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合集下载

中国赋税史(完整版)

中国赋税史(完整版)

中国赋税史一、夏商周时期的赋税▪赋税,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亦即出现剩余产品,私有制后,阶级矛盾产生,导致国家产生。

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是赋税的基础;国家的出现,是赋税的前提。

赋,古指课于土地之税。

▪1、田制。

在夏商周三代,尚处于奴隶社会。

土地为奴隶主所有,商品经济未形成,赋税主要体现为劳役税和实物税。

奴隶主将田地分给平民耕种,采取井田制----九百亩为井(井田法由来解释分歧,唯关于赋课方面,则可视为使人民耕作一定面积公田,其收获纳于官。

税率有10%和12.5%之说)。

▪2、田赋。

①夏代田赋有两种:一是按土地征收定额田赋(以相邻几年的收获量取平均值,什一而税);一是根据各地特产,规定贡纳土特产(也即贡,以技术之生产物纳税,而与广义之农产物相对照之别种税。

如扬州贡金、玉、革、柚、桔等;徐州贡五色土、鱼等)。

②商代的田赋---助也即井田制,“殷人七十而助”,民耕七十亩,其助公家则七亩。

贡与赋形成商代以前之赋税,两者相互关联而斟酌赋课额,其赋少地则贡多,贡少地则赋多。

③周代税制有了较大发展,共有五种:田赋、力役、关市、军赋和罚课。

以王畿(中央直辖)之地所行政策为模板,诸侯俱效仿。

田赋较商助有不同。

周人百亩而彻,即自耕百亩,助耕十亩,且以实物缴纳代替劳役。

(对彻法的理解亦是异说分歧,莫衷一是)亦即什一而税。

比例税征收方式较贡助是一种进步。

返回目录▪3、力役,即丁中赋役,兴于周。

一家无过一人,主要力役为田(狩猎)与追(追贼寇),运送官所收之贡。

征用之日一年无过三日,凶荒之年,则减少。

▪4、关市,乃总括关征与市征之名。

关征于过境交界之处,本取缔行旅为目的,后乃利用之而课税。

市征有总布、廛布、质布等,分别对营业、仓储、违规等行为征收。

布为货币,意味着周代货币经济开始发达。

▪5、军赋为战时税,有事才征。

战时每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每甸(四丘)出长毂(音古,轱辘)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 夏商周时期
在夏商周时期,赋税制度主要采用“徭役税制”,即由农民强制服劳役来支持政府的开支。

同时还有土地私有制和财产私有制,但是农民多数没有自己的土地,只有通过服劳役来获取土地使用权。

2. 秦汉时期
秦朝和汉朝时期,赋税制度开始逐渐转向“田赋制”,即按照土地面积和品质对农民征收固定比率的税款。

此时土地私有化发展程度加剧,大量农民没有土地,只能租地耕作;同时也开始出现兼业户,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商业等产业。

3.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赋税制度逐渐向“均田制”转变,即按照人口和土地面积均分土地,实行等份耕种。

这时期也开始有了官田制,即国家设立官田、官仓等农田和仓储设施,出现了大量官僚农民。

4. 唐宋元时期
唐宋元时期,赋税制度从“均田制”进一步发展为“免役法”和“粮额法”。

免役法是对农民劳役进行限制,统一征收粮食作为税金;粮额法则对农民的田地质量和数量进行评估,按照固定比率征收粮食。

总的来说,反映了付出、收获、分配的变化,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导致了农民劳动力的充分使用,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力发展。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

以下是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的一些演变阶段:
古代封建时期:在古代中国,封建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以徭役和粮税为主。

农民通过缴纳劳役和交纳一定比例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来负担国家的开支。

官田制和均田制:两汉时期,实行官田制,即国有土地分配给官吏耕种,而农民则享受耕作权和部分产出。

后来,随着均田制的兴起,土地按照平均原则重新分配给农民,并规定了田赋征收比例。

唐宋时期:唐宋时期,实行了土地均田制,粮食税和钱粮税逐渐成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同时,还出现了商业税、关税和货币税等新的税收方式。

元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实行了户口调查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家族制、人头税和田赋为主要税收形式。

人头税按人口数量征收,田赋按土地面积和产出征收。

近代时期:近代中国,特别是清末民初,税收制度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

税种更加多样化,包括产业税、企业税、关税等。

同时,还出现了地租改革和农民自由经营土地的倡议。

总的来说,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从劳役和农产品征税逐渐向货币税转变,税种也逐渐多元化。

同时,
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下面是一些主要阶段和特点:
1. 赋税的起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类集群狩猎和农耕经济。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农民向部落或国家上缴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集体或国家的需要。

2. 周朝的封建赋税制度:周朝实行了封建制度,赋税成为国家管理和统治的重要手段。

其中最重要的赋税是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配给贵族,而农民必须向国家和贵族支付部分产出。

3. 秦朝的均田制和徭役制:秦朝实施了均田制,规定每个家庭土地的数量,以平均分配土地和赋税。

此外,秦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强制农民为国家和贵族劳动,而不仅仅是支付税收。

4. 隋唐时期的赋税改革:隋唐时期实行了多次的赋税改革。

隋朝时期实行了府税和田赋制度,将部分税收直接归国家所有,而非贵族。

唐代的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田注丁制,将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以确定赋税额度。

5. 宋代的赋税改革:北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贵族和富裕地主享有较低的赋税待遇,但农民的税负相对较重。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以货币为主的赋税制度,如货币赋、物产赋等。

6. 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明代实行了土地赋役制度,即把地租和赋税合并起来,以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为税收。

明代还实施了一些非农业税收,如关税和盐铁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长河,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赋税制度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总体上都是以农业为基础,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农民为主体,向国家和贵族上缴一部分农产品或货币。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完整版)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完整版)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赋税不但是维持公共权力的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政府通过对税种和税率的调整,可以有效地控制或鼓励某一经济行为或其他行为。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比如减免田赋,加重商税,以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和发展农业生产,以达到其重农抑商的目的;严格控制盐、铁和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多次进行大幅度的税制改革,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和经济情势等等。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赋税的种类: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

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田租)。

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

(二)概念:赋役:在古代赋税和徭役的合称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三)历代的赋税制度:1、先秦时期(夏商西周):贡赋制,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2、先秦时期(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秦朝: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汉朝编户齐民: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1.原始社会阶段:在原始社会阶段,人们尚未形成赋税制度。

社会生产力较低,人与自然力较为直接地进行生产,没有统一的财产所有制。

因此,在这个阶段,人们主要通过互助和共享来解决经济问题,不存在赋税制度。

2.奴隶社会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奴隶制度逐渐出现。

在这个阶段,国家的存在对庶民征收赋税,用于维持国家机构和奴隶主阶级的生活。

最早的赋税形式主要是劳役和军粮供给。

劳役制度要求劳动者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力或农产品,以供给国家使用。

军粮供给则是指庶民按照一定比例提供农产品,用于军队的维持。

3.封建社会阶段:随着奴隶社会的崩溃,封建社会逐渐形成。

在这个阶段,赋税制度逐渐完善。

首先,封建政权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并通过土地赋税方式征收。

这种赋税制度是以土地为单位,征收一定比例的农产品作为贡品。

负责征收和管理赋税的官府逐渐建立起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赋税制度进一步细化,出现了更多的赋税方式和税种。

其中,地租是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地租是农民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产地的农产品给地主,作为地脉的使用费。

此外,还有按户征收的赋税方式,即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一定比例的农产品。

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税种,如钱币财物的赋税等。

4.宋元明清时期:随着经济文化的繁荣,税制继续演化。

在宋代,均输法开始实行,即以家庭财产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征收赋税。

这种赋税方式更加公平合理,得到了广泛应用。

元代继承了宋代的税制,并进行了修正和,使之更加完善。

明代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税种。

例如,开始实行一定比例的租税制度,用于代替原有土地赋税和劳役赋税。

此外,还有盐铁税、酒税、烟草税等。

这些税收是种种交易行为上课设置的赋税,广泛征集商业利益。

清代时期,税制继续发展,实行了更加复杂的赋税方式。

除了继续存在的土地、租税和其他的税种,还增加了个人资产税,即按照个人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征收。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是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制逐渐完善。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很大的变革,主要的变化包括推行均田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加强中央集权。

秦朝时,实行国家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穀、禄、税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汉朝时期,实行均田制,推行政区划分,建立郡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农民田地的控制。

在这个制度下,国家根据农民的田地面积,征收一定的赋税。

此外,还设立了丝绸、酒、盐等特产税,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的赋税制度有了较大的改变。

隋朝时期实行均田制,但后来废除了均田制,通过赋税品等分类严重影响了赋税公平性。

唐朝时期推行了三税法,即租庸调、免役赋,以及赋砧石和亩产税。

这个制度对农民非常不利,导致了农民起义的频繁发生。

宋代的赋税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北宋时期,由于财政困难,实行了归率赋税制度。

这个制度以农业产出的一定比例作为赋税,并由官府经营,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

南宋时期,继续实行这个制度,但取消了由官府经营,改为由地方官员管理。

此外,还加强了在民族地区的赋税征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也有一些特点。

明代时,实行府、州、县三级税收制度,主要以捐纳为主要形式。

清代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田赋为主要形式。

此外,还设立了徭役税、盐税、酒税等特产税。

清朝的赋税制度相对稳定,但因为负担重,也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经历了周朝、秦汉、隋唐、宋代、明清等时期的变化。

从封地赋税到均田制,再到归率赋税和捐纳制,赋税制度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变迁密切相关。

每一个时期都在强化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增加财政收入,但也导致了农民的负担加重和社会的不稳定。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
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
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等。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
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
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
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

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
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
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

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

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

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

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

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

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

”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

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

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D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E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⑤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

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特征:交钱代役;清查隐瞒土地,使官僚地主不能逃税。

实质: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⑥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背景:是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和土地集中、阶级斗争的产物。

目的: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化繁为简、平均赋役,
内容:A赋役合并: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B折成银两,C 部分“摊丁入地”: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意义:A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纳银代役的规定,简化赋税名目和征收手续,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B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C赋役统一征银的办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对豪强漏税有一定限制作用。

结果: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⑦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原因:①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②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③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内容: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

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

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评价: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2)规律总结:
①特征分类(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四大税种):
A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

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B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

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C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D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②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演变特点):
A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B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C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D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E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F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自然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统治者无法抗拒商品经济的发展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