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测验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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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诉通关口诀(向高甲)

司考刑诉通关口诀(向高甲)

司考刑诉通关口诀(新浪微博@向高甲律师微信公众号xianggaojia)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证人出庭的例外: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搜查案;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

6. 亲告、轻微、公转自法院自诉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的刑法记忆口诀是一个很实用的学习工具,它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刑法相关知识点。

在复习刑法的过程中,一些口诀可以帮助考生更快地记住相关条文和要点,提高复习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刑法记忆口诀:
1. 故意犯罪构成要件口诀:
故意犯罪,主观要件,认识犯罪,预见后果。

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犯罪前科,精神状态。

2. 违法犯罪构成要件口诀:
违法犯罪,客观要件,行为违法,社会危害。

客观违法,行为结果,违法行为,社会危害。

3.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口诀: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行为故意,后果轻重。

轻伤重伤,致人死亡,故意伤害,故意行为。

4. 盗窃罪构成要件口诀:
盗窃罪,构成要件,占有意图,财物领用。

占有他物,财物领用,盗窃行为,盗窃罪。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刑法记忆口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备考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结合具体的刑法知识点,制作适合自己的记忆口诀,帮助记忆和理解刑法相关内容。

祝你考试顺利!。

司法考试必过口诀一 (2)

司法考试必过口诀一 (2)

【口诀一】(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之法定刑升格情形,八字口诀【内容】:中外卖淫,收三英镑!(本口诀有低俗之嫌,后半部分采纳了一网友的建议,特此表示感谢)【口诀联想】:说的是世界上凡是卖淫的勾当都是统一收取“服务费”的,正是卖淫无分中外,一律收“三英镑”。

【具体解读】:中,重的谐音,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外,卖往境外的;卖,卖淫,确切的说是迫使卖淫的;淫,奸淫的,即贩卖过程中强奸妇女被拐卖妇女的;收,首先的首也,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三,贩卖人数3人以上的;英,偷盗婴儿的;镑,采用绑架的方法拐卖的。

口诀二(民诉):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对象【内容】:看叔婶犯贱!【口诀联想】:看到自己的叔叔婶婶在那犯贱,所以不得不回避了,看到多难堪啊【具体解读】:看,勘验人;叔,书记员;婶,审判员;犯,翻译人;贱,鉴定人。

口诀三(民诉):必要共同诉讼适用的九种情况【内容】:靠借个火,保安积分共有哩?【口诀联想】:(说话的是个保安,人家保安公司考评业绩也凭分数,所以和咱司考人一样,视分如命啊!)你瞧瞧你不就是给我借了个火抽了根烟啊,还想和我何我共有保安积分了哩…(语气中有不屑)【具体解读】:靠,挂靠;借,借用业务介绍信等;个,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业主和实际经营人不一致时;火,个人合伙;保,保证,连带的保证;安,安保义务人,第三人侵权只起诉安保义务人情况下要追加第三人;积,全体继承人;分,法人分立的;共,共同侵权的侵权行为人责任连带;有,共有关系;哩,代理,说的是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口诀四(消费者法):记忆消费者权益内容【内容】:公安自知二货,接受监督。

【联想】:公安们自己都知道自己是一帮二货(若有警察朋友请勿恼,本人造此口诀纯粹是为了记忆方便),怕工作做不好,所以甘愿接受群众的监督。

【解读】:公,公平交易权;安,安全保障权;自,自主选择权;知,知情权;二货,获的谐音,获得知识权和获得赔偿权;接,结社权;受,受尊重权;监督,监督权。

刑诉记忆口诀

刑诉记忆口诀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和侵占。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2个非(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常暴力(暴力取证)的破(破坏选举)复(报复陷害)虐待被监管人。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一个被遗弃(遗弃罪)而受伤(故意伤害轻伤)的伪(伪劣产品)军,在住宅(非法侵入住宅)里收到一份信(侵犯通信自由),说他老婆重婚(重婚罪)。

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死刑无期和老外,危害国安归中院。

5、应当指定辩护:
残(盲聋哑人)死(可能判处死刑)未(未成年人)限(限制行为能力人)
6、不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
贱(认罪但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你说他贱不贱。

)老外(外国人)残(盲聋哑人)死(可能被判处死刑),共同(共同犯罪有的不认罪或者不同意使用)影响很大。

(学法网已收录)。

2022年法考刑诉左宁口诀(改)

2022年法考刑诉左宁口诀(改)
公安/检察/法院/国安/监察
12.相对不得担任辩护人:
现陪利外离开
现任司法公职人员/陪审员/利害关系人/外国人/开除职务人(含律师)
13.辩护人法定情形告知无罪:
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
不在现场/未成年/神经病
14.法定情形检举揭发:
准备正在,国公人
准备,正在,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他人安全
15.应排除的供述:
30.附民当事人不到庭的处理:
原告人不来,应当撤诉;“共监继”不来,可以缺席;无法送达,也可另诉。
31.期间重算:
另有重罪,补充侦查,发回重审,改变管辖。
32.无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盲聋哑,精神病,大人不同意
缺陷人/神经病/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异议
33.立案监督:
书面说理,通知立案或者撤案,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报上一级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
暴力威胁痛苦,非法拘禁重复
刑讯逼供/非法取证
16.不可用的证人证言:
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
询问没有个别进行/没有和证人核对/聋哑或民族语言没有翻译
17.不可用的被告人供述:
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大人
没有和证人核对/聋哑或民族语言没有提供翻译/询问未成年没有大人在场
18.取保候审应遵守义务:
离变传扰灭
45.合议庭组成方式
基中三三七、三五七三七、复三上三五、最高三五七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带陪审员3或7,全法官的3
高级法院全法官3或5或7,带陪审员3或7
死刑复核3,上诉3或5,全法官
最高法院3或5或7全法官
46.基中高一审应当组七人合议庭的情形
十无死重(可能判十年以上,死刑,无期,社会影响重大)
47.应当退回检察院的情形

有了向高甲老师这些强大口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丨厚大司考

有了向高甲老师这些强大口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丨厚大司考

有了向⾼甲⽼师这些强⼤⼝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厚⼤司考听过向⾼甲⽼师课的同学都知道,甲甲⽼师是⼝诀帝呀,他的那些刑诉⼝诀,串起了刑诉多少繁杂细微的重要考点呀?!很多同学考完好多年了,现在还能随⼝说上两句,⼯作中还⽤得上,可见其实⽤性以及对记忆的帮助作⽤。

⼀位有⼼的同学Bonnie,根据甲甲⽼师的课件,给⼤家整理了向⾼甲⽼师上课时讲到的所有⼝诀,因为篇幅较长,厚厚会给⼤家分3次推送,这是最后⼀次的完结版啦。

41.交集流⼴《刑诉法》第156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①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件;②重⼤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

42. 亲⾃、⼝头直接⾔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听取当事⼈、证⼈及其他诉讼参与⼈的⼝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当庭⼝头提出并以⼝头辩论和质证的⽅式进⾏调查。

直接⾔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词原则。

43. ⼈不换、事不断集中审理原则,⼜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员的条件下连续进⾏,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44. ⾮烦⼤庭前会议召开情形:①当事⼈及其辩护⼈、诉讼代理⼈申请排除⾮法证据的;②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复杂的;③社会影响重⼤的;④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45. ⼀审可以有陪审员适⽤范围:⼀审合议庭。

46.管辖错、⼈不在、⽆新证、再起诉、15条2到6.⼈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庭前审查处理结果:①属于亲告罪,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有权提起⾃诉;②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③需要补充材料的、证据不⾜的;④符合15条法定不起诉除“显著轻”的情形。

47. 2+1+3+X:死民交⼀审审限:①应当在受理后2个⽉以内宣判;②⾄迟不得超过3个⽉;③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交集流⼴)的,经上⼀级⼈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④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同阶段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6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显著轻微不是罪,特赦免罚时效废,不告不理亡命鬼。

(摘自指南针法条)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口诀:危国外国无死刑。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自诉案件的类型(三类)2、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前两类)(2)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只适用前两类)(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只适用前两类)(4)可以撤回自诉(三类皆可)。

(5)可以自行和解(三类皆可)。

口诀:公转自(第三类)不适用:简易的反诉调解(都可以和解、撤诉)。

四、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3)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公诉转自诉,简称公转自);(4)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5)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6)盲聋哑的;(7)无罪辩护的。

口诀:公转自没收政治,盲聋哑复杂共犯,否认作无罪辩解。

五、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口诀:盲聋哑外国人死刑,共犯不构成影响。

六、二审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口诀:违反规定回避,组成违法夺权。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瑞达e学刑诉教辅编制1.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轻告时赦他死2.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3.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 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5. 公兼自:轻伤重婚+遗弃,住宅通信+劣品,知产、四五3年内6.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7. 强制排除的物证、书证: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反映原件,不能证明来源8. 强制排除的被告人供述:地点不符,未录(音)像,未翻(译)核(对)9. 强制排除的证言: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译)核(对)10. 强制排除的辨认笔录: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人员)来主持11.强制排除的电子数据:篡改伪造不真实12.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3.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两有”(有异议、有必要)14. 辩护人的绝对禁止:无限人、无自由、受刑罚15. 辩护人的相对禁止:公检法安监,陪审利害老外16. 辩护人的及时告知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17. 取保候审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8. 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9.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三个特定,两个证件20.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认预发捕(谐音:仁玉发布),企毁名流(检察院:企毁)21. 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22. 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没有犯罪;徒刑以下;可能超期羁押;符合取保、监居23.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职权犯罪、引民纠纷、精神损失、占有处置、可得利益24.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贪污贿赂人保25. 不得担任刑诉的见证人:有职权、影响大、不能辨别和表达26.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27. 集中审理原则:审判不断、人员不换28. 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一群分新难29. 可召开庭前会议: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30. 简易程序不适用范围: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辩无罪、不构罪31. 开庭审理: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死立执、抗诉;影响罪刑之事实上诉33. 二审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34. 人民法院执行的: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5. 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医(医疗)先(优先受偿权)退(退赔)债(债务)罚(罚金)没(没收财产)36. 有期徒刑和拘役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有病、不理、孕婴、37. 停止执行死刑:同犯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行38. 应当开庭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行;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9.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4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41.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公共安全)民(公民人身安全)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以下是雄哥的建议,同学们做好笔记哦!1“不少学生说记不住,其实没有什么捷径,主要是多看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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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

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的功能。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

控诉(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

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

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

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罪。

13.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不是西方的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实行的是法院统一定罪原则。

14.西方无罪推定的三个必然条件:一是被告人享有沉默权(米兰达警告),我国的被告人不享有沉默权,二是控方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三是控方证明不了的要疑罪从无。

15.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口诀:轻告时,赦他死。

其中亲告罪主要包括,口诀: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害。

侵害是绝对不告不理,其余的均有例外情形。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6.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检法;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单位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需要强调的是:各级法院之间是通过审级的方式来监管监督下级,相互之间不是领导关系;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是行政领导关系。

第四章管辖17.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口诀: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贪污贿赂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一定全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行使公务、从事公务活动的其它工作人员;人民权7种犯罪中的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这4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一定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而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破坏选举案这3种的主体也有可能是一般主体不一定非是国家工作人员。

18.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一定是自诉案件),口诀: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

纯自诉是就是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害);公兼自(既可公诉也可自诉,被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检察院主动追究也可直接到法院直接自诉)的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刑法分则四五章可能判3年以下的;对于以上8种案件,若证据不足法院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可能判3年以上的应当告知被害人报案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公转自(必须先公诉再自诉,被害人应先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提起公诉如不追究再到法院自诉)主要包括4种情况:有证据、被犯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曾提出控告但公检没有追究刑责的。

19.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口诀:国恐无死没。

即,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可能判无期死刑、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只有无期和死刑案件不能用简易程序来审理。

20.地域管辖:以犯罪地(行为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经常居住、住1年以上、单位登记地、主要营业办事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第五章回避21.回避的人员主要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口诀:审检侦、书鉴翻。

即,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

22.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3.决定回避的主体,口诀:当兵的由当官的决定,当官的由集体组织决定。

当官的是指法院长、检察院长、公安正长,除了当官的就是当兵的,集体组织是指: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公安负责人由同级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决定。

24.关于回避需要注意的是提出回避,审查期间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程序例外,因为侦查讲究效率,且证据容易被破坏。

符合回避情形的人员,之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诉讼行为(主要是指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效力待定,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审判人员则无规定。

如果对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长、法院长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止。

第六章辩护和代理25.必须指派辩护人辩护的情形,口诀: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

26.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

依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全部权益,辩护人的意见可以和被告人的意见不一致,但是也不能充当第二公诉人。

2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过程中均享有。

28.辩护律师阅卷、会见、通信无需经过检察院、法院许可,非律师辩护人则须经检察院、法院许可。

阅卷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本安排案卷材料主要是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但是不能看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的讨论记录、合议庭的评议记录。

29.辩护律师持3证(律师证、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48小时内可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国恐贿案侦查期间见人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如有碍侦查或可能泄密的侦查机关可以不让见。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核实证据,会见不被监听。

30.辩护律师一般不亲自收集证据,防止被告做伪证。

向控方证人取证要过两关(经公检法和证人同意),向辩方证人过一关(证人同意),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有收集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有权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

31.辩护人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的证据有义务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防止浪费司法资源。

其他的证据要告诉法院,但不必告诉公检。

32.辩护律师要执业过程中如知悉委托人或其他人,准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其它他应当保密,可以不说。

3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主要有4个:一是地位不同,辩护人独立,诉讼代理人不独立;二是依据不同,诉代人必须与被代理人的意见一致,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不一致;三是委托人不一样,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人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辩护人的委托人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近亲属;四是产生的时间不同,公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的产生时间为审查起诉之日起,而辩护人则是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第七章刑事证据34.证据是指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主要包括①物证;②书证;③证人证言;④被害人陈述;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⑥鉴定意见;⑦勘验、检查、辩认、侦查实验等笔录;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8种表现形式。

35.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中证据的形式证据都应合法,比如,警犬的辨认、心理测试结论等不具备合法性。

36.刑事证据制度有2个基本原则,即证据裁判原则和自由心证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必须依靠证据;二是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三是必须是法庭上查证属实的。

自由心证包含2个方面:一是自由判断;二是内心确信。

37.证据的理论分类,按照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即一手证据)和传来证据(即二手证据);按照与事实证明关系可分为直接证据(即①直接肯定某人实施犯罪的②直接否定某人犯罪的③直接否定犯罪发生的)和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其它的);按照表现形式可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按照与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关系可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38.证据的8种表现形式中,物证、书证为实物证据,③证人证言;④被害人陈述;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⑥鉴定意见为一般为言词证据,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一般为实物证据,如里面有陈述的为言词证据。

39.刑事证据规则有7项,即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补强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自白证据规则。

40.非法证据排除中,对被告人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无效,对证人、被害人采用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取得的证据无效,但是对毒树之果可用,即对被告人采用威胁欺骗等手段取得的证据有效。

41.补强证据需要满足3个条件即①有证据能力②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③具有独立的来源。

42.传闻证据规则即“庭外陈述”和“庭上转述”均不能作为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理由有3个:一是可能失真;二是无法接受交叉询问;三是无法通过察言观色辨真伪。

但是被害人临终遗言,对案件有重要关系又因病重无法出庭的法官亲自前往调查核实的有效。

43.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自感受和经历的事实,不能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结论。

常人体验性判断可以用,分析性判断不可用。

44.最佳证据规则即原件才是最佳证据,书证要尽量提供原件,如不是则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无效。

45.自白证据规则是指供述要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是有效的,违背意志和法定程序的自白无效,仅有供述不能证明判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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