗钱培训,是否能配合反洗钱主管部门对本条线人员开展反洗钱培训。

接受反洗钱现场检查考试要点及访谈要点(定稿)

接受反洗钱现场检查考试要点及访谈要点(定稿)

接受反洗钱现场检查考试要点及访谈要点*考试要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宗旨:预防洗钱、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二、现行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一法五令”,一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五令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三、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其通过成立(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上海和深圳)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

四、洗钱行为: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7种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刑法》,个人洗钱犯罪,可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十年。

五、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大原则:合理审慎原则、保密原则,与司法机合作原则。

六、对未执行反洗钱职责金融机构的处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情节严重的,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七、反洗钱三大核心工作(履行职责的三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客户身份识别:新单(承保环节):现金:趸交保险费 2万元以上,期交累计2万元以上,转账:趸交保险费 20万元以上,期交累计20万元以上;给付、退保(保全环节),金额在1万元以上,均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具体包括9要素: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和有效期限.以上信息发生改变,均要进行重新识别。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犯罪手段的日益多样化,反洗钱工作已成为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反洗钱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水平,_____(监管部门名称)于_____(具体时间)对_____(被检查金融机构名称)进行了反洗钱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全面评估被检查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合规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等方面的情况。

现将本次反洗钱检查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涵盖了被检查金融机构的各项反洗钱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国际业务等。

(二)检查内容1、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被检查机构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反洗钱组织架构,明确了各部门和岗位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

评估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

审查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是否定期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是否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等。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检查被检查机构在为客户办理开户、存取款、转账等业务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

评估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有效性,如是否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工商登记信息系统等核实客户身份。

审查被检查机构对高风险客户的管理情况,是否采取了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3、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检查被检查机构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评估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否存在缺失、错误或篡改的情况。

审查被检查机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方式和安全措施,是否能够有效防止信息泄露。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检查被检查机构是否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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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检查时间:6月或7月
二、检查对象:抽取20%的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我行共30家支行,会抽
取6家支行检查其中会有两家县域支行,可能是灵宝支行和卢氏支行,营业部为必查支行)
三、检查内容: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查看会议记录、会议决定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是否齐全
(三)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主要是通过调阅凭证对客户身份识别方
面进行检查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查账、调阅凭证、上报数据等方
面检查交易报告是否完整、有无漏报错报情况。

(五)个人和对公账户:1、账户开会资料是否齐全;2、个人开户
证件是否为二代身份证、证件是否过期;3、对公开户资料是否齐
全,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有违规操作,特别是财政户。

(六)宣传和培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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