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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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考场有哪些必须遵守的规则

2023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考场有哪些必须遵守的规则

2023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考场有哪些必须遵守的规则2023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考场有哪些规则一、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前45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应试人员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试卷离开考场。

三、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等影响他人考试或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案),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4、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5、不得将试卷(答案)、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卷,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输出考场;6、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四、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提供文具的,应试人员不得自行带入。

五、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六、应试人员违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具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八、应试人员应当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

2023司法考试时间是哪天023司法考试形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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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法考试时间是哪天_2023司法考试形式是什么2023司法考试时间是哪天近日,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包括法考时间安排,法考客观题考试:9月16日、17日,法考主观题考试:10月15日。

法考客观题仍然实行分批次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参考如下: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9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3司法考试形式是什么2023司法考试客观题闭卷考,主观题开卷考。

客观题考试全面推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

唯有通过了客观题考试才可以参与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在本年和下一个考试年内有效。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统一发放法律法规。

主观题考试在若干考区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试点,在江苏苏州市、安徽黄山市、重庆、四川成都市、陕西西安市5个考区实行机考(使用电脑作答)试点,选择在试点考区参与考试的参加本次考试人员需要在计算机上答题。

2023司法考试内容是什么(1)法考客观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

分为考试试卷一、考试试卷二,每张考试试卷100道考试试卷,分值为150分,这当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考试试卷满分为300分。

详细考核内容为:考试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证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2)法考主观题考试科目主观题考试为一卷,涵盖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刑事诉讼法口诀

刑事诉讼法口诀

司法考试刑法刑诉口诀【全】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奉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8.08.21•【文号】司办通[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的通知(2008年8月21日司办通[2008]65号) 国家司法考试司、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已经2008年7月30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保密工作,有效杜绝泄密、窃密现象发生,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命题保密工作由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构负责,驻司法部监察局和司法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命题保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命题人员)是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接触国家司法考试命题有关信息的人员,具体包括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构(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聘请的命题专家、保密工作人员和负责监督的监察部门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构确定的命题现场负责人是司法考试命题现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一)确定保密工作人员;(二)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三)监督检查保密措施的执行情况;(四)其他与命题保密工作有关的职责。

第五条保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命题现场保密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落实现场保密管理措施;(二)制作、复制、管理有关涉密文件、资料和办理登记;(三)监督使用和清点回收与试题有关的材料、用品;(四)向命题现场负责人报告保密工作情况;(五)其他与命题现场保密工作有关的职责。

第六条属于机密级的信息和物品包括:启用前的试题试卷 (包括备用试题试卷)、标准答案(答题卡)、评分标准以及存储上述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

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8.09.10•【文号】司法部司发通[2008]142号•【施行日期】2008.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司法部司发通[2008]142号2008年9月10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做好保密工作又方便考试工作开展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构负责,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国家司法考试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包括备用试题试卷)、标准答案(答题卡)及评分标准,为机密级国家秘密。

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及参与人员的有关情况、试题试卷命制工作方案、尚未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及其有关方案,为秘密级国家秘密。

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未公布的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数据,属于工作秘密,未经司法部批准不得公开。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司法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成立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制度及有关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小组的工作;检查、监督各地国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司法部保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对发生的失密、泄密事件及时向国家保密局报告。

第七条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构履行下列保密工作职责:(一)拟定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制度和措施;(二)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印卷、送卷、试卷保管、评卷和分数核查等环节的保密管理工作;(三)确定保密工作人员;(四)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考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各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保密工作;(五)对参与命题、印卷、送卷、试卷保管和评卷等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保密资格审查;(六)就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七)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司法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司法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6.11•【文号】司法部公告第4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广西柳州2015年司法考试要求和纪律.doc

广西柳州2015年司法考试要求和纪律.doc

广西柳州2015年司法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今年柳州考区将按照广西统一要求,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的措施,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应试人员予以配合。

1.实行裸考,各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文具袋、黑色签字笔、2B铅笔、刨笔刀和橡皮擦)电子钟和矿泉水,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手机、文具、资料、手表、耳环、发卡和饮料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专用文具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

2.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需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场,积极配合检查。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
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应试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所地基层组织。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责任编辑:winema。

直击“小司考”

直击“小司考”

直击“小司考”神秘的考场长沙市砂子塘路稻田中学门前,近30辆白色警车一字排开:路的一侧停的全是“法院”的车,另一侧则全是“检察”,两大机构很默契。

那些开警车的人――法检系统的公务员,正在稻田中学考点参加内部司法考试。

3个多月前,他们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失利,“小司考”给他们带来咸鱼翻生的机会。

“‘小司考’,就是开小灶的司法考试。

”张小沫说这话时,不无戏谑之意。

张小沫在两年前就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她连续考了三次法院的公务员,就是敲不开法院的大门。

理论上,公务员考试不会比有“天下第一考”之称的司考更难,但一方面报考法院的人特别多,而考试内容和法律又无直接关系。

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张小沫不确信这种考试是否真实存在。

她曾经在司考论坛看到过“小司考”的讨论帖,11月15日,就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三天,一篇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的帖子更是将这种传言推上讨论顶峰,但张小沫还是将信将疑,“在国家司法考试之外,居然还有内部考试,太不可思议了。

”“小司考”,更正式叫法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司法考试”,只对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行政在编人员开放,一直严格在内部低调运作,考试通知不发公开文件。

即使在稻田中学考试现场,考试的痕迹几乎无处可寻:没有悬挂惯常的红色横幅,没有张贴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

临近傍晚,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保安配合警察在校门内侧拉起了警戒线,考生走出考场,簇拥在警戒线前。

驻足几分钟后,警戒线撤除,走出校门后的考生和提前交卷、站在校门口等待的同伴打着招呼。

有人臂弯里夹着一本书――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

他们用各种湖南方言谈论起刚考完的“应用法学”。

“那道应诉的题,你是怎么答的?”终于人群里冒出了一句普通话。

有人调侃:“只有两道题不会做:这道题和那道题。

”这是11月26日,湖南省小司考的第一天,据称当天上午考的是理论法学,下午考应用法学。

虽然这是一场不愿对外言说的考试,但考生们的出场,并不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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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的试点已实行两年,直至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始为公众知晓。

一项解决基层司法人才困境的举措,为何低调不宣?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司考’,你懂的!”11月15日,就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三天,一篇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的帖子悄然出现,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律师界、法学界反应强烈。

该帖展示了一份名为《关于<2011年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落款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这份通知提到:“司法部决定2011年继续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试点,并扩大在职考试试点地区的实施范围确因检察官短缺,急需通过试点考试取得C证(特殊管理,仅限本地使用)的,可以参加扩大试点考试在西部地区扩大试点,体现了对西部地区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是政法工作的需要,要严格在内部运作,不要对外宣传张扬。


到2011年,随着“内部司考”试点范围扩大,这个在统一司法考试之外的“后门”,才曝光于公众和舆论间。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资料司法考试论坛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很早就有过“内部司考”的蛛丝马迹,只是因为政策全貌和实际操作并不对外公开,才没有引起舆论的注意。

例如,2009年12月,新疆自治区奎屯市司法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奎屯市司法局顺利完成2009年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奎屯考区工作任务”。

截至财新《新世纪》记者发稿,该页面仍可访问。

2010年5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网站也发布消息,“甘孜州完成国家司法考试试点报名工作”,署名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文中提到,“为进一步缓解西部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职业资格问题,司法部决定在西藏的昌都、日喀则,新疆的伊利、喀什,四川的甘孜、阿坝三省(区)六地(州)开展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司法考试试点工作”。

该州共有356人报名(法院系统190人、检察系统94人、司法行政系统72人)。

原文近日虽被删除,但不少法律网站仍可看到。

所谓“内部司考”,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曾任《国家司法统一司法考试办法》起草小组成员的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透露,据他了解的情况,前两年仅适用于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内部司考”试点,今年扩大到28个省自治区(除京沪渝三直辖市之外)的贫困县。

自2004年开始,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特殊情况,国家在司法考试方面划定了部分放宽条件的地区。

在这些地区,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到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对于合格标准也降低了分数。

不仅如此,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近年来也不断提高。

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试通过率为6.68%,2003年为8.75%。

此后的通过率每年都高于10%,2007年以后更是高于20%。

不少观点认为,近年来司法考试“放水”,实际上就含有“照顾”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因素。

相比已经降低门槛的普通C证,通过所谓“内部司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被称为“特C证”。


所以“特”,区别不仅在于考试难度低,还在于报名资格限制。

前者对符合条件的全民开放,后者则适用于已经进入体制、具有行政编制的人员。

但反对意见指出,这相当于给那些通不过司考的人“送”一本资格证。

斯伟江律师反问道:难道中西部人民就享受不了东部一样质量的司法公共产品?
实际上,早在十年前统一司法考试实行之初,因地域差异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就被讨论过。

孙笑侠教授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法律职业的特性决定了考试门槛要坚持统一性原则,这有助于全国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形成统一的法律理念,成为“法律共同体”,这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

在地区性差异问题上,实际上已经做了一些变通,包括在部分地区降低报名条件和降低分数等。

针对西部和基层法院要处理的大量一般性纠纷,不涉及太多专业法律知识与技能的问题,孙笑侠建议,其实可以仿照英美,在这些地区设立一定比例的“基层平民法官”,或者“治安法官”,允许存在一定比例的人员来自非专业、非科班,来缓解西部和基层司法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

“可以通过《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整体修改,为他们单独设计待遇和晋升制度。

这样,法律共同体的统一性、法治的统一性都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很多人还质疑,即使特殊化政策本身有其合理性因素,这些措施也应该公开透明。

在制定之初,就要公开讨论、征求意见,而不应该暗箱操作。

否则,这些措施容易被滥用,给腐败和寻租留下口子。

近年来不断爆出的公务员招考弊案,早已验证了这种担心。

(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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