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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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引言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由一群个体私营企业的企业主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维护企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以及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分析并展示其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

一、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1. 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为个体私营企业主的代表,会及时收集、汇总和传递有关金融、法律、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信息,为企业主提供各类咨询、培训和辅导服务。

协会还可以为企业主提供政策解读,帮助其了解和应对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推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2. 维护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受政府、社会和市场竞争等各种因素制约时,能够在法律、经济和社会方面以团结和集体的形式展示个体私营企业主的利益,保护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税收优惠政策制定过程中,协会可以积极参与和发表意见,为个体私营企业主争取更多的利益。

3. 促进企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企业主之间沟通和合作的平台,可以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会议、论坛和交流活动,促进企业主之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通力合作,共同抢占市场,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推动社会经济的繁荣1. 促进企业繁荣和创新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通过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帮助企业主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个体私营企业的繁荣和发展。

协会还可以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贸易展览和推介活动,宣传和推广个体私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收入。

2. 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发展和成熟,可以推动个体私营企业的聚集和集群化发展。

通过形成规模效应和资源共享,可以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协会还可以搭建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桥梁,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XX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XX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XX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XX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局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帮扶为重点,以深化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出全市首个智能服务终端,创新推出经营范围套餐式服务,有效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确保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但同时个体工商户也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和风险、且呈现出“弱者愈弱,强者恒强”的态势,亟需重视。

一、整体情况(一)数量飞速增长。

近年来XX区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即使是三年疫情期间依旧持续稳定。

2021年,为清理空户挤出水分,XX区强制注销18696户个体工商户。

2022年XX区出台一系列减费降税优惠政策,推动个体工商户口发展壮大,个体工商户的数量迎来了爆发式增长,2022年全年XX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5009户,同比增长54.47%。

截止2022年底,XX区个体工商户实有48774户。

(二)产业结构稳定。

XX区地处XX市主城区核心地段,高楼林立、商场密集,大批商贸类、餐饮类、文旅类市场主体扎根于此。

从近10年XX区个体工商户新设立、注销和期末实有的行业构成来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合计占比均超九成,产业结构稳定且循环良好。

截止2022年底,XX区48774个体工商户有46220户集中在第三产业,占比95%。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27486户,占比56%;住宿和餐饮业9952户,占比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15户,占比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767户,占比12%。

(三)“三新”发展喜人。

从营业额角度看,具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类”个体工商户的平均营业额出现了最为明显的增长,平均增加3.23万元,增速15.32%。

营业额超过12万且营业额属于正增长的三新类个体占比60%,营业额增速超过50%的占比33.33%。

说明在三新经济持续活跃的经济大背景下,从事有关方面的个体工商户业形式喜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1.12•【文号】国市监注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需要针对其数量巨大、点多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水平差异化的特点,采取个性化措施进行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条例》规定,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作用,着眼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提高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09.08•【文号】国市监注发〔2023〕75号•【施行日期】2023.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3〕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9月8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为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党委职能部门做好新形势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称“小个专”)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委职能部门指导下,按照分类指导、规范提高、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思路,持续推进“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小个专”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小个专”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引导“小个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影响带动“小个专”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总结计划与个协办个人述职精选报告汇编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总结计划与个协办个人述职精选报告汇编

个体私营公司协会工作总结XX年市个体私营公司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个私协、市工商局的指导下,仔细贯彻上司协会和各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以十八大精神为统率 ,牢牢环绕“四自”目标,不停增强基层建设,踊跃为会员服务,促进了协会工作的和睦发展。

一、提高认识,鼎力展开协会规范化建设协会组织的主旨是服务于民营经济发展和全领会员,而服务的基础在基层,服务的一线在基层。

为此,我们把增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放在了突出的位臵,联合服务发展提高年活动,以制度化建设为立足点,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点,以高效创立活动为联合点,进一步增强协会自己建设。

二、立足“四自”优化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一是搭建人材交流服务平台,拓宽就业,再就业渠道,为公司发展供给人材保障。

针对我市个体私营公司人材缺少,就业、再就业困难的现状。

我市个私协会利用自己优势,协调勾通各个用人渠道,踊跃为会员公司供给人材支持,为再就业技术人材供给服务。

依据省协会的一致部署,踊跃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全市 63 家民营公司,为大学生供给就业岗位1800余个。

二是切近会员实质,供给优异服务。

依据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着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着“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繁经济”的原则,持续同市邮政储蓄银行展开了“携手助企促发展”活动,上半年共为近 2046名会员融资 45600 万元。

刊行“惠 .商”卡 155张,发展特惠商户 115户。

三是踊跃展开“送暖和”、“送文化”活动。

利用元旦、春节等节日前夜,宽泛展开了为会员“送暖和”、“送文化”活动。

各级个私协会共走访会员100第1页共1页余户,发放慰劳金、慰劳物件折回人民币20 余万元。

三、增强会员管理,规范会员登记依据《对于规范会员登记和收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依据“四一致”的要求,完美了会员登记、归档等手续。

共发展私营公司会员 3263户,个领会员 19616户。

四、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个私协系统的规范化建设。

个私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

个私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

个私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个私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某某市某某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审议稿)2022年某某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工商局工作部署,以“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协会助力”为工作基调,立足职能,创新机制,深化服务,加强管理,提升能力,树好形象,以扎实的工作成绩取信于会员,取信于民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不断提升协会工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为促进全县个私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富乐游仙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积极开展十项重点服务一是深化信息服务。

进一步完善协会网站,与会员企业建立高效、便捷、动态的双向沟通联系方式和渠道,及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市场信息、通知通告等信息服务,使网站成为会员的信息共享互通平台。

二是深化维权服务。

以对外合作方式,建立法律专家、顾问和律师团队伍,为会员搭建维权服务平台,开通会员诉求、调解、处理绿色通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消费销售互惠服务。

发挥会员众多、行业分布广泛的特点和优势,推动会员之间的消费与销售互惠活动,以协会为纽带形成会员之间的生活消费与生活服务的链条、产品供销的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增加会员经济收益。

四是深化人才劳务服务。

在劳动部门支持下,通过县个私协会与县外协会之间联系合作,建立企业人才劳务需求和待就业人员数据库,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解决劳动力相对过剩和相对短缺的问题。

五是深化信用融资服务。

利用工商部门个体私营企业注册登记和会员入会登记的基础性的可公开信息,探索建立会员企业综合信用体系数据库平台,逐步征集积累信用数据,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会员提供融资贷款等信用数据服务。

积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股权出资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 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 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减税降费:政府可以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提高起征点、减免部分税种等。

2. 融资支持:通过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还款期限,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 政策扶持: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如提供创业补贴、租金补贴、电力和水费减免等,帮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4. 创新激励: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提供科研经费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5. 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在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降低行业门槛,允许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竞争。

6. 优化服务:政府应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透明度,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

7. 培训与教育:提供企业管理和技术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8. 国际合作: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提供出口信贷保险等支持措施,帮助企业降低外贸风险。

9. 产业链协同: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0. 应急援助:设立应急救助基金,为遇到临时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援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这些建议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实施,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真正帮助到需要支持的企业。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年工作总结-企业工作总结.doc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年工作总结-企业工作总结.doc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2010年工作总结-企业工作总结2010年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个私协、市工商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协会和各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紧紧围绕“四自”方针,不断强化基层建设,积极为会员服务,促进了协会工作的和谐发展。

一、提高认识,大力开展协会规范化建设协会组织的宗旨是服务于民营经济发展和全体会员,而服务的基础在基层,服务的一线在基层。

为此,我们把加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放在了突出的位置,按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和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指导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基层建设年活动,以制度化建设为立足点,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点,以高效创建活动为结合点,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并于11月20日在**组织召开了全省基层个私协会创新工作现场会,我们的做法得到了中个协、省个私协领导和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

二、立足“四自”优化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一是搭建人才交流服务平台,拓宽就业,再就业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针对我市个体私营企业人才缺乏,就业、再就业困难的现状。

我市个私协会利用自身优势,协调勾通各个用人渠道,积极为会员企业提供人才支持,为再就业技能人才提供服务。

全市各级个私协会联合劳动、人事等部门,帮助通过召开再就业洽谈会、人才招聘会等形式,帮助全市82家个体私营企业达成招聘意向5000余人,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创业指导8000余人次。

依托各类培训学校先后举办专业技能**级培训16期,参训人数2310余人,其中1156人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成功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4月份,按照省协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全市30余家民营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

二是贴近会员实际,提供良好服务。

根据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本着“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繁经济”的原则,会同市邮政储蓄银行、市信用协会继续开展了“联手助企促发展”活动,全年共为近3000名会员融资31940.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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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工商分局是同级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对外交流等事项的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各级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对个体民营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自律、反映诉求、服务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个民协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发挥个民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个民协会是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是配合政府进行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有力助手,是服务会员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引导会员开展经营自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承担着联系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引导他们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职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敏锐性、大局观,切实加强对个民协会工作的指导,要明确一名党组成员联系协会,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装备、有职责”的要求,指导、支持协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指导协会工作的职责。

二、进一步规范个民协会组织机构建设
(一)督促协会健全组织机构,按章行使权利。

充分尊重会员权利,坚持民主办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应经民主选举或推荐产生,任期届满应及时组织换届;协会可根据行业发展和布局情况,申请民政部门批准设立行业协会,具备条件的协会,要争取相关部门授权建立党、团、工、青、妇等组织;基层协会下设基层分会,其人员管理、经费保障、工作开展等由批准其设立的协会负责领导,由分会所在地工商所指导工作。

(二)帮助协会选好班子,配齐人员。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特别注重保持与理事的联系,形成工作制度;理事会应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相关部(室),协会设专职或兼职会长,会长原则由同级工商部门推荐,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任免。

三、进一步拓宽个民协会服务职能
会员是协会的服务对象,也是工商部门的监管对象,尽管两部门业务范围不同,但工作对象是同一个主体,在工作内容上有很强的互补性。

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工商部门应指导协会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中心,把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有机结合,以优质服务提升协会形象,增强协会凝聚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政治上把关、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的职责,贯穿于指导工作的全过程。

局党组应定期听取协会工作汇报。

(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加强对会员的政治引导。

督促协会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大力弘扬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为核心的优秀建设者精神,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法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个私经济沿着党指引的道路健康发展。

指导协会配合党委及组
织部门做好个民企业的党建工作。

根据组织部门授权,依托协会建立党组织,在个私业主相对集中的市场建立党组织。

认真做好要求入党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二)以坚持第一要务为主线,在引导个私经济发展上有为、有位。

要充分利用个民协会直接服务于个民企业的比较优势,指导协会深入会员中开展调研,协调解决其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与问题,反映其诉求,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把提高会员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作为协会引导个私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发扬助手作用,共同营造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

要指导协会围绕工商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和日常监管活动。

指导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打击传销、计划生育、扫黄打非、禁毒防艾、取缔无照经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联系制度,构建交流平台。

帮助协会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形成互动机制,提高会员参与能力。

建立、完善联系点制度,协会联系理事、理事联系会员的制度及其效用评价办法,基层协会每年联系会员人数不少于其会员总数的80%。

指导、支持同级协会组建网站并与其实现互联互通,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扩大协会交流与沟通平台。

(五)做好普及服务,惠及广大会员。

要继续支持协会建立、完善维权机构和维权网站,支持协会做好登记注册、年检验照等事宜的无偿代理工作,指导协会在商标、广告、合同、公平交易等方面服务会员。

支持协会做好惠及会员的优惠医疗、消费互惠等服务以及对因意外因素受急、受困、受贫会员的救助,既要开展会员间互助,也要发动各级组织及社会力量予以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组织专业服务,拓展服务体系。

协助协会开展对创业群体进入市场前的基础知识培训和进入市场后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支持协会开展对会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支持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就业招聘会;引导会员组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发展,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七)认真开展群众性的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各地开展的“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民营企业”及“优秀个体工商户”、“优秀私营企业”等活动,对于营造和谐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彰显了个民企业形象,展现了个民企业风采。

各地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设置不同的创先争优载体。

除中个协、省个民协设置的创先争优载体外,各市要有所创新,要协助协会积极向有关部门举荐协会及其会员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扩大协会及其会员的社会影响力。

(八)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会员回报社会搭建平台。

中个协开展的“光彩服务周”活动是会员集中奉献社会的好平台,各地务必讲究内容广泛,形式新颖、效果实在。

要鼓励、支持协会组织会员对弱势群体的不间断救助,尤其在出现大的灾害时,要不等不靠,在第一时间,主动组织会员参与赈灾救济。

对于会员参与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要连同会员的其他信息一并录入会员档案。

四、进一步规范协会管理制度
(一)规范会员入会、退会制度。

督促各级协会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入会、退会应严格按章程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

入会时,除宣传好协会作用、会员权利、义务外,还要向会员承诺服务内容。

要定期检查督促协会承诺的服务内容的落实情况。

(二)规范会员费收取及管理。

按时足额交纳会员费,是协会章程赋予会员的义务,但会费收取及其使用、管理要规范,要接受同级工商局的监管。

要严格按标准收费。

个民协会会费收取及标准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文件以及协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不得强制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

要规范会费票据管理。

要严格执行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个民协会下发的《关于规范全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会费收取行为的通知》规定。

会费票据应一律使用“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由省个民协会统一向省财政厅申购,逐级领发;会费票据只能收取会费,不得作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凭据。

各级协会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咨询服务,办理培训等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严禁使用会费收据代收;同时实行缴旧领新制度,两次购领票据时,须办理旧票据缴销后,方可申购新票据。

要规范会费使用及监督。

协会收取的会费应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不得将会费收入与业务主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经费混管,不得将会费收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经费或业务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不得直接坐支、返还会费。

各级协会要按照协会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解缴比例,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各级个民协会应按章程规定,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协会应在年检中向社团登记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同时应主动接受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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