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检测项目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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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是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1]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及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及规范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 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 测结果。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 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 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胡刷采样:胡刷应浸泡在50ml无菌生理 盐水中充分漂洗(或用棉拭子在胡刷内外 面均匀地各涂抹2次)。使用一次性胡刷 不采样。
微生物样品的保存
❖ 避免样品损失及污染 ❖ 存放样品的器具需密闭,冷藏 ❖ 及时送样(四小时内)
检测报告要素
原始记录 ❖ 检测单位名称、地址与实测点相符 ❖ 明确样品标记与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方法、使用仪器 ❖ 检测地点情况、布点、采样高度、
依据: 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项目及要求
公共浴室
场所
检测项目
更衣室 室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照度
布点
频率
淋浴池盆(、浴淋)、室温池、水二浊氧度化碳、照度 、水温、浴
更衣室包括休息室: ≤100床铺测1个 点、>100床铺测 2个点
个点、1000--5000 座位测5个点、> 5000座位数测8个
2次

游泳水质
人工游泳池:池水温度、PH值、浑浊 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儿童池:一个点
成人池:≤1000M2布2个 点、>1000M2布3个点
天然游泳场:PH值、透明度、漂浮物 ≤2500M2布5个点、>
质、有毒物质(按GB3097执行)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方法是确保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

首先,卫生检测可以通过采集空气样品来检测空气中的微生物、灰尘和化学物质含量,以评估空气质量。

其次,表面拭子法可以用
于检测表面的细菌和病毒污染情况,通过接触板法或者平板法培养
后进行计数和鉴定。

第三,水质检测是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采集水样进行微生物和化学指标的检测,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PH值、浑浊度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生物指示剂检
测设备检测洗手间、餐具消毒柜等设备的消毒效果。

最后,可以通
过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如红外线光谱仪、紫外线灯等设备,对公
共场所进行细菌、病毒和真菌的快速检测。

这些方法结合起来可以
全面评估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

同时,定期
的卫生检测也有助于发现潜在的卫生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视觉检查:对公共场所的整体环境进行观察,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家具设施等是否干净、整洁,有无灰尘、脏污等。

应用卫生专业设备:使用专业的卫生设备,如空气检测仪、细菌计数器、光谱仪等,对空气质量、细菌、污染物等进行检测和评估。

检测样品采集:在公共场所采集样品,如空气、水、表面等,进行微生物和化学指标的检测。

微生物指标检测:检测公共场所空气中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含量,以及物体表面的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

化学指标检测:检测公共场所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化学物质的含量,以及水质中的有害物质、消毒剂残留等。

环境噪声检测: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噪声进行检测,评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卫生设施检测: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是否齐全、清洁,如洗手设施、卫生间等。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检测可以由专业的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将作为评估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依据,如果发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卫生部公布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近日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并将于xx年5月1日起实施。

xx年3月11日发布的同名文件将废止。

新版细则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旨在解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公共场所经营者责任及行政处罚力度等问题。

本次修订将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统一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保证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根据监管工作的实践,对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室内空气、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装饰装修等提出更加规范的要求,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意识和水平。

细则还新增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等,完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要求。

细则强调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xx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三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公共场所检查要点

公共场所检查要点

公共场所检查要点标题:公共场所检查要点引言概述:公共场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地方,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和卫生,需要定期进行检查。

本文将介绍公共场所检查的要点。

一、环境卫生检查要点1.1 确保公共场所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表面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和污垢。

1.2 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是否完善,如洗手间、垃圾桶等是否清洁,并且是否有足够的消毒用品。

1.3 检查公共场所的通风情况,确保空气流通畅通,避免空气污染。

二、安全设施检查要点2.1 检查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是否明显标识,并且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2.2 检查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2.3 检查公共场所的紧急疏散预案是否明确,员工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

三、食品安全检查要点3.1 检查公共场所的食品储存和加工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2 检查公共场所的食品摆放是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3.3 检查公共场所的食品供应商是否合法合规,确保食品安全。

四、设备设施检查要点4.1 检查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如电梯、空调等是否安全可靠。

4.2 检查公共场所的设备维护情况,确保设备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

4.3 检查公共场所的设备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

五、人员管理检查要点5.1 检查公共场所的员工是否具备相关健康证明,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5.2 检查公共场所的员工是否遵守卫生规定,如穿戴整洁、手部卫生等。

5.3 检查公共场所的员工服务态度,确保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结语:公共场所检查是保障公共场所安全和卫生的重要措施,只有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才能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和舒适。

希望以上介绍的检查要点能够帮助相关管理人员更好地进行公共场所的检查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首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对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的要求。

对于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餐厅、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应当规定其卫生设施的布局、数量、清洁度、消毒方式等。

对于卫生管理,应当规定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卫生检查频次等内容,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得到有效监管和管理。

其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对卫生指标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公共场所,应当确定相应的卫生指标,如空气质量、水质安全、食品卫生、垃圾处理等。

对于空气质量,应当规定空气中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浓度标准;对于水质安全,应当规定饮用水和洗浴水的卫生指标;对于食品卫生,应当规定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标准;对于垃圾处理,应当规定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设施的卫生要求等。

再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对卫生检测方法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卫生指标,应当确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例如,对于空气质量的检测,可以采用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进行监测;对于水质安全的检测,可以采用水质检测仪器进行监测;对于食品卫生的检测,可以采用食品卫生检测仪器进行监测。

同时,应当规定检测结果的评价标准,以便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估。

最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对卫生检测结果的处理和应对措施的要求。

一旦发现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同时,应当规定对于卫生问题严重的公共场所,应当进行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处罚,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总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得到有效监管和管理,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洁、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1. 引言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是为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的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包括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监测频率等方面的规定。

2. 监测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2.1 空气质量监测空气中的颗粒物、有害气体等指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2 水质卫生监测公共场所的水源、供水管网、水质消毒等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

2.3 食品卫生监测公共场所餐饮服务的食品加工、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2.4 病菌检测监测公共场所常见传染病菌的存在情况,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确保预防疫情的发生。

3. 监测方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方法应科学合理,具体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3.1 采样根据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点位和采样方法,采集相关样品进行分析。

3.2 分析检测采用适当的检测手段和仪器设备,对采样样品进行分析检测,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

3.3 数据处理对监测数据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为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4. 监测频率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测频率:4.1 空气质量对于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站等,应每周进行一次空气质量监测;对于其他公共场所,如学校、商场等,应每月进行一次监测。

4.2 水质卫生对于供水管网,应每月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对于饮用水源和水质消毒设备,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4.3 食品卫生对于餐饮服务场所,应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特殊情况下应增加监测频率。

4.4 病菌检测对于公共场所如医院、学校等,应每月进行一次病菌检测;对于其他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确定监测频率。

5. 监测结果处理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保存,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 监测报告每次监测都应生成监测报告,包括监测方法、监测结果、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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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检测项目及依据
检测项目检测依据
温度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
湿度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
风速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二氧化碳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一氧化碳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甲醛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
氨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WS/T206-2001空气细菌总数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GB/T18204.3-2013照度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
新风量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
噪声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大肠菌群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细菌总数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真菌总数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金黄色葡萄球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浊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15750.4-2006
PH值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15750.4-2006游离性余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GB/T15750.11-2006水温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
尿素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大肠菌群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GB/T18204.10-2000
细菌总数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GB/T18204.9-2000
送风中细菌总数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D集中空调送风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送风中真菌总数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E集中空调送风中真菌总数检验方法
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F集中空调送风中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方法
可吸入颗粒物(PM10)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C集中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检验方法
嗜肺军团菌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规范附录B集中空调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积尘量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H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新风量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A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检验方法
风光内表面微生
物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I集中空调风光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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