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统一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检验科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检验科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保管、使用
管理制度
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科内检验使用的各种试剂和耗材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1.试剂和耗材的申请和采购
各岗位工作人员需要提出试剂和耗材的申请,科主任会核对后负责申购。
所有试剂和耗材的购买申请需要由科室负责人向总务科报备,并提交试剂采购清单和。
2.试剂和耗材的资质要求
实验室内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必须具备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
3.试剂和耗材的验收和登记
采购进来的试剂和耗材必须由科室管理员清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发货单上签字。
如果管理员调休或外出,需要在岗人员代签。
发货单需要交由科室试剂管理员进行登记,包括试剂名称、生产厂商、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销售商及登记人等。
4.试剂和耗材的使用
操作人员在使用试剂时,必须认真检查试剂和耗材是否过期、变质、失效。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进行废弃处理,不得使用。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对冰箱内试剂进行定期检查,以防试剂过期、变质、失效,试剂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
5.试剂的外借和管理
试剂外借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外借。
试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试剂耗材进行清点,核对使用情况,做好库存核对工作,防止试剂浪费。
检验试剂、检验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及消耗制度

检验试剂、检验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
领用及消耗制度
一、检验试剂、检验用品统一采购,由各供应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进行。
二、中标原则是质量第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低者优先中标。
三、中标方必须是合法经营单位,中标方向科室提供的试剂必须保证质量和品质。
提供的进口试剂必须出具加盖中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
国产试剂必须提供试剂合格证或批批检。
所供试剂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保证试剂质量。
四、检验试剂、检验用品到实验室后有专人负责验收、登记。
五、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检验试剂、检验用品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入库日期、数量是否正确,发现有差错、破损、变质、过期或接近过期的试剂或用品,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六、按照试剂或用品说明书的要求,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要保温的保温,需避光的避光,在清单或发票上签字并进行验收登记及办理出入库手续。
七、试剂和用品由专人保管,各专业组领用时要有记录,当某试剂或用品库存量不多时,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以便做好计划,购入所需,使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八、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有效期。
先进的试剂先用,如发现某试剂在有效期内可能用不完,则提前与厂商联系进行调换和调剂,保证不浪费,禁止使用过期试剂。
九、各专业组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汇报所需试剂,列入请领计划,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十、各专业组应做好本实验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
防止浪费、变质和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医学检验科试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检验科试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检验试剂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的前提,检验试剂的采购、保存、使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而更好地为病人、临床、科研服务。
一、试剂采购:检验试剂的采购工作实行招标方式进行,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院药品管理委员会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试剂采购坚持优质、优价、信用的原则,并注意试剂的溯源性。
二、试剂购买: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每月二十号由各专业实验室组长造出下月试剂使用计划,科主任汇总。
一式三份,院药品委员会、检验科存档各一份,一份交由中标试剂公司按计划送货上门。
三、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四、在日常工作中,检验人员要作好质控工作,随时对试剂质量进行监控,并做到合理节约使用,发挥试剂的最大效益。
五、为适应临床、科研、教学和检验医学的发展,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应用新技术所需检验试剂,由检验科写出书面报告,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购进。
六、各专业实验室在试剂的使用过程中,要不断了解本专业的最新进展,以新技术、新方法替代之,从而提高质量,减少成本。
但更换试剂应报科主任批准。
七、质控物的购买。
原则上是购买省临检中心和卫生部临检中心推荐的质控物,在开展室内质控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质控物产品。
八、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对过期、失效、变质和不符合规格的检验试剂应及时处理或更换,若造成损失应加倍赔偿。
九、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十、检验科检验试剂由试剂管理员负责保管、清领,实行计算机管理,使检验试剂的购买、保存、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检验试剂采购管理规定

检验试剂采购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和管理检验试剂的采购过程,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透明度和高效性。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采购检验试剂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2. 采购程序2.1 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包括检验试剂的种类、数量、规格以及采购期限等信息。
部门应提前预估需求,以便于及时采购。
2.2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采购需求确定的信息,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预算、供应商选择原则和采购时间表等内容。
2.3 供应商选择在确定采购计划后,采购部门应按照供应商选择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以确保提供的检验试剂的质量和可靠性。
2.4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确定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检验试剂的品质要求、交付时间、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内容。
2.5 采购执行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检验试剂的生产和交付。
采购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供应商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2.6 验收和入库采购部门对收到的检验试剂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合格的检验试剂按照规定程序入库,并进行相应的台账记录。
3. 采购管理3.1 信息管理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采购过程中的信息记录、报表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财务管理采购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预算编制、费用核算和支付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财务合规性和透明度。
3.3 评估和改进采购部门应定期评估采购活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同时,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确保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和改进。
4.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采购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合作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5. 其他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的检验试剂采购活动。
检验试剂管理制度

检验试剂管理制度试剂是实验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品,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基础。
为了保证试剂的有效利用和安全管理,建立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试剂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试剂管理制度的检验和评估,具体内容如下:一、试剂采购管理:1.试剂采购要具备科学性和经济性。
根据实验室需要及实验要求,制定试剂采购计划,确保试剂品种、数量和质量的合理性。
2.试剂采购要进行比价、比质、比配等多维度的评估比较,选择价格合理、品质良好的厂家供应商,确保试剂的质量可靠。
3.试剂采购要注重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
4.试剂采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的采购流程,确保公平、透明、合规的采购过程。
二、试剂入库管理:2.对试剂进行分类、编码和登记,建立试剂库存档案,便于管理和查找。
3.试剂入库要进行保管登记,包括试剂名称、规格、厂家、批号、购买日期等信息,确保试剂的追溯性和有效期管理。
4.对特殊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要做好密封、防火和安全隔离等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三、试剂使用管理:1.对试剂使用进行计划和安排,遵循“先进先出”和“小量多次”的原则,合理安排和利用试剂。
2.试剂使用要按照实验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手册,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结果可信度。
3.试剂使用要进行记录和跟踪,包括试剂的使用日期、用量、用途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统计。
4.试剂使用要注意对试剂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避免试剂受潮、暴露、照射等影响试剂质量。
四、试剂废弃管理:1.对过期和不合格的试剂要及时废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的废弃管理要求。
2.对废弃试剂要进行分类和封存,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确保废弃试剂的安全性。
3.对有害试剂要采取专门的处理措施,遵循环保要求,确保试剂的安全处置。
五、试剂盘点与管理:1.定期对试剂进行盘点,核对实际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盘点差异。
2.对试剂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合理的试剂管理策略,如补充、调剂、报废等。
检验试剂采购制度

检验试剂采购制度前言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工作质量,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规范实验室的采购行为,特制定本检验试剂采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检验试剂的采购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管负责监督和管理。
采购程序1.制定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是检验试剂采购中的第一步, 根据实验室的需要, 制定一个年度采购计划. 在计划中列出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用途、品牌、质量要求、价格等详细内容。
2.选择供应商在制定好采购计划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应与实验室的需求相符,且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一定的信誉度和供应能力。
3.报价与比价针对所选定的供应商,询价并与其他供应商进行比价,选择价格合理且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4.编制采购合同在采购确认后,制定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需详细描述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内容,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试剂验收在试剂入库前,需对试剂进行验收,确定商品是否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
验收工作需由专人负责,验收标准要严格按照试剂质量标准执行。
采购管理1.采购审批制度实验室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
采购需经过主管的审批,以确保预算和计划的合理性以及供应商是否合规。
2.采购指标考核制度实验室应建立采购指标考核制度。
制定评估指标,对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采购品质、价格、交货期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措施。
3.价值工程应用在试剂采购中,实验室应合理利用价值工程,将其引入采购流程中,通过对成本、质量和可用性的考虑来实现最优的采购效果。
采购准入控制1.供应商准入控制实验室需建立供应商准入控制制度,实行供应商评审和监管,并及时对明显问题的供应商进行调整和替换。
2.产品准入控制实验室应建立产品准入控制制度,将已获得准入资格的试剂产品编入正式采购清单。
对试剂的品牌、质量、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具体要求,并注明配套的技术文件和管理规定。
采购风险控制1.库存控制实验室应建立合理的库存目标和库存管理制度,对检验试剂的库存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检验试剂检验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及消耗制度

检验试剂检验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及消耗制度检验试剂和检验用品是实验室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以及消耗制度。
下面是一个详细说明的例子,供参考。
一、采购制度:1.设立采购管理人员,负责检验试剂和检验用品的采购工作。
2.实验室在每年制定一份检验试剂和检验用品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数量、品种和预算。
3.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供货。
4.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与不同的供应商进行比较,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各类检验试剂和检验用品的使用方法和特点,以便正确选择和采购。
二、验收制度:1.采购人员在收到检验试剂和检验用品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规格和数量进行检查。
3.验收人员应录入验收信息,包括采购日期、供应商、规格、数量、验收人员等信息,并留存相关文件和记录。
三、保管制度:1.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试剂与用品存储区域,保证试剂和用品的存放整齐、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等有害因素。
2.试剂和用品应按照分类进行摆放,标注明确,以便工作人员能快速找到所需物品。
3.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并及时处理过期或已损坏的试剂或用品。
4.将试剂和用品的保管和使用人员做好明确记录,以便追溯责任。
四、领用制度:1.领用试剂和用品的人员应提前向实验室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用途和数量。
2.实验室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审批,并指派专人领取相关物品。
3.领用人员在领取物品时,应认真核对物品与清单是否一致,并签字确认。
4.领用人员应妥善保存物品,并按照实验室规定使用。
五、消耗制度:1.实验室应设立试剂和用品的领用登记表,及时记录领用情况,包括领用时间、领用人员、领用数量等。
2.领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使用正确的方法和工具,避免浪费和破坏。
3.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盘点,了解库存量和消耗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试剂和用品。
医院检验试剂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试剂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检验试剂的质量安全,保障医院临床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临床检验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医院检验试剂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使用检验试剂的科室和部门,旨在规范试剂的购进、储存、使用、废弃等全过程管理,以确保试剂的质量安全,为患者提供可靠的检验结果。
一、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使用试剂的检验科室、临床科室、药剂科、仪器设备科等相关部门。
2. 试剂包括临床检验所用的生化、免疫学、微生物学、免疫化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各类试剂。
二、购进管理1. 试剂的购进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所有试剂均应具有合法的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 试剂的购进需经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在供应商选择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
3. 试剂购进需严格执行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由经济管理部门进行统一采购,确保试剂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
三、储存管理1. 试剂的储存应当符合其产品要求。
不同类型的试剂应该储存于相应的环境中,确保试剂的质量不受到影响。
2. 储存试剂的设施、设备及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保持试剂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储存试剂的场所应保持整洁,试剂需分类存放、分开存储,避免不同性质的试剂相互污染。
4. 储存试剂的场所需有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保证试剂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四、使用管理1. 试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有效期限。
2. 使用试剂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遵守使用流程和操作规范。
3. 对于易受微生物污染的试剂,在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受到外界污染。
4.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试剂的浪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试剂的使用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废弃管理1. 废弃试剂需按照医院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2. 废弃试剂的运输、处理需符合规范,确保不产生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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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统一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
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方案》(辽市卫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活动的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及配送企业。
第三条由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管。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
第四条市卫计委严格按照《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方案》文件,拟定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招标方案和组织专家遴选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需求目录。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以下简称“中标目录”)中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以下简称“耗材试剂”),不得擅自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耗材试剂。
第六条列入“中标目录”的耗材试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辽阳市药械云”(以下简称“药械云”)采购。
注:未进入辽宁省阳光采购平台的中标产品,取消其在辽阳市的中标资格。
中标产品的价格将与辽宁省阳光采购平台公示价格相比较,在辽阳市执行二者相比较的最低价。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药械云”操作规范进行耗材试剂采购;建立健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人员的规范管理;采购专职人员应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药械云”操作规程。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每月需按照发票与“药械云”上的耗材试剂发货单进行逐一核对,核对发票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价格、数量、批号、配送企业等,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配送企业沟通,确认无误后及时入库,避免月末结算时出现未入库、漏报发票、发票与“药械云”信息不一致等问题的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试剂库存应加快周转,尽量减少库存量,医疗卫生机构器械科每月做好库存的盘点工作。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根据“中标目录”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使用的耗材试剂。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耗材试剂使用的规范管理,定期检查,定期公示,促进耗材试剂的合理使用,耗材试剂使用管理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二条建立备案采购制度,凡属备案采购的耗材试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统一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备案采购。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价格高、销售量大的耗材试剂进行临床应用合理性分析及监控,对不合理使用行为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第四章配送管理
第十四条配送企业按相关规定,要认真履行相关的伴随服务,及时响应医疗卫生机构在“药械云”的订单信息,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医疗卫生机构的订单需求。
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如果需要调整配送企业,需按《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请,完成配送企业调整工作。
注:仅在同时存在于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和辽阳市耗材试剂配送企业库的配送企业方可办理配送企业调整操作,采购周期内辽阳市耗材试剂配送企业库原则上不进行增补。
第五章协议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中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2017年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统一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同时附配送产品目录。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在“药械云”发出的采购订单,一经配送企业确认后,均为成交数据,成交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批次订单合同。
第十八条配送企业不得私自调整“中标目录”中耗材试剂价格。
第六章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严格按照《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进行结算。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对本单位耗材试剂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交易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二十一条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一)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1、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2、配送企业在签订合同后拒绝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供货;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质、按量配送耗材试剂;
4、提供虚假资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5、与耗材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相关的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如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由市卫计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列入“非诚信交易单位黑名单”
并进行通报,由市卫计委对其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处罚。
取消企业该“中标品种”的中标资格,严重者取消该企业全部中标品种的中标资格,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参加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试剂集中采购活动。
(二)医疗卫生机构的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1、不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试剂集中采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2、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3、无正当理由和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在市“中标目录”外采购耗材试剂;
4、采购货款结算期超过30天;
5、提供虚假的耗材试剂采购数据和资料;
6、未按要求对价格高、销售量大的耗材试剂进行合理性分析及监控,未对不合理使用行为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7、与耗材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相关的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凡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上述行为之一,市卫计委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并将问责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市卫计委对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将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定期公布,并与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将适时发布补充、更正公告和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