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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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九不准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2024年九不准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2024年九不准心得体会范文近期,我深入研读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

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以下行为:一、禁止将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与药品或医学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二、禁止开单提成。

三、禁止违规收费。

四、禁止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禁止参与推销活动或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禁止为商业目的统计患者信息。

七、禁止违规私自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

八、禁止收受回扣。

九、禁止接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设定了严格的规范,为医疗行业的作风建设设立了基准和底线。

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理解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深远含义,更加认识到作为医务人员所肩负的重大责任。

九不准规定为我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有助于防止我在医疗实践中出现错误。

这些规定内容广泛,直指医疗领域的关键问题,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例如,禁止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的个人收入、禁止开单提成、禁止违规收费等,这些规定不仅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的重要工具,同时也为防止和消除医疗行业中的不良行为设定了严格的界限。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治疗、收费不规范的现象;部分医务人员存在收受回扣、红包的行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不正当行为时有发生,且手段更为隐蔽。

这些现象严重违背了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的宗旨,与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相冲突。

九不准规定旨在防患于未然,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它在当前的医疗实践中体现了行业的核心价值,鼓励正确行为,谴责错误行为。

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以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为行为准则,以关心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为己任,坚决抵制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作为医务人员,我们应秉持严谨求实的态度,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积极参与在职培训,深入研究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以提高我们的专业技术水平。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5.12•【文号】国卫纠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发〔2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委(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局)属(管)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关系到卫生计生系统工作面貌,关系到卫生计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权益。

行风建设是卫生计生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总纲要为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通过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使卫生计生系统队伍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主要任务(一)教育先行,筑牢思想防线。

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引导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章。

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

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构筑抵御不正之风的底线。

(二)建立并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等工作要求,完善重大案件问责、违规事件通报、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等制度。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卫医政[2015]10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3.09【实施日期】2015.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5〕10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有关行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提供有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和各级卫生计生机构是行风建设的主体,要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逐步形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办医主体、卫生计生机构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工作负责;及时调整成立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卫生计生委各处室负责做好分管条线的行风建设工作;卫生计生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和各级卫生计生机构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与深化医改、行业管理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和我省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行风建设目标和任务,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行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1.20•【文号】国卫纠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国卫纠发〔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及有关法规制度,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11月20日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及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统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出于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统方管理,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对涉及统方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行风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并明确了“九不准”的目标与要求。

以下将对该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一、“九不准”的要求1.不准以病情重轻、贵贱程度、关系远近等因素影响医疗服务。

2.不准私自加价、变相加价或推销保健品等商品。

3.不准强制要求病人购买医疗器械、消耗品和药品。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接受贿赂或提供特殊医疗服务。

5.不准将亲戚、朋友、同事等介绍给病人或在病人中推销商品。

6.不准随意开药、动刀,必要时需进行医嘱讲解、知情同意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7.不准拒绝、限制病人随访、复诊以及进行追踪研究。

8.不准擅自修改医疗记录,不准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9.不准对医疗纠纷进行包庇和串联。

二、通知的背景及意义加强医疗行风建设是推动医疗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尽管我国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行风问题,如医闹事件频发、医疗服务不规范、医生执业行为失范等。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加强医疗行风建设提出了“九不准”的明确要求,希望通过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过“九不准”的要求,可以有效遏制医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例如,禁止将亲戚、朋友、同事等推销给病人,可以减少医生的非理性开药行为,防止滥用药物和利用病人牟利。

再如,禁止私自加价、变相加价等行为,可以保证医药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行风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规范性、人文关怀和服务态度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避免因行风不良引发的医疗纠纷。

三、举措的落实与问题预期为确保“九不准”要求的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大对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的监督力度,建立医疗行风建设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排名。

1、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1、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1、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是什么?1、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是什么?答:(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2、徐州市卫生局关于行风建设“五严禁”的内容是什么?答:(1)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提成、转诊病人“介绍费”、患者及家属的钱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拒收不成者,要及时报告,并在三日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

(2)严禁医疗机构对下级医院进行有偿转诊病人和对药品使用、仪器检查、临床检验及其它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3)严禁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外院做本院已开展的检查、治疗,要求病人到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诊本级医疗机构诊治范围的病人。

(4)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诊疗原则开大处方、乱检查、滥用药和拒收离休、医保病人。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对科室制定经济指标或进行科室经济承包,以及科室自收自支经费、设立“小金库”。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所说的管理人员是指哪些人员?答: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4、《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所说的医师的含义是什么?答: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5、《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所说的护士的含义是什么?答: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6、《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所说的医技人员是指哪些人员?答: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2.15•【文号】国卫纠发〔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发〔2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是建设健康中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和保证。

近年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加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奠定较好的行业政治生态基础。

为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根据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特点,在新时期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增进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大力推动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打造一支党政放心、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队伍,为打造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全力整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树立全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县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文件要求,我院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整顿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行风整治工作1 .我们在认真总结了历年来开展行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院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2 .建立健全院长“一岗双责,把行风工作作为我院生存和发展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医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班子会、中层干部会经常分析,研究医院行风建设工作,解决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把行风工作与医院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使医院的行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在全院职工中进行了再动员和再教育,使全院职工在思想上真正得到统一,提高了认识,把医院的行风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贯穿在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同时在全院职工中开展宣传,不断提高职工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自觉性。

着重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医疗安全,保障广大患者的利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1 .在院务公开栏和各科室的宣传栏内公开医院的服务承诺,监督措施、收费标准以及与病人相关的规定,让病人放心,明白消费。

2 .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医疗环境,给病人提供舒适的医疗场所,让广大患者亲身体验医院的变化,增加对医院的信任度。

三、实施医疗惠策,努力降低医疗费用1 .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 .严格按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每年进行一次收费项目的清理检查,对收费不合理的项目及时给予纠正,坚持杜绝多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并制定了收费差错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

3 .不断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加强院内收费管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防止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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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厂企、学校、村居
不限
关爱女孩。例如:开展打击“两非”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慰问纯女户、弱势女孩等活动场景;或资助女孩就学就医就业等。
不限
关爱留守儿童
慰问行动。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群众开展有关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慰问、送温暖、支教等场景。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厂企、学校、村居
不限
计生家庭发展
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例如:帮助计生家庭排忧解难,向他们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鼓励、引导、扶持他们勤劳致富的场景。包括:各镇(街)帮扶基地发展生产、收获等场景;或提供农资、开展技术培训等场景;或上门了解、帮助计生家庭解困等场景。
不限
食品卫生。例如:执法单位对饮食行业或学校、单位食堂进行检查执法和指导的场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生产的场景。
市食药监局、餐饮企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不限
传染病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等开展传染病、病媒生物防控宣传、咨询、义诊以及“除四害”等活动场景,突出进行的防控寨卡病、登革热的灭蚊行动。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开展有关宣传、咨询活动场景,或执法机关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动的场景。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厂企、学校、村居
不限
婚育新风进万家
文明婚育理念的转变。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开展有关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场景;或者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的场景,如全民健身活动等。
不限
疾病防控
慢性病、常见病防治。例如:医疗机构开展建立健康档案、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高血压与糖尿病患者随访,以及开展慢性病、常见病防控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场景。
市妇幼保健院、市慢病站,各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限
预防接种。例如:医疗机构为儿童接种疫苗、观察儿童接种效果、安慰儿童等场景;或疾控机构督导预防接种管理,培训医务人员等场景。
各镇(街)、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村居
不限
家庭文化活动。例如:针对群众开展的有关家庭教育、夫妻及子女关系等内容的讲座场景;或家庭礼仪教育、亲子活动等场景。和谐家庭。例如:体现家庭成员和睦、勤俭持家以及邻里团结等场景。
各镇(街)
不限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厂企、学校、村居
不限
推动经济。例如:“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母婴保健行业、医疗行业、早教与幼教行业完善配套设施,或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等场景。包括:医院开设“二孩”门诊,为高危人群提供服务等。
母婴保健经营单位、早教幼教经营单位、各市直医院、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不限
附件2:
卫生计生摄影大赛创作题材
参赛内容
创作题材
拍摄地点
拍摄时间
备注
创建卫生城市
爱国卫生组织。例如:体现机关、厂企、村居、群众开展爱卫、创卫活动的举措和管理场景,包括召开会议、爱卫活动、开展爱卫及创卫宣传等场景。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村(居)、学校、厂企等
不限
健康教育。例如:健教机构(医院、疾控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村入户开展健教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等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场景。
牛江马铃薯基地
每年2-4月
大槐勒菜基地
一年四季可采摘,清明前后最好
良西幸福田园
春节期间
恩城平富岗蔬菜基地
一年四季
东成火龙果基地
6月上市
科学育儿活动。例如:开展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讲座,组织婴幼儿亲子活动等场景;或者恩城、圣堂、良西、大槐四个镇(街)试点的“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点开展情况。
各镇(街)、厂企、学校;
各市直医院、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限
文化氛围。例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咨询、义诊、讲座等活动,向群众宣传中医药知识的场景。
不限
能力建设。例如:医疗机构邀请上级专家进行中医药培训、技能实践等场景,或者使用中医药技术为群众祛除病痛、提供健康保健等场景。
不限
全面二孩政策
营造氛围。例如:群众喜迎全面二孩政策的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开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咨询、讲座活动场景。
恩城、圣堂、良西、大槐等四个镇(街)卫生计生局(办)
不限
青春期教育。健教机构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心理健康咨询,解决青少年青春期困惑的场景。
各镇(街)、学校
不限
养老照护。例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村居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日常保健的宣传、咨询、义诊活动等场景,可以参考健康教育活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等内容。
不限
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境保护。例如:单位、镇(街)、村(居)、学校、以及群众开展大扫除、植树绿化、捣制道路、河涌清淤以及环卫工人清洁等场景。
不限
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例如: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抽查,或培训从业人员等场景。
市卫生监督所、自来水公司及水厂、经营性公共场所(超市、旅业等单位)
不限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文明执法。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对单位或个人,规范地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法律宣传教育等场景;或开展业务培训、参观、调研等场景;或开展便民服务、宣传咨询活动等场景。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
不限
中医药事业发展
完善硬件建设。例如: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中医科、中药房等设施场景;或捐赠、更新中医药医疗设备场景。
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限
无偿献血
友爱互助。例如:市献血站工作场景,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群众紧急动员起来,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无偿献血以挽救生命的场景。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厂企、学校、村居
不限
义务组织。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厂企、学校、村居、群众在市红十字会等机构的组织下,响应号召进行个人和团体无偿献血的场景。
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厂企、学校、村居
每周五及平时
深化医改
优化结构、持续发展。例如:体现公立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场景,或捐赠、更新公立医院硬件设施、医疗器械等。
各市直医院、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限
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例如:体现提高医护人员业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便民惠民服务场景;或体现医务人员竭诚为患者祛除病痛,医患和谐沟通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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