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知识点梳理总结
环评技术导则 地下水

环评技术导则地下水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建设项目的实施往往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进行项目前需要进行环境评估。
其中地下水的保护至关重要,环评技术导则成为重要的指导文件。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环评技术导则中关于地下水的内容。
一、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环评技术导则要求在项目前应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进行全面评价,包含地下水分布、自然补给及水质污染等因素。
评价结果对于项目建设及运营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对于已经污染的地下水环境,应对污染源进行定位并给出适当的治理建议。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环评技术导则要求评估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预测可能的影响程度,并给出防治措施。
如出现水文地质影响,必须通过调整工程设计或采取预防措施等形式予以解决。
三、地下水保护技术
在环评技术导则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地下水保护的技术和建议。
例如,在选址时应考虑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尽可能避免选在地下水受污染风险高的区域;在工程建设时,采用透水性较好的材料作为工程材料;在废弃物处置环节,应采取完善的隔离步骤等。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地下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建
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环评技术导则中对于环保监测提出了要求,对于监测结果有问题的企业,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达到标准要求。
总之,项目建设中,环评技术导则是不可或缺的指导文件,地下水环境的评价和保护更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只有做好环评工作,保护好地下水资源,方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知识点归纳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原则2、早期介入原则3、完整性原则4、广泛参与原则
三、公众参与应遵循全过程参与的原则,即公众参与应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中。
四、合理性分析包括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和环境合理性分析。
十八、工程分析基本要求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入分析。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3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十六、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的,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
十七、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即单项评价法和多项评价法。单项评价方法及其预测原则: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应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在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时,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环评概论1.环评概念: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2.环评基本原则: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符合流域,生态保护,城市;清洁生产政策;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土地利用;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区域环境。
3.我国的环评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环境评价法》颁布时间:2002.10.28通过,2003.9.1实施,2004.2决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4.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及之间的关系组成:(1)宪法中的环境保护的规范(2)环境保护基本法(3)环境资源单行法(4)国家其他法律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5)国家行政部门指定的各种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和条例(6)环境保护地方法规(7)签署并批准的国际环境公约。
关系:该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相关法律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协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国际条约所组成的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法律法体系。
五大原则:宪法至上的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
5.我国环评制度特点:具有法律强制性;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评价对象侧重于工程项目建设;分类管理;实行环评资格审核认定制6.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执行上,地方标准优先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优先于综合标准,且不交叉执行。
第二章环评程序1.环评工作程序分那几个阶段?分别主要工作?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大纲。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整理)环境影响评价师《评价技术方法》精讲笔记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第四节地下水环

第四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地质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地球自形成以来,经历了约46亿年的演化过程,进行过错综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
在距今200万?300万年前,才开始有了人类出现。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一直在努力适应和改变周围的环境。
利用坚硬岩石作为用具和工具,从矿石中提取的铜、铁等金属,对人类社会的历史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活动对地球的影响越来越大,地质环境对人类的制约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地球资源、维护人类生存的环境,已成为当今世界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1. 地质的概念地质是指地球的物质组成、内部构造、外部特征,以及各层圈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演变过程。
2. 矿物和岩石在地球的化学成分中,铁的含量最高(35%),其他元素依次为氧(3 0%)、硅(15%)、镁(13%)等。
如果按地壳中所含元素计算,氧最多(46%),其他依次为硅(28%)、铝(8%)、铁(6%)、镁(4%)等。
这些元素多形成化合物, 少量为单质,它们的天然存在形式即为矿物。
矿物具有确定的或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特征。
矿物在地壳中常以集合的形态存在,这种集合体可以由一种,也可以由多种矿物组成,这在地质学中被称为岩石。
由此可见,地质学中所说的岩石不仅指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石头”,还包括地球表面的松散沉积物——土壤。
岩石的特征用岩性来表示。
所谓岩性,是指反映岩石特征的一些属性,包括颜色、成分、结构、构造、胶结物质、胶结类型、特殊矿物等。
3. 地质构造地球表层的岩层和岩体,在形成过程中及形成以后,都会受到各种地质作用力的影响,有的大体上保持了形成时的原始状态,有的则产生了形变。
它们具有复杂的空间组合形态,即各种地质构造。
断裂和褶皱是地质构造的两种最基本形式。
4. 地层与地层层序律地层是以成层的岩石为主体,在长期的地球演化过程中在地球表面低凹处形成的构造,是地质历史的重要纪录。
优化评价内容 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解读

第38卷第4期2016年7月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Vol.38,No.4Jul.,2016优化评价内容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解读梁鹏1>2,周俊1>2(1.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1〇〇〇12;2.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12)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聚焦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简 化了程序,优化了方法,强化了环保措施,提高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解读其主要条款修订原因与依据,提出了如 敏感程度分区、污染源强等内容的操作建议,并结合执行过程中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后期跟踪完善建议。
关键词:依法环评;环评;地下水;导则;解读DOI:10. 14068/j.ceia. 2016.04.005中图分类号:X820.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6444(2016)04 -0018 -04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1月7日颁布了《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 — 2016)(以下 简称《导则》),并替代HJ610 — 2011实施。
为全面了 解《导则》修订的背景和内容,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地下水环评,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1修订的必要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 —2011)的颁布填补了我国环评技术体系中地下水环境要素的空白,完善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 内容,也正式拉开了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事前监管的 序幕,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均 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我国环境管理的逐步加强和 细化,环评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2011版 导则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诸如评价等级判定过于复杂、现状调查周期过长、环境影响预测空泛、地下水环 境保护措施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2 〇15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夯 实了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了各部门 分工,而2011版导则的技术条款存在着较多部门职能交叉,需根据部门职责进一步梳理。
地下水跟踪监测与应急响应的要点

地下水跟踪监测与应急响应的要点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应急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在编制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以及应急响应预案时应注意以下原则和要求:1、跟踪监测点基本要求。
现状监测井的布设应兼顾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因此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优先选用现状监测点,有利用项目实施前的监测结果与实施后的监测结果的对比。
2、跟踪监测点位设置。
一、二级评价项目,跟踪监测点一般不少于3个,以三个为准,分别为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和下游各一个。
明确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分为背景监测点(上游)、跟踪监测点(场地区)和污染扩散监测点(下游可能受污染扩散影响的区域)3、跟踪监测因子。
跟踪监测因子与现状监测因子相同(基本水质因子和特征水质因子)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背景监测点枯水期采样一次,污染控制监测点(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
4、跟踪监测制度。
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背景监测点枯水期采样一次,污染控制监测点(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
5、信息公开计划。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的水样检测,并由建设单位定期对地下水跟踪监测结果进行公布。
6、应急响应。
从控制污染污和切断污染途径两个方面来制定预案。
一、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与应急响应预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等规定,项目建成后应对地下水环境进行长期动态监测。
本次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利用已有的现状监测井,本项目灰场区地下水污跟踪监测计划见表1。
通过地下水跟踪监测,一旦监测地下水受到污染,根据超标特征因子确定发生污废水渗漏的污废水存储设施,立即将其中废水抽出排至事故水池中暂存,废水抽干后,对污废水存储设施进行维修,并同时利用污染控制监测点抽取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处理后回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在地球上,地下水被广泛应用于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等方面。
地下水环境的质量对人类的健康和社会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
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突显其重要性。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是指针对特定工程、活动或政策等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文件。
它旨在提供一套系统、科学的方法和评价标准,以评估潜在的、现实的以及长期的地下水环境风险。
导则为地下水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支持,确保了地下水环境的可持续性利用。
导则的编制应该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地下水资源的敏感性、地质地貌特征、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现有的地下水环境状况等。
在评价方法上,导则应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采用科学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结合实地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结果,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导则应该明确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它应涵盖地下水环境的所有方面,包括水质、水量、水动力学、水资源保护等。
导则可以在不同的评价阶段进行不同程度的评估,既能对地下水环境的现状进行评估,也能对潜在的和长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在导则中,需要考虑各种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
这些污染源可以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残留物、地下储存设施、交通运输活动等。
导则应该明确不同污染源的特性和影响,并根据其特点设计相应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导则还应考虑到地下水环境的生态保护。
地下水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生物系统,其中包括多种生物群落和生物多样性。
导则应该确保不仅评估地下水的化学特性,还要考虑到生态系统对污染的敏感性和恢复能力,以保护地下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最后,导则还应明确评价结果的使用和管理。
评价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相关利益相关者,如政府决策部门、企业和公众等。
评价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
此外,导则还应明确评价结果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对地下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环评师导则记忆点总结(非常详细

枯
河口
丰、平、枯,至少平、枯
平、枯,至少枯(时间紧)
枯
地面水部分
湖泊水库
丰、平、枯,至少平、枯
平、枯,至少枯(时间紧)
枯
海湾
大潮期、小潮期
大潮期、小潮期
大潮期、小潮期
河宽、水深、流速、流量、坡度、糙率、弯曲系数
地面水部分
迁移、扩散测试;非点源:资料,不实测
一级评价 :中湖库可视为大湖库,停留时间短可视为小湖库 三级评价 :中湖库可视为小湖库,停留时间长可视为大湖库 二级评价 :看着定 H>10m 且分层期>30d 时,视为分层湖库;串联型分开评价,无大面积回流区死水区停留时间短可视为河流
只考虑潮汐作用,不考虑波浪作用;三级评级只考虑潮周期的平均情况
地面水部分 地面水部分
≥3 点/层;
上游≥1 点,
场地、下游≥2 点
地下水部分
各井点样品数量要求
一级(I 类 III 类)
二、三级(I 类 III 类) 所有 II 类项目
H>20m:3 个样品,T1.0m@1/2H@3/4H H<20m:2 个样品,T1.0m@3/4H
不论井深,1 个样品,T1.0m
地下水部分
监测频率要求
一级评价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1 个连续水文年,丰、平、枯期水质、水位各 1 次 有 3 年内丰、枯资料,评价期内水质、水位至少 1 次 无资料,1 个连续水文年,丰、枯期水质、水位各 1 次 评价期内水质、水位至少 1 次,尽量枯期进行
地下水部分
评价区主要污染源
等标污染负荷比>70%; Pij=(Cij/Coij)*Qj (实测/标准)*排放量
地面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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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导则梳理总结1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1、潜水含水层2、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2地下水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工作流程图3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评价要求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调查与评价原则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
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
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
5.2调查评价范围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 25.1执行。
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1)公示计算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L=α×K×I×T/n e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K——渗透系数,m/d,依据HJ610-2016附录B.1中渗透系数经验值表取值;I——水力坡度,无量纲;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 e ——有效孔隙度,无量纲;依据HJ610-2016附录B.2中给水度参考值表取值;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2)查表法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
评价等级调查评价面积(km 2) 备注 一级≥20 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二级6~20 三级 ≤6 (3)自定义法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
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5.3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5.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内容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水文地质条件调查5.3.2环境水文地质勘查与实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需要进一步查明的地下水含水层特征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
除一级评价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资料缺少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
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及土柱淋滤试验等,有关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C。
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和资料掌握情况选用。
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还可采用其他辅助方法配合勘察。
5.3.3其他技术要求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
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
5.4地下水污染源调查调查评价区内具有与建设项目产生或排放同种特征因子的地下水污染源。
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
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
5.5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参照HJ 25.2执行。
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要求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频率要求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GBT14848-2017)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要求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6.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评价原则评价应以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依据,对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不同环节及不同污染防控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再进行评价。
应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直接影响,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
3、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对建设项目地下水水质影响进行评价。
对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水质标准值(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等)进行评价。
4、评价结论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时,可采用以下判据评价水质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地下水水质能否满足标准要求7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
地下水环境环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污染防控对策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HJ610-2016改、扩建项目应针对现有工程引起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提出“以新带老”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减轻污染程度或控制污染范围,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剧。
给出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效果,列表给出初步估算各措施的投资概算,并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
提出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和定期信息公开等。
2、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分区防控措施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
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防控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如GB 16889、GB 18597、GB 18598、GB 18599、GB/T 50934 等;b)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根据预测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防渗技术要求;或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表7 提出防渗技术要求。
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表 5 和表 6 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对难以采取水平防渗的场地,可采用垂向防渗为主,局部水平防渗为辅的防控措施。
根据非正常状况下的预测评价结果,在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内个别评价因子超标范围超出厂界时,应提出优化总图布置的建议或地基处理方案。
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跟踪监测计划应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
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a)一、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
一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基础之上,结合预测评价结果和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在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增设监测点。
b)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1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1个。
明确跟踪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如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必要时,明确跟踪监测点兼具的污染控制功能。
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监测机构、人员及装备的建议。
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落实跟踪监测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明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a)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b)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
HJ610-2016 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4、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