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_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_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1、同意入党申请。
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通常要求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不提倡打印申请书,如打印,务必本人签名。
2、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指定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全面熟悉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的愿望。
并于一个月左右指定一或者两名培养联系人。
3、自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至少六个月,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向组织思想汇报情况等,经党小组讨论,并组织征求团组织(若是团员)与群众意见,支委会研究确定,在党员大会宣布,并报局机关党委是否将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未通过半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4、支部派人到局党办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按填表说明按时填写。
5、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确信成绩,指出缺点,并做好记载。
入党积极分子应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6、入党积极分子通过一年以上时间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提名,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研究同意的基础上,在党员大会宣布,并上报机关党委审批,可列为进展对象。
(通常按照党办的通知,于每年年底上报进展计划)7、机关党委通过审批并下达进展计划后,支部即可办理党员进展的有关手续。
预备党员接收阶段11、指定或者约请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支部指定,也可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约请。
12、集中培训。
按照局党办的统一安排,安排进展对象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
13、政审。
支部采取函调或者外调方式进行政审,函调或者外调前,须到局党办开具介绍信,派人外调的通常派2人(党员)同行。
政审要紧熟悉其父母、配偶等要紧亲属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要紧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4、征求意见。
分别召开党小组会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进展对象的意见,形成记录。
党小组根据会议情况,形成党小组意见填写至《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5、支委会审查。
申请人的入党动机、目的;本人历史、家人与要紧社会关系情况;培养考察记录填写是否属实;征求意见座谈会情况等。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 预备党员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
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四项: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 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 2 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委审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查意见写入《中 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按期转正的注明党员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延期 转正的要注明延长预备期半年或者一年。并及时(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 汇总资料上报市委组织部。(程序与接收为预备党员相同)。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到《入党积极分 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 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 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 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 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公示 上级党委备案 支委会或支部大 会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人选 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 介绍人
政治审查
短期集中培训
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 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党(总)支部:为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据《基层党组织党内活动规范化细则》(邹组通〔2009〕4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发展党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
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1、严格发展党员计划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的年度发展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上报机关工委。
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把工作、生产一线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机关工委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发展计划。
没有计划的不得发展。
2、落实发展党员培养制。
强化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通过培训、定期谈话、定期考察、定期分析,落实培养考察责任制。
3、推行发展党员“两推一考”制。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这两个环节,均要由党员、群众代表共同投票推荐人选;市直工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
4、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
公示对象包括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待转正的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主要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等)、申请入党时间或入党时间、发展党员程序、监督电话等,公示结果要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副标题:作者:市直机关…文章来源: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点击数:3139 更新时间:2007-12-21 15:45:47入党前培养教育阶段1、提出申请入党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表格可向上级党委领取)。
3、确定培养联系人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4、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认识和工作表现情况。
5、半年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6、列为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7、政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8、短期集中培训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集中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9、公示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张榜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10、党委预审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政审情况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党委填写意见、盖章并下发《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1、确定介绍人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填写志愿书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2名入党介绍人在有关栏目中填写意见。
3、党员大会讨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有关入党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4、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委指派专人对支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听取党内外意见,同申请人谈话,填写谈话情况及意见并向党委汇报。
5、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进行集体讨论、审议和表决,通知报批党支部。
直属机关党委工作流程图

党委确定能否填写《入党志 愿书》
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召开支部大会,申请人汇报思想-介绍人介绍-支 委会介绍党员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
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 愿书》
表决通过后,《入党志愿书》报送局党委审批
党委找发展对象谈话
直属机关党委工作流程图
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本人向党组织递 交入党申请书
经“双推”,支委会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填
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 表》
满一年后,参加市直机 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 极分子培训班
撰写个人自传
本人向党组织进行思 想汇报,每季一次
支部每半年考查一次
符合入党条件的,召开确定发展对象的党员座 谈会、群众座谈会
预备期满一年后,本人 递交转正申请
经党委批准后,举行入 党宣誓仪式,吸收为中 共预备党员
党委审批,通知支部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 体党员表决是否同意 其转正
经党委批准后,召开支 部党员大会,接收为中 共正式党员
2、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流程
各支部上交党费
机关党委党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存 并开具党费管理专用收款收据
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费使用规 定的范围)提出申请
经办人在原始报销单据和 凭证上签名并注明用途
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后报销
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10举行入党宣誓--------------------------------------支部、总支、党委
→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支委会、预备党员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支委会
→政治审查(没有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党支部
→4 →集中培训(测试、颁发《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
------------党(工)委、党校
→进行公示-----------------------------------党委、总支、支委会
→支委会审议(整理材料,形成综合考察意见,向上级党(工)委、组织部汇报,
提交预审)------支委会、总支
→进行预审(反馈,下发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组织部
→5确定入党介绍人----------------------------- - 支委会、发展对象
→6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了解预备党员在群众中的表现,掌握培养情况—————----支委会
→定期与预备党员交流,了解培养情况(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 --支委会、介绍人
→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提前15日向支部提交)-----预备党员、介绍人、支部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支委会
→8→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 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第一阶段,入党申请程序1: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材料1)的内容要完整,不能很少、简单应付,更不能网上下载。
最后要署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书写要规范,不能打印,必须手写。
有书写能力的,必须本人书写;确实本人不能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党组织。
要妥善保管,不能破损,更不能丢失。
程序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
谈话结束后及时整理,形成谈话记录(材料2),并签名盖章,确保有据可查。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程序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能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实际工作中,有的提交入党申请书很短时间内就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这是不科学、不合规的。
召开推荐会,主持人要说明递交申请书人员的姓名,组织投票推荐,但不能将印好名字的票发给参会人员打“√”,更不能由主持人提出名字,让参会人员举手表决。
群众票和党员票(推荐票,材料3)要有所区分,比如A票、B票。
推荐会要做好记录(材料4)备查。
推荐票也要注意保存。
上级党委要派人参加推荐会议。
基层党组织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材料5),时间一般为7天。
程序4:上级党委备案根据推荐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交《备案报告》(材料6)。
上级党委审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备案意见)(材料7)市直的入党积极分子统一报上级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党支部的《备案报告》要先报党总支,再报党委。
上级党委备案后,及时发放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材料8)、《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材料9)。
程序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一般是2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几点做法经验介绍材料

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几点做法经验介绍材料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几点做法经验介绍材料一、基本情况***市直机关共有73个部门(不含系统党委),所属党委31个,总支20个,支部22个。
我们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高度重视,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吸收本单位的先进分子入党,进一步优化了党员队伍结构。
二、具体做法我们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明确职责,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一)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措施保证。
为结合机关实际,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从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入手,利用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的机会,把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个专题列入培训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自觉站在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培养教育工作做在要求进步的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我们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结合落实《***市20XX-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文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教育机制,指导机关各部门建立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制度,定期与被培养人谈话,沟通思想,着力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进一步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发展、轻培养等。
(二)强化培养教育,确保发展质量。
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编入各党小组,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思想汇报,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培养对象的依据。
二是抓好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必须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写出入党申请书,交所在单位党支部;入党申请书要用篮黑或碳素墨水书写;申请书内容为: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本人的经历、家庭出身、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及受表彰、处分情况,自己的优点、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要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的1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并明确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和责任,帮助他们进步。
3、汇报思想。
入党申请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及学习情况;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党组织汇报。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从入党申请人员中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将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心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培养考察。
党支部确定的培养人每月与入党积极分子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情况,按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评议,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6、集中培训。
机关工委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培训和考试,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后,三年内未发展的,需参加第二次集中培训后才能发展入党,二次培训后不再受培训时间限制。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预审和公示
7、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的培养,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将确认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年度发展对象,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机关工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发展计划,没有计划不得发展。
8、政审。
党支部根据机关工委下达的发展计划,对确立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及对待重大问题的政治立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素质进行审核,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9、预审。
党支部对培养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审核,材料主要有:个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无违法行为证明材料,三年以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鉴定。
10、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
由介绍人交给发展对象,指导其进行填写,需党组织填写的部分,由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时态度要认真严肃,确保真实。
11、接收预备党员公示。
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集中培训,并且通过政治审查符合入党条件,经党支部研究和市直机关王委同意,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由党支部在比较醒目的地方对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不经公示,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公示必须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党员大会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前。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2、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除特殊情况外,全体党员都应参加。
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支部大会方可召开;表决时采取票决方式通过,表决通过后将
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材料和表决票存入入党材料在一周内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13、与发展对象谈话。
支部党员大会接收培养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市直机关工委将在收到上报材料后3个月‘内指派专人进行考核谈话。
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4、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市直机关工委将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的3个月内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出具接收预备党员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5、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
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和考察期为一年。
16、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党支部在比较醒目的地方对待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
17、预备党员转正。
公示没有疑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转正材料一起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主要有:个人转正申请书、转正公示材料、转正表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