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关于修改内控制度的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动 态 监管 、加 强应 急管 理 和应 急演 练工 作 、抓 好
特 殊 时段 和季 节性 安全 生 产工 作 、加 强安全 文 化
成 果 与价值 关注 发 布会 ,机 务段 Q C 成果 《 改进 内燃机 车 油水 样接 取 流程 》所 产 生 的价 值 倍受 与 会 专 家 、领导 的关 注 。 “ 创 新 改进 体现 出一种价 值 的实 践过 程 ,质 量 管理激 发 了科 技创 新 的思 路 ,科技 创 新带 来 了
开 展形 势任 务教 育相 结 合 ;四 是要 与完 成全 年各
项任 务 目标 相结 合 ;五 是要 与开 展 “ 三创 年 ”活
动 、争创 “ 省长 质量 奖 ”和 推进 卓越 绩 效管 理各
项工 作相 结合 。
( 王希余 )
日照港 铁 运公 司 :Q C 成 果 与价值 关 注 2 0 1 3年 3月 1 1日,日照港 铁运 公 司开展 QC
清 醒 的头脑 ,进 一 步更 新观 念 ,夯 实推 动发 展 的 思想 基 础 ,全面 加 强基础 管 理和 队伍 建 设 ,调动
一
切积 极 因素 ,全面 完成 公 司各项 任务 目标 。 “ 四严 ” 、“ 四提 ”主题 教育 实 践活动 计划 历
时 四个 月 ,共 分 为宣传 发 动 、分析 讨 论 、总结 提
港 口科技 ・
号段 接入 至 E D I 机房。 经过 前期 调研 和精 心筹 备 ,
提 高绩 效 ”为主 题 的 “ 四严 ” 、“ 四提 ”教 育 实践
活 动 。开展 该活 动 , 旨在通 过一 场 思想和 行 为 的 总动 员 ,使 公 司上 下重 新 审视 自己的工作 ,保 持
点 围绕 “ 立足 现 状抓 防 范 、着眼 长远 打基 础 ”的 工作 思 路 ,深化 基础 管 理 、风 险管理 、信 息 化管 理和 安全 文化 建设 ,建 立 NS M 船 舶安全 管 理体 系 ,持 续提 高 公司安 全 管理 水平 和 员工素 养 ,确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3•【字号】日政办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07]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三月十三日日照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市港口引航体制改革步伐,根据国务院、交通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港口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依据《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尽快理顺港口引航管理体制,完善政府引航管理职能,加强引航队伍建设,在确保港口引航安全性、公益性、公平性、主权性和高效性的前提下,建立一个管理统一、安全引领、公平服务、高效廉洁的港口引航管理体制,为港口经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环境,促进港口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7年3月31日起,日照港(集团)引航公司及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拖轮公司引航部分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分离,成立日照港引航站并对外挂牌办公,下设岚山分站。
2007年3月31日以前,为改革过渡期。
二、改革原则(一)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将原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引航站从集团公司中分离出来;将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拖轮公司引航部分从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分离出来。
(二)坚持“一个港口一个引航机构”的设置原则,新成立的引航机构定名为“日照港引航站”,为全市进出港口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改革后,港口企业不得再设立引航机构。
(三)坚持内设机构人员配置高效、精干、统一的原则,根据港口生产的实际需要和《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资质要求,对引航员实行聘任制。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工作优化管理层级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工作优化管理层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2•【字号】日政办字〔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工作优化管理层级的意见日政办字〔2019〕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为加快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引导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营业务(以下简称主业),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优化企业管理层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做强做优做大主业,提升企业搏击市场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原则(一)方向正确。
市属国有企业主业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市委、市政府“一、三、五”总体战略部署,符合我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方向,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定位合理。
按照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立足现有产业基础、资本布局和转型升级需要,突出企业自身特色优势,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商业一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商业二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完成重大专项任务能力;公益类企业重点保障民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三)优势明显。
市属国有企业要紧密对接“十大专项”产业,优选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增长潜力大,在同行业、同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较好的人才、技术、创新、管理等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有利于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的业务作为主业。
(四)数量适度。
市属国有企业原则上确定1~3个主业,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一般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符合我市“十大专项”产业方向、拟重点发展的培育的战略性业务,其指标占比不作限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0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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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07]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资源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源和资产)的运营管理,健全公共财政收入体系,盘活存量国有资源和资产,增加国有资源和资产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国有资源和资产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度开发、有序利用、有偿使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国有资源和资产开发、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努力在更深层次、更大程度、更广领域搞好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一)总体要求。
日照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20-016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20年3月2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一)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通知》规定,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政办发〔2016〕25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政办发〔2016〕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日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制定和修改章程,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融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向他人出借资金,国有产(股)权变动,大额捐赠,资产评估,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
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重大事项内容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重大事项分为请示事项和备案事项。
第六条请示事项应当经市政府或者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下列事项为请示事项:(一)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及解散、申请破产;(二)市属国有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三)市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四)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国有产权(含持有的国有产权)转让、股权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产权、股权变动事项;(五)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为无产权关系且含有国有股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向其出借资金,为本市范围以外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向其出借资金;(六)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单项资本性(股权、产权)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七)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单笔达到50万元以上、年度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八)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需报国务院、省政府核准备案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九)市属国有企业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十)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本条第(一)、(四)项所列事项和其他经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十一)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改变主营业务;(十二)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投资注册新企业;(十三)其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有重大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应当报市国资委批准的事项;市属国有文化类产业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与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港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港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徐云摘要:内部控制是企业进行自我调节和约束的重要内在机制。
在港口投资建设维持高位与结构性产能过剩并存的经济背景下,财务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会计活动质量、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文章简要分析了当前我国港口企业在财务内部控制上出现的问题,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我国港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问题的几点具体措施。
关键词:港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问题;措施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产业已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
港口行业资本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在港口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下,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谋求更好的发展,港口企业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创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港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全面系统的财务内部控制。
港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大、耗时长,对人力、物力、财力的需求大以及生产活动作业环节多等特点,决定了港口收入及成本的计量跨度大、涉及部门广,因此要想财务内部控制发挥实效必须站在全局高度,设置全面且权属清晰的控制流程,并突出相互牵制的关键控制点,以实现港口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对各个环节和部门的全面贯穿和覆盖。
(二)缺乏监督管理机制,使财务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任何一个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良好成果的实现都需要严格谨慎的监督管理。
港口企业生产活动的多环节复杂性、生产的不均衡性以及非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加大了内部、外部审计监督的难度,也在无形中放纵了财务内部监管者的监督意识。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使财务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大大降低了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
(三)思想观念陈旧,会计基础薄弱。
我国大多数港口企业均有着交通部直属企业的前身,虽然港口企业已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体制改革,但是至今“依照章法规定实行,缺乏创新动力和思变决心”的现象仍盛行,观念的陈旧致使港口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较为薄弱,诸如作业成本法、分货种标准成本、财务业务一体化、全面预算管理等在很多港口企业未得到尝试或推动。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1•【字号】日政办发[2006]78号•【施行日期】2006.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日政办发[2006]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日照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港航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2〕3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口联合方案〉的通知》(日办发〔2003〕14号)精神,市港航局更名为市港航管理局,隶属关系不变,负责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的行政和行业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港口、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拟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港口总体规划、港航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港口岸线使用的审核、报批和港口岸线、水域、陆域的管理;负责航道、锚地、防波堤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四)审核港口工程项目;参与组织港航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
(五)监督管理港口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负责港埠企业、港口服务性企业以及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及监督检查;对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秩序、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辖区内水运业务,实施水路运输供求关系的调控。
(六)负责港航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建设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并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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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19-043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01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01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内控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29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修改处用加粗表示):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修改前修改后第十九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第十九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公司的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日;(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地点;码。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加。
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效,并根据情况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视为出席。
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含代理人)以其第三十四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大会上的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东投票权。
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修改前修改后第五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第五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董事。
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故解除其职务。
任。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第十九条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应当分别提前十日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应当按前述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修改前修改后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第一条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规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权益,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司”)监事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称“本公司”)监事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监事任职资格:第五条公司的监事不得由下列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员担任:行为能力者;(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四)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四)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费用由公司承担;(九)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指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监事会主席不能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履行职务又未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议。
时,可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代行职权。
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监事会可以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监事会所关注的问题。
原制度后续条款编号顺延。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改内容修改前修改后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日照港股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日照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关于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制度。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5培训工作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兼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断的关系的董事。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真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上市公司和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第四条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在5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司工作的时间不应少于15 个工作日,并立董事,每年为公司工作的时间不应少于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15 个工作日,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董事的职责。
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独立董事,人数不少第五条公司设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参加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应取得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