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带薪休假,早在多年前已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1】今年以来,中国官方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
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工会通过走访辖区企业、职工,对当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调研发现,职工带薪休假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但事实上,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这些年并没有如愿得到推广,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大打折扣,很多企业都没有很好地贯彻施行,使得带薪休假成为很多人眼中“写在纸上的权利”,部分企业更是将其作为一种奖惩手段,与立法初衷不符。
一、非公、私有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现状带薪休假应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在调研时发现,真正实现带薪休假制度的劳动者不到50%,落实较好的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在一些非公、私有企业带薪休假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
在不少非公、私营企业中,按法律规定休假会被视为“偷懒”、“事业心不强”,很多人想休假却不敢休。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据我们调查统计,非公、私有企业不落实职工休假来自双方,一方面企业方因企业经营难、人手紧张忽视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职工求职难,担心休假职位不保主动放弃休假。
二、造成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难的原因分析非公、私有企业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意味着用工成本增加,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缺少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动力,这些年人力成本的上升更是加重了上述局面。
二是单位和职工的地位并不对等。
关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鼓励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
要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关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1】XX年6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近日,市政府民意调查中心针对“带薪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对全市部分在职职工开展了随机问卷调查。
八成以上被访者知晓带薪休假制度在1010位被访者中,按所在单位类型分:国有集体企业占%,私营企业占%,机关事业单位占%,个体工商户占%,外资企业(含合资企业)占%,其他占%。
调查显示,当问及“您是否了解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法规制度”时,有%的被访者表示比较了解,%的表示了解一些,有%的表示不知道。
说明不同类型单位性质的职工群体的知晓率差异较明显,具体来看,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知晓率排前两位,分别为%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后,分别为%和%。
说明带薪休假制度的内容应加大宣传力度,以便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
近九成被访者希望享受带薪休假调查显示,被访者对于带薪休假的态度,认为无所谓的占%,适度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的占%,工作压力大不敢休的占%。
说明,由于近几年来人力资源成本不断上升,工作与休假矛盾日益突出。
对于目前社会上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被访者各持已见,认为执行一般的占%,不清楚的占%,执行较差的占%。
结果说明,被访者的意愿与制度的落实不成正比,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七成以上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执行较好带薪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单位类型分别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占到%,、%和%;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单位主要集中在个体经营户。
不同类型的单位,职工享受带薪休假的情况差异较大。
对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认为满意的占到%,认为不太满意的占%,很不满意的占%,不清楚的占%。
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带薪休假,早在多年前已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要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1】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的通知》(广安人社发〔XX〕179号)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调研情况(一)制度落实的现状。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通过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职工代表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本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的基本情况。
通过反馈的信息,显示大部分企业都会主动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大多数都保障了员工的年假福利,只有一小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
在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企业中,制药业因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带薪年休假制度得到了落实;而少数企业由于职工数量少、资金紧张、对制度了解不透彻等原因,未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企业落实年休假的主要措施。
一是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大众意见确定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方向。
二是制定年度计划。
召开管理人员商讨会,讨论并制定当年的休假制度计划。
三是落实相关安排。
安排人员落实年休假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主要困难和原因。
一是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
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存在着落实不全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
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忧于管理者权威,害怕提出带薪年休假要求后被解雇或影响晋升,故主动放弃这项本属于自己的权利。
二是双方利益关系不平衡。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现状无论对于劳动者自身还是企业而言,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理性考虑。
“薪水打折”是阻碍带薪年休假的一大原因。
带薪休假调研报告

带薪休假调研报告篇一:年休假调查报告关于年休假安排的调查报告为深入了解员工对年休假安排的意向,寻找合理的年休假统筹安排方案,我们于2010年1月5日向全体在职员工以部门为单位发放了《关于年休假安排的调查问卷》35份,调查总人数为159人。
截止2010年1月11日,收回有效问卷34份,参与调查总人数为154人。
调查结果统计如下表:表1:在职员工年休假调查问卷统计表备注:方案一即为目前的年休假形式,员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休假;方案二为公司统一安排夏季疗养,根据实际休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一、调查结果分析从表1中根据年休假天数分类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0的员工选择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比例较为接近,从调查中得知原因有二:一是本来没有年休假的员工,可以因为公司的统一安排而享受到年休假待遇,员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会选择方案二;二是没有年休假的员工,在选择方案的时候更容易受其他员工的影响,在大趋势为选择方案一的前提下,他们选择方案一的可能性将会大于方案二。
基于以上原因,为得出更为客观的调查结果,我们排除年休假天数为0的员工数据,得出以下结果:表2:可享受年休假员工年休假调查问卷统计表备注:方案一即为目前的年休假形式,员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休假;方案二为公司统一安排夏季疗养,根据实际休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从表2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可享受年休假员工中的%选择了方案一,仅有%的员工选择了方案二,说明绝大部分的员工倾向于自主安排年休假,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目前的请假管理办法中已取消了每月的带薪事假,员工请假不扣薪只有通过年休假得到保证;二是大部分员工认为公司安排夏季疗养的意义不大。
在调查中,部分员工还提出以下建议:一、夏季疗养改为旅游;二、部门内同岗位员工年休假可相互转让;三、春节假期超过法定假期部分不扣减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四、公司统一安排的夏季疗养不扣减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二、总结及建议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绝大部分的员工更愿意自主安排年休假,而不是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
带薪年假落实情况汇报

带薪年假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的权利。
为了解员工
带薪年假落实情况,特进行汇报如下:
一、带薪年假政策宣传。
公司在入职培训和员工手册中明确了带薪年假政策,同时在内部平台和公告栏
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确保了员工对带薪年假政策的充分了解。
二、年假申请流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年假申请流程,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提交年假申请,经过
部门审批后便可享受带薪年假。
此外,公司还规定了年假使用的时间段和提前通知要求,保障了员工年假的合理使用。
三、年假使用情况。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大部分员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成功享受了带薪年假,而
且在年假使用后都能够按时返岗,没有出现迟返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员工的年假使用情况总体良好。
四、年假管理建议。
为了更好地落实带薪年假政策,建议公司在员工入职后定期进行年假政策的宣
传和解读,加强对年假申请流程的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带薪年假政策的了解和适当使用。
五、年假政策执行效果。
通过对带薪年假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公司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年
假政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关系,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总结:
通过对带薪年假落实情况的汇报,公司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年假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年假政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希望公司能够重视员工的年假权益,进一步加强年假政策的宣传和管理,创造更加和谐的工作环境。
2024年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2024年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是XX部门的XX,今天我给大家汇报2024年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
本次汇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员工假期使用情况、假期管理措施以及效果评估和改进建议。
首先,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2024年,我们部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带薪休假制度》,并于年初正式实施。
该制度从休假的时长、休假的调配、休假的申请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
同时,我们还整合了各类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准确执行。
接下来,是员工假期使用情况的汇报。
经过2024年的实施,我们部门对员工的带薪休假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统计,以下是一些数据的汇总:根据统计,全年共有140人次享受了带薪休假,占总人数的80%。
其中,男性员工平均休假天数为18天,女性员工平均休假天数为22天。
在休假偏好方面,员工更偏爱集中休假,占比达到85%。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员工选择在特定的季节或节假日休假,以及两人及以上申请连休的情况。
然后,是假期管理措施的汇报。
为了确保带薪休假制度的顺利落实,我们部门采取了多项管理措施。
首先,加强制度宣传。
我们利用部门内部通讯工具、宣传栏、培训班等形式,向全员宣传带薪休假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以确保每位员工都充分了解相关规定。
其次,完善假期申请和审批流程。
我们借助信息化平台,推行了线上休假系统,员工通过系统提交休假申请,上级领导进行审批。
这样可以减少纸质申请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也方便了大家的申请和查询。
再次,加强假期的组织安排和备份。
为了保证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们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哪些工作可以暂缓,哪些需要他人顶替。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相关文件的备份和保管工作,以备员工复工后的查阅和对账。
最新-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精品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1】积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维护广大职工基本权益的现实需求,对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工作效率,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广大职工对带薪年休假的真实要求,运城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此次共调研不同类型的单位275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11家、国有企业48家、民办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16家,涉及职工17706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2220份。
在调查的275家单位中,有80以上的职工知道国家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清楚的人较少;有60的单位目前能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40的单位不执行或执行得不好。
从单位性质来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效益好的私营企业落实得比较好。
从休假形式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采用一次性或分段休假;企业的年休假则相对灵活,一般采用企业生产淡季或停产检修期间集中休假、分段休假、农忙季节或红白事假抵消休假等方式。
从参与问卷调查的2220人的身份来看,职工对带薪年休假普遍持期待和欢迎的态度;部分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怕休假多了影响工作和正常生产,不自觉或不愿意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275家调研单位中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必备内容的有131家;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职代会专题议案的有61家;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享受300工资报酬的寥寥无几。
二、原因分析一宣传力度不大、领导重视不够,导致职工休假权益受到侵害。
自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后,由于种种原因,相关部门对该项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导致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晓率不尽如人意。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两份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两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1】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
随着《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初步确立。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为了弄清贯彻执行《条例》的真实情况,切实反映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等不同利益主体对执行《条例》的评价和意见,宜昌市总工会对全市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为深入了解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宜昌市总工会成立了调研工作小组,分赴14个县市区和市直产业、行业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是分层召开经营管理者、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调研座谈会28次。
二是选择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105家,其中,行政机关10家,事业单位20家,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15家,民营企业50家,外资企业10家。
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问卷1498份。
在参与问卷调查对象中,一线职工占52%,一般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占29.7%,中层管理人员占14.3%,高层管理人员占4%。
调研的105家单位中已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19家,占18.1%;部分落实的47家,占44.8%,没落实的39家,占37.1%。
从落实的形式看,按规定天数正常休假的占53%,由于无法安排休假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占47%。
从单位性质来看,机关事业单位比企业执行得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比民营企业执行得好。
从经济效益状况来看,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执行得好。
从职工岗位来看,技术业务骨干以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岗位生产一线的职工及企业高管、领导干部带薪休假比例仅为23.2%,一般干部职工休假比例为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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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1】积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维护广大职工基本权益的现实需求,对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工作效率,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广大职工对带薪年休假的真实要求,运城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此次共调研不同类型的单位275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11家、国有企业48家、民办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16家,涉及职工17706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2220份。
在调查的275家单位中,有80%以上的职工知道国家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清楚的人较少;有60%的单位目前能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40%的单位不执行或执行得不好。
从单位性质来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效益好的私营企业落实得比较好。
从休假形式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采用一次性或分段休假;企业的年休假则相对灵活,一般采用企业生产淡季或停产检修期间集中休假、分段休假、农忙季节或红白事假抵消休假等方式。
从参与问卷调查的2220人的身份来看,职工对带薪年休假普遍持期待和欢迎的态度;部分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怕休假多了影响工作和正常生产,不自觉或不愿意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275家调研单位中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必备内容的有131家;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职代会专题议案的有61家;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享受300%工资报酬的寥寥无几。
二、原因分析(一)宣传力度不大、领导重视不够,导致职工休假权益受到侵害。
自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后,由于种种原因,相关部门对该项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导致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晓率不尽如人意。
在调研了解中,有近三分之一的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该项制度不了解,有的略微了解但不透彻,对于不执行该项制度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更不清楚;一些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没有站在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幸福指数的高度,认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落实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利。
据不完全统计,近四成单位的职工享受不到国家带薪年休假制度,该休未休应享受300%工资报酬也成为“纸上福利”。
如不少企事业单位以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生存困难为由,为追求效益最大化,不愿增加用工成本,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有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件数越多、工资越高,不少职工为了拿到高工资而主动放弃休假权;有的企业以岗定责,一个萝卜一个坑,没有把年休假作为制度规范给予安排,职工也怕“下岗”或岗位被替代,所以不敢要求休假;还有些企业用职工的病假和事假抵消年休假的办法,变相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个别党政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由于工作任务繁重,长期加班加点,使得带薪年休假制度很难落实。
(二)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导致休假权被打折。
由于职工维权意识淡薄,加之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社会就业压力大,竞争异常激烈,职工有岗已属不易,即便知道用人单位的做法违规,往往也默不作声。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的职工需要努力工作来养家,为了提高收入,宁愿选择牺牲年休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单位领导不带头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一般职工又害怕提出休假领导会对自己产生看法而影响升职,故主动放弃休假权;有些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就被明确告知不能休年休假,为了得到工作,只好答应用人单位的要求,导致其带薪休假权利形同虚设;而对于多数农民工来说,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流动性很大,打工就是为了养家,只要能挣到钱,很少有人关注和享受休假权,这部分人对年休假既无概念又无要求,成为空白、盲点。
(三)不同类型的单位工作性质差异较大,导致落实年休假制度困难重重。
在调研中,该市总发现,不同单位面临的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也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一是个别党政单位因忙不休。
调研中发现,多数党政单位领导可能会牺牲自己的年休假,但对下属人员享受年休假给予支持;而有些工作任务繁重的单位则是越忙越需要休息,可就是不能休,长此以往,将会影响职工的身心健康。
二是事业单位缺人难休。
比如医疗机构专家少,医院还靠这支队伍支撑门面,增加收入;护士岗位更是工作量大,倒班、加班是常事,工作超负荷,很难安排年休假。
三是不少民企强势禁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权利而不是福利,但是相当比例的民营企业由于劳资双方在权利与地位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明显属于弱势群体。
在权衡“饭碗”与“权益”时,劳动者只能通过牺牲“权益”来保证“饭碗”。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仅靠劳动者自己维权是不够的。
(四)基层工会话语权有限,导致推动作用不明显。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明确指出,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可见,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调研中,该市总发现各级工会组织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上,党政机关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较好,不仅能督促单位执行制度,而且还能协助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做好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统筹工作。
而企事业单位工会在推动制度落实上作用发挥得还不够。
不少企事业单位不是从制度和监督层面上去落实带薪年休假而是寄希望于老板和领导的开明和施舍。
这固然与现阶段企事业单位工会话语权有限有关,但也暴露了一些基层工会组织不会作为、不敢作为的缺位现象。
(五)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偏小,导致职工带薪年休假不能依法落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但是在实践中监管工作的执行还有很多障碍。
有的企业内部规定职工不能要求带薪年休假。
当劳动者不提出异议时,行政监管机关很难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即便发现但由于处罚措施不够严厉,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宁愿先违法再赔偿。
条例对用人单位不落实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责任规定模糊,在司法执行中难度较大,对用人单位缺乏威慑力,导致监管缺位。
三、相关对策与几点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用制度来保证休假权的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对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宣传力度,人社、工会、宣传等部门要将宣传带薪年休假制度纳入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宣传,使他们认识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维护职工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使职工了解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政策与法规,意识到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积极争取而不是轻言放弃。
调研中发现,带薪年休假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大多数是缺少制度的制约。
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下发文件规定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要将本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必备内容,严格执行,确保职工享受休假权,从源头上依法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并通过职代会的方式公布于众,约束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级人社部门要将企业执行年休假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履行规定或约定义务,让劳动者享受休假权。
(二)不断创新方法,增强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要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全面实施,可创新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和职工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不能实行“一刀切”。
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职工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休假方式,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划整为零休,在工作间隙随时休;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订年休假实施细则,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出一套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从而更好地保障带薪年休假制度得以实施;探索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以及和谐企业纳入优先实施范围,制订指导意见,加强督办检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督促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责任,加强对职工的普法教育,增强职工行使权利的意识,帮助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组织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注重教育工会干部敢于履职、善于履职,切实维护好职工的权利,当好职工的“娘家人”。
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制订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积极调解劳资双方在落实带薪年休假过程中的劳动争议,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将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评优评先条件,在开展评选先进模范企业时,严格审核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年休假的单位和企业,一票否决。
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各类企业和单位认真执行条例。
如果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受到侵害,职工有权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也可向当地工会反映,申请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2】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7〕179号)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调研情况(一)制度落实的现状。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通过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职工代表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本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的基本情况。
通过反馈的信息,显示大部分企业都会主动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大多数都保障了员工的年假福利,只有一小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
在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企业中,制药业因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带薪年休假制度得到了落实;而少数企业由于职工数量少、资金紧张、对制度了解不透彻等原因,未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企业落实年休假的主要措施。
一是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大众意见确定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方向。
二是制定年度计划。
召开管理人员商讨会,讨论并制定当年的休假制度计划。
三是落实相关安排。
安排人员落实年休假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主要困难和原因。
一是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
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存在着落实不全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
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忧于管理者权威,害怕提出带薪年休假要求后被解雇或影响晋升,故主动放弃这项本属于自己的权利。
二是双方利益关系不平衡。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现状无论对于劳动者自身还是企业而言,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理性考虑。
“薪水打折”是阻碍带薪年休假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