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 行)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学校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自主性,按照“重人品、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依据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特制定并实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一、学分与学分制1.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学分计算以课程为单位,把每门课程的各种教学形式所需的课内外时间合并计算,折算为学分。
2.我校实行学期标准周制,即每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为16周,课程按每16学时计1学分,少于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8学时的不计学分;体育课、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少于32学时但达24学时以上计1学分,少于24学时但达12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12学时的不计学分;实践性课程环节,累计每周计1学分,少于一周但达半周以上计0.5学分,少于半周的不计学分。
3.学生需按要求修满最低毕业学分数,按综合培养计划规定,原则上理、工科专业为177学分,经、管、文、法、体、艺类专业为166学分。
二、综合培养计划、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1.综合培养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基本依据,学生必须根据综合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综合培养计划的学制为基本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建筑类专业为5年),学生在校最长时间(含休学)的上限为基本学制加2年。
提前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未如期完成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延长在校时间, 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限。
综合培养计划主要内容有:(1)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
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必修课程的学分数,并修够所要求的选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2)课程设置。
明确课程属性、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及各教学环节的分配。
2023 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

2023年起,华南理工大学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将会有一系列的变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全面评估这些变化,并就其影响、意义以及个人观点展开讨论。
一、2023 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1.个人成绩要求2023年起,华南理工大学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将会提高个人成绩的要求。
以往可能只需要及格就可以获得学位证的考生,未来可能需要更高的成绩才能获得学位证。
这对于考生来说无疑是一项挑战,但也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律性。
2.课程设置要求除了个人成绩要求的提高,2023年的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还将对课程设置做出调整。
学校可能会增加一些新的必修课程,或者改变选修课程的设置。
这意味着学生需要更加注重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才能最终达到学位证的要求标准。
3.综合考核要求除了个人成绩和课程设置之外,2023年的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还可能会增加综合考核的要求。
这意味着将来的考生可能需要参加更多的综合考试或者完成更多的综合性实践项目才能获得学位证。
这对于学生来说无疑也是一项挑战,但也能够更好地检验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能力。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2023年的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的变化将会推动学生更加认真地学习和提高综合能力。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需要具备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应对未来的挑战。
提高学位证要求,可以促使学生更加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全面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总结2023年的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将对考生提出更高要求。
这对于考生来说是一项挑战,但也是一个机会。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希望考生们能够在新的考试要求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2023年的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学生、家长以及教育界的人士都对这一变化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继续探讨2023年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的变化对个人、教育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应对这一变化的适当策略和建议。
2023 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

2023 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自考是指通过自学来参加高等教育考试的一种方式。
对于希望获得本科学位证的考生来说,华南理工大学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下面将介绍一下2023年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的要求。
首先,对于报考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的考生来说,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首先,考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报考时年满18周岁。
其次,考生必须具有普通中等专科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与之相当的学历。
如果考生具有其他学历,还需要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另外,考生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相关专业要求,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力。
其次,报考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的考生需要进行报名和录取手续。
报名一般在每年的3月至4月进行,考生需要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的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考生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及相关证书、考试科目等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报名截止后,华南理工大学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就可以参加后续的录取考试。
然后,参加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和口试两个环节。
笔试是考生根据所报考的专业进行的考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口试是考生面对考官进行的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口语能力及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至6月进行,考试地点为指定的考场。
最后,考试结束后,华南理工大学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口试成绩和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
对于未能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后续的考试。
综上所述,2023年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的要求主要包括具备基本条件、进行报名和录取手续、参加笔试和口试两个环节,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希望对报考华南理工自考本科学位证的考生有所帮助。
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4年 4月 21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 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士 学位。
我校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2011〕11号文件)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1.组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 19-21人组成,任期三年。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 1人,副主席 2-3人,委员会下设学 位办公室。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校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 要负责人(学校校长,或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副校长)担 任。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学和科研等部门 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研究人员组成,应当从 本校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教职工中遴选。
2.委员职责:(1)审定和修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审批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指导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3)审定各学科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4)审查批准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做出授予学士学位 的决定;(5)审查因未达到授予条件而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6)研究和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工作方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各类工作会议由该委员 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
工作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 加,一般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议须经 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条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组成: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 5-9 人组成,任期 三年。
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 1人,主席必须由学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2.成员资格: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从本 学院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教职工中遴选。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细则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细则为使我校各级学位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细则》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1.按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组成人数,视所在学科或学院现有学位授权点的多少而定,由7-15人组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任期与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同。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正副主席中应有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行政领导。
现职学校领导一般不担任分委员会委员。
分委员会设专职秘书1名,协助主席(或副主席)处理日常学位事宜。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由各学院推荐,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遴选条件。
分委员会成员一般在本学院现职教师中遴选,在保证分委员会在本学科学术权威性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二级学科的代表性。
具体条件如下:①分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目前承担一定教学、科研或行政工作;具有博士点学科专业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成员应占一定比例,且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②分委员会成员的年龄(博士生导师除外)一般不超过58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且仍在招收或培养研究生;③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专业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影响,目前仍在从事学科前沿的科学研究;④学术作风严谨认真,为人处世正直公正;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1.审核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并将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送教务处备案;2.审议修订分委员会所属各学科专业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应开设的课程,并审查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在保持培养方案、学位课程、教学大纲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国内外本学科发展的趋势,召开有关会议,研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和完善培养方案,提供学生以科学、合理、系统、完善、前沿、创新的专业教育;3.审批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考试范围,审批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委员会、各门课程主考人以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组织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免除部分课程考试的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名单的建议;4.审查校内外以同等学力向本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5.审批成人教育(函授或夜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报告和学位授予事宜;6.审议和提出本学科专业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7.对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没有通过的学位申请者,作出是否同意其修改、重做论文再答辩一次或不授予学位的决议;8.对于违反规定或事后查明不符合学位授予手续的学位申请者已经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撤销其学位的建议;研究和处理其它有争议的学位授予事宜;9.加强对所辖学科建设的指导,解决学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拟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要制定规划,分步落实;对现有学位授权点要加强建设,提高水平;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学科点进行自我评估;10.负责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增补和评估工作;负责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初选和评估工作;11.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其它有关学位和学科建设的工作。
华南理工广州学院

华南理工广州学院
华南理工广州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华南理工
大学所属的一所本科院校,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学院创办于1999年,是广州市重点支持的本科高校之一。
学院占地面积约60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
学院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各类教学和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院设有14个二级学院,并开设了80多个本科专业,
涵盖了工、理、管、经、文、法、教育和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
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开设了各类实践教学课程和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平台。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
学院教师队伍中既有具
有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的教授,也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
教师们秉承“德才兼备,学术严谨”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学院注重与企业和社会的紧密联系,积极推动校企合作
和学科建设,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学院与多家著名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和职业发展平台。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开展学生社团
活动和文体竞赛,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学院设有各类社团和学生组织,如文学社、音乐社、舞蹈团、学生会等,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较高,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未完,马上继续下一篇。
学位评估学习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与专业评审学习资料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答(以下略):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具体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是办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
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端正,其所设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规定的要求者,学校可于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
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分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和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如果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通过评审,单位和专业就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就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就成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二、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审核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三、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为了保证所授学位具有应有的学术水平,必须认真做好学位授予单位的审定工作。
在审定学位授予单位时,要按学科、专业,从学术力量、教学工作质量、科学研究基础等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坚持条件,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凡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学校,其本科所设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几项要求者,可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单位。
(1)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2)实验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
广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广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0年9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我校各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个学科门类及各类专业学位授予。
第三条本细则也适用于各类专业学位。
各类专业学位亦可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经我校审查同意,均可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篇学位论文重复申请学位。
研究生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规范而受到处分的不得授予学位。
本科毕业生参照《广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广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广州大学独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稿)》执行。
第二章 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第五条 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本科毕业,或通过法定的其他学习途径本科毕业,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 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三)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四)达到《广州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 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学位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四)能运用第一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文章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五)达到《广州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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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授予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建筑学、艺术学等学科类别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品行端正,并具有学士学位所要求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者,按本细则申请学士学位。
第四条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经审查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成绩优良,且达到如下条件者,按主修专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1. 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按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内全部课程(附修课和课外学分除外)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计算,其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含2.0)以上。
第五条结业生返校修读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如取得毕业资格,同时也达到上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授予学位的日期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
过之日。
第六条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 在校学习期间,因犯过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受过留校察看处分,且在毕业前未解除者;
2. 在校学习期间,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严重弄虚作假者。
第八条结业后至换发毕业证书时间内,因触犯国家相关法律而受到处罚者不授予学位。
第九条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定,确定拟授予学位名单,经教务处复核后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审批通过者,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条本细则自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执行,其他规定凡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本可以用那些和他们一起抱怨人生的时间,来读一篇有趣的小说,或者玩一个你喜欢的游戏。
渐渐的,你不再像以往那样开心快乐,曾经的梦想湮灭在每日回荡在耳边的抱怨中。
你也会发现,尽管你很努力了,可就是无法让你的朋友或是闺蜜变得更开心一些。
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个问题:你会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一贯坚持的信念。
我们要有所警惕和分辨,不要让身边的人消耗了你,让你不能前进。
这些人正在消耗你。
01. 不守承诺的人
承诺了的事,就应该努力地去做到。
倘若做不到,就别轻易许诺。
这类人的特点就是时常许诺,然而做到的事却是很少。
于是,他的人生信用便会大大降低,到最后,也许还会成为一种欺诈。
如果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应该警惕,否则到最后吃苦的还是自己。
02. 不守时间的人
俗话说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所以不守时间也就意味着是浪费别人的时间。
与这种人交往的话,不仅把自己的时间花掉了,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03. 时常抱怨的人
生活之事十有八九是不如意的,这些都是正常的。
我们应该看到生活前进的方向,努力前进。
而不是在自怨自艾,同时还把消极的思想传递给别人。
这样的人呢,一遇到困难便停滞不前,巴不得别人来帮他一把。
本来你是积极向上的,可是如果受到这种人的影响,那么你也很有可能会变成这样的人,所以应该警惕。
04. 斤斤计较的人
凡事都斤斤计较的人,看不到远方的大前途,一味把精力放在小事上。
比如两个人去吃饭,前提是AA制。
然后饭吃好后他多付了5毛,最后他说我多付了5毛,你抽空给我吧。
如此计较的人,失去了知己,也不会有很大的前途。
05. 不会感恩的人
你善心地帮助了他,可是他却不以为然,而且还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应当的。
多次地帮助,换来的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语,更有甚者,还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真是吃力不讨好。
06. 自私自利的人
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想怎样就是怎样,也不会考虑大局,只为自己的感受。
这种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私利会不择手段。
如果看完以上的描述,你的脑海里冒出一张张熟悉的脸,显然,你正在被人日复一日地消耗着。
这种消耗绝对可以毁你于无形之中。
这些方法带来阳光
那么,如何给自己搭建一个严严实实的保护网,让自己始终正能量爆棚,每一分钟都是恣意的阳光呢?跟着我们下面这五步做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
走到了沃野,他们决定停下。
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过来了。
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到:
“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
呢?”另一个笑笑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
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灵的深处,任何风都抹不去的。
”
朋友之间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
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摩擦,也会因为这些摩擦产生误会,以至于成为陌路。
友情的深浅,不仅在于朋友对你的才能钦佩到什么程度,更在于他对你的弱点容忍到什么程度。
学会将伤害丢在风里,将感动铭记心底,才可以让我们的友谊历久弥新!
友谊是我们哀伤时的缓和剂,激情时的舒解剂;
是我们压力时的流泻口,是我们灾难时的庇护所;
是我们犹豫时的商议者,是我们脑子的清新剂。
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大家都要牢记的:
“切不可苛求朋友给你同样的回报,宽容一点,对自己也是对朋友。
”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