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保存与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保管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理资料的保管与管理工作,保障病理学科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医院病理诊断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病理科室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病理资料是指医院病理科室收集、保管的与疾病诊断及病理研究相关的各类原始资料、记录和文献资料。
第二章病理资料保管第四条病理资料的保管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第五条病理标本、切片等纸质版资料应保管在特地的存档室内,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纸质版资料应进行编号,并在资料上标注编号、标本名称、手记日期、手记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电子版资料应保管在医院的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中,并依照病例编号进行分类和存储。
第八条电子版资料应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病理资料的保管期限为:病理标本永久保管;病理切片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0年;病理报告和相关文献保管期限不得少于30年。
第十条病理资料保管期满后,可以依据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已解剖的病理标本应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病理资料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负责病理资料管理的机构或岗位,负责病理资料的整理、存储、查询和使用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病理科室负责依据医院的要求,建立健全病理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病理资料的整理应依照病历编号进行分类,确保资料的有序性和检索的便捷性。
第十四条病理专业人员在使用病理资料时,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禁止将资料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五条病理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依据权限进行,未经许可,禁止随便查询和使用他人的病理资料。
第十六条病理资料的借阅和外借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病理资料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确保病理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防止遗失、损坏、泄露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病理资料进行审查和整理,将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及时清理,确保病理资料的更新和有效性。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九条医院病理科室负责病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
医院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

医院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病理科作为医院重要的技术科室,承担着疾病诊断和病理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病理科资料的管理规范和科学性,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医院应建立健全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
一、资料收集与保存1. 病理标本的收集:病理科应对所有送检标本进行认真登记,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
标本存放应符合病理学的要求,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2. 病理数据的采集:医院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病理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资料保存: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理资料保存系统,确保资料的安全可靠。
涉及病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私自复制或外传。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1. 病理标本分类:医院应根据标本性质和诊断需要,建立科学的分类系统,并进行相应的编码和标注,方便资料的检索和管理。
2. 病理报告整理:病理报告应按照病例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每个病例的报告能够被快速检索和查阅。
3. 归档管理:医院应根据病理标本和报告的时效性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管理,建立相应的归档规范和流程。
三、资料检索与利用1. 资料检索:医院应建立便捷的资料检索系统,使病理学科及时获取所需的病理资料。
检索过程应简洁高效,搜索结果应准确、全面。
2. 资料利用:病理资料对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医生和科研人员利用病理资料开展临床研究和学术交流。
四、资料保密与安全1. 资料保密:医院应对病理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未经授权,严禁向外界披露患者的病理资料。
2. 资料安全: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防火墙、备份与恢复等措施,以确保病理资料不受病毒攻击或数据丢失。
五、培训与评估1. 人员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理科人员进行相关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资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 质量评估:医院应建立病理科的质量评估机制,通过定期的内部和外部评估,发现和解决病理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病理科管理制度

病理科管理制度一、总则1. 病理科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病理科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病理科应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人员管理1. 病理科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病理医师、技师和辅助人员。
2. 病理科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
3. 病理科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研和技术创新。
三、设备与设施管理1. 病理科应配备先进、完善的病理诊断设备和辅助设施。
2. 定期对病理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病理科应合理规划实验室空间,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四、样本管理1. 病理科应建立严格的样本接收、登记、存储和处理流程。
2. 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样本混淆或丢失。
3. 对于特殊或复杂的样本,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
五、诊断质量控制1. 病理科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2. 对于疑难病例,应组织专家会诊,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3. 病理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满足临床需求。
六、安全管理1. 病理科应遵守生物安全规定,妥善处理生物危险物质。
2.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对于可能发生的职业暴露,应有明确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七、信息管理1. 病理科应使用专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电子化管理。
2. 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
3. 保护患者隐私,严格限制对病理信息的访问和传播。
八、持续改进1. 病理科应定期收集反馈信息,评估服务质量和管理效果。
2. 鼓励创新思维,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
3. 通过多学科合作,提升病理科的综合服务能力。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确保病理科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病理科档案管理员负责病理科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
3. 病理科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病理讨论记录、病理资料、病理照片、病理录像等。
2. 档案收集要求:(1)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
(2)档案资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归档。
(3)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术语和格式。
3. 档案整理要求:(1)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等纸质档案应按照病理号顺序排列,编号归档。
(2)病理资料、病理照片、病理录像等电子档案应按照病理号、日期、内容等进行分类、命名、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病理科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柜中,避免阳光直射、潮湿、虫蛀、鼠咬等。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需填写《病理科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借阅目的、借阅时间等信息。
(2)借阅人需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遗失档案。
(3)借阅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需延长,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
4.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经病理科主任批准,并填写《病理科档案销毁登记表》。
(2)销毁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员和病理科主任共同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病理科应建立病理科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 档案数据库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数据库进行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病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病理科必须建立完整的病理资料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完善病理资料档案登记本。
2、病理资料档案包括:原始标本(其中原始标本的保存期限依标本种类不同确定相关保存期限)。
病理科制作的原始玻片、蜡块、病理检查申请单、病理结果报告单。
3、各种病理检查的文字资料应按时间或类别装订成册保存。
4、档案保存期限: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住院患者为送检后30年。
5、常规活检、快速活检、尸检病理诊断的原始组织学切片以及查见肿瘤细胞或可疑肿瘤细胞的玻片都必须归档管理,妥善保存。
6、患方人员申请借用有关患者的切片时,须按医院规定办理借片手续。
借片人员须:
(1)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
(2)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
(3)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
7、病理原始切片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外借,应按医院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借出。
外院会诊仅借出相关病历复制片。
8、病理科因故不能向患方借出切片时,由双方按医院管理程序协商解决病理学会诊问题,可酌情进行远程病理会诊。
9、蜡块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病理科可向患者提供白片,受
理会诊的病理科确需有关病理检查蜡块时,按医院管理程序协商解决。
10、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病理科规章制度(精选5篇)

病理科规章制度病理科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病理科规章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病理科规章制度11、病理科的主要临床任务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体剖检等作出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同时,还要开展教学、培训病理及临床医师和科研等项工作。
病理学诊断是病理医师应用病理学知识、有关技术和个人专业实践经验,对送检的患者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查,结合有关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后,做出的关于该标本病理变化性质的判断和具体疾病的诊断。
病理学诊断为临床医师确定疾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依据。
2、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还具有法律意义。
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由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质的病理医师签发。
3、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
因此,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
4、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标本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5、病理科医、技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要求,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6、病理科要加强科室建设,不断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
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7、病理医师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病理诊断操作规程,及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准确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
第三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可利用性等原则。
第四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医院设立病理科档案室,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病理科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档案管理业务。
第七条病理科档案室主任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4.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5. 定期向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报告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2.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4. 完成档案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1. 病理科日常工作文件、资料、报告等;2. 病理科设备、仪器、试剂、耗材等相关资料;3. 病理科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培训等相关资料;4. 病理科与其他科室、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5. 病理科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要求:1. 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 收集的档案应分类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归档。
第十一条病理科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年代、事由等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顺序进行排列;3. 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编制索引;4. 对档案进行装订、打包、编号。
医院病理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理科的管理工作,提高病理诊断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病理诊断质量。
2. 病理科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病理科日常管理。
3. 病理科下设病理诊断室、病理技术室、病理资料室等。
三、人员管理1. 病理科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病理诊断技术。
2. 病理科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副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3. 病理科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病理技术操作。
四、病理诊断管理1. 病理诊断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执行病理诊断工作。
2. 病理诊断报告应由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病理医师签发。
3. 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4. 疑难病例诊断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病理医师签发。
5. 分子病理诊断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病理医师签发。
6. 院际间疑难病例会诊由病理主任医师签发。
五、病理技术管理1. 病理技术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执行病理技术操作。
2. 病理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病理技术操作。
3. 病理技术工作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完成。
六、病理资料管理1. 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病理资料管理制度,确保病理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病理资料包括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病理诊断记录等。
3. 病理科应定期对病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病理资料的可追溯性。
七、质量管理1. 病理科应定期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病理诊断质量、病理技术质量、病理资料质量等。
2. 病理科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病理诊断质量。
3. 病理科应定期对病理诊断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诊断准确。
八、培训与考核1. 病理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
1.病理科档案资料主要供本科医疗诊断、科研使用。
2.文字档案资料、活检,只限在病理科查阅,概不借出科室外。
3.因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复查的病理切片,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后,由病理科值班医师在科内复查。
4.因临床科研协作需要复查的病理切片,由临床科室提出,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后,安排病理医师协作完成,并由病理科医师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和负责定期归还。
5.病理科内档案,组织块及病理切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用。
6.本科医师科研借用资料及切片,用毕应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