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婚姻问题探讨
中国人真的都不结婚了吗从队列的视角看中国人的结婚和不婚

总的来说,从队列的视角看中国人的结婚和不婚现象,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队 列的成因、特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文化、经济因素、 个人追求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现象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 影响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婚姻问题的重要性,通过政策引导、观 念倡导等多种手段来促进健康、稳定的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和 发展。
三、从队列的角度看不结婚现象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
不结婚现象对于个人和家庭都有一定的影响。对于个人来说,不结婚可能会 带来孤独感和情感上的空虚感,也可能影响到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对于 家庭来说,不结婚可能导致家族规模缩小,同时也可能影响到家族的延续和发展。 此外,不结婚还可能对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发展产生影响,如人口老龄化问题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不结婚现 象。
一、不结婚现象的成因和影响因 素
1、个人追求独立
许多年轻人更加注重个人事业发展和自我实现,因此选择不结婚。他们希望 通过不结婚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自由度,追求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
2、女性选择自由
随着标,不 再视婚姻为必经的人生历程。有些女性甚至选择独立抚养孩子,追求自由和独立 的生活方式。
队列视角是指从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维度对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在这个 视角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结婚现象的成因和变化趋势。
首先,我们来分析结婚现象。
一、结婚现象的成因和变化趋势
1、社会文化变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多元化,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传统的 “先成家后立业”观念逐渐被“先立业后成家”观念所取代。许多年轻人更加注 重个人事业发展和自我实现,因此选择晚婚或者不婚。
2、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
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也是结婚率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女性学历的提 高,她们的经济独立能力增强,对婚姻的依赖程度降低。此外,女性对婚姻的要 求也更加挑剔,更有可能选择晚婚或者不婚。
中国男女婚恋调查报告

中国男女婚恋调查报告中国男女婚恋调查报告近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也影响了人们的婚恋观念和行为模式。
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男女在婚恋方面的态度和行为,我们进行了一项全国性的调查。
本文将对这一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国男女婚恋的现状和趋势。
一、婚龄延迟现象调查显示,与过去相比,现代中国男女的婚龄普遍延迟。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事业稳定、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后再考虑结婚。
这种现象的背后,既有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社会观念的转变。
年轻人对于婚姻的要求更高,他们希望找到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而不是简单地追求婚姻的数量。
二、婚恋方式多样化调查显示,中国男女在婚恋方式上越来越多样化。
传统的相亲方式逐渐被更为自由和开放的婚恋方式所替代。
通过社交网络、婚恋平台等渠道结识对象成为年轻人的首选。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更好地了解对方的兴趣、爱好和性格特点,从而提高婚姻的成功率。
然而,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虚假信息和欺骗行为的增加,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三、婚恋观念的变化调查显示,中国男女的婚恋观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以前,婚姻被视为一种家庭责任和社会义务,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将婚姻视为一种个人选择和追求幸福的方式。
婚姻的目的也从传统的延续家族血脉转变为寻找共同的兴趣和价值观。
这种变化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个体权益的提升。
四、婚前教育的重要性调查显示,婚前教育对于中国男女的婚姻幸福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婚前教育能够帮助夫妻更好地了解彼此,提高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婚前教育还能够帮助夫妻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增强夫妻间的互助和支持。
因此,加强婚前教育的力度,提高婚姻质量,是中国社会应该重视的问题。
五、婚姻稳定的因素调查显示,中国男女认为婚姻稳定的因素主要包括相互理解和尊重、共同的兴趣和价值观、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这些因素构成了一个稳定的婚姻关系的基础。
因此,夫妻双方应该注重培养和维护这些因素,从而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
中国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质量

中国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质量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环,而婚恋观念则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婚姻质量。
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社会,婚姻一直被视为人生的大事,因此中国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质量密不可分。
本文将从男女角度、父母角度以及社会角度三个方面来谈中国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质量。
首先,我们来看待婚姻问题的男女角度。
传统的中国婚姻观念里,男人扮演着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角色,因此在选择配偶时往往会更加重视对方的经济状况。
另一方面,女性则更加注重是否有家庭责任感和家庭事务的处理能力。
这样的婚姻观念会导致男女在相互选择伴侣时更加关注对方的物质条件和家庭背景,而忽略了其他重要的因素,如情感和性格的匹配。
这种观念有时会导致婚姻质量的下降,因为在婚姻中,应该平等地承担经济和家庭责任,而不仅仅是男性的义务。
其次,父母在子女的婚姻观念和婚姻质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文化中,父母在子女的婚姻中有一定的决定权。
他们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标准来为子女选择婚姻对象,而不是尊重子女的个人选择。
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年轻人的自由,导致他们在婚姻中没有真正的幸福感。
父母的过分干涉会造成配偶选择的不自由和婚姻关系的紧张,进而影响婚姻的质量。
最后,我们来看待社会对婚姻观念和婚姻质量的影响。
中国社会对婚姻有着较大的期望值,尤其是对于女性。
女性在一定年龄后,如果没有结婚,往往会受到社会压力和歧视。
这种观念导致了一部分人在选择婚姻对象时过分急躁,往往只注重对方的条件和能力,忽视了感情和性格的匹配。
这样的婚姻往往会出现问题,因为婚姻的成功与否并不仅仅取决于对方的条件,还需要双方的合作、沟通和理解。
综上所述,中国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质量密不可分。
男女角度上,重视经济条件和家庭背景往往导致婚姻的不平等和不幸福。
父母的过分干涉则限制了年轻人的自由,影响婚姻的质量。
而社会对婚姻的期望过高也导致了婚姻的匆忙选择。
为了改善婚姻质量,我们需要推动婚姻观念的变革,注重感情和性格的匹配,平等地分担家庭责任,同时也需要尊重年轻人的自主选择权。
从社会学角度看待中国的婚姻制度

从社会学角度看待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博大精深的国度,而婚姻制度一直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婚姻被视为家庭和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人类社会生存和繁衍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此背景下,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待中国的婚姻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婚姻制度变革的趋势与特点。
一、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中国传统婚姻观念十分重要,这种观念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的文化传统中。
在传统观念中,婚姻被视为家族和社会的一项重要责任,而不是仅仅是个人之间的感情沟通。
在传统观念中,满足家庭和家族的需求远比满足个体的需求更加重要,因此,婚姻中双方的个人利益经常被削弱或牺牲。
这种传统观念使得中国人对婚姻有着非常古老、严格的思维方式,例如女子必须从娘家嫁到男方家庭、必须遵从长辈的意见等等。
二、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过去数十年中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婚姻制度方面也同样显著。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许多传统的婚姻观念被淡化了。
同时,在信息和科技发展的帮助下,人们对性别角色、婚姻选择和同性婚姻有了更加开放的态度。
因此,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构成婚姻的要素的改变和婚姻关系的重定义上。
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婚姻中自由选择的权利赋权给了个人,而不是传统的家族或长辈。
择偶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开始愿意在爱情和个体兴趣之间做出选择。
同时,晚婚和非婚生子女也变得更为普遍,这些都是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三、城乡区别中国城乡之间存在明显的经济发展差异和文化传统差异。
这种差距也影响着婚姻的制度和实践。
在城市中,择偶观念更加多样化、恋爱自由和婚前性行为更加普遍。
而在农村,父母的意见和要求更多地占据了择偶决策的权利。
另外,在农村地区,结婚仍然被视为一种必需的社会责任,而在城市中,人们越来越愿意拖延结婚或完全放弃结婚这种传统行为。
四、外部因素的影响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外部因素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例如政府和法律的规制、教育和媒体的影响以及经济和社会变迁的作用。
调查报告中国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态度的变化

调查报告中国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态度的变化调查报告:中国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与婚姻态度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年轻人的婚恋观念和婚姻态度正在发生巨大变化。
本文将通过调查研究的数据分析,探讨中国年轻人在婚恋观念和婚姻态度上的变化趋势。
一、婚恋观念的变化近年来,中国年轻人对待婚恋问题上的观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在过去,婚姻被认为是一种家庭责任和社会义务,年轻人更多的是受到家人和社会的压力,往往在有限的选择范围内迅速定下婚姻关系。
然而,现在的年轻人更加注重个人发展和幸福感,他们更倾向于自由选择伴侣,并追求与伴侣共同成长的关系。
调查数据显示,约有60%的年轻人认为婚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基础上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单纯的责任和义务。
他们更注重婚姻带来的幸福感和情感满足,认为婚姻应该是自愿的,而非受迫于家庭和社会压力。
二、婚姻态度的变化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与过去不同,更多的中国年轻人更加开放和自主地选择婚姻的时机和对象。
他们更多地追求婚姻的自由和平等,认为婚姻应该建立在爱情和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
调查数据表明,超过70%的年轻人认为,婚姻应该建立在相互喜爱和理解的基础上,而不仅仅是家庭和社会的过度要求。
他们更加注重婚姻伴侣的个人品质和发展潜力,而不仅仅是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
此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于未婚生子和离婚的容忍度提高。
他们更加理性地看待婚姻的持久性,认为在一段关系出现问题时,应该勇敢地面对并解决,而不是不惜代价地维持不幸的关系。
三、变化的原因年轻人婚恋观念与婚姻态度变化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以下几个因素是主要的:1.社会经济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年轻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他们更加追求个人发展和自主选择,对婚姻的要求也更加高。
经济独立意味着他们有更多的选择权和自主权。
2.教育水平提高: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年轻人更加注重自我成长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他们追求知识和情感的平衡,更加注重婚姻伴侣的精神需求和个人品质。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婚姻与家庭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婚姻与家庭的观念和实践一直以来都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围绕中国的婚姻习俗、家庭结构和家庭价值观展开论述,探讨中国传统文化对婚姻与家庭产生的影响,以及现代社会对这些传统观念的变化和挑战。
一、婚姻习俗中国的婚姻习俗源远流长,不同地区和民族有各自独特的传统。
在中国的婚姻习俗中,婚礼是一个重要的仪式。
无论是传统的婚礼还是现代的婚礼,都注重家庭和亲朋好友的参与。
在传统的婚礼中,新娘通常要穿红色的婚纱,这象征着幸福和好运。
此外,婚礼上还会有各种各样的传统舞蹈、音乐和食物,以及象征幸福和繁荣的习俗。
二、家庭结构中国的家庭结构一直以来都以“父母、子女、夫妻”的核心组成。
传统上,中国家庭更加注重“三从四德”的伦理观念,即“妻顺夫、子孝父母、兄顺兄、弟顺兄”。
尊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一直都是中国文化传承下来的优秀品质。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独生子女。
这种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的出现,使得家庭的关注重心更多地放在了孩子身上。
同时,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观念也逐渐得到普及。
三、家庭价值观中国的家庭价值观念一直以来都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观念中,儒家思想对中国家庭价值观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儒家思想中的“仁爱”、“孝道”等概念一直都是中国家庭价值观的核心。
人们认为,只有通过亲情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庭的价值观也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了一些改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的普及,个人主义的思潮逐渐增强。
一些家庭开始注重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追求,开始进行家庭价值观的重新思考。
在这个过程中,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和自主选择等观念渐渐在家庭中得到认可。
然而,无论传统还是现代的家庭价值观,家庭始终被认为是一个人生的港湾,是情感交流和亲密关系的重要场所。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婚姻与家庭观念是每个社会的基石,也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婚姻与家庭观念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并从传统文化、现代社会以及未来发展角度进行分析。
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的儒家价值观强调家庭的重要性,将家庭视为社会的基本单位。
婚姻在传统文化中是一种社会责任,是维护家族血脉延续的方式。
因此,中国人普遍认为婚姻是一生中一项重要的事情,应该认真对待。
在传统观念中,中国婚姻有其独特的特征。
包办婚姻曾经是普遍现象,父母在子女婚姻选择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尽管近年来自由婚姻逐渐普及,但父母的意见仍然被广泛考虑。
此外,传统观念中,中国人普遍认为婚姻是一种义务,代表着两个家族的联姻,而不仅仅是个人的幸福。
现代社会的变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也在逐渐改变。
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化的加速使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转变。
个人主义思潮的兴起使得自由婚姻和个人选择的权利受到更多的重视。
现代的中国婚姻更多地注重个人的幸福和感情需求。
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延迟结婚或选择独身。
城市中的年轻人追求事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将婚姻和家庭视为生活的一种选择而非必须的事情。
因此,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和观念的改变,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已经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
未来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可能会继续发生变化。
尽管传统的婚姻观念还在部分地区保持着影响力,但随着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传统观念逐渐被现代价值观取代。
未来的中国社会可能会更加注重个人的幸福和自由选择。
尽管现代观念广泛传播,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可能会影响家庭结构和婚姻观念。
此外,社会经济差距的扩大也会对婚姻和家庭产生影响,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此,未来的中国婚姻与家庭观念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结论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在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的交织中不断演变。
浅析我国婚姻现状及其离婚冷静期的实践探索

二、离婚冷静期的合理性和必要 性
二、离婚冷静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离婚冷静期仍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首先,该制度可 以减少冲动离婚。夫妻在气头上申请离婚,往往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通过设置 冷静期,给予双方时间冷静思考,可以降低冲动离婚的概率。其次,离婚冷静期 有利于促进夫妻沟通协商。在等待期内,双方可以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 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避免婚姻关系的破裂。
一、离婚冷静期存在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申请提出后,设置一定期限的等待期,期间双方需冷 静思考、沟通协商,以减少冲动离婚的现象。然而,这一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可能会限制离婚自由。在冷静期内,双方不能自由地行使离婚权利,可 能导致夫妻关系的恶化。其次,离婚冷静期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等待 期过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还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和 精力。
四、结论与建议
4、强化法制宣传和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 对离婚冷静期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时,也应充分了解冷静 期制度的利弊,理性对待离婚问题。
参考内容二
一、引言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婚姻关系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显得 更加重要。然而,与此同时,离婚现象也变得日益普遍。针对这一现象,中国于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引入了一个新的制 度——“制动器离婚冷静期”。本次演示将对这个新的离婚制度进行浅要分析。
离婚冷静期实践探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
1、合理设置离婚冷静期期限
2、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调解机制
2、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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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婚姻问题探讨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转型时期,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状态、道德水准越来越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中国城乡居民家庭普遍存在着婚姻危机问题。
今年,全国妇联开展了“全国婚姻家庭道德状况问卷调查”。
据在调查的中国婚姻家庭人群中,婚姻美满、稳定的家庭己不超过三成,有7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争吵、暴力、不婚、外遇、婚外恋、离婚、单亲家庭、孩子教育等问题,情感困惑日益严重,婚姻家庭结构受到严重挑战,随着工作与生活的压力日益增强,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影响到社会稳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在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实际是婚姻问题,处理不好,酿成人生惨剧的比比皆是。
由于人生短暂,大多数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选择好配偶,一但结婚过不好也要凑和过一辈子的占大多数;另一部分人选择了离婚很痛苦。
家庭婚姻问题千头万绪,而且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夫妻之间的如何相处。
在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个性特征、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异,要共同生活在一起,必然会有各种冲突和矛盾,相处中容易产生各种问题。
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是发现不了的。
夫妻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与婚姻阶段而逐渐改变与适应的。
婚姻关系的发展大体会经历结婚、生育、养育、丧偶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面临不同的问题和困难,需要夫妻双方不断适应。
如果不适应,也为时已晚。
另外,人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很容易发生婚外情问题,这将极大地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到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因而是比较严重的婚姻问题。
在性关系问题上,特别是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者持更加开放的态度。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一些西方婚恋包括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有一些市场。
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只用我国婚姻传统道德等观念已无法约束。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问题也成为当今婚姻的热点问题,包括离婚前的犹豫、离婚后的不适等。
与离婚相伴随,再婚及单亲家庭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再婚前的心理障碍、再婚后的重新适应、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处理、单亲家庭的子女养育等问题都很常见。
尽管近年来,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已趋向宽容,但当人们面对离婚这一并不轻松的话题时,仍然表现出了较为矛盾的态度。
由于“感情完全破裂”,使得当事人不能轻易离婚。
主要是为了孩子和社会压力太大而不能离婚。
另外,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虐待、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也非常严重,导致发生恶性案件的也不占少数。
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
为了不让家庭解体,有多少人忍受痛苦,委曲求全,苦度人生,造就一出出人生的悲剧。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经济变革发生了突飞猛进,难道婚姻问题就是一个禁区吗?不能进行一些改变吗?现行《婚姻法》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后,没有大的改革。
当今中国之社会,用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来维护夫妻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已经很不现实。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经济,越来越现实。
在生产劳动关系方面有《劳动法》,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紧接着产生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的完善和补充,婚姻问题也是如此,有必要将婚姻以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婚姻合同法》将应运而生。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情感越来越让位于经济,经济是第一位的,经济是基础,没有经济基础,很难产生感情和爱情。
如果对婚姻问题以道德约束变为合同管理,把许多实际问题以合同形式加以固定,也许很多社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夫妻可能会互相遵守合同,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夫妻关系再不和睦至少能维系到婚姻合同解除之日,不至于产生家庭暴力、恶性案件、婚外情等,许多事好合好散,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可能有大幅提高,社会会进一步稳定。
下面的一些不成熟观点,共同探讨。
变婚姻关系为婚姻合同关系,结婚需到民政部门签订婚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两人商定,最少1年,最长终身。
不得违约,到期自动解除婚姻合同,无离婚之苦。
婚姻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1.继续履行现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五项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2.继续履行现行我国婚姻家庭法六项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婚姻合同可签订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固定期限最低一年,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解除,民政部门备案,全国联网,无需办离婚手续。
4.法律严格保护合同规定,婚姻履行合同期间,有婚外情及任何越轨行为均属违约,负法律责任。
未婚同居、搭伙应签订婚姻合同,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出现问题负法律责任。
5.经济关系是合同签订的重点,合同中参照《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规定,把财产(房产及不动产、资金、工资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下来,免得在解除合同时到法院去财产分割,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6.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签订低于十八年的合同,不准生育。
若生育,必须签订十八年以上合同,只有儿童十八岁成人之后,方可解除合同。
在低于签订十八年合同期间,一旦怀孕,生育,必须补签十八年以上合同,否则负法律责任。
7.在儿童未满十八岁之前,双方解除婚姻合同的,违约方除负法律责任外,还要一次性给予另一方儿童到十八周岁的生活补偿费或将儿童缴社会抚养。
8.新的《婚姻合同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老人继续实行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人如果愿意履行新的《婚姻合同法》,双方愿意可到民政部门重新签订婚姻合同。
9.在合同执行期间,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合同,可协议解除,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备案。
10.在合同执行期间,夫妻一方解除婚姻合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协议经济补偿,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
11.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申请解除婚姻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违约方除负法律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越轨违约的另一渋事人也要负破坏合同的法律责任和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12.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民政部门或法院应准予解除婚姻合同:(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 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的;(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解除的,应予以解除。
13.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或续签,直至终身合同。
办理任何手续都必须到民政部门备案,否则无效。
实行《婚姻合同法》,无论从社会还是个人,利大于弊,减少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人民生活幸福。
第一、消除了离婚时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实行《婚姻合同法》在签约时,财产均已明确,解除合同是不存在分割问题。
第二、解决了复杂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问题,是现行离婚中最难痛苦抉择的事情,实行《婚姻合同法》,使结婚后不能轻易要小孩,要小孩必须抚养成人,否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3.解决了因结婚而带来的经济问题。
对老一辈来说,孩子结婚,等于扒层皮。
买房买车,操办婚礼,没有百十万是办不了婚礼的。
恐怖的是结婚不久,马上又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小孩如何抚养,伤透了脑筋。
实行《婚姻合同法》只需到民政部门签订合同,或进行一个简单公示。
无须办结婚庆典,花费钱财。
签订合同满15年、25年、50年、60年以后,有了经济基础,可办铜婚、银婚、金婚、钻石婚等纪念日庆典。
4.把纷乱复杂的社会婚姻乱象,以一纸合同约束起来。
社会上除正常婚姻外,非法同居、包二奶、搭伙、嫖娼等各种乱象丛生,实际上年青一代人试婚和同居已习以为常,早已在实践着《婚姻合同法》中的各项内容,只是没有形成文字内容,何不让他(她)们签一纸文书即合同,得到法律的保护,让他(她)们在复杂的人生中寻找生活的终身伴侣托付终生。
让人生多一份责任,少一些痛苦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