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温室气体排放基本核算方法

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温室气体排放基本核算方
法
气候变化是地球表面平均温度的长期变化。
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引起的。
温室气体是指能够吸收和发射地球辐射的气体,包括水蒸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和氟氯碳化物等。
其中,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它的排放量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比重最大。
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通常采用国际公认的IPCC方法,即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指南。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步骤如下:
2.收集数据:收集与排放源相关的相关数据,包括能源使用量、燃料类型和使用方式、土地利用变化等。
3.计算排放量: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使用相应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估计碳汇:如果存在相关的碳汇,如树木的吸收二氧化碳能力,需要对碳汇进行估计,并将其纳入排放计算中。
5.报告和监测:将核算结果进行报告和监测,以便追踪温室气体排放的变化趋势和控制效果。
此外,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还需要考虑到国际间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换和转移。
国际间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换和转移通常通过国际贸易、外包生产等方式进行,需要将这些跨境排放因素考虑在内,以确保排放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之,了解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的基础知识,并掌握温室气体排放的
基本核算方法,对于制定和实施减排政策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
过准确量化温室气体排放,才能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CDM关于电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CDM 关于电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一、 标准煤的折算标准煤的定义:我国把每公斤含热7000大卡(29306kJ )的定为标准煤,也称标煤。
计算方法:按照使用燃料的热值折算成标准煤。
计算公式如下:q q G ==使用标准标准使用燃料热值标准煤热值 式中:G 标准:折合成标准煤重量(公斤)q 使用:使用燃料热值(kJ/kg ),部分燃料热值列于表1 q 标准:标准煤热值(kJ/kg ),我国标准煤热值为29306 kJ/kg注:各燃料的热值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7》p287 页二、 电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1、电厂煤耗估算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选取2006 年全国新建的600MW 机组的最低供电煤耗的前30套机组加权平均值作为商业化最优效率的技术的近似估计,600MW 机组的供电煤耗估计为329.94 gce/kWh ,相当于供电效率37.28%。
燃机电厂(包括燃油与燃气)的商业化最优效率技术确定为200 MW 级联合循环,按2006 年燃机电厂的相关统计,并取实际供电效率最高的燃机电厂作为商业化最优效率的技术的近似估计,燃机电厂的供电煤耗(按热值折算)估计为252 gce/kWh ,相当于供电效率为48.81%。
电厂排放因子计算结果见表22、电网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1)、根据清洁能源机制(CDM )方法论中的规定,电网电量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y y y OM OM BM BM EF w EF w EF =⨯+⨯式中:yEF :电网基准排放量 y OM EF :电量边际排放因子 yBM EF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OM w BMw :权重系数,默认值为0.5其中:y OM EF :电量边际排放因子定义为,服务于该电网系统的所有发电厂的按发电量加权平均的单位发电排放因子, 其中排除零或低运行成本的电厂(水电、地热、风电、低成本生物质、核电和太阳能发电)。
y BM EF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定义为,对选定的有代表性的一组最近建成的电厂, 可由5个最近建成的电厂为代表或以最近新建的发电机组的前20%为代表, 按其年发电量加权求平均的排放因子。
用电量计算温室气体的方法

用电量计算温室气体的方法温室气体是指能够吸收和辐射地球表面的红外辐射的气体,如二氧化碳、甲烷和氟氯碳化物等。
温室气体的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准确计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对于制定有效的减排措施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用电量是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用电量是指在特定时间内使用的电能总量,通常以千瓦时(kWh)为单位。
电力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于电力发电过程中的燃煤、燃气等能源燃烧所释放的二氧化碳。
因此,通过测量和计算用电量,可以间接估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我们需要了解用电量的计量方式和单位。
电能的计量通常通过电表进行,电表会记录用电设备消耗的电能,以kWh为单位进行显示。
而用电量的计算则可以通过电表的读数差值来实现。
例如,在某一时间段开始时读取电表的示数为A,结束时读取电表的示数为B,两者之差即为该时间段内的用电量。
我们需要确定电能转换成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转换系数。
由于不同的电力发电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转换系数会因此而有所差异。
根据国际惯例,常用的电能转换系数为0.6千克二氧化碳排放量/千瓦时电能。
这意味着每消耗1千瓦时电能,会释放出0.6千克的二氧化碳。
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计算用电量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1. 确定计算时间段:选择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如一天、一周或一个月。
2. 获取初始电表读数:在所选时间段的开始时刻,记录电表的读数A。
3. 获取最终电表读数:在所选时间段的结束时刻,记录电表的读数B。
4. 计算用电量:用电量等于最终电表读数B减去初始电表读数A。
用电量 = B - A。
5. 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将用电量乘以电能转换系数,即可得到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温室气体排放量 = 用电量× 转换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用电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方法是一种估算方法,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这是因为电能转换系数的确定是基于统计数据和平均值,可能无法完全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1. 引言说到化工生产企业,大家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巨大的工厂、咕咕作响的机器,还有那浓厚的化学味道。
没错,化工企业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既能生产我们日常生活所需的产品,又在无形中对环境产生着影响。
尤其是温室气体的排放,更是让人不得不重视的一件事。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如何计算这些排放,并且把这些数据整理成一份“好看”的报告,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意思?2. 温室气体的基本概念2.1 什么是温室气体?温室气体,顾名思义,就是那些能在大气中形成温室效应的气体。
比如说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等等。
它们就像一层厚厚的“毯子”,把热量包裹在地球周围,导致全球气温升高。
换句话说,温室气体越多,地球就越“热”。
想象一下,如果地球变成了一个大烤箱,那可就糟了。
2.2 化工企业的排放源那么,化工企业的温室气体从哪里来呢?这就像是厨房里的油烟,做菜的时候总是避免不了。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释放出不少温室气体,主要来自燃料的燃烧、化学反应以及产品的使用和废弃。
就好比做一个大蛋糕,打蛋、搅拌、烘焙,每一步都有可能“放出”一点气体。
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3.1 核算的基本步骤在我们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之前,首先得明白“核算”这个词儿到底指的啥。
简单来说,就是把排放的气体量进行统计,弄个明明白白。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来进行:1. 明确范围: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排放源需要统计,常见的包括生产过程、运输环节和废物处理等。
2. 选择方法:核算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直接测量法”和“排放因子法”。
直接测量就像是上秤称体重,而排放因子法则像是用一把尺子量尺寸。
3. 数据收集:收集各类数据,比如能源消耗、生产量等。
这里可得用心,别漏了任何细节,数据的准确性可是至关重要的。
3.2 报告的撰写技巧撰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可不只是填填数字那么简单,还得讲究点儿技巧。
报告的结构要清晰,像是做PPT一样,条理分明。
计算碳排放量的基本知识

计算碳排放量的基本知识1、温室气体源汇变化的土地利用划分标准《IPCC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做法指南》和《2006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将土地利用划分为6大类,即林地、农地、草地、湿地、居住地和其它土地,在此基础上考虑各地类内及其相互转化引起的温室气体源汇变化。
2、根据GDP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 GDP(换算成万元产值)×万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折合为为2.46t。
0.6 t标准煤(GDP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每吨标准煤排放CO2排放量。
2008举例:依据厦门市每年的经济规模,可测算出未来城市的CO2年,厦门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60.02亿元,万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折合为0.6 t标准煤(GDP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每吨标准煤排放CO:为2.46 t,经计算可知, 2008年CO2:排放量为2245万t。
2005-2008年厦门单位GDP能耗下降速度为年平均2.56%,而如果在此基础上乘以1.3的系数可达到3.35%,假定以此作为未来CO2排放的惯性发展模式,并且假定未来厦门GDP增长率按年14%的速度发展,2020年GDP总量将为2005年的7.14倍,而单位GDP能耗将降为2005年的60%,2020年C02排放总量可控制在2005年的4.28倍。
2020年,厦门单位GDP能耗可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单位GDP为0.39 t标煤/万元;C02排放总量控制在6 864万t。
3、碳排放量的基本公式碳排放量的基本公式为:C=ΣiCi=ΣiEi/E×Ci/Ei×E/Y×Y/P×P (1)式中,C为碳排放量;Ci为i 种能源的碳排放量;E为一次能源的消费量;Ei为i种能源的消费量;Y为国内生产总值(GDP);P为人口。
从(1)可以分析4个影响碳排放量的变数为:能源结构因素Si=Ei/E,即i 种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份额;各类能源排放强度Fi=Ci/Ei,即消费单位i 种能源的碳排放量;能源效率因素I=E/Y,即单位GDP的能源消耗;经济发展因素R=Y/P。
生物质碳排放计算方法国家政策

生物质碳排放计算方法国家政策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要求,综合考虑国家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纳入情况等因素,确定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排放配额总量。
以下为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每家每户在生活中都要排放“碳”,家庭用电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等于耗电度数乘以0.785。
也就是说,用100度电,等于排放了大约78.5千克二氧化碳。
家用天然气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等于天然气使用度数乘以0.19
家用自来水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等于自来水使用度数乘以0.91
出行时,如果开小轿车,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等于油耗数乘以2.7
法律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要求,综合考虑国家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纳入情况等因素,确定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排放配额总量。
第九条排放配额分配在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
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温室气体核算方法温室气体核算方法是一种用于评估和量化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
这种方法可用于不同领域,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和能源等。
温室气体核算的目的是了解和跟踪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为制定减排政策和实施减排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温室气体范围: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以及一些氟化物等。
在核算过程中,需要确定要计算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范围。
2. 收集数据: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包括能源消耗量、产业活动数据、土地利用变化等。
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核算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3. 计算排放量:根据收集到的数据,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常用的计算方法包括活动数据法、排放因子法和生命周期分析法等。
4. 核算结果分析:根据计算得到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以分析不同行业、部门或地区的排放情况。
通过比较不同时间段的核算结果,可以评估减排措施的效果,并制定相应的减排政策。
除了这些基本步骤外,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例如,可以考虑温室气体的吸收和存储能力,以及不同地域和季节的气象条件对排放的影响。
此外,还可以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经济产出、人口增长等因素相结合,进行更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的应用可以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了解和管理温室气体排放问题。
通过准确核算和监测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可以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此外,核算结果还可以为碳市场和碳交易等机制提供参考。
对于企业而言,了解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可以帮助其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降低经营成本。
总之,温室气体核算方法是评估和量化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工具。
通过科学的核算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为实现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iscc标准里ghg计算要求

iscc标准里ghg计算要求在ISCC标准中,GHG(温室气体)计算要求是指对生物质材料或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加工和供应链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测量和计算的规定。
GHG计算的目的是为了评估生物质材料或生物质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程度,以便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措施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提高生物质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在GHG计算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参考内容:1. 温室气体计算方法:GHG计算需要采用特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组织应对气候变化指南(IPCC)发布的计算指南,例如2006年的《排放因子手册》和2019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手册》。
这些指南提供了详细的计算公式和排放因子,用于确定不同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2. 数据收集和监测:GHG计算需要收集和监测相关数据,包括生物质材料或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和供应链信息,以及能源消耗和废弃物处理等相关数据。
数据来源可以包括企业内部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第三方认证机构验证的数据等。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正确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关重要。
3. 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GHG计算中的核心参考内容之一,用于将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转化为标准单位(例如CO2当量)。
排放因子的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活动的性质和分类来确定,并应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数据。
例如,针对生物质燃料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可以使用IPCC提供的标准排放因子进行计算。
4. 清算范围:在进行GHG计算时,需要明确清算的范围和边界,即确定计算所涵盖的生产和供应链环节。
清算范围的确定涉及到界定活动中所有相关过程和排放源,以避免重复计算和遗漏。
经常使用的方法是按照ISO 14064标准中的规定,将温室气体排放划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5. 报告和验证:GHG计算的结果需要进行报告和验证,以确保数据的透明性和准确性。
报告可以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源的分布和重要性、清算范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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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
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
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
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
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
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
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2.1 任务来源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湘质监函[2010]238号)。
本标准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和标准编制工作。
2.2 标准文稿的编写情况接受任务后,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邀请湖南省湘科节能减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开展了标准的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对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削减的量化、监测和报告规范》和《IPCC:2006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进行了认真研究,调研总结了湖南省具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
多次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对不同行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适合中国国情特别是湖南省省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温室气体计算方法进行了研究。
在此基础上形成目前的《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送审稿)》。
2.3 标准文本(送审稿)征求意见情况标准文本(送审稿)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
基本意见如下:本标准满足现行相关文件在碳审计方面的原则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基础。
在组织层次的温室气体计算具有良好的操作性,标准借鉴了目前通行的一些方法;为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对其中较为繁琐复杂的部分进行了简化。
专家对标准也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1)在确定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和计算结果时,应增加“不确定性分析”环节,说明计算所得排放量的置信区间和误差范围。
(2)应增加与我国减排目标相适应的减排计算指标,即单位GDP排放量的指标。
2.4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结果和依据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我们采取如下措施:(1)增加了第9节“9 不确定分析”,规定“组织应对计算方法及其输入值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获得计算结果的置信区间和误差范围。
”(2)增加了8.3 节“8.3 基于基准年的排放强度变幅”,规定了组织统计报告期内的单位增加值排放量相对于基准年情形变化幅度的计算方法。
3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本标准主要依据《ISO14064.1-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和《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并结合湖南省各企事业单位的特点而编制。
为了确保对组织排放及相关信息进行真实、公正的计量和报告,标准的编制遵守了下列原则:(1)相关性:选择适应计量和核查需求的GHG源、GHG汇、数据和方法;(2)完整性:包括组织边界内所有相关的GHG排放和清除;(3)一致性:GHG所有要素应该内在一致,以保证不同时间的可比性;(4)准确性:尽可能减少计量结果的偏差和不确定性;(5)透明性:发布充分、适用的GHG相关信息,以满足GHG的计量和核查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划内除农、林、牧、渔业外的各类型行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范围、计算方法、考核指标、质量管理和报告要求。
以下将技术要求逐条说明:3.1核算范围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以下6类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
组织需要采用财务控制或运营控制的方法的确定应包含在组织GHG排放核算范围内的业务,构成组织边界。
组织应在组织边界内确定主要的GHG源,并按以下规定分为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
(1)直接排放源:组织实际拥有或控制的GHG源,包括(如存在):——能源的开采生产、加工转化及输配送过程;——化石燃料的燃烧过程;——生物质燃料的燃烧过程;——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废弃物处理过程。
其中,生物质燃料的来源涉及碳汇过程,因此其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需单独报告。
当生物质燃料来自组织边界内时,其产生的排放可不计入。
(2)间接排放源:因组织活动引起但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包括(如存在):能源间接GHG排放,即组织所消耗的采购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GHG排放。
其它间接GHG排放,即除能源间接GHG排放外,其它形式的间接GHG排放,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消耗的采购新水的生产和配送产生的排放;——组织产生的但由其它组织管理的废弃物处理的排放;——组织员工公务出差的排放;——外包活动、契约制造的排放;——由其它组织承担的产品、物料、人员和废弃物的运输;——来自组织的产品及服务之使用和生命终结阶段的排放;——组织消耗的采购能源产品(电力、热力或蒸汽除外)的生产和配送产生的排放;——来自采购原物料和初级物料的生产所造成的排放。
为尽可能避免不同组织对同一排放源的重复计算,本标准规定的间接排放源仅包括与国家能源与环境政策直接相关的能源间接排放和部分其它间接排放(第一、二项)(包括电力、热力和水的消耗以及废弃物的排放),而忽略了其余的其它间接排放。
间接排放应同时计入到其它实际拥有或控制这些排放源的组织的直接排放。
因此,组织的间接排放应单独报告。
表1用于识别组织边界内与排放有关的业务及其所属的部门、活动类型和所涉及的气体类型。
3.2计算方法3.2.1 组织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组织可通过直接测量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但不是普遍的做法。
组织也可采用专门的计算模型,或根据具体设施或工艺的物质平衡或化学当量计算GHG排放量。
但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相乘的方法(如公式(1)),因此推荐组织采用该方法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AE=AD×EF×GWP (1)式中,AE——组织活动GHG排放量(以质量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如tCO2e);AD——组织活动数据;EF——活动排放因子;GWP——GHG全球变暖潜值。
如果采用公式(1)计算GHG排放,组织应按计算方法的要求来选择和收集GHG活动数据。
利用组织财务审核和物料平衡(即“财”与“物”)相结合的方法,可方便、准确地获得组织的活动数据,而不必涉及具体的技术、运行和管理环节。
因此,推荐组织利用财务审核和物料平衡的方法,对统计报告期内(通常为1年)的活动数据进行分类汇总。
组织可利用该方法把住“财”与“物”的“进”与“出”,对统计报告期内的活动数据进行分类汇总。
如果采用公式(1)计算GHG排放量,组织应按所选计算方法的要求选择和确定合理的排放因子。
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选择保证等级高的方法。
排放因子可按下列三种方法确定,其保证等级依次提高。
——方法1: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提供的默认值;——方法2:国家或行业机构提供的特定值;——方法3:组织在GHG排放现场的自测值。
一般而言,对于多数组织而言,可采用国家或IPCC公布的排放因子并按活动数据计算化石燃料燃烧、生物质燃料燃烧、废弃物处理、消耗购买电力和新水等活动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必要时,也可采用多种数据来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排放因子。
如果有具体排放源或设施的排放因子,应优先使用。
而煤的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或运输、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消耗采购热力、蒸汽等活动由于涉及的过程复杂,应主要采用方法3确定排放因子;如果可获得足够的国家或行业数据时,也可使用方法2。
3.2.2 组织活动的温室气体清除当组织执行了以下活动,则需考虑组织对GHG的直接清除。
组织应确定GHG清除量,并形成专门报告。
(1)采用特定的技术手段对组织活动排放进行收集和消除;如对排放的CH4进行回收并火炬燃烧,对排放的N2O回收销毁等。
根据温室气体的回收量和消除效率计算得到清除量。
(2)植树造林。
可根据造林和再造林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规则计算得到温室气体清除量。
3.3 考查指标3.3.1 总排放量组织应按表1规定的在组织层次分别汇总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量、间接排放量和总排放量。
其中,生物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应单独报告。
3.3.2 排放强度排放强度是在统计报告期内,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增加值的比值。
该指标用于考查单位增加值下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我国的碳减排目标相适应。
3.3.3排放变幅组织在统计报告期内(通常为1年)的排放量或排放强度与基准年相比变化的幅度。
变幅是反映组织排放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政府监督、控制、考核组织排放情况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