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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反腐案例

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反腐案例
1.湖北某高校后勤管理人员贪污。
2018年,湖北某高校后勤管理人员余某涉嫌贪污罪被当地纪委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余某利用职务之便,从该校后勤系统中挪用公款共计50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买车、送礼等个人行为。
目前,余某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2.成都某高校保安部门贪污案。
2017年,成都某高校保安部门负责人张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贪污行为。
经过调查,张某等人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案涉金额超过1000万元。
目前,张某等人已被判刑,涉案资产也被追缴。
3.四川某高校后勤公司贪污案。
2016年,四川某高校后勤公司原总经理朱某被指控贪污、受贿等罪名。
根据调查,朱某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存在收取合同抽成和回扣、私自从公司账户划拨巨额资金等行为,涉案金额达到数千万元。
最终,朱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4.河南某高校后勤管理人员收受礼品案。
2015年,河南某高校后勤管理人员李某因收受供应商送的礼品被纪委查处。
经过调查,发现李某违规收受了多家供应商的礼品、垫资等,共计近20万元。
目前,李某已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案例表明,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反腐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惩违规行为,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doc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随着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日益增加,高校科研领域出现了一些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不仅严重违背了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也损害了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1:20xx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xx年至20xx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2:20xx年6月28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日被依法逮捕。
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
20xx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3:20xx年4月,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就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身影。
李宁等人承担了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4:近年来,随着科研投入的增加,尤其是国家、省市布置的纵向课题经费增加,养肥了不少科研"蛀虫"。
高校 违纪 典型案例

高校违纪典型案例高校违纪典型案例1. 学生作弊事件:某高校期末考试中,一名学生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通过隐藏在眼镜中的微型无线通讯设备接收考题答案。
该行为被监考教师发现并上报,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并面临严重的学术处分。
2. 学生贩卖违禁品:一名高校学生在校园内贩卖违禁品,如毒品、仿冒品等,导致学生群体中出现不良影响。
学校保安人员及时发现并报警,该学生被逮捕并遭到法律制裁。
3. 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在高校宿舍楼内,两名学生因琐事发生争吵并最终演变成了打架斗殴事件。
学校保安及时赶到制止,并将事件上报学校。
两名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同时也受到了警方的处理。
4. 学生恶意损坏校园财物:某高校内,一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恶意损坏了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如图书馆的书籍、实验室的仪器等。
学校及时发现并调查,该学生被要求赔偿损失,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5. 学生违规参与赌博:一些高校学生违规参与线上赌博活动,不仅浪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还对学业产生了严重影响。
学校对此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学生进行警告、罚款或停学等处理措施。
6. 学生违规破坏考试秩序:在高校期末考试中,一些学生通过传纸条、传递答案等方式违规破坏考试秩序。
学校监考教师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对涉事学生进行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7. 学生参与非法集会示威:一些高校学生在校园内组织非法集会示威活动,违反了校园秩序和法律法规。
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对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学等处分。
8. 学生在校园内散布谣言:某高校内,一名学生在社交媒体上散布谣言,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诋毁和造谣,引发了学生群体的不安和恐慌。
学校迅速调查清楚真相,并对该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9. 学生盗窃校园财物:某高校内,一名学生利用机会盗窃了校园内的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
学校保安及时发现并报警,该学生被逮捕并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学校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媒体盘点近年来中国高校10大贪污腐败案件

媒体盘点近年来中国高校10大贪污腐败案件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招生问题调查被媒体曝光,有关消息称,蔡荣生持假护照从深圳闯关,欲赴加拿大被截获,已交代招生等问题涉案金额达数亿元。
高校范围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大众网根据媒体公开消息整理发现,2011年至今,已经发生多起“高校腐败”案件,其中包含多所“211院校”,且多数涉案问题与高校基建相关。
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2013年11月28日,据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对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被查问题做出回应,确认蔡荣生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之前媒体消息称,蔡荣生持假护照从深圳闯关,欲赴加拿大被截获,已交代招生等问题涉案金额达数亿元。
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2013年8月23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受贿一案宣判,曾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的王国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查明,1999年以来,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2013年8月21日,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许晓明利用职务便利于2003至2011年期间,非法收受价值人民币113万余元的钱款。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张忠元2013年7月24日,四川组织部门宣布免去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的书记职务,并任命马跃荣为新的党委书记。
此前5月30日,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及该校多位中层干部已因涉嫌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
同一时间段内校长和党委书记双双“落马”,为高校多年来非常罕见的事件。
据悉,范昕建及张忠元案,基本为同一窝案,均与成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相关。
南昌大学(微博招生办)原校长周文斌2013年5月,江西省纪委对外宣布,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党课思政课件高校腐败案例警示录图书馆张作臣2011年3月

04
案例总结
高校腐败的危害性
损害教育公平
高校腐败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影响 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损害教师形象
个别教师的腐败行为损害了教师整体的形象 ,影响学生对教师的信任。
侵蚀校园文化
腐败现象侵蚀校园的诚信、公正等价值观, 对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造成负面影响。
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或非法投资,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权力寻租
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提供便利 ,以获取个人利益。
04
腐败原因
制度漏洞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不完 善,存在漏洞,为腐败 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监督缺位
高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健 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 制约,导致腐败现象滋
生。
思想滑坡
部分高校领导干部理想 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 ,经不起诱惑,走上腐
涉及人员众多,领域广 泛,手段隐蔽,后果严 重。
损害了高校的声誉和公 信力,影响了学生的公 平权益,破坏了教育公 平和社会公正。
02
案例分析
腐败表现
01
贪污受贿
高校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 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学术不端
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抄袭、剽窃、 造假等行为,破坏学术风气。
03
02
挪用公款
高校腐败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损害 了社会公共利益。
03
案例反思
高校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维护教育公平
高校腐败会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影响学生的受教 育权利,破坏教育公平。
01Βιβλιοθήκη 树立良好校风高校腐败会败坏校风,影响教师和学生 的道德风尚,破坏学校的良好形象。
高校腐败案件汇总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陈英旭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6
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
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被批捕。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李汉昌
2001年至2008年,被告人李汉昌利用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8.5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2007年3月,李汉昌还利用担任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10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2011年1月,原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0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据悉,郭泽深在担任湛江师范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工程承建商林某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
31
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
2013年8月23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受贿一案宣判,曾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的王国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查明,1999年以来,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8
李兆森(暨南大学原体育部副主任)
李兆森于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利用主持体育部全面工作,并分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等职务便利,在招收体育特长生和为本校新生采购校服的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家长及服装厂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4万元。
9
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
2013年5月,江西省纪委对外宣布,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该省纪委官员向媒体记者透露,周文斌涉及南昌大学新校区基建贪腐问题。随后周文斌南昌大学校长职务被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2023年高校违纪违法案例

2023年高校违纪违法案例
2023年,中国高校系统中有多起违纪违法案例被查处。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摘要:
1.南方医科大学校长陈敏生落马被查,成为当年被称为“高校反腐第一虎”的重
要案件。
2.截至2023年8月底,至少有22名高校领导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调查,
其中包括西安理工大学原校长李孝廉等多位校长(院长)或党委书记。
3.湖南省湘潭市和山西省阳泉市的教育系统也出现了违纪违法情况,如湘潭市
某局长胡湘南、阳泉市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巨海等均被查。
4.教育部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东南大学某学院院长可能涉及师德
失范问题,具体情况有待深入调查后公布。
5.另外,还有湖南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胡某某等人因滥发加班费等问
题被查处,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这些案例表明2023年教育系统的反腐力度加大,对高校内部的腐败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旨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教育公平与正义。
高校腐败典型案例

2011年2月整理
从媒体的评价看高校腐败的严重性
警钟长鸣——高校腐败案件展示录 腐败瘟疫入侵高校 “净土”缘何长出“毒瘤” 从“总督学受贿千万”看高校反腐 党风不正,影响校风;校风不正,影响教风;教风不
正,影响学风。校风、教风、学风不正,人才培养 的环境就得不到优化。
高校腐败烈度逐年升级:权力过大 制约过小
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副校长李金和受贿案) 武汉科大校长书记双落马(原校长刘光临、原党委书记吴国 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振杰(22万多元)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其泰(22万 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陈家华 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刘居富 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开明 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黄中贵
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 案件有36 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
一篇文章:高教腐败频频曝光
高校腐败连连案发,人类最文明最圣洁的校园 不断卷入金钱丑闻。一群高智商的知识分子在金钱 的侵蚀下低下高贵的头,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失去 了最宝贵的操守。这几年,高教系统形形色色的腐 败行为,多集中在基建、财务、物资采购、招生、 成人教育等部门,作案手法也五花八门:收受“回 扣”数千万元、办学倒卖文凭、基建工程“暗箱” 操作、利用招生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各类费用、学 术腐败等等。
落马领导曾被评“干部群众的贴心人” 高校高腐拷问权力运行监督
教育腐败已经到了不可容忍
基建、后勤、采购、招生等财权、事权集中的环节, 是湖北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高校经济腐败案呈现几大特点:权钱交易明显,窝 案串案突出,腐败分子中党员、高学历、中老年人 居多,“明”、“暗”回扣盛行,作案频繁,涉案 金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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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败案例选登供稿部门:纪委监察室供稿时间:2010-4-15 阅读次数:前言高等院校在人们心中原本应该是一片圣洁之地,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育工作者也应该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的楷模。
然而,近年来发生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圣坛”上的阴影,令人心头沉重。
据统计,发生在高校及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近年来成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同时也为高教工作者敲响了长鸣的警钟!为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选登发生在高校的部分典型案例,以此作为“警示”。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四川省部分高校教材采购中职务犯罪案件2004 年2 月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9 个书商交代和检举的线索,从调查高校教材购销问题入手,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
成都市有关区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相继侦破了发生在辖区部分高校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
截止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时,总计涉及10 所高校和 2 所中专的51 起案件,共42 人(含书商行贿案9 件9 人)成都、绵阳两地涉案人员职务为县处级干部的有13 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14 人,涉案总金额1000 万元左右。
涉案金额较大的有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处长等 3 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168 万元案;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发行中心科长,涉嫌受贿120 万元案;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涉嫌贪污100 万元案;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处长,涉嫌贪污受贿105 万元案(含价值10 余万元捷达轿车一辆)。
目前正在侦察的案件有15 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有31 件,开庭审理 5 件,其中一审已作出有罪判决的 2 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索贿案2004 年8 月初,一名广西的考生家长反映,他的孩子不久前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是一位自称是北航赴广西招生联络员的人,却要求这位考生家长必须先交10 万元,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就要退回档案。
该家长拒绝了这一要求后,第二天就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退档。
无奈,这位家长只能被迫口头同意对方的要求,表示愿意交出10 万元。
经查,向考生家长索取高额费用的庞宏冰、刘天平和高峰三人均系北航教职员工。
其中庞宏冰原是北航计算机系副教授,现为北航天宏电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刘天平是北航天宏公司的一名员工,高峰是北航汽车工程系教授。
据庞宏冰本人交代和广西公安机关查实,在该年的招生中,庞宏冰等人总共收取考生额外费用55 万元。
8 月16 日,在央视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北航校长李未就招生丑闻公开表示道歉。
广东商学院原设备科长黎明芳受贿案广东商学院设备科科长黎明芳被群众举报受贿。
经查实,黎利用其负责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验收的职务之便,于1996 年12 月至2001 年2 月收受电脑商贿赂3.52 万元。
拔出萝卜带出泥,该案牵扯出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蛀虫,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三名处级干部在内的6 名高教系统干部。
他们利用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职务便利,在为省属高校统购教学仪器设备时大肆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70 万余万元。
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受贿案——身居要职,成为追逐焦点2001 年,经过三校合并的南京财经学院,正式开始大规模建设仙林新校区,时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的刘代宁,担任该仙林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负责所有工程的规划和招投标工作。
2003 年,经教育部批准该学院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刘任副校长。
大权在握的刘代宁,自然成为众多建筑安装公司、绿化公司、建筑材料厂纷纷追逐的对象……。
据检察院指控,2001 年春节前至2004 年3 月间,刘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某建设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追加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28 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1.7 万多元、3000 元美金、另外还有超市购物券、金条、手表、手机、字画等财物。
调查发现,刘代宁被指控的绝大多数受贿记录,时间均发生在春节前、中秋节前、端午节前。
借逢年过节之机,谋求利益求他办事的人就会以过节“拜访”的名义前来行贿送礼。
记者细数了刘代宁被检察院查明收受贿赂的次数,竟然高达78 次,大到一次10 万元,小到一次1000 元,三年内刘不费吹灰之力,成为“百万富翁”。
2004 年4 月底,刘代宁被监视居住,5 月25 日被刑事拘留,6 月 4 日被批准逮捕。
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受贿案——夫妇收取黑心钱,取之有“招”李泽霖,1985 年开始担任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1990 至2000 年分管学院招生工作。
分管招生工作期间,李泽霖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身上大捞“油水”,数十次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25 名考生家长的贿赂和礼金共计25.5 万元。
2001 年8 月8 日,李泽霖被湖北省检察院批捕。
2002 年3 月 5 日,李在武汉市中院受审,一审被判刑 5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其妻雷维宁被判刑3 年,缓刑 5 年,并处罚金 1 万元。
“吊胃口,引鱼上钩”“借关系,金蝉脱壳”“演双簧,暗渡陈仓”案发后李泽霖后悔地说:“我亵渎了我的职务。
以前很多家长给我送钱,我都拒绝了。
但收下第一笔钱后,我觉得没什么,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在2000 年,我共录取了14 名成绩不够线的考生,共收家长的贿赂18.1 万元。
”李泽霖在《我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检查》中忏悔说:“我违法违纪,不仅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党的教育事业抹了黑……”。
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吴世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吞下“糖衣炮弹”,牺牲学校利益吴世明,研究生文化程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 年 1 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1993 年1 月兼任宁波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998 年12 月任同济大学副校长,2000 年4 月任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
1995 年1 月至2000 年2 月,吴世明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和浙江大学组建的宁波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职务的便利,多次出具委托书,授权刘某(女,原私营建筑业主,已捕)代理行使智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责,使刘以智达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大量贷款;还在刘夫妇离婚过程中以转让公司利益为条件,牺牲校办产业的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
1996 年初至1999 年底,吴世明先后四次收受刘某贿赂共计人民币8 万元、美元2 万元。
2003 年,吴世明被浙江省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 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 万元及受贿所得。
陕西教育学院原院长高安民受贿——泪洒仕途末路2002 年1 月 22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宣判:陕西教育学院原院长高安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
受贿赃款人民币 2 万元予以没收。
高安民出生在陕西乾县的一个穷苦的家庭,曾背着包谷面和发糕,苦读六年,以优异的成绩考上陕西师范大学,后留校任教。
由于教学认真,工作努力,受到学生的好评,一时成了陕西师大青年教师学习的楷模和榜样……1995 年2 月,高安民上任陕西教育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面对成绩和赞扬,他飘飘然起来,并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得火热。
财务处会计李虹,施展女人的媚术,使高安民和自己关系异常的火热。
在李被高提拔为财务处副处长之后,李为报答高“知遇之恩”,于1998 年 1 月行贿 2 万元,高理所应当地收下了。
为捞回自己 2 万元的“损失”李将罪恶的手一次次伸向了公款……2001 年8 月,高安民60 岁的生日是在陕西省纪委对他的审查期间度过的。
面对办案人员给他准备的生日晚餐,他流下了悔恨的眼泪……陕西杨陵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化勇受贿案——欲望让他坠入深渊王化勇,1999 年10 月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备处处长,同年11 月,又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1 年 6 月起任杨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在担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备处处长和杨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王化勇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投标及设备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101000 元。
2003 年4 月陕西省纪委对一起腐败案件审查时,发现王化勇有收取他人现金的嫌疑, 5 月22 日对其“双规”。
案件查清后,已开除其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王化勇在一份“悔过书”中,这样写到:“权是个什么东西?有权就有力,有权就有利,但权也是双刃剑,处置失当就是祸!党和人民赋予我权利,我本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而我却在履行这一职责时走了样,为自己捞私利。
现在想想,钱又是什么东西?现实生活中没有钱是不行的,但一切只为了钱是万万不能的,不义之财千万不能要,否则明白时,后悔已经晚了!”广东某高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受贿案李兆森,案发时任某知名高校体育部副主任,主持体育部全面工作和分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工作,该校“七·五”、“八·五”规划的重点培养教师,1999-2000年度校级十佳教师,1997-2001年全国优秀国家级裁判,曾担任第九届全运会比赛副总裁判长、2001年全国田径大奖赛(中山)总裁判长等职务。
据李兆森交代,2000年9月-2001年9月间,他先后多次收受学生家长张某、李某等8人的贿赂款共13.3万元,并在招生时为这些学生开了“绿灯”。
因为李作为学校体育部主管招收体尖生的负责人,在招生时有最后的决定权,只要送了钱,李就会利用他最后决定名额的职权给予“关照”。
一位网球特长生的母亲为了让女儿顺利地通过录取关,千方百计找到李兆森,硬是塞给他两万块钱。
李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说:“当时我不愿收她的钱,但她母亲又说如果我不收就表示不录取她,我推辞不了,只好收下这两万元人民币。
”为人师表的李兆森一开始对送来的贿赂款还半推半就,但不久就开始心安理得,竟然打电话催中间人补上“拖欠”的贿赂款。
2001年,李兆森到辽宁鞍山招生,认识了一位专门推荐体育特招生的中间人。
中间人要求李帮忙招进3位学生,并许诺每招一个就给2万。
2001年5月,这位中间人到广州请李吃饭,席间给了3万元,说录取后再给3万。
后来这3位学生都如愿“考”上了,但许诺的另外3万迟迟没到位。
李兆森自然不愿“吃亏”,于是几次打电话催中间人补上“拖欠”的3万元,一直到案发。
令李兆森没想到的是,这位中间人后来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时说:“实际上我一开始就想好了只给3万,但又怕他不出力,所以才许诺再给3万的。
”除了利用招生受贿以外,李兆森也不放过其他“发财”的机会。
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间,利用采购校服的机会,李又先后多次收受了广州某针织厂的贿赂款9.1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间,李在招收体育特长生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22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