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案例
从众心理的腐败经典案例

从众心理的腐败经典案例1. 斯坦福监狱实验斯坦福监狱实验是由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普·泽姆巴多进行的一个实验,研究人员将普通人随机分为监狱囚犯和监狱警卫两组,观察他们在模拟监狱环境中的行为。
结果显示,普通人在扮演囚犯和警卫的角色后,很快就开始出现权力滥用、暴力行为等现象,从而揭示了从众心理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2. 鲁珀特·布雷鲁珀特·布雷是英国记者,他在20世纪50年代进行了一项关于吸烟的调查。
他在一家报纸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吸烟不危险》的文章,声称吸烟对健康没有危害。
这篇文章迅速传播开来,引发了公众对吸烟的广泛认同和从众行为。
然而,事实上吸烟与多种疾病有关,布雷的报道被证明是错误的,但已经造成了广泛的误导和危害。
3. 纳粹德国的大屠杀纳粹德国的大屠杀是二战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大规模种族灭绝行动,纳粹政权通过宣传和操控群众舆论,成功地将大部分德国人带入了纳粹的行列,从而实施了大规模的屠杀行动。
众多普通德国人参与了这一灭绝行动,他们出于从众心理,盲目地服从于纳粹政权的指令,造成了巨大的人道灾难。
4. 薰衣草镇的投资热潮薰衣草镇是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的一个小镇,以薰衣草种植业闻名。
在20世纪90年代,一本描写薰衣草镇美景的畅销书出版后,薰衣草镇迅速成为了旅游热点。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该镇,投资者纷纷购买土地和房产,导致薰衣草镇的房价暴涨。
然而,这个热潮最终演变成了泡沫破灭,房地产市场崩盘,许多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5. 谷歌的“20%时间”谷歌公司在创立初期推行了一项名为“20%时间”的政策,鼓励员工利用工作时间的20%来进行个人项目和创新实验。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政策逐渐被滥用,很多员工并没有真正利用这部分时间进行创新,而是将其用于休闲娱乐或其他个人事务上。
这导致了效率的下降和资源的浪费,最终谷歌不得不取消了这一政策。
6.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中国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旨在控制人口增长,然而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从众心理的负面影响。
古今中外反腐败案例

古今中外反腐败案例
古今中外都存在着许多反腐败案例。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案例:
1. 中国古代东汉末年,宦官专权,朝政腐败严重。
其中最著名的是王莽篡位及王莽王朝的腐败统治。
2. 中国明朝,郑贵妃案。
郑贵妃是明英宗宠爱的妃子,她和她的家族通过贪污受贿等手段大肆敛财,引起民怨。
3. 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2008年。
许多金融机构和银行,如雷曼兄弟、美林证券等,因为腐败的金融手段,导致全球金融系统瘫痪,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衰退。
4. 英国著名的腐败案例之一是1970年代的“政治斗争漫画案”。
政府为打压政治对手,在报纸上刊登了众多作为腐败证据的漫画,导致被告人的名誉受损。
5. 印度的洛坎普案。
这是印度历史上最大的腐败案之一,
涉及国内外200个账户,其中包括多名高级政府官员和商
界精英,涉案金额高达70亿美元。
这些案例只是众多反腐败案例中的一部分,反腐败是全球
共同面临的挑战,各个国家都在采取措施加强反腐败工作,以促进政治清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官员贪污法律案件(3篇)

第1篇在我国,贪污腐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批贪污腐败案件被揭露出来,其中官员贪污案件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官员贪污案件为例,分析其法律问题,探讨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某市原副市长李某,李某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
经调查,李某贪污所得主要用于个人挥霍和购买房产。
二、案件经过1. 线索发现:2018年,某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可能存在贪污问题。
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李某进行初步调查。
2. 初步调查:专案组对李某的工作经历、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李某在经济往来中存在诸多异常。
3. 深入调查: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专案组对李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进行了调查,发现李某涉嫌贪污巨额财物。
4. 立案侦查:2019年,某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
5. 审判过程: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三、法律分析1. 犯罪主体:本案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
2. 犯罪客体: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符合贪污罪的客体要件。
3. 犯罪客观方面:李某在担任副市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符合贪污罪的客观要件。
4. 犯罪主观方面: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却故意为之,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符合贪污罪的主观要件。
四、案件启示1. 加强廉政教育: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2. 完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3. 强化法律震慑:对贪污腐败行为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
4. 加强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贪污腐败行为。
廉洁警示典型案例概述

廉洁警示典型案例概述廉洁警示典型案例概述导言:在现代社会中,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存在已经成为了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严重问题。
为了打击和防止这些不良行为的发生,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反腐败机构和制度,并通过公开曝光和警示典型案例的方式来加强法律意识和预防意识。
本文将概述一些廉洁警示典型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地了解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危害,从而引发对于廉洁的思考和行动。
一、案例一:某地级市原市长因贪污受到刑事处罚该案例发生在某地级市,原市长因涉嫌贪污数千万人民币受到了刑事处罚。
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他通过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非法获取了大量的财富。
这一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揭示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腐败问题,并引发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腐败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的危害。
原市长通过滥用职权、受贿和侵占公款等手段,非法获取了大量财富,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也削弱了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效率,使得社会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配置。
该案例的曝光不仅给予了政府环境的净化和清理,还加强了对腐败行为的警示,提醒人们要远离腐败、维护廉洁。
二、案例二:某国有企业高管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该案例发生在某国有企业,涉及到该企业数名高管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
根据相关调查和媒体曝光,这些高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一些供应商和商业合作伙伴的贵重礼品,并以此来换取商业利益。
这是一个典型的腐败案例,揭示了一些企业经营者的不廉洁行为和违规操作。
这个案例引发了对商业环境的警示和反思。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廉洁和诚信是经营的基本原则和基石。
而这些高管的违规收受礼品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原则,也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通过公开曝光这些案例,让公众了解到商业环境中的不廉洁行为的危害,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廉洁意识,促使企业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
三、案例三:某政府官员涉嫌受贿案引发的社会关注该案例发生在某地政府,涉及到一名政府官员涉嫌受贿和行贿的问题。
被动腐败行为案例

被动腐败行为案例案例名称:XX省某官员滥用职权案1.案情概述2008年,XX省委决定任命甲某为某市某区区长。
然而,甲某在担任区长后,滥用职权,进行了一系列腐败行为。
以下将罗列出主要腐败行为及具体细节。
2.案情详述2.1贪污公款: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间,甲某通过虚报报销、收受行贿等手段,共计贪污了该区政府的公款500万元。
具体案例如下:- 2009年3月,甲某授权某公司承办区政府图书馆建设项目,并将该公司提供的500万元接收到的款项全额用于个人浪费和消费。
- 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期间,甲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民营企业家乙某给予的行贿款项达200万元,作为回报,甲某为该民营企业家提供相关项目模糊处置、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帮助。
2.2假冒工程款携款外逃:2009年10月,甲某伙同一些不法商人,伪造工程款假条,并将32万元公款转入私人账户。
事后,甲某窃取这32万元,携款外逃。
案发后,财务部门发现财务账目不平衡,开始调查。
2.3虚假产权转让:2009年4月,甲某使用自己的职权,伪造房产证明,并将一个名下的公房以虚假的产权转让方式,以5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丙某。
事实上,该房产并未权属归甲某,他出售的仅仅是其使用权,丙某并不知情。
3.法律进展2010年3月,经过各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甲某所有的腐败行为被查明并公开,进而引发了广泛关注。
同年6月,甲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移送法院。
经过数月的庭审,法庭最终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罪名对甲某进行了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4.律师点评这起案件涉及的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严重侵害了税款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针对该案件,甲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公共利益,更败坏了党风廉洁建设,严重破坏了社会的信誉与信任。
法庭对甲某的判决及量刑是符合法律的,给予了甲某应有的惩罚,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这起案件也证明了对腐败、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严惩不贷,可以有效打击腐败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银行腐败警示案例教育案例

银行腐败警示案例教育案例近年来,银行腐败案件屡屡见诸报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银行机构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腐败行为不仅损害银行机构的声誉,更严重影响着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些银行腐败案例,并从中汲取教训,让银行从业人员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一、案例一:美国威尔士银行洗钱案2012年,美国威尔士银行被曝光存在大规模的洗钱行为,相关案件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事件的曝光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谴责,对威尔士银行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事件后,该银行不得不支付巨额罚款,并作出一系列整改承诺,以应对监管机构的调查和处罚。
该案例不仅损害了威尔士银行的声誉,更暴露了该银行对反洗钱制度的漠视和管理上的失误。
银行腐败行为损害了金融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也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二、案例二:中国农业银行内幕交易案中国农业银行曾爆出多起内幕交易案件,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机密信息,并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在道德上败坏了银行从业人员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客户利益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这些银行腐败案例的发生,不仅给银行机构自身带来了损失,更严重地影响了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银行从业人员来说,这些案例给予了深刻的警示和反思。
银行从业人员要强化职业道德和规范意识,不得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参与违规行为。
银行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内控和合规体系,防范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银行腐败案例教育案例为银行从业人员树立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也提醒着银行机构重视风险管控和内部管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各类腐败行为的蔓延,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案例腐败竟然如此简单——成克杰受贿案件的启示

案例腐败竟然如此简单——成克杰受贿案件的启示腐败是一个深入人心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和社会的公平公正,还破坏了基层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公共利益。
成克杰受贿案件无疑是一个典型的腐败案例,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反腐启示。
成克杰是江西省南昌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他在担任此职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上百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项。
这些贿赂款项使得他过上了奢靡的生活,购买了名贵的车辆、房产等,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市政府形象,也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首先,成克杰受贿案件提醒我们,腐败之所以发生,主要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的道德观念不强,思想品质不高,对权力的滥用和个人私利的追求,让他们逐渐迷失了公仆的本质。
因此,要防止和治理腐败,必须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其次,成克杰受贿案件揭示了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腐败不仅仅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系统性问题,是一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网络。
要想彻底铲除腐败,需要全面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打破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再次,成克杰受贿案件的查处过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该案的成功调查和起诉表明,反腐败斗争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需要不畏强权,坚持原则,严格法律程序。
相关部门应加强司法体制,提高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避免积案滞缓和失职失责现象的发生。
此外,成克杰受贿案件还提醒我们,要加强社会监督力量。
在这个案件中,尽管成克杰收受贿赂的行为已持续多年,但却一直未被发现。
这也说明,腐败案件的查处不能光依靠党纪国法的惩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参与。
只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共同参与反腐败的斗争,才能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合力。
最后,成克杰受贿案件的启示是,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腐败是一场长期的斗争,既需要坚定的决心和毫不畏惧的勇气,也需要长期持久的努力和坚定不移的信心。
反腐败的案例

反腐败的案例
反腐败案例通常涉及政府官员、企业高层或其他拥有权力的个人因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等行为而被调查和起诉。
以下是一些历史上发生的著名反腐败案例:
1.博科·哈拉姆(Boko Haram)案件(尼日利亚):尼日利亚政府
曾多次指控政府官员涉及腐败,并试图打击极端组织博科·哈拉
姆。
这包括涉及贪污、洗钱和滥用职权的案例。
2.卢卡申科案(乌克兰):乌克兰前总统维克多·卢卡申科因为他
的政府涉及的广泛腐败行为而被起诉。
这导致了2014年的亲
欧洲示威和卢卡申科的辞职。
3.巴西“洗车行动”(Operação Lava Jato):这是巴西历史上最大
的反腐败行动之一,涉及石油公司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的高级官员和多家建筑公司。
该行动揭露了大规模的腐败、行
贿和洗钱。
4.中国反腐运动:中国自2012年以来一直进行着广泛的反腐行
动。
这次运动涉及了众多高级官员,包括政府官员、军队将领
和企业领导人。
著名的案例包括周永康、薄熙来等。
5.韩国朴槿惠弹劾案: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
等罪名,于2017年被弹劾。
她涉及的丑闻牵涉到企业领导人,
导致了“闺蜜干政”等指控。
这些案例仅为举例,全球范围内有许多其他反腐败行动和案件,这些案件表明国际社会对于打击腐败的共同努力。
反腐败行动通常涉及
多个国家机构、法律体系和国际组织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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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典型腐败案例剖析卖官——一个副部级高官的“死穴”入于污泥而不染、不受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蚀,是最难能可贵的革命品质。
——周恩来作为全国第一个因腐败案“落马”的在任省级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在江苏乃至全国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2005年12月3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徐国健涉嫌受贿案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6年1月19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5月30日,徐国健作为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最后一次公开亮相。
当天,中共江苏省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徐国健出现在大会主席台上。
6月4日,徐国健原计划列席一个会议,但会议开幕后,他的秘书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6月5日,中共江苏省委向全省各市发布了徐国健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双规”的内部通知。
6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徐国健的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被免去。
案发交通厅徐国健1992年任中共江苏盐城市委书记,1995年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4年被双规时,徐国健已年届六旬。
徐国健的落网与江苏省交通厅腐败窝案被查处有关。
早在2004年2月,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锦与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章俊元先后被“双规”。
作为江苏省交通厅腐败窝案中关键人物的章俊元,2001年1月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同年6月任厅长。
这一任命实际上得到了时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的徐国健的大力支持。
当时,章俊元因一票之差而没通过江苏省人大关于交通厅厅长人选的表决,于是他便找徐国健帮忙。
在徐国健的帮助之下,几个月后,章俊元高票当选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
2004年春节,章俊元带着一个宽50多厘米、高70厘米、厚约25厘米的编织袋和两幅名画来到徐国健家,说是感谢徐国健帮他当上了交通厅厅长,并希望徐国健在自己成为省级后备干部的事上继续帮忙。
后来,徐国健的妻子沈秀如发现,袋子里面装有200万元现金,而这也是徐国健单次收受的最大的一笔贿赂。
最早出事的王文锦,掌控着资产近百亿元的江苏京沪公司。
该公司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控股。
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全长261.5公里,2000年12月建成通车,江苏京沪公司负责对该路段的经营管理。
王文锦行事相当高调,经常标榜自己“应该是年薪200万元的大型企业改革家”。
王文锦的年收入是其公司员工平均工资的35倍,是一线员工工资的50倍。
从2003年2月开始,反映王文锦涉嫌贪污以及其背后有保护伞的举报信,不断被寄给江苏省有关领导。
后来,中纪委介入查办王文锦一案,由此牵出了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继而牵出了徐国健。
炒股掩盖下的受贿徐国健被查实的最早的受贿案情和当时的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有关。
1992年,徐国健任江苏省盐城市市委书记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张忠良。
当时,张忠良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20世纪90年代初,江苏省委、省政府曾下发一份文件,规定企业销售总额达到一定指标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
此时,尚在盐城郊区办企业的张忠良对这一政策很感兴趣。
在徐国健的帮助下,张忠良顺利当上了盐城某镇的副镇长,后来又挂职该镇党委副书记。
1993年春节,徐国健在盐城市政府大院的家中收到了张忠良送来的第一笔贿赂款10万元。
此后,张忠良的贿赂款不断送上门来。
当然,作为交换,徐国健在此后10多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张忠良本人和与他有关的人在职务升迁、企业经营、子女升学等方面牟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
张忠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徐国健则越陷越深。
张忠良把徐国健当做自己的财神爷,自然也不忘回报徐国健。
一次,张忠良到徐国健家,看到徐国健的妻子沈秀如已经退休,就建议她到股市上走一走,消磨消磨时间。
之后,张忠良以自己的名义开了户,并分6次打进去109万元,名义上是让沈秀如替他炒股,实际上是变相送钱给徐国健。
据查证,徐国健先后15次收受张忠良的贿赂款,赃款总额241万元。
如此“投桃报李”徐国健受贿案中,除张忠良外,另两个“行贿大户”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和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
胡友林通过关系靠上了徐国健这棵“大树”。
1995年1月,时任中共盐城市委书记的徐国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让胡友林任盐城市政协副主席一职,享受副厅级待遇。
2003年4月,时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的徐国健又主持召开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让胡友林任盐城市委常委。
同年5月,胡友林升任盐城市委常委。
后来,因为中央规定企业领导不能进党政班子,胡友林的市委常委职务才被免掉。
除此之外,徐国健对胡友林的帮助可谓无微不至,涉及企业经营、股权收购、贷款办理、房屋产权证办理等各个方面,其方式均是通过向省级部门负责人和市、县主要负责人打招呼,给予胡友林特殊照顾。
而胡友林的送款也可谓勤快、及时,不仅在饭店、家里送,甚至当徐国健在北京开会时,他都会准备现金供徐国健使用。
据查,胡友林11次送钱给徐国健,共计人民币110万元、美元1.1万元。
被判死刑,悔之晚矣徐国健并非为官之初就是个贪官,他曾经十分清廉。
在盐城市当市委书记时,他的专车一直是普通桑塔纳,而他很多下级的车都比他的车高级;有人给他送礼,他会让秘书或司机把东西退还给人家,或干脆上交。
有一天,徐国健的长子在南京看中了一套地段和户型都很好的房子,但房价较高。
在妻儿的劝诱下,徐国健的“清官”当不下去了。
从此,徐国健开始一面公开大谈反腐败,一面大肆受贿。
从1992年至2004年,徐国健利用先后担任江苏省盐城市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等人牟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贿赂631万元人民币和1.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40多万元。
徐国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而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但鉴于徐国健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赃款也已全部退回,所以法院依法对他从轻判处。
爱钱爱得“变态”的王广玉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
——[法国]卢梭2008年1月30日上午,身穿囚服的王广玉从安徽省淮南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合肥监狱服刑。
王广玉的罪名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7年12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述两罪判处王广玉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与老板攀比,心理失衡2006年7月1日,安徽省合肥市三县四区的党委换届工作结束。
由于此次换届工作中党政领导职位被大量精简,因此时任合肥市瑶海区区长并连任瑶海区区委副书记的王广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连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作为区长,王广玉给瑶海区的未来勾画了美好的蓝图:要将瑶海区打造成现代化制造加工区、省城商贸物流集聚区;还要将它打造成旅游休闲区,构建“生态瑶海”。
王广玉的蓝图还在酝酿阶段便终止了。
换届工作结束一周后,王广玉从延安考察回来,刚走进办公室,他就被安徽省纪委的办案人员带走了。
因王广玉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2006年7月12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根据王广玉的交代,侦查人员从其办公室书橱里,搜出了他以多个户名分别存入合肥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国债等,共计371.37万元。
2006年7月19日上午,经安徽省检察院决定,王广玉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8月1日被逮捕。
此时,王广玉担任合肥市瑶海区区长还不到两年时间。
出身农家的王广玉大学毕业后就进了县委机关。
其后,无论是当计委主任,还是当财政局长,王广玉都经常提醒自己,一定要把握好自我,不能在权、钱、色上出问题。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王广玉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在2000年9月担任肥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后,他的应酬多了起来,经常被一些老板约出去吃饭、唱歌。
慢慢地,王广玉开始收受别人送的烟、酒等礼品。
到瑶海区任职后,由于分管经济、科技、政法等多项工作,王广玉出去应酬的机会就更多了。
看着老板们出手阔绰,王广玉的心理开始失衡。
他虽然有职有权,但一个月的收入还不及这些老板的一顿饭钱。
他期望自己也能成为千万富翁。
有了和老板们比富的想法后,王广玉开始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称兄道弟,对送礼者来者不拒。
到瑶海区任职还不到一个月,他就迎来了第一个行贿者——静安公司(静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斌。
孙斌也是肥东县人,王广玉在肥东任职时,两个人就熟络。
2002年11月的一天,在孙斌的办公室,孙斌向王广玉提出,静安公司今后到瑶海区投资项目时,希望得到王广玉的关照。
接着,孙斌从抽屉里拿出两万元人民币,说:“王书记,听说你小孩刚考上大学,我也没什么表示的,这点心意请您收下。
”王广玉笑了笑,把钱收下了。
2003年5月,经王广玉介绍和推荐,孙斌和安徽省帮才公司(帮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取得了瑶海工业园区瑶海家园恢复楼项目。
为表示感谢,当年5月26日,孙斌在合肥一家五星级酒店宴请了王广玉,并在席间送给王广玉一张存有近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
后来,孙斌又分6次向这张卡中存入了120万元。
在接受孙斌巨额贿赂的同时,王广玉还先后3次收受孙斌的合伙人帮才公司董事长许某所送的20万元现金。
按照当初的定价,瑶海家园恢复楼项目的价格是650元/平方米。
孙斌和许某提出,由于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该项目每平方米的价格需要提高60元。
王广玉因为收了他们的钱,所以很痛快地批准了孙、许二人提高价格的要求。
收了钱也未必办事为了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2004年,瑶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区领导与优秀人才联系制度,联系对象都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较有影响的拔尖人才及民营高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带头人。
瑶海区委规定,每名区领导负责联系一到两名优秀人才,通过走访、看望、座谈等形式,了解他们的科研、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优秀人才对瑶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王广玉却从中窥到了“商机”。
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瑶海区教育局局长唐某是王广玉联系的优秀人才。
王广玉一直考虑着让唐某为自己捞钱做点贡献。
2005年8月,静安公司董事长孙斌开始开发“君柳河畔”住宅小区。
孙斌粗略一算,光开发前期的教育设施配套费就接近200万元。
为了减少费用,孙斌找到了王广玉。
已经收了孙斌130多万元的王广玉当着孙斌的面给唐某打电话,让唐某对“君柳河畔”小区的教育设施配套费按50万元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