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应对措施
劳务派遣员工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劳务派遣员工在突发事件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指挥救援行动,协调各部门、各小组开展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和转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秩序维护,防止事态扩大。
(4)信息联络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2.各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解聘等工作。
(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3)财务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
(4)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四、突发事件类型及应对措施1.自然灾害(1)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劳务派遣员工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到指定安全地点集合。
(2)公司组织救援队伍,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2.事故灾害(1)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时,劳务派遣员工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到指定安全地点集合。
(2)公司组织救援队伍,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3.公共卫生事件(1)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劳务派遣员工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2)公司组织救援队伍,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4.社会安全事件(1)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劳务派遣员工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到指定安全地点集合。
(2)公司组织救援队伍,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发现突发事件后,各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与应对策略

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与应对策略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模式,它允许企业将部分工作任务外包给其他劳务派遣公司,该公司再派遣临时工或雇佣兼职员工来完成工作。
虽然劳务派遣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有效管理人力资源和降低用工成本,但也存在一些风险。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1. 法律风险劳务派遣企业需要遵守相关劳动法规,确保派遣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一些企业可能忽视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用工风险的出现。
因此,劳务派遣企业应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福利保障等方面;(2)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2. 用工质量风险由于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数量庞大,员工素质、技能水平可能不一,存在一定的用工质量风险。
为应对此类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严格招聘标准,对员工进行综合素质和技能评估;(2)加强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质量;(3)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安全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能面临一些安全风险,如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工作场所安全问题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2)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3)购买适当的劳动保险,为员工提供保障。
4. 组织风险劳务派遣企业需要管理大量的派遣员工,涉及到组织和协调的风险。
为了降低组织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对员工信息进行跟踪和管理;(2)加强组织架构建设,明确职责和权限,提高组织效率;(3)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反馈和问题。
5. 品牌声誉风险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声誉。
一旦出现用工问题,将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品牌声誉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强调员工价值观和道德规范;(2)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3)维护与派遣员工的良好关系,关注员工诉求,提高员工满意度。
劳务派遣人员紧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稳定就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2. 减少紧急情况对劳务派遣人员身心健康的影响;3. 最大程度降低紧急情况对劳务派遣人员财产的损失;4. 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 指挥长:公司总经理- 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2. 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预案。
- 通讯组: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和传递;- 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 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治;- 后勤组:负责物资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 宣传组:负责舆情监控和对外宣传。
五、应急响应1. 预警:当发生可能影响劳务派遣人员的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响应:- 一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大时,启动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广、影响程度较大时,启动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一般时,启动三级响应。
3. 处置:- 通讯组:及时收集、报告和传递信息;- 指挥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置;- 救援组: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治;- 后勤组:负责物资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 宣传组:做好舆情监控和对外宣传。
六、应急处置措施1. 自然灾害:- 地震:组织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 洪水:组织人员撤离至高地或安全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台风: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
劳务派遣应急方案

劳务派遣应急方案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劳动力调度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和应急事件。
因此,制定一份合理的劳务派遣应急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为一份劳务派遣应急方案,详细说明了如何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应急事件。
一、人员流失应急方案1.突发人员流失情况的定义:指派遣人员离岗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该派遣人员无法按时回岗工作。
2.人员流失应急方案的制定:2.1加强与用工单位的合作,共同制定和签署人员流失应急方案。
2.2提前与派遣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其离岗原因和预计回岗时间。
2.3尽快寻找并临时替代离岗的派遣人员,保证用工单位的正常生产和运营。
二、劳动争议应急方案1.突发劳动争议的定义:在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无法正常工作。
2.劳动争议应急方案的制定:2.1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组,负责处理突发劳动争议事件。
2.2快速响应并与双方进行妥善沟通和调解,尽量避免劳动争议的升级。
2.3定期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分析解决能力。
三、突发灾害应急方案1.突发灾害的定义:指工作场所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水等)或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化学泄漏等)。
2.突发灾害应急方案的制定:2.1设立应急管理小组,负责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工作。
2.3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突发疫情应急方案1.突发疫情的定义:指工作场所发生传染病疫情,例如流感、新冠肺炎等。
2.突发疫情应急方案的制定:2.1设立疫情管理小组,负责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工作。
2.2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加强卫生防护、限制人员流动、提供防护用品等。
2.3提供疫情信息传达渠道,确保及时获取最新疫情信息并向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通报。
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方案1.突发安全事故的定义:指工作场所发生安全事故,例如火灾、爆炸、坍塌等。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的制定:2.1设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工作。
劳务派遣的紧急解决方案

劳务派遣的紧急解决方案背景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的一种形式。
在紧急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和用工单位的正常运营。
紧急解决方案1. 建立紧急应急预案劳务派遣单位应事先制定并不断更新紧急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员疏散和安全措施:明确人员疏散的路径和安全出口,设立应急疏散标识,并定期进行演练。
- 通信与联络:建立紧急通信渠道,确保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及时沟通。
- 紧急救援措施:设立紧急救援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进行急救和紧急救援工作。
- 心理疏导和援助: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服务,帮助劳动者应对紧急情况的心理压力。
2. 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劳务派遣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安全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措施包括:-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工作环境、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措施等。
-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安全。
- 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对劳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3. 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劳务派遣单位需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 紧急疏散和撤离:按照预案进行人员疏散和撤离,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 快速通知用工单位:及时向用工单位通报紧急情况,协调应对措施,保障用工单位的正常运营。
- 提供紧急援助:根据紧急情况的具体需求,提供紧急援助,包括医疗救助、物资支持等。
结论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紧急应急预案,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同时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稳定。
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体现。
劳务派遣纠纷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务派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劳务派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劳务派遣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劳动合同解除、工伤事故等。
三、组织体系1. 成立劳务派遣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法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成立劳务派遣纠纷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预案。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疑难信息报告(1)发生劳务派遣纠纷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
2. 应急响应(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纠纷性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2)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根据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①调解: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②法律途径: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③仲裁:协助双方申请仲裁,确保仲裁公正、公平。
④诉讼:在仲裁失败的情况下,协助双方提起诉讼。
3. 应急处理结束(1)在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
(2)对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力资源保障(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务派遣纠纷的应对能力。
2. 财务保障(1)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劳务派遣纠纷。
(2)合理分配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 信息保障(1)建立劳务派遣纠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纠纷情况。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享信息资源。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七、附则1.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所有。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方案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方案以下是 9 条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方案:1. 遇到纠纷别慌张!咱得像个冷静的将军一样去应对。
比如说,劳务派遣员工觉得工资不对劲,这时候咱可不能乱了阵脚。
咱得赶紧去了解情况,安抚员工情绪,查明原因,就像查找敌人的行踪一样仔细,然后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不就把问题解决了嘛!2. 沟通,沟通可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呀!别小看和员工的一次谈话,那可能就像一场及时雨化解干旱一样有效。
就好比有员工对工作安排不满,咱就得赶紧找他唠唠嗑呀,听听他的想法,给他解释清楚,这不就避免矛盾升级了嘛,咱说是不是?3. 证据留存很重要啊!可别不当回事儿。
一旦有纠纷了,那些证据就像咱们的秘密武器一样有用呢!比如说员工违反规定了,咱就得把相关的证据留存好,到时候就能清楚明白地说明情况啦,这多重要呀!4. 建立公正的处理机制不就像搭建一个坚固的城堡嘛!不管遇到什么纠纷,都能在这个城堡里得到公正的处理。
像有员工投诉其他员工,咱就得用这个机制来客观处理,让大家都心服口服。
5. 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呀!就像是给战士们装备精良的武器一样。
让员工们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这样不就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了嘛!你想想,要是大家都清楚规则,那还能出那么多乱子吗?6. 当纠纷复杂起来的时候,咱就得像那个聪明的谋士一样想办法呀!找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忙,就像找来了救兵一样,说不定一下子就把难题解决了呢!这难道不是个好办法吗?7. 还有呀,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啊!别老是只站在公司的角度。
假如员工遇到难处了,咱多关心关心,多帮忙解决解决,这关系不就融洽了嘛!就像朋友之间互相帮忙一样,多好呀!8. 团队合作在处理纠纷时也很关键呀!大家一起出谋划策,总比一个人苦思冥想强吧!就像一群人一起攻打敌人,力量多大呀!比如说遇到一个棘手的纠纷,大家商量商量,办法总会有的呀!9. 总之呀,对待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纠纷,咱就得认真、积极,该采取措施就采取措施,该沟通就沟通,可不能马虎!咱要把纠纷都当成一个个要攻克的小难关,这样才能让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呀,对不?。
企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风险及其应对

企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风险及其应对概述: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企业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以劳务派遣形式来实现灵活用工。
然而,与此形式相伴随的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企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法律合规风险在劳务派遣形式下,企业往往面临法律合规方面的风险。
劳动法规定了劳务派遣的相应规定,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导致不良影响和巨额赔偿。
应对措施:1.加强法律意识:企业应明确了解劳动法规,并建立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规定。
2.合同管理:企业应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并定期检查合同是否合规。
3.定期培训:企业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法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合规的认识。
二、用工成本风险劳务派遣形式下,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机构相应的服务费用,这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另外,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与企业员工有差异,可能引发员工不满情绪,对企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1.合理财务预算:企业在用工预算中应考虑劳务派遣费用,并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合理费率。
2.员工激励措施:企业可通过提供额外的福利和培训机会,激励劳务派遣员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减少员工流失。
3.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企业应与劳务派遣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注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并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满意度。
三、保密风险劳务派遣形式下,企业往往需要将核心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提供给劳务派遣人员,这可能增加信息泄露和商业竞争的风险。
应对措施:1.制定保密协议:企业应与劳务派遣机构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信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违约行为进行相应的约束和处罚。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企业应加密和存储重要机密信息,并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保密培训和监督。
四、员工管理风险员工管理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劳务派遣形式下,企业需要兼顾劳务派遣员工和自有员工的管理,可能面临管理复杂度提升和员工关系问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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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劳动,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务派遣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不得拒绝。
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行使工会会员权利。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遵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第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其经营范围应当登记从事劳务派遣项目,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未取得职业中介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有固定的、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并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配备与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规模相适应的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依法批准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派遣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被派遣劳动者个人资料及用工单位名称、工作地点、派遣岗位等劳务派遣情况。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劳务派遣情况,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
用工单位应当建立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名册。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岗位计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前应当向用工单位提供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
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当核实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对相同工作岗位上的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当每月将被派遣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劳动权益费用支付情况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本人。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足额将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按月发放给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在注册地以外的地级以上市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以下内容:
(一)工作地点、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和人员数量;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四)劳动安全卫生和培训事项;
(五)被派遣劳动者工伤或者患病相关事项;
(六)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条件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七)劳动纠纷处理相关事项;
(八)解除协议的条件和违反协议的责任;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派遣劳动者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三)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五)定期与被派遣劳动者联系,了解其工作情况;
(六)督促用工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七)及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协调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九)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第二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拒绝。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定义务,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违反法定义务,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由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报告劳务派遣情况的,由用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未报告劳务派遣情况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每月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超过比例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每月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用工单位未建立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名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劳动行政部门、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务派遣监督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对一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一并管辖。
第三十条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
(二)辅助性岗位,是指为用工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休病假、产假或者脱产培训、服兵役、工伤治疗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由被派遣劳动者代替的工作岗位。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用工单位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