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合集下载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及时向工信(商工)部门反映、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项目名称
公示栏
项目地址
工资支付公示(按月支付)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建单位
(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相关制度公示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仲裁)
投诉咨询电话
法律援助
咨询电话
公共法律
服务热线
和田地区
2020年最低
工资标准
1460/月
工信(商工)
部门投诉电话
项目开工日期
项目工期
附件4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花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农 民 工 维 权 告 示 牌(模板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工资监督员或工资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凡未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且无有效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发生劳资纠纷时,由此导致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施工企业工资管理员: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分包企业工资管理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工资监督员:联系电话:地址:。

建筑工程维权告示牌

建筑工程维权告示牌

确保您劳有所得,按时拿到劳动报酬,在此特别提示:
1.施工工人进场前先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实名制管理通道进场施工;
2.施工工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发放,每月应当至少一次通过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至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上;
3.如个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解决,并依法文明维权。

厦门市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
维权提示
本项目部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进场劳动用工人员实施规范管理。

为确保您劳有所得,按时拿到劳动报酬,在此特别提示:
1.施工工人进场前先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实名制管理通道进场施工;
2.施工工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发放,每月应当至少一次通过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至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上;
3.如个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解决,并依法文明维权。

维权信息告示牌

维权信息告示牌

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
维权提示
亲爱的工人朋友们: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工地工作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办理工资卡。 2、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工地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天进行电子考勤。 3、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当理性维权,及时向劳资专管员或项目经理反映,经反映未能解决的,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
劳资专管员
每月工资 发放日期
XX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属地建设主管部 门
地址:
电话:
工程地址
开竣工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联系电话
发放方式
总包单位工资专户发至职工工资卡
XX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属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地址:
电话:
料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某某工程项目部工程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內容:建筑领城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
◆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XXXXX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
地址:XXXXXXX祥和路74号
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1.8米,高1.0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处。
的书面委托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二、维权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 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或拨打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三、特别提醒 1.施工单位欠薪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请推选3至5名代表进行维权。 2.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及时维权,切勿采取堵路、围攻、跳楼、爬塔吊等非法措施或极端行为讨薪。
法律援助
当地法律 援助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例:XXX工程项目
例: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பைடு நூலகம்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例:XXX建筑工程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例:XXXX建筑劳务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综合行政执法局

劳务工人维权告示牌(参考规格1.2m×0.9m)

劳务工人维权告示牌(参考规格1.2m×0.9m)
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监理单位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 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 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 的,可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 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权益告知书亲爱的农民工朋友:感谢您为城市建设付出的辛勤劳动。

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1.进场后请尽快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各执一份;2.总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信息录入,建立职工名册。

分包企业应向总承包企业报送农民工人实名制信息,名册包括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3.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 形式替代。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 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4.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5.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农民工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农民工提供担保或者其他名义扣押财物;6.用工单位对从事高空高危作业的农民工,应提供必要的劳动培训和劳动保护设备,农民工可以拒绝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7.如发生用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或产生劳动纠纷,请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维权途径包括: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等。

工程名称 XX 项目(或XX 工程xx 标段) 工程地址 XX 区XX 路XX 号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 XX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XX联系电话0516-XXXXXXXX总承包企业单位名称 XX 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联系电话 XXXXXXXX项目经理 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劳资专管员XX联系电话 XXXXXXXX 行业主管部门X 住建局/X 交通局/X 水务局维权电话 XXXXXXXX 劳动维权机构 (含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维权电话12333市劳动监察支队 85805905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 XXXXX市劳动争议仲裁 85805776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 XXXXX徐州市总工会 救助热线电 话12351 司法援助 司法局/ XX 司法所 咨询热线12348 工资支付支付周期 按月支付 支付时间 每月XX 号支付方式银行代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XXX 元工资 公 示 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 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 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 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 单位名称
障监察机构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