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临床的用药需求,规范药品管理,保证科室备用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各病区、麻醉科、手术室、注射室及其他存放有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的所有临床(医技)科室。
2. 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处方补充,保证备用药品在该科室保持规定的库存数量。
3. 根据诊疗需要,建立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与数量清单,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作为各部门的备用基数。
4. 需新增的备用的品种与数量,由临床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
5. 备用基数药品的领取及增补由病区药房负责,相关科室凭申请审批单向药房领取。
新增加的品种与数量纳入该部门的备用基数。
6. 临床患者治疗需要应首先使用其备用的药品,并根据使用情况以医嘱或处方的方式及时从药房配取,及时更新或补充备用数量,避免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
7. 药学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科室备用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抢救药品、高危药品等)的质量与数量以及管理措施与贮存条件,指导护士在领药、贮存、调配、给药过程中的规范操作。
8. 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报损,并申请及时领取补充。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基数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基数管理规定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基数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根据我院相关工作制度,修订本制度。
一、药学部负责确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库库存基数,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出库量。
二、药学部负责确定各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柜存放基数,依据临床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两周用量。
四、临床科室、护理部、药学部负责确定临床科室和护理单元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库存基数,依据临床急诊、夜班用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定点覆盖范围的一天常用量。
五、麻醉科、药学部负责手术室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库存基量,依据手术量可适当调整,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常用量。
六、周转库存基数根据临床医疗工作需要调整基数,按工作程序进行,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运行和药品安全。
七、使用部门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单》由科主任、护士长、护理部(或门诊部)、药学部签字后,交药库备存。
医院麻醉科药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麻醉科药房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等的安全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分类储存(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等特殊药品应专柜存放,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
(2)药品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3)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及时清理。
2. 药品采购与验收(1)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执行,选择合法、正规的药品供应商。
(2)验收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领用与保管(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领用,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凭处方领取。
(2)药品领用后,应立即放入专柜,专人保管,定期清点。
(3)药品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调剂与发放(1)药品调剂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等,严格按照处方调剂药品。
(2)药品发放时,应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药品发放后,应做好登记工作,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患者姓名、床号、发放时间等。
三、药房管理制度1. 药房环境(1)药房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消毒。
(2)药房内药品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2. 药房人员(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品管理法规。
(2)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3. 药房工作制度(1)药房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擅自离岗。
(2)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药房工作人员应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麻醉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确保医院麻醉科药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室药品主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一、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
实施“五专”(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管理,班班交接,定期清点。
2、麻醉和Ⅰ类精神药品保存在专用保险柜中,钥匙由科主任和麻醉护士保管,按照规定实施药品基数管理,麻醉医师到麻醉护士处领取当日手术所需麻醉药品,麻醉结束后将处方和剩余药品交麻醉护士对查。
每日晚10:00前,麻醉护士持当日麻醉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基数正确。
急诊柜药品由麻醉护士负责补充、交接班。
当日早8:00前补充药品完毕后交白班医师,白班医师交夜班医师,夜班医师当日晚10:00前交麻醉护士,麻醉护士收回处方,补充药品并交班。
3、麻醉药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具有麻醉药处方权医师的全名签字,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药名不得缩写。
使用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品名、数量等内容。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交班手续齐全并签名。
4、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不得外借,其他药品外借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二、急救药品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1.急救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2.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3.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4.急救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和保管。
5.急救车或柜内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有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6.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7.要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过期药品要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三、常规药品。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的使用、存放、保管和管理,保证手术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手术期间因药品管理不当或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的使用、存放、保管和管理等方面,适用于所有在麻醉科、手术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特别是麻醉医生和护士。
三、药品的使用1. 麻醉药品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麻醉医师负责使用,护士在麻醉医师的指导下协助使用。
2. 骨科手术所需的缩血草,应有手术医生亲自负责使用。
3. 手术室内使用的药品应从专门的医疗药房供应,并应在手术前验收,并核对药品的品种、数量、有效期和批号,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 各药品种类的使用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包括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药品前应先确认患者身份,如有不明确情况应及时与患者进行核实确认。
5. 对于规定日数前剩余而不能使用的药品,应及时报告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处理,并提交药品耗用报告。
四、药品的存放1. 麻醉药品、缩血草应单独存放,标明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以及存放的位置等相关信息。
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储存。
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门配备的药品柜内,必须加锁,并随同钥匙存放。
2. 手术室内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储藏室或药品柜,专门储存手术室药品,药品柜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的功能,并随同钥匙存放。
3. 对于药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要求,并有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流程应建立,保证存储环境符合要求,不得将药品与非药品混杂存放。
五、药品的保管1. 手术室的麻醉、缩血药品的配药、记录、使用、回收等均由专职硕士及以上医师责任制执行。
要按照要求准确记录麻醉机、缩血草使用情况,及时准确记录麻醉深度、生命体征、出现麻醉意外所做的处理等信息。
对于药品的用量,应根据患者情况、手术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在手术期间及时补药或调整药量,确保患者的手术质量和安全。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室药品主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一、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
实施“五专”(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管理,班班交接,定期清点。
2、麻醉和Ⅰ类精神药品保存在专用保险柜中,钥匙由科主任和麻醉护士保管,按照规定实施药品基数管理,麻醉医师到麻醉护士处领取当日手术所需麻醉药品,麻醉结束后将处方和剩余药品交麻醉护士对查。
每日晚10:00前,麻醉护士持当日麻醉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基数正确。
急诊柜药品由麻醉护士负责补充、交接班。
当日早8:00前补充药品完毕后交白班医师,白班医师交夜班医师,夜班医师当日晚10:00前交麻醉护士,麻醉护士收回处方,补充药品并交班。
3、麻醉药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具有麻醉药处方权医师的全名签字,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药名不得缩写。
使用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品名、数量等内容。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交班手续齐全并签名。
4、麻醉药品和Ⅰ类精神药品不得外借,其他药品外借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二、急救药品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1.急救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2.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3.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4.急救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和保管。
5.急救车或柜内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有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6.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7.要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过期药品要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三、常规药品常规药品实施麻醉科、手术室电脑记账,药房每日汇总,第二日早手术室护士持发药单送至麻醉科,与麻醉科相关人员清点交接。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区药品实行专人(麻醉护士)管理。
.2、药品实行电脑计帐,统一管理。
3、实行三人发放管理法:即麻醉护士根据麻醉医生开出的处方经电脑计帐后到住院药房领回药品,当日早8:30,麻醉科医生到麻醉护士处领取当天所用药品,手术结束后将剩余药品处方交麻醉护士对查,实行三对照。
4、____品管理,麻醉医师开处方,经科主任签字后,由麻醉护士持处方到药房领取,并专人管理、保管。
5、急诊柜药品由麻醉护士负责补充,接交班。
要求当天早8:30补充药品完毕后,交白班医师,白班医师交夜班医师,夜班医师第二日早8:30交麻醉护士,麻醉护士收回处方,补充药品交班。
6、药品发出均有计帐、交接手续、药品发放登记本。
手术物品清点查对制度1、所有手术均应清点物品,并记录。
清点时机。
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缝皮后。
清点物品包括手术所用全部器械、敷料(包括小鱼、花生米、棉片、纱布、纱垫、纱条)、缝针、线轴;血管吻合术应增点血管针、血管夹;心脏手术应增点阻断管,排气针头,灌注针头、血管钳等。
2、手术开始前,必须将手术间的其他纱布等物品清理干净,并拿出;手术开始,巡回护士即时将手术前的垃圾清理出手术室,清理彻底。
3、清点时两人必须确实看清物品(实物),唱点。
如有疑点应马上重点,应特别注意刀片、螺钉、螺帽,及各种进腔物品的完整性。
4、手术台上的物品不得在手术未完成前随意挪用,掉落台下的物品应及时捡起,放在固定的地方,不可在手术未完成前移出。
包括切下来的脏器。
5、使用清点过的物品如发现异常(重叠、少带、物品不完整),应立即通报及时处理。
纱布不得随意剪开,物品剪下来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6、手术过程中增减物品要及时清点并准确记录。
7、清点物品时,发生意见分歧应立即请示由上级做出决定。
8、带学生、进修生____时,必须由带教老师清点核对并负责。
进修生单独____时,巡回护士负全部责任。
9、术中放在伤口内的纱布、纱垫,司械护士要提示医生共同记住。
医院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麻醉科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滥用和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医院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由麻醉科主任负责,科室副主任协助执行。
2. 麻醉科药品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回收和销毁等工作。
3. 医院药剂科负责对麻醉科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麻醉科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年度采购计划,由医院药剂科统一采购。
2.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
3. 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由麻醉科药品管理人员与药剂科验收人员共同验收,双人签字。
4.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数量、质量等。
5. 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报告医院负责人,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四、药品储存与保管1. 麻醉科药品应专柜储存,专人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2. 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药品性质,避免高温、潮湿、光照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3. 药品应按照批号、有效期分类存放,近效期药品有明显标志。
4. 药品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房和冰箱内温、湿度,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发放与调配1. 麻醉科药品的发放必须凭医生处方,严格执行“一人一方、一次一剂”的原则。
2. 药品调配时应严格核对,确保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准确无误。
3. 调配人员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4.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六、药品使用与回收1. 麻醉科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负责。
2. 使用麻醉药品后,应及时回收空安瓿,并做好记录。
3. 回收的空安瓿应与处方核对,无误后由麻醉科药品管理人员统一销毁。
七、药品销毁1. 麻醉科药品销毁应在医院药剂科的监督下进行。
2. 销毁时,应做好销毁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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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科应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备用药品,如有品种和数量调整时,应重新申报和审批。
多余的或不需要的备用药品应及时退回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按照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排放,使用后应及时请领补充,保持数量与基数一致。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专人持麻醉医生开具的专用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住院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诊断以及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日期),经电脑记账后到药房登记领取药品。
四.领取的备用药品存放之前需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专用进出账册进行逐笔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领药人、复核人。
其它药品需登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
五. 备用药品应根据有关规定分类分批存放,防止混淆,贮存条
件符合要求。
每日对药品贮存环境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
对易燃易爆药品要有防燃防爆措施。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放入保险柜,即用即锁,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
六.各手术间周转药品车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实行基数管理。
麻醉医生在领取药品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领药人、发药人。
麻醉医生将每日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交至专人负责统计、分类,按品规进行批号、数量的登记,定期交药房处理,发放药品时应将旧批号药品先行发放使用,避免药品过期。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规进行每日消耗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和用药数量,专册保存三年。
八.建立备用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清点、检查、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放置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药剂科统一处理,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