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昂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午托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卫生、营养、安全。
1.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
1.3 加强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在全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2.1 采购食品应遵循质量优先、安全可靠的原则,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2 采购的食品应具备合法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3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4 储存食品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三、食品加工与分发3.1 食品加工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
3.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3.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充分煮熟、煮透。
3.4 食品分发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避免剩余食品反复加热。
四、餐具清洗与消毒4.1 餐具、容器应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的卫生。
4.2 餐具、容器清洗消毒应定期进行,确保餐具表面无油渍、无污垢、无细菌。
4.3 餐具、容器应存放于清洁、干燥、通风的专用场所,防止细菌滋生。
五、食品安全培训与监督5.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2 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对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六、食品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6.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午托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午托中心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午托中心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采购员等组成。
3.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对食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堂设施、设备、卫生等符合要求;(3)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4)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5)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 采购的食品应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霉变、变质。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保持个人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应遵守以下规定:(1)生熟食品分开处理;(2)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使用;(3)食品加工过程应避免污染;(4)食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食品配送与供应1. 食品配送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配送公司,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2. 食品配送时应采用密闭容器,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3. 食品供应时应按照学生需求进行合理搭配,确保营养均衡。
4. 食品供应过程中,严禁给学生提供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学生家长通报,并接受家长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午托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检查午托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厨师负责食品加工、烹饪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工作。
4. 保管员负责食品原料、调料的采购、储存、保管工作。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正规、质量可靠。
2. 食品原料采购后,由保管员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要求。
3. 食品原料入库时,保管员应做好登记,记录采购日期、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四、食品加工与烹饪1. 厨师在加工、烹饪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生熟食品应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烹饪过程中,厨师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保持双手清洁。
4. 食品加工、烹饪过程中,应定期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五、食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原料、调料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食品储存应做到“先进先出”,避免过期食品食用。
3. 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4. 保管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食品留样与记录1. 每餐食品应留样,留样量不少于2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 留样食品应放置在专用冰箱中,专人负责保管。
3. 食堂管理人员应做好食品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食品名称、留样量等信息。
七、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食堂管理人员、厨师、保管员等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堂管理人员应向从业人员传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其了解并遵守。
八、监督检查与处理1.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午托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午托班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午托班负责人对本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 食堂工作人员、生活管理人员、教师等均应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材采购与验收(1)采购食材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货,确保食材来源安全可靠。
(2)采购的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污染的食材。
(3)验收食材时,需检查食材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材质量。
2. 食材储存与加工(1)食材应按照分类分区储存,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储存食材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3)加工食材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材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3. 食品加工与烹饪(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2)加工食品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帽子、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3)烹饪食品时,需控制火候,确保食品熟透,避免食物中毒。
4. 食品留样与记录(1)每餐食品加工完毕后,需留样保存48小时,以备查验。
(2)留样食品需按照规定进行保存,确保食品品质。
(3)记录食品留样情况,包括留样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生活管理人员、教师等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通过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6.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定期对食堂、加工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接受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四、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午托班负责人负责解释。
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托管服务的机构,包括校外托管班、暑托班、寒托班等。
第三条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托管班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托管班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托管班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托管班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托管班应合理储存食品,按照食品保存条件和要求进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托管班应制定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操作要求等。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确保操作规范、卫生。
第十四条托管班应加强食品加工工具、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五条托管班应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
第五章食品安全供应与分发第十六条托管班应制定食品安全供应与分发规范,明确食品供应时间、供应范围等。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食品供应与分发过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八条托管班应定期对食品供应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托管班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保留不少于48小时。
午托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午托部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午托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午托部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整改等工作。
3. 教师负责对本班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管。
4. 家长配合午托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共同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管理(1)采购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2)采购食品需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3)采购食品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变质食品。
2.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受潮、变质。
(2)食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加工制作食品前,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3)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工具,确保其清洁、卫生。
4. 食品销售管理(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确保价格透明。
(3)销售食品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5. 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 午托部负责人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食品管理员每日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对午托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午托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午托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午托学生食品安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午托机构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
第三条食品安全责任午托机构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午托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食品采购和储存1. 午托机构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2. 食品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食品应当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五条食品加工操作1. 午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分类使用,不得交叉使用。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清洁、熟透,防止食品污染。
第六条食品卫生管理1. 午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2.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食品留样午托机构应当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留样食品应当存放在冷藏设备中,并在标签上注明日期、品种。
第八条食品安全培训午托机构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午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午托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午托机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认真履行调查配合义务。
第十条监督管理1. 午托机构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午托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午托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午托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午托部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午托部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午托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午托部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第八条午托部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渠道正规、手续齐全的原则,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第十条午托部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午托部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库房卫生要求、食品分类存放等内容。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分区分类、标识清楚、温湿度控制等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销售第十三条午托部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流程、操作要求、卫生措施等内容。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应遵循清洁卫生、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添加剂合理使用等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午托部应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渠道、销售记录、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应遵循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保质期管理、食品召回等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午托部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调查、善后等内容。
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一、总则为保障午托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午托机构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具消毒等环节。
3. 教师负责对学生在食堂用餐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4. 家长负责对学生在食堂用餐的满意度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食堂设施与设备1. 食堂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2. 食堂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厨房设备、餐具、炊具等。
3. 食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与储存(1)采购食品原料必须选择正规渠道,确保食品质量。
(2)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储存食品原料应按照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进行。
(4)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
2. 加工与制作(1)加工食品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2)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4)加工食品应充分加热,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3. 餐具消毒(1)餐具应使用专用消毒设备进行消毒。
(2)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洗净、晾干。
(3)餐具消毒记录应完整、准确。
4. 食品销售与供应(1)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
(2)食品供应时间应合理,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3)食品供应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五、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 午托机构应定期对食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在食堂用餐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家长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食堂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 对事故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托管班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托管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托管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日常检查、事故处理等。
三、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食品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确保无腐败、变质。
2. 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六、餐具及设备卫生1. 餐具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消毒。
2. 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保持设备卫生。
七、环境卫生1. 保持食品加工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大扫除。
2. 加强对食品加工区域的害虫防治工作。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托管班的食品安全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2. 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托管班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制度内容,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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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昂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I 原材料安全管理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 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 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II 从业人员卫生安全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餐饮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位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三)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四)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五)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六)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七)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III 厨房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同时做好记录。
(记录表另附)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时刻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桌面地面做到每餐必打扫,门窗玻璃及把手做到每天擦拭。
(二)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
IV 食品留样制度
食品留样管理方案
(一)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二)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三)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 留样日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四)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 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V 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每周1-2 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要求:须保留每个供餐品种200克以上,用消毒过的餐具单独密封盛放,放置在专用冰箱、冷藏48小时以上。
要求:必须清点每一套餐具,对破损餐具及时更换。
消毒过程严格监管,认真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