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职工休假疗养管理办法
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

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满足员工良好工作状态的需求,提高员工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
二、定义疗养假指员工因身体或心理原因需要暂时远离工作环境进行休养、康复或调整的假期。
三、申请条件1. 员工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疗养假的原因和预计离岗时间;2. 疗养假申请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提交。
四、疗养假期限1. 全职员工疗养假期限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2. 其他员工疗养假期限不得超过5个自然日。
五、福利待遇1. 全职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2. 其他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80%。
六、申请审批流程1.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疗养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2. 人力资源部对疗养假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七、疗养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工作,也不得接受工作相关沟通;2. 雇主应安排相应人员替代员工的职责和任务。
八、疗养假期满后的返岗安排1. 员工疗养假期满后需提交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说明能够恢复正常工作;2. 员工在返岗后需经过健康评估,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九、管理责任1.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疗养假的审批和假期期间的工作安排;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对员工疗养假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
十、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为旷工处理;2. 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病情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的内容,为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效率,敬请遵守。
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先进,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全面落实让人心暖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金工发[201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系统在册职工。
第三条系统先进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工会统一安排。
第四条机关工龄满15年、市州中支及县支行工龄满10年的在册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先进职工疗(休)养:(一)荣获市级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的;(二)荣获与所在单位同级(含同级)以上地方政府个人荣誉的。
以上荣誉需有荣誉授予单位正式文件或证书为依据。
第五条原则上职工只可参加一次由工会组织的疗(休)养。
第六条工会统一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周密选定疗(休)养活动出行路线和地点,确定疗(休)养活动批次,分配各单位参加疗休养人员名额,对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活动内容等进行统筹安排,并选派工作人员统一带队,全程陪同,协助做好组织联络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根据工会经费及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先进职工疗休养,原则上每年机关、系统各一批,每批疗休养人数不超过30人(不含领队和工作人员)。
第八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西宁中支工会确定的年度疗(休)养计划和分配名额,严格审查疗(休)养人员的资格,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和选送工作。
第九条疗(休)养安排在工会指定的疗(休)养地点,每次只选择一个疗(休)养地点。
第十条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学习培训、座谈交流、文体活动、参观考察等方式开展。
第十一条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不含往返)。
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2天。
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将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
第十二条参加疗休养的人员按出勤对待。
往返路途所需交通费由参加疗(休)养人员所在单位负担;住宿费、伙食费、活动费、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由工会承担。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作的压力和竞争的增加,员工的身体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本公司特制定了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疗休养申请和批准1.员工在需要疗休养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
申请应包括病假事由、疗休养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相关信息。
2.部门经理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应尽快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员工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疗休养。
3.如有需要,部门经理还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证明材料,以便进行核实。
4.部门经理在审核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如员工的疾病严重程度、是否需要长期休息等因素。
四、疗休养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1.员工在疗休养期间,按照公司的规定享受带薪病假。
2.疗休养期间,员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具体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五、员工健康管理1.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员工进行进一步的跟踪和处理。
2.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的相关信息,帮助员工了解如何保持健康和预防常见疾病。
六、违规处理1.如果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虚假疗休养,视情节轻重,公司将视情况进行警告、罚款或解雇处理。
2.如发现员工故意拖延或虚报疾病信息以延长疗休养期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需要,本公司保留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是本公司的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希望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以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为规范职工疗休养管理,合理安排职工的疗休养,根据国家有关疗休养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自本办法规定实施之日起,公司除对集团、集团工会和上级部门评选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特定对象(如尘肺病患者等)安排公费疗休养外,将不组织职工进行分期分批的集体组织疗休养,而对职工实行疗休养费用定额补助的办法。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1、凡本公司在册正式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休养费用补贴。
2、股东方外派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如在原单位已经享受的,不再享受;未享受的列入补贴范围。
3、对符合享受补贴范围人员,补贴年疗休养费用规定如下:(1)五年工龄以下的职工(含五年),每年补贴IooO元;(2)工龄满五年以上、十年工龄以下的职工(含十年),每年补助1500元(3)十年工龄以上、二十年工龄以下的职工(含二十年),每年补助2000元;(4)二十年工龄以上的职工和公司中层干部,每年补助3000元;(5)公司班子成员疗休养补贴按浙能集团规定标准执行。
4、职工每年可利用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补休等各类假期自行安排疗休养。
5、职工外借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年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疗休养补贴按当年补贴额度的半数计算,超过半年的,全额计算。
6、职工上半年退休的,疗休养补贴按当年补贴额度的半数计算;下半年退休的按全额计算。
次年起不再享受疗休养费用补贴。
7、符合享受补贴范围人员,当年个人账户清零,不再累加。
三、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疗休养补贴费用:(1)受行政留用察看处分或党(团)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受到刑事拘留的人员。
四、工会是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和归口部门,负责对职工疗休养个人帐户进行管理。
五、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疗养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员工疗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健康疗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疗养工作要牢固树立“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就是关心企业健康成长和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满足员工休养生息的需求,从根本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公司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和改善员工疗养待遇。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管理,推动疗养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员工疗养办法,接受纪检部门和员工的监督。
第二章疗养条件第五条凡属公司在岗合同化、市场化员工,工龄满10年,可享受疗养: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每间隔3年享受疗养一次;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员工,每间隔2年享受疗养一次;工龄满30年的员工,每间隔1年享受疗养一次。
第六条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员工,不得享受一个疗养周期的疗养费用和疗养假期。
第三章疗养待遇第七条员工疗养实行货币化。
员工每一个疗养周期疗养费用标准为3300元。
第八条员工在一个疗养周期内只能享受一次疗养假。
疗养假期为15天。
疗养假与带薪年休假待遇相同,不得重复享受。
第九条 2011年至2013年参加过健康疗养的员工,享受疗养货币化待遇时间按疗养周期顺延。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员工疗养工作由公司公司工会全面负责,人事处、财务处配合共同落实,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确保员工疗养工作的连续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公司公司工会负责编制员工疗养计划、制定管理办法,对疗养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建家考核;二级单位工会负责建立员工疗养档案,员工疗养档案随会员关系一起流动,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员工疗养费用的资金筹集和发放工作。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幸福指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疗休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需安排、注重实效;3. 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品质。
第二章疗休养对象及条件第四条疗休养对象:1. 连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2. 在公司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公司表彰的员工;3. 因工作需要,长期处于高强度、高压力岗位的员工;4. 因工作原因,身体健康状况出现问题的员工;5. 公司认为需要给予疗休养的员工。
第五条疗休养条件:1. 员工在申请疗休养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员工疗休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疗休养地相关规定;3. 员工疗休养期间,不得从事与疗休养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疗休养计划及实施第六条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疗休养计划,包括疗休养人数、时间、地点等。
第七条员工疗休养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员工疗休养期间,公司提供以下保障:1. 住宿: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住宿条件;2. 餐饮:提供营养均衡、卫生安全的餐饮服务;3. 交通: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4. 医疗: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员工疗休养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疗休养地管理,遵守当地法律法规;2. 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3. 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消防安全规定;4. 不得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疗休养费用及报销第十条员工疗休养费用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疗休养期间,产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予以报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疗休养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疗休养条件第四条员工疗休养条件如下:1. 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2. 上一年度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规定上限;3. 身体状况符合疗休养要求;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疗休养待遇。
第三章疗休养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疗休养申请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疗休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 员工根据批准的疗休养时间安排行程。
第七条疗休养审批权限: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疗休养申请的审核和审批;2. 单位领导对员工疗休养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第四章疗休养内容与形式第八条疗休养内容:1. 国内旅游:组织员工参观名胜古迹、自然风光等,丰富员工业余生活;2. 健康体检:为员工提供年度健康体检服务;3. 休闲娱乐:安排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4. 亲情团聚:鼓励员工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
第九条疗休养形式:1. 集体疗休养:组织员工统一参加疗休养活动;2. 自主疗休养:员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疗休养地点和时间;3. 轮休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分批次进行疗休养。
第五章疗休养经费第十条疗休养经费来源:1. 单位预算;2. 员工福利基金。
第十一条疗休养经费使用:1. 用于员工疗休养活动;2. 用于员工健康体检;3. 用于员工休闲娱乐活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疗休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疗休养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定期对疗休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十四条对违反疗休养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并提供相关的疗休养服务,以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四条员工在疗休养期间,享有合法权益,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员工。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疗休养管理制度,包括经济援助、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助,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疗休养服务。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疗休养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评估员工的状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八条公司将向员工提供疗休养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社会支持服务等。
第二章疗休养管理流程第九条员工如需疗休养,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第十条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对员工的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疗休养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将与员工协商确定疗休养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员工在疗休养期间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接受医务人员的治疗和康复,同时也要主动参与心理咨询和职业培训等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状况的跟踪和监测,并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疗休养计划。
第十四条员工完成疗休养期间的治疗和康复后,应经公司确认后方可正常复工。
第三章疗休养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向员工提供经济援助,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补助、医疗费用报销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调整心态,增强抗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服务,帮助员工提升职业技能,拓宽职业发展渠道。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康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运动、文化娱乐等,增强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康复。
单位内部休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员工身心健康,增强团队凝聚力,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在职员工。
三、休养条件
1.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2. 工作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3. 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4.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休养时间及次数
1. 休养时间为每年一次,每次不超过3天;
2. 休养次数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员工实际情况确定。
五、休养方式
1. 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参观学习等活动;
2. 安排员工进行短期休假,如疗养、健身等;
3. 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如职工运动会、文艺晚会等。
六、休养经费
1. 休养经费由单位承担,具体金额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情况确定;
2. 员工在休养期间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自理。
七、休养申请与审批
1. 员工需填写《单位内部休养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休养计划,并通知员工;
3. 员工需按时参加休养活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八、休养纪律
1. 员工在休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3. 休养期间,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领队报告。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公司职工休假疗养管理规定精编版
公司职工休假疗养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xx公司职工休假疗养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职工(在册及支援),不包括外协人员。
2 主要内容职工休假疗养必须坚持不影响本职工作和所在单位工作为原则,职工休假每年一次,按集体合同中规定工龄所享受的假期天数执行,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三天;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七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十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休假十四天,不得跨年度。
休假疗养职工可以自行组团,自选路线,日期要主管领导审批。
休假疗养补助,按集体合同中规定工龄所享受的假期天数,每天补人民币一百元。
本年内如职工报销休假疗养补助,无论是否休工龄假,一概视同已休完本年工龄假期,不得再休工龄假,不再享受工龄假未休补贴。
报销办法。
2.5.1报销的单据有:职工休假疗养报销单(由工会开据)、本人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不含本市)、住宿费(不含本市),只限本年度。
2.5.2 填写职工休假疗养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及有效单据,请主管领导签字,到财务科报销。
2.5.3报销日期截止到当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前。
2.5.4票据全额不能超过应报金额的2%。
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休假疗养的,经领导批准,可享受70%的休假疗养补助。
休假疗养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和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违纪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要随时维护电业职工的形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职工休假疗养办法》同时废止。
xx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为加强对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管理,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运作,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xx公司工作实际,随着xx公司经营生产进入正轧,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不断提高,根据职工每年的休假制度,为了体现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经xx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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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职工休假疗养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职工(在册及支援),不包括外协人员。
2 主要内容
2.1职工休假疗养必须坚持不影响本职工作和所在单位工作为原则,职工休假每年一次,按集体合同中规定工龄所享受的假期天数执行,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三天;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七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十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休假十四天,不得跨年度。
2.2休假疗养职工可以自行组团,自选路线,日期要主管领导审批。
2.3休假疗养补助,按集体合同中规定工龄所享受的假期天数,每天补人民币一百元。
2.4本年内如职工报销休假疗养补助,无论是否休工龄假,一概视同已休完本年工龄假期,不得再休工龄假,不再享受工龄假未休补贴。
2.5报销办法。
2.5.1报销的单据有:职工休假疗养报销单(由工会开据)、本人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不含本市)、住宿费(不含本市),只限本年度。
2.5.2 填写职工休假疗养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及有效单据,请主管领导签字,到财务科报销。
2.5.3报销日期截止到当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前。
2.5.4票据全额不能超过应报金额的2%。
2.6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休假疗养的,经领导批准,可享受70%的休假疗养补助。
2.7休假疗养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和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违纪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要随时维护电业职工的形象。
2.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职工休假疗养办法》同时废止。
xx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管理,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运作,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xx公司工作实际,随着xx公司经营生产进入正轧,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不断提高,根据职工每年的休假制度,为了体现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经xx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指导思想
职工疗休养是劳动者休生养息的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职工疗养事业,是工会组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工会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履行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职工,切实维护的原则。
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工会应依据《劳动法》,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本着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的原则切实组织好职工疗休养活动,为职工疗休养提供服务。
2、坚持结合教育,潜移默化的原则。
组织职工疗休养既是一种福利待遇,也是职工接受思想教育的机会。
职工疗休养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关爱之情,工会在组织职工疗休养过程中应对职工进行教育,激励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热爱企业,通过努力工作来回报企业。
3、坚持公开公平,激励先进的原则。
安排职工疗休养应公开公平,人人平等,在此基础上,应引入激励机制,对工作诚恳,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各级劳模、标兵及先进人物,应优先安排。
第三条疗休养的条件
1、参加疗休养的对象必须为在岗在职的正式职工;
2、参加疗休养的职工必须有企业工龄三年以上;
3、参加疗休养的职工必须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
第四条疗休养的安排
1、根据《集体合同》规定,每年由企业行政拨专款用于职工疗休养,工会根据行政安排的疗休养资金计划,每年组织不超过职工总数5%的职工外出疗休养。
2、公司工会每年根据疗休养资金编制出当年的疗休养计划,原则上按各基层工会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下达分配疗休养指标。
3、公司工会统一对职工的疗休养工作进行安排,各基层单位不再自行组织疗休养活动。
4、疗休养对象的安排以职工工龄为基本依据,工龄长者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即将退休的职工优先安排,各级劳动模范、文明职工标兵以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先安排。
5、各单位在安排职工疗休养时,要妥善处理好疗休养与生产的关系,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第五条疗休养的管理
1、职工疗休养实行公司工会和基层单位工会两级管理的办法,各级工会要指定人员负责疗休养管理工作。
2、公司工会对本公司职工疗休养工作统一管理,基层工会具体落实参加疗休养的人员。
3、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完善基础工作,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建立和完善疗休养工作档案和疗休养审批手续,使整个疗养工作规范有序,杜绝放任不管或临时随意安排指标等现象。
4、各单位依照“总体轮换,人人平等,先模优先”的思路来安排疗休养。
在全体符合条件的职工没有轮流疗休养一遍时,一般情况下不重复安排疗休养,不得多次、多处重复参加疗休养。
5、为激励职工努力工作,立足岗位多作贡献,每年评选的文明职工标兵及各级劳动模范,不占疗休养指标。
6、各基层工会上报疗休养人员名单后,在疗休养活动开始前7天应将名单在全公司和基层两级同时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做到把好事办好。
7、疗休养经费原则上按每年编排的上榜名单,工龄在6-9年的按1500元/人,十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安排费用,费用超支自付,费用节余不兑现金。
8、除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两次不服从疗休养安排的职工,取消疗休养资格。
第六条疗休养的纪律
1、各级工会在疗休养出发前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同时,应进行必要的疗休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职工在疗休养期间要讲道德、守纪律,做到统一行动,服从安排,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或擅自离团,否则将视情节给不同程度的处分。
六盘水供电局职工疗养管理办法
为了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开阔视野,促进交流,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工作、疗养与健康的有机结合,本着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局于2005年在海南设立了办事处,将分期分批安排全局职工到海南疗养。
根据实际情况,现将管理办法重新修订。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在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2.疗养地点:海南
3.组织管理
职工疗养工作由局工会牵头组织,负责职工疗养的分解排序及其它相关事宜,各部门配合实施。
4.具体细则
4.1 凡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的职工均可参加疗养。
4. 2 凡有下列疗养禁忌症的职工不能疗养:
国家法定的传染病;传染性肝炎;肺结核;精神病;肺气肿;喘息症;恶性肿瘤;门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功能代偿不全;霉菌性皮肤病;需手术治疗者;妊娠;生活不能自理等。
4. 3 由于海南办事处只能容纳20人住宿,所以每年的分期疗养指标由局按比例下达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进行安排,疗养的具体时间由局确定。
(劳模、“十佳职工”等先进人物由局统一安排)。
4.4 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同时,疗养分解指标原则上每期按部门人数的3%进行分解,局将根据各部门人数及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离退休人员不参加每期指标分解,每轮疗养人数定为20人。
在执行分解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作临时调整。
4.5 疗养待遇:疗养费用由局统一结算,原则上不安排家属随行,若特殊情况该随行者费用自理。
4.6 凡由局安排的疗养职工,由局工会出具证明,作为单位考勤的依据,在规定的疗养期内,一律从年休假中扣出休假天数。
4.7 外出纪律:外出疗养期间,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办理好相关手续,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回家或去亲朋家居住。
否则后果自负。
4.8 其它:2005年度疗养时间从3月份开始,本年度将尽可能安排完所有职工。
4.9县局(公司)如要安排到海南疗养,费用自理。
届时请
与局工会联系,以便与局安排时间相错。
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局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