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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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预
售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10.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标准
有关问题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0〕34号)规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应达到的工程进度标准调整为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现就有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0年7月1日后(含2010年7月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在申请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提交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二、区(县)房管部门应做好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的“一门式”受理、审核等工作,严格按照新标准核发预售许可证。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沪府办发〔2011〕6号 上海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实施意见

沪府办发〔2011〕6号 上海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

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

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

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当前中国政府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观点和建议:首先,加强宏观调控。

政府应该进一步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不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出现的时候,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行调控,如提高购房首付比例、加大房贷利率、限制购房数量等。

而在调控措施有效的情况下,政府也应保持稳定和长期的调控政策,避免频繁调控对市场造成过大干预。

其次,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

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是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

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开发商的项目真实合法、质量安全可靠,并对违规开发商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购房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减少购房者的风险。

再次,加大土地供应。

土地是房地产市场的基础,土地供应的充足与否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和价格水平。

政府应该加大土地供应,并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土地使用期限,减少闲置土地,以满足人民对住房需求的不断增长。

此外,培养租赁市场。

随着人口流动和就业形态的变化,住房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

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发展租赁市场,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租房者提供更多的租房选择和保障。

同时,加大房地产开发商对租赁市场的投资力度,提供高质量的租赁房源,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

最后,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的透明度。

透明度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为购房者和投资者提供准确、完整的市场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混乱和投机行为。

总的来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监管,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同时,企业和个人也应增强风险意识和长远发展观念,避免过度投机和盲目跟风。

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沪各中外资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村镇银行、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银行分行、外资法人银行分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根据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的总体要求,现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二、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管理。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

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

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四、严格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和信贷管理。

根据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特别是离异借款人的限贷资格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对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的影响。

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

要完善约束机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条款,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对借款人进行充分提示。

房地产行业周报:上海楼市调控限制投机,不改长期市场趋势

房地产行业周报:上海楼市调控限制投机,不改长期市场趋势

[Table_IndustryInfo] 2021年01月24日强于大市(维持)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房地产 房地产行业周报(1.18-1.24) 上海楼市调控限制投机,不改长期市场趋势投资要点分析师:沈猛 执业证号:S1250519080004 电话:************邮箱:************.cn 联系人:池天惠 电话:130****9597邮箱:************.cn数据来源:聚源数据 基础数据 [Table_BaseData] 股票家数 128 行业总市值(亿元) 20,093.28 流通市值(亿元)19,266.61 行业市盈率TTM8.38 沪深300市盈率TTM 17.0 相关研究 [Table_Report] 1. 房地产行业周报(1.11-1.17):估值低位叠加利空出尽,板块配置价值提升 (2021-01-18) 2. 房地产行业周报(1.4-1.10):政策驱动物管行情,多维竞争加速分化(2021-01-10) 3. 房地产行业:加速发展物业服务,推进人民美好生活 (2021-01-06) 4. 房地产行业周报(12.28-1.3):头部房企销售逆势提升,贷款红线促行业稳定 (2021-01-03) 5. 房地产行业周报(12.21-12.27):多城开启抢人大战,拿地城市集中度提升 (2020-12-27)● 2020年1-12月销售持续回暖,投资增速扩大,开竣工持续好转。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14.14万亿元,累计同比上升7.0%,比前值回升0.2pp 。

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累计同比持续回暖,2020年12月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5%和20.2%,1-12月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为15.49亿平方米和15.46万亿元,累计同比分别增长3.2%及10.8%。

2020年1-12月住宅新开工面积累计达16.4亿平,同比继续收窄,增速为-1.9%,比前值提高0.8pp 。

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总结及展望报告

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总结及展望报告

一、市场总结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系列政策调控后,整体呈现出稳定的态势。

市场供求关系逐渐趋于平衡,房价稳中有降,交易量略有回升。

以下是对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总结:1.政策调控效果显著:2024年上海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严格限制企业购房、二手房交易和购房贷款,稳步推进租购并举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市场投机炒房的热情,防止了房价的过快上涨。

2.市场供求关系平衡:供应端方面,上海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相对谨慎,在政策调控和限购政策的指导下,供应量相对稳定。

需求端方面,市民对于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依然较高,加上租购并举政策的引导,市场需求保持一定水平。

因此,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逐渐趋于平衡。

3.房价稳中有降:受政策调控和市场供需关系平衡的影响,2024年上海房价整体稳中有降。

尤其是二手房市场,房价有所下调,使得更多的购房需求释放出来。

4.交易量略有回升:受政策调控和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2024年上海房地产交易量相对稳定,有所回升。

尤其是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增加较为明显,购房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

二、展望报告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的态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

以下是对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展望:1.政策调控将持续: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上海将继续实施相关政策,包括严格限制企业购房、二手房交易和购房贷款等措施。

政策调控将成为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重要手段。

2.市场供需关系进一步平衡:随着租购并举政策的不断推进,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将进一步平衡。

市民对于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依然较高,这将保持市场需求的稳定。

3.房价保持稳定:受到政策限制和市场供需关系平衡的影响,2024年上海房价将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

政府将继续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使得房价在可承受范围内保持稳定。

4.交易量有望进一步回升:随着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的平衡和房价的稳定,2024年上海房地产交易量有望进一步回升。

上海市限购令细则(2010.10.7)

上海市限购令细则(2010.10.7)

上海限购令细则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

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

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

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销售人员培训单选多选判断

销售人员培训单选多选判断

销售人员培训单选多选判断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申请续期 * [单选题] *A.前一年(正确答案)B.后一年C.前6个月D.后6个月2.房地产抵押是抵押人用其合法的房地产以()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 [单选题] *A.不转移占有(正确答案)B.转移使用权C.转移占有D.转移所有权3.同一商品住房项目小区内同一区域、相同类型的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实行()标准。

* [单选题] *A.同一租赁价格(正确答案)B.差异租赁价格C.协议租赁价格D.自定租赁价格4.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可能会出现的面积误差比指() * [单选题] *A.(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100%/产权登记面积B.(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100%/合同约定面积(正确答案)C.(建筑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100%/产权登记面积D.(建筑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100%/合同约定面积5.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的标准是() * [单选题] *A.以购房款总额0.1%计算B.以未付购房款总额0.1%计算C.以未付购房款总额1%计算D.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正确答案)6.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 [单选题] *A.国家、省、市、县四级(正确答案)B.省、市、县、镇四级C.省、直辖市、地区三级D.省、市、县三级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规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是经上海市()定价自律机制商定。

* [单选题] *A.法定利率B.浮动利率C市场利率(正确答案)D.固定利率8.根据本市《关于住房限购审核前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交易管理,将住房限购审核从房地产登记环节前置至()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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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沪建房管联﹝2021﹞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构建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持租购并举,增加住房供给,调节住房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

发挥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增进联动协调,加强信息互通,强化政策执行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二、完善土地市场管理。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特别是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加大供应力度。

坚持房地联动机制,引导企业理性拿地,稳定土地价格。

三、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四、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

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

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七、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坚持租购并举。

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面。

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形成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完善租赁住房发展配套支持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九、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确保征收安置房源供应。

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度,启动实施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市民居住品质。

十、加强政策宣传。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
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

依法加大对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本意见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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