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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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一、问题描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饮食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基层监管机构设施设备不足,人力资源匮乏,导致监管工作无法有效展开;监管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法结果不尽如人意;监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信息互通和联动机制,导致监管漏洞难以弥补;监管成本高企、监管资源分散、监管效率低下,都是制约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问题。

二、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从而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应加大对基层监管机构的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设施设备的完善程度,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确保监管工作有力的开展。

应加强对监管执法标准的统一规范,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应建立健全起来的信息互通和联动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应强化监管成本的管理和控制,集中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五、监督考评为了确保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还需要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

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机制,保证监管机构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要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执法标准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确保监管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

要建立健全起来的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机制的监督考评机制,对监管机构的协同联动能力进行评估,确保监管工作的协同效能。

要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监督考评机制,对监管成本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确保监管工作的经济源流顺畅。

六、总结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但目前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了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推进措施、工作机制和监督考评机制。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威胁。

本文将就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着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在一些农村地区,监管人员数量不够,监管力量薄弱。

这导致了一些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不到位,甚至监管空白,给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2.监管手段滞后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很多地区还停留在传统的监管手段上,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较低。

这些都导致了监管手段不够灵活、不够高效,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

3.监管标准不一在一些地区,由于监管标准不够统一,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不够规范和统一。

不同地区对于同一种农产品的监管标准不一致,这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4.监管体系不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在一些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停留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整体协调和统一管理。

二、解决对策应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的建设,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高监管力量密度。

还可以通过岗位轮岗、多部门联合等方式,加大监管力量的保障。

应该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的现代化,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监管的科技含量。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水平。

应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的统一化,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要求。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遵守监管标准。

应该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强化各级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1.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范围广,任务繁重,但很多基层监管单位的人员配置不足,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导致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难度大,很难做到全面监管。

2.监管手段落后,监管效果有限目前,一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在监管手段上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检测阶段,监管设备落后,监管效果有限。

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发现难解决一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存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监管人员工作不细致,问题发现后处理不及时,不得力。

导致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4.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当前,一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监管盲区多,一些违法行为和问题产品得不到有效监管,造成安全隐患。

5.监管协作不畅,监管工作难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但目前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协作不畅,导致监管工作难以推进,影响了监管效果。

二、对策1.加大对基层监管力量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人员和设备配置,提高监管单位的办公条件和技术水平,增加监管力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推进监管手段的现代化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的现代化进程,推广应用一些先进的监管设备和技术,提高监管效果,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面监管。

3.完善监管责任制度,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的监管责任制度,明确监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监管能力的提升,提高监管责任的落实力度,确保问题发现后能够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几年来一直强调安全监管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好基层基础。

目前基层安全监管现状到底怎样?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反映出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甚忧,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安全素质降低,专业技术人才奇缺。

安全监管部门不仅担负着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综合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直接监管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四个行业,所涉及的行业多,所需的专业知识面广,几乎涵盖了除军工、核技术之外的所有生产经营领域。

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本都是近三、四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来的,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

据统计安徽省某市及所属四县二市二区监管系统中,在职人员中矿山、烟花爆竹专业大专院校毕业生无一名,化工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也仅两名,限于基层编制的限制,无法招录专业人员进入安全监管队伍,同时由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大,工作条件差,待遇又相对较低,即使想招也不一定能招来。

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贫乏,安全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投入少,安监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县(市、区)、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抓得不实,应付得多,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少,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问题。

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于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监部门所必须的技术装备无法添置,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然只能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等原始手段,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打造农产品品牌的重要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监管工作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一些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

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存在的问题1.监管部门人手不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在较为偏远的乡村地区,监管人员更是稀缺。

这导致了监管范围有限,监管力度不够,容易造成一些地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出现疏漏。

2.监管手段和技术滞后由于技术水平和监管手段滞后,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很多地方还在使用传统的人工抽检方式,监管效果不尽如人意。

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应用新技术,如无人机、人工智能等,可以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精准度。

3.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畅在一些地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存在问题,导致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不够,监管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4.农民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在一些农民中,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和意识,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比如使用农药超标、激素滥用等等,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不力在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被恶意夹杂、串换货物,严重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二、解决对策1.加大人力投入对于人力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大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力投入,引导更多的人才进入这个领域,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可以通过招聘志愿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员队伍等方式来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

2.借助科技手段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加强对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3.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协作,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024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2024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旨在分析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1. 监管制度不完善: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法规和政策支持,导致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 监管力量薄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监管需求。

3.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 安全隐患排查不力:部分地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5. 应急救援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完善,救援设备陈旧,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三、对策研究1. 完善监管制度:(1)加强法规和政策建设,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 加强监管力量:(1)增加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3)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范畴。

(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4.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浅谈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管法律不健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管部门的法律制度建设还需要加强,一些具体问题的监管标准和措施还不够明确。

这使得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缺乏可依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二、监管体制不成熟从机制上看,当前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制还不够完善,基层监管部门数量较多,管理分散,沟通不畅,相互协调合作不够紧密。

此外,基层监管机构的数量不足,人员配置不够,整体能力、质量和素质相对较低,这也影响了基层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信息化程度较低在信息化程度方面,当前我国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着信息化程度较低、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

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电子化的监管系统,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分享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工管理,耗费人力和时间,并且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准确的情况。

四、监管力度有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很多农民甚至不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这影响了基层监管工作的深入顺利开展。

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存在已久,但一些监管部门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都会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加强法律建设和制度完善为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探索建立更好的监管制度。

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修订应着眼于提高法律的管制力度和可操作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保障。

二、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改善人力资源配置状况,加强工作绩效的考核和监测,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能水平。

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部门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风险分析、检测、检疫、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升整个监管体系的整体水平。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几年来一直强调安全监管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好基层基础。

目前基层安全监管现状到底怎样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反映出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甚忧,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安全素质降低,专业技术人才奇缺。

安全监管部门不仅担负着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综合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直接监管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四个行业,所涉及的行业多,所需的专业知识面广,几乎涵盖了除军工、核技术之外的所有生产经营领域。

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本都是近三、四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来的,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

据统计安徽省某市及所属四县二市二区监管系统中,在职人员中矿山、烟花爆竹专业大专院校毕业生无一名,化工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也仅两名,限于基层编制的限制,无法招录专业人员进入安全监管队伍,同时由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大,工作条件差,待遇又相对较低,即使想招也不一定能招来。

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贫乏,安全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投入少,安监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县(市、区)、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抓得不实,应付得多,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少,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问题。

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于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监部门所必须的技术装备无法添置,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然只能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等原始手段,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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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外文摘要1 引言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是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安监工作的前沿。

其职能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能否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它关系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效力,关系安全生产形势能否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选择与确定,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监管范围与监管对象的总体水平。

但目前基层安监局、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解决好这些问题,促使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是地方政府和安监部门重要的任务。

2 安全监管,基层安监局存在的问题2.1 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基层安监局基本都是近五、六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从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而来,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且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短,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这些安全监管人员不能正确理解领会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总局的工作部署,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2.2 工作量大,力不从心由于安监局组建时间不长,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属于“年轻”的队伍,除了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外,还要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的行业监管,所监管的企业少则数百,多则上千。

单靠只有个位数的执法人员,要行使监督检查这样细致的工作是根本不可能的。

2.3 缺乏专业人才,治标难治本为企业查找出一些事故隐患,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事故发生的机率。

但安监局所监管的企业种类繁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还有其他各类生产企业,就危险化学品生产来说,各种产品的特性、生产工艺各不相同,专业性极强。

安监局自身不可能配备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大多现场发现的隐患都是一些皮毛的内容。

2.4 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法制越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越重要。

因为法律授予各职能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安监局行使某些监察职能时必然要涉及其他部门,有些方面的业务工作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

但目前是许多相关部门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安监局的职责,抱有隔岸观火作壁上观的思想。

3 安全监管,乡镇政府存在的问题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各乡镇都成立了安委会并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主管安全的同志工作难度相当大,主要表现在:3.1 乡镇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只有安全责任,出了事故往往首先处理乡镇有关责任人。

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却没有安全生产执法权,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到位。

3.2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县级以上皆已设立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各企事业单位也按有关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安监人员,而乡镇一级由于种种原因,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目前各乡镇除分管领导外,大多只有一至二个专(兼)职安全员,而大量的安全监管工作仅靠一两个安全员是难以完成的,兼职安全员,那更难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

3.3 领导职务混乱,分工不明确有的乡镇分管安全的领导兼职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4 信息不灵,监管工作无从下手由于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调换频繁,临时性中心工作过多,导致多数分管领导不了解本职工作的性质,更不了解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被动应付。

基于上述情况,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多数不愿分管安全工作,主要是工作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又担心没有检查出引发事故的隐患而被追究责任,只有得过且过,听天由命。

4 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每个企业都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到位,实现其本质安全,那么事故就没有发生的可能了。

但目前无论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还是企业自身管理上都存在一定问题。

4.1 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负责人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来严格执行,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连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立,更不要说相应的建章立制、安全投入和培训教育了。

4.2 企业领导只重视生产效益,把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把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安全摆在第二位,认为只要效益上去了,出点事故也无所谓,有经济效益就有一切。

思想认识上有严重的偏差。

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导致生产组织上的主观臆断性,不能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导致了一系列事故的发生和效益的下降,甚至导致企业停产或关闭。

4.3 工作理念误差,导致违章违纪由于背离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的安全工作理念。

造成一部分职工,目无章纪,冒险蛮干。

有的人为多拿奖金而违章违纪,对待“三违”现象麻木不仁。

上述问题基本上是共性问题,如何解决?已有专家和有识之士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很多好的方法和建议。

针对乡镇政府的有:1、给予一定的执法权;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站、所等。

针对安监部门的有:1、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2、应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3、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履行职责等。

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方法措施就更多了,在此不一一叙述。

5 安全生产法律与政策的不一致《安全生产法》第5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中央企业的子(分)公司由市级以上部门监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政策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关闭,而依法关闭又无法可依。

《安全生产法》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政策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大包大揽,事事牵头,如监管学校安全,实行交通安全四长负责制,牵头负责危化品运输安全等等。

6 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单一解决某个问题,犹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就目前的机构形式而言,安全监管工作安监局仍是主力军,基层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监领头羊作用,带动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变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搞上去。

要想彻底改善整体安全生产状况,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监管办法,因此,要从一下几个方面考虑解决对策:6.1 基层安监局必须搞好四个结合6.1.1 安全监管,必须与专家队伍紧密结合基层安监局在加强自身业务提高的同时,必须和专家队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重大危险源、人口密集场所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部位要严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安监局和相关责任部门要盯死防好,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安全。

6.1.2 安全监管,必须与乡镇政府紧密结合乡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一级人民政府,他们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群众,只有努力提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现状,整体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将乡镇划为几个安全生产管理区,每个管理区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安监局委派三至五名安监人员负责,结合几个乡镇政府的安全管理人员,不但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同时对学校、乡村、人口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农村建房、用电安全等的宣传教育、管理也要加强。

和乡镇政府紧密结合的好处:一是减轻了安监部门的工作压力,上级的各项工作计划能得到及时安排部署,不会导致棚架;二是乡镇政府主管安全的同志工作有抓手,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三是可以改变监管人员相对不足的局面,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形成团体作战,加大了监管力度。

6.1.3 安全监管,必须与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大多集中在县乡,一般工业发达县区,各类企业少则几百家,多则上千家。

由于企业数量大、种类多,单凭安监部门进行监管,难度可想而知。

因此,安监局必须转变思想,改革监管方式,和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

分批分期(三至五年)将生产经营单位逐步规范,实施网络管理。

⑴、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安全意识;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⑶、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它的实施有效地消除了各种生产设备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对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入使用,防止事故发生都有积极作用。

)⑷、对从业人员要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能;⑸、将企业的各类人才挖掘出来,使他们充分发挥作用。

并以事故案例教育群众,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感受到安全生产的好处和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执法,该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关停的提请政府给予关停。

和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的好处:①、通过网络,及时把各项法律法规传达到企业当中去;②、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实处;③、有效把握重大危险源,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④、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库,可以增强基层安监局的技术力量;⑤、发挥每个安全员的作用,使其成为基层安监局安全监管的得力助手。

6.1.4 安全监管,必须和相关职能部门紧密结合由于安监部门成立时间短,各相关部门对安监系统不太了解。

安监系统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充分发挥安监职能的同时,发挥安委办职能,积极联系各职能部门,增进了解,相互配合。

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使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6.2 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要改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才奇缺,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低的现状,一方面必须有建立合理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

可以选拔一批年轻的、文化素质较高的、有责任感的监管人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培训方式,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专业培训和到大专院校再学习深造,对学有所成的人才给予适应的激励,就当前而言,应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偏重于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监人员参不参加,有无这种资质对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并无硬性定,又缺乏激励机制,造成了企业一边学习热、考试热安监部门一边冷的局面。

安监系统专业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不能同步扩容和提高,安监系统面临人才危机。

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增加编制,招录优秀的大专院校安全专业毕业生充实到监管一线。

要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就必须下大力气抓队伍专业素质建设,努力建立安监部门的“人才库”,逐步实现“专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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