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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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一、房地产管理概述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维护、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房地产管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房地产法是最为关键的法律。

二、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房地产法要求对所有人一律平等,不能因个人或团体的身份、地位等因素而对待不公。

2. 保护公众利益原则:房地产法强调保护购房者、租赁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稳定原则:房地产法要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防止市场乱象和价格过度波动,保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4. 依法管理原则:房地产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管理权力,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

三、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管理1. 开发商资质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等,才能进行开发活动。

2. 商品房销售流程:商品房销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签订预售合同、公示等程序,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和权益。

3. 商品房交付标准: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房屋交付,包括质量、面积等方面的要求。

4. 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广告需要遵守广告法和相关规定,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保证消费者知悉真实信息。

四、房地产租赁管理1. 租赁合同要求:房地产租赁需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租金、租期等内容。

2. 租金支付: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拖欠或少付租金。

3. 维修与保养责任:房地产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责任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应明确在租赁合同中。

4. 租赁违约处理:当事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如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等。

五、房地产评估管理1. 评估机构资质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才能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

2. 物业评估要点:房地产评估应从房屋的质量、面积、装修程度、周边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评估报告使用:评估报告可用于房屋交易、抵押贷款等场景,需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1. 引言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进行复习资料的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房地产法的核心要点。

2. 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2.1 房地产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不动产的总称。

2.2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房屋租赁、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

2.3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是以法律形式对房地产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3. 房地产的权利与义务3.1 权利房地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

所有权:指产权人对房地产拥有完全的支配权。

使用权:指产权人对房地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他权利:指产权人对房地产的除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3.2 义务房地产的义务包括维护房地产的完整、保护房地产的环境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和契约等。

4. 房地产的转让与租赁4.1 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

转让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等。

转让手续:包括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等。

转让费用:包括契税、工本费等。

4.2 租赁房地产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地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的期限、租金的金额、租赁的房屋状况等。

租金支付:包括按月支付租金、支付押金等。

租赁违约:包括租赁期限的违约、支付租金的违约等。

5. 房地产的开发与管理5.1 开发房地产的开发是指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合理开发,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

土地开发:包括对土地进行规划、分割和配套建设等活动。

房屋开发:包括对房屋进行设计、施工和销售等活动。

5.2 管理房地产的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监督等工作。

维护保养:包括对房地产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等活动。

房地产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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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当局赞成—审批。
《地盘治理法》第53条规定:经赞成的扶植项目须要应用国有扶植用地的,扶植单位应当持司法、行政律例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赞成权的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地盘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扶植用地申请,经地盘行政主管部分审查,报本级人平易近当局赞成。
2、划拨地盘应用权与出让地盘应用权的差别。
1、取得方法。划拨—行政划拨;出让—合同
陈某入住后,全家人显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明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峻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白商定。
因A公司不克不及了偿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创的商品房行使典质权。
问题:
(1)若甲银行行使典质权,其权力标的是什么?甲银行若何实现本身的典质权?
(2)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告状讼,要求A公司实施合同交付房屋,其主意应否获得支撑?什么缘故?
B公司未经A公司赞成,将部分施工义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股出资构成。
A公司在施工开端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商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陈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落成后将该房的产权证解决给了陈某。陈某不知该房差不多卖给丁某的事实。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挂号面积大年夜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创企业补足;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挂号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创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3、甲企业经由过程划拨方法取得一幅国有地盘应用权,并在该地盘上扶植了一栋办公楼,现甲企业将这座办公楼典质给乙银行,同时甲企业又将这座办公楼出租给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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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释名词:1.容积率: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2.典当与绝卖:典当是典权人(承典人)支付典金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加以使用和获得收益的行为,或者是房屋的出典人(所有人)占有、使用、收益的行为。

绝卖是指房屋典权人(承典人)按房价向出典人补足典价的差额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为。

3.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是等量资本投资于等面积的不同等级的土地上所产生的利润不相同,因而所支付地租也就不同,这样的差别地租就是级差地租。

4.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5.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6.房地产: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实物和依托于实物上的权益。

7.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8.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机构中直接从事房地产经济业务的执业人员。

9.房地产经营收入:10.房地产投资决策分析:11.生地:指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12.熟地:指具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土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进行房屋建设的土地。

13.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产业。

14.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房地产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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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概述1.房地产的基本概念:房地产又称为不动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是房屋财产(房产)和土地财产(地产)的总称,同时也是实物、权益和区位的结合。

2.房地产的特性区位特性:位置固定性,异质性,寿命长久性,数量有限性价值特性:价格昂贵性,保值增值性外部特性:用途多样性,相互影响性,可调整性,政府管制性,交易复杂性3.房地产开发的含义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置建设。

4.房地产开发的作用有利于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为城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提供载体,为城市政府财政和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来源,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5.房地产开发模式多元化开发模式:混业开发,纵向一体开发,综合项目开发混业开发——开发企业跨行业的相互渗透与互动发展,包括涉足金融业、建筑材料行业、建筑施工行业及装饰装修行业等。

纵向一体化开发——纵向一体化开发是指开发企业实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资产管理并举的经营方式。

综合项目开发——常见于诸如融居住、商业、旅游、娱乐于一体的主体社区。

专业化开发模式:特定物业类型开发,协作型开发特定物业类型开发——选择某类物业的类型(或者地域)作为企业相对专一的开发对象,实现专业化开发.协作型开发——开发企业专注于自己最擅长的业务或核心业务,然后购买其他社会化专业机构提供的最擅长业务服务其他开发模式:定向开发,服务性开发定向开发——定向开发的服务对象一般是机构客户,开发企业按客户的订购要求开发土地,进行房屋设计、建造和经营服务性开发——房地产开发商输出项目管理模式与服务,通常可认为是一种“虚拟”开发方式6.房地产开发的分类按开发的区域:新区开发,旧城更新改造按开发的深度:土地一级开发,房屋开发按使用功能:居住房地产项目(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高档商品住房)商业房地产项目(商业用房,写字楼,酒店,酒店式公寓,主题公园)工业房地产项目(工业厂房,研究与发展用房,仓储用房,工业园区)特殊用途房地产项目(高尔夫,飞机场,加油站,车站,码头)7.房地产业的行业特性1.高度综合性2. 政府干预强3.关系社会稳定4.高投资、高收益、高风险Chapter2 房地产开发程序及开发管理1.房地产开发的主要阶段划分投资决策阶段——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租赁和销售——物业管理前期工作:土地使用权获得,项目立项,拆迁安置,规划设计方案报批,招投标,七通一平工程建设: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2.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参与者政府部门,咨询机构,承包商,金融机构,开发商3.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短期目标抑制房地产价格的短期异动,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使住房价格与中等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基本适应。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1.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1.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1.1.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⑴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2.3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房地产法规1.3.1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法教学提纲

房地产法教学提纲

房地产法教学提纲一、引言•简要介绍房地产法的定义和背景•引出房地产法的重要性和意义•阐明本教学提纲的目的和结构二、房地产法的基本概述1.定义和范围–阐述房地产法的基本定义和适用范围2.房地产权利的种类与内容–介绍不同种类的房地产权利–解释各种权利的内容和法律效力3.房地产所有权的取得与转让–详细说明房地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析不同方式下的法律规定和限制–讨论房地产所有权的转让程序和要求三、房地产开发与销售1.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要求–解读房地产开发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分析开发商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2.房地产销售的法律问题–讨论房地产销售合同的要素和法律效力–分析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和违约责任–探讨解决房地产销售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四、房地产租赁与物业管理1.房地产租赁法律制度–介绍房地产租赁的法律范畴和制度–阐明租赁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要求–分析租赁双方的权益和义务2.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解释物业管理的法律要求和标准–探讨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和责任–讨论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方法和途径五、房地产法律实践案例分析•分析经典的房地产法律案例•通过案例研究加深学生对房地产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提供案例分析的参考意见和解决思路六、结语•总结全文所涉及的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强调房地产法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鼓励学生进一步研究深入理解房地产法,为实践提供支持以上是本教学提纲的大致内容安排,旨在通过系统的教学,让学生全面理解房地产法相关知识,提升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

同时,希望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掌握房地产法的具体应用技巧,为未来的法律事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房地产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运作,维护公平、有序、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卖房者、租房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以供期末复习之用。

一、房地产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房地产按照所处的地位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和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如公共设施。

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指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包括农民自建住房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的农民住房。

二、购房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房地产市场上购买房屋的常见方式是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购房合同的成立标志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确立,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购房合同中应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质量标准、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三、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规定和保障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在开发住房项目之前,应当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公示相关信息。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签订预售合同,合同中应包含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价格等重要条款。

购房者在按时付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交付合格的商品房,并提供有关的法律保障。

四、住房租赁合同的订立和终止住房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住房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和承租人应在签署合同前明确租金、租期、履行义务等重要条款。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并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合同期满或发生变故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进行房屋的交割。

五、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为了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和有序,国家设立了相关的部门负责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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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土地局出让了土地,又以对方违约为由收回,是否可以?请说明理由。
(2)如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是建设办公楼,泰丰公司是否可以用来建设高尔夫球场?为什么?
(3)如土地局出让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本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无效,《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及城市规划区的集体所有土地,不能以出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2)经政府批准—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1、取得方式。划拨—行政划拨;出让—合同
2、对价。划拨—不需要支付出让金,无偿取得;出让—一次性支付出让金。
3、存续期限。划拨:无期限性。出让—有最高年限。
4、使用权性质:出让地—可进入市场交易。划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
3、试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容。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某。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二、论述题
1、试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客体。
客体是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必须为国有土地和必须经政府批准。
(1)必须为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及城市规划区的集体所有土地,不能以出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某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2)中国银行与某之间的房地产抵押有效吗?中国银行何时享有房地产抵押权?
(3)中国银行在行使抵押权时,要求某搬出,是否合法?
(4)中国银行、某、王某三方达成的买卖协议,是否侵害了某的权利?若有,是何种权利?
3、甲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设了一栋办公楼,现甲企业将这座办公楼抵押给乙银行,同时甲企业又将这座办公楼出租给丙企业。
5、乙向甲购买一套商品房,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向甲支付1/3购房款,甲、乙双方约定,待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购房余款。后甲反悔,拒绝将该商品房售给乙,并且要求解除与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不同意,向法院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交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2)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房地产法》复习参考题
一、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2004年11月23日,泰丰公司与某市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局将位于该市城区西北角面积为893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并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泰丰公司向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5%的定金,在签订合同后60日,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泰丰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给付土地局全部定金及部分土地出让金。2004年12月28日,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该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然而,由于资金困难,到2005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土地局。经多次催促后,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经过努力却未筹集到钱款,至2005年9月30日,仍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于是,土地局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所发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登记,于2005年10月24日将该决定通知书送达泰丰公司。(本题16分)
问题:
(1)甲企业能否将自己建设的办公楼、以及该办公楼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为什么?
(2)甲企业能否将自己建设的办公楼出租给丙企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3)如甲企业无力向乙银行偿还贷款,乙银行应如保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4、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4)如果本案的出让方是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某与某是好朋友,因某无房而长期租居某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1999年11月5日,某与某签订了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每月租金为1000元,但双方并未将租赁合同向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2000年5月15日,某因生意资金紧,以该租赁的房屋向中国银行某支行(下称中国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额为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并于2000年5月25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某因生意失败,一年后未能如期还款,中国银行行使抵押权,书面通知某,《房屋租赁合同》因未办理租赁登记无效,要求其限期搬出该房屋,某未予理睬。后来,在未通知某的情况下,中国银行、某、王某三方达成协议,将某的房屋,以35万元卖给王某,并以该款偿还了中国银行的欠款。合同签订的第二天,三方到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了抵押注销登记和房地产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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