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跨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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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

工程

ZM2(51)-J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

保障公路、公路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1.概述 1

1.1工程概述 1

1.2现场情况调查 2

1.3评价内容 2

2.评价依据 3

3.安全评价 4

3.1设计情况 4

3.2徐连高速公路被跨越段公路现状 6

3.3跨越施工方案简介 7

3.4跨越施工安全评估意见 8

4.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10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10

4.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10

4.3《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 11

4.4《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的规定 11

4.5检查结论 12

5.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 14

5.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14

5.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14

5.3《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的规定 15

5.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定 16

5.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16

5.6检查结论 17

6.综合结论和建议 19

1.概述

1.1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塔-52#塔,线路跨越金武高速(G3017)K5+700m处,金武公路。51#塔(塔形2 B5-zm2)呼高为21米。52#塔(塔型2B5-J1)呼高为21米,跨越档距350米跨越角度88°。高速公路宽约32米,两边路面边缘距围栏约8米,51#塔距高速公路围栏58米,52#塔距高速公路围栏270米。架线完毕后,达到80℃气温时,最下层导线距路面为12米,新建路线跨越金武高速(G3017)导地线及光缆根数共计8根。为确保施工安全,且不影响施工期间沿海高速的正常通行,需要在沿海高速两侧搭设越线架。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现场情况调查

我司于2015年4月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到任务通知后,我司便立即成立项目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踏勘拍照及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的资料收集等工作。

1.3评价内容

本报告为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的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的主要对象,对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线路工程,

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的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

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对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进行道路安全性分析、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等。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起实施)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3.《甘肃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金昌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7.《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2009)

8.《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9.《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 5106-1999)

10.《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P)

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

12.《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 施工方案》

13.《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52#跨越徐连高速公路施工图》

3.安全评价

3.1设计情况

1、 跨越处概况

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位于连金昌市,线路需在金武高速(G3017)K5+700m处(远方农场)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规范关于110kv送电线路跨越安全的一些规定如下表所示;本次跨越

跨越点位置金武高速 K53+200处跨越公路

金武高速(G30)跨越塔杆号

51号52号到公路隔离

栅距离

120170杆塔呼高(m)21

21

80℃下导线到公路垂

12

具体参数见下表。

导线对地和交叉跨越距离

序号

名 称

要求距离(m)

1非居民区 6.02居民区

7.03跨越非易燃材料屋顶 6.04最大风偏对建筑物

4.05跨越树木按自然生长高度时对树顶 4.0

6跨越果园、桑园按自然生长高度时对树

3.07最大风偏时导线对树木

4.08电力线与弱电线交叉时(不加保护) 6.09电力线与弱电线交叉时(加保护) 4.010电力线与电力线交叉时(不加保护) 6.011电力线与电力线交叉时(加保护)

4.012

线路与公路交叉时(或平行时)塔外缘

至路缘的最小水平距离8.0

(最高塔

高)

13对桅顶的安全距离 3.014对公路

7.015

对铁路(电气轨)

16.0

注:1. 塔位距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的要求,按

有关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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