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说明介绍及其案例解析
转口贸易概述

保税仓
进口报关单 一份货主存留 一份仓库保存 一份主管海关
出口报关单 一份海关保存 两份交出地步海关
国内市场 境外
银行开证及付汇环节
❖ 先支后收转口商业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需审 核进出口合同、 发票、转入方银行开立的诺 言证或保函及其他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 先收后支转口商业项下的进口付汇, 银行需审 核进出口合同、发票、入账凭证或水单及其 他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 诺言证条目流于形式 :结算人员要凭经历审 查诺言证所需单据是不是偏少或前后矛盾, 对只提交货品收据不要求提单等物权凭证的 诺言证要进展重点核对,到单后对可疑提单 要及时向瑞士通用判定公司〔SGS〕和国际 海事组织〔IMO〕查询,避免假单据欺骗
❖ 对不符点单据全盘承受
重要办法:
关注收汇环节 关注企业在外管的核销率
案例2
❖ 后第一受益人因与开证申请人产生纠缠,毕竟未能 取得该单据。
❖ 第二受益人交单合适已让渡证的要求,但第一受益 人未能提交申请人的证实。
❖ 让渡即将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因枯窘该单据拒付, 导致第二受益人180万美元未能收汇。
❖ 第二受益人告状让渡行,要求其承当该拒付款子及 利息。
❖ 让渡行败诉,法院判决其补偿第二受益人上述损失 落及利息。
案例4
❖ 原证划定代价条目为CIF,要求的单据中有保 险单条目,第一受益人向让渡行提出,凭据 他与第二受益人的和谈,保险由他打点,是 以要求让渡证中删除保险单的条目,对此让 渡行可否承受?假如承受了,风险又在哪里?
❖ 明显,凭据前面的分解,让渡行固然不克不及承受如许的要 求。假如承受了,那么一旦第一受益人换单时,未能依照商 定向让渡行提交保险单,因为枯窘了主要的单据而被开证行 拒付时,让渡即将堕入第1、第二受益人的商务纠缠中,因 为让渡行未依照UCP6O0的划定打点让渡营业,它就必需对 由此造成第二受益人承受的损失落承当必定的责任。是以, 对照稳妥的做法应当是:诺言证仍依照原证单据条目让渡, 第一受益人投保后,将保险单交给第二受益人,以作为让渡 证项下的单据,由第二受益人向让渡行提交。
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

The thoughts are correct, the good fortune is coming, the thoughts are not correct, the disaster is shining.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导读:转口贸易是指中转的第三国的中间商对A过进口的货物未经加工再出口到别的国家B国去。
此时,可以将进口货物在当地保税仓库进行简单的分装。
、混装、加包装、贴标签等。
对于做进出口贸易的朋友们来说,往往在国外选购了商品有些时候要在保税区进行转口,这样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国内进行交易,但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马上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转口贸易的流程,根据收付款节奏分二种情况:(一)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
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 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
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7、购货合同及发票8、售货合同及发票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12、付汇申报单进口付汇备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4、购货合同及发票5、售货合同及发票6、进口付汇核销单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8、付汇申报单一是在合同中注明预付条款之后对进口的货品到货日期进行备注,但是不能早于付款的日期。
转口贸易实例)

转口贸易实例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案例说明: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资金流:物流:1、一般的贸易操作自营进出口权订单USD100万没有进出口权订单100W分析: ①A 公司盈利:100万–60万=4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2、通过香港公司做转口贸易成本60万,10万利润70万货(30万利润) 订单100万分析: ①A 公司盈利:70万-6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 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
受益3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7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
最后讲一下退税的问题,很多人担心,多了香港公司后会影响原来的退税,其实是不影响的,退税是退增值税,一种是按成本退税,那么这种情况的退税对客户来讲是没有影响的,另一种是按出口额退税,增少,退少,利润拆份。
转口贸易其实还是节省了支出!{ 。
进口相对出口当中涉及的因素更多一些,涉及到一些关税的问题,你产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内给到他纳税的条件也是不同的。
比方说有些公司进口某些器材就不需要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按照内销国内的售价按千分之六,交纳一个销售税。
有些企业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的,也不需交纳增值税的,所以给到不同的公司做不同的产品,税务的情况是不同的,但是你可以用香港公司来调整一个进口的价格,随之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也会改变,使到你的整个税务成本最小化,有问题请联系港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外贸:香港是英美法系国家并且没有外汇管制!而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税务条例中,都适用“利润来源地征税法”。
所以,如果您打算注册海外公司运转贸易,那就要和自己的海外客户所在国避开。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参考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案例二: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
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

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对于做进出口贸易的朋友们来说,往往在国外选购了商品有些时候要在保税区进行转口,这样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国内进行交易,但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小编马上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对于做进出口贸易的朋友们来说,往往在国外选购了商品有些时候要在保税区进行转口,这样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国内进行交易,但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小编马上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转口贸易的流程,根据收付款节奏分二种情况:(一)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
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 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
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7、购货合同及发票8、售货合同及发票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12、付汇申报单进口付汇备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4、购货合同及发票5、售货合同及发票6、进口付汇核销单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8、付汇申报单一是在合同中注明预付条款之后对进口的货品到货日期进行备注,但是不能早于付款的日期。
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
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
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目录基本介绍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
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
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
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
转口贸易产生的条件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是通过第三国的中间商把货物转手来完成的贸易方式。
这种贸易方式在生产国为间接出口,在消费国为间接进口,因而是一种间接贸易方式。
而对第三国来说,它将进口的货物再出口,所以是转口,又称再出口贸易。
转口贸易已有数百年历史,伦敦、鹿特丹、新加坡是著名的转口贸易港。
战后转口贸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发展甚为迅速,并成为这些地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
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转口贸易账务处理

转口贸易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
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它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因某种原因不能直接进行商品买卖,而须通过第三国进行商品的买卖活动.第三国不仅是中介人的身份,而且也是货主,也要通过此类交易获取利润.这种形式就是转口贸易.第三国参与此类活动,必须经过商品的价值转移活动一买和卖,但不一定要经过商品的实物转移,可以不经过本国而对商品进行生产与消费国的直接运输.现我们假设生产国为A国,消费国为C国,中国企业B为第三国转口商,则实物转移没有经过中国的转口贸易可简单描述如下:货物报关:A国一C国(注:报关具体规定和限制项目以及需要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部门,注意收货单上的提货人应该是C国)支付款项:C国一B公司一A国(注:具体收、付汇的规定和需要的相关资料请和B开户银行确认)B公司账务处理:B按照本公司开具外销发票和收取C国的款项确认销售收入,按照支付给A国的款项和A国开给B公司的外销发票确认销售成本。
B公司税收:免征增值税帐务处理:【例】某公司从巴西订购了一批10万美元的棉纺织品发往韩国,给韩国商人商谈的价格是12万美元,这笔交易中,账务处理如下:1、向巴西订货并支付货款:借预付货款----巴西XX商户10万USD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10万USD收到提单后,设转口库存商品账户借转口库存商品10万USD贷预付货款----巴西XX商户10万USD2、与韩商签订合同,借应收账款----韩国X客户12万USD贷主营业务收入----转口贸易收入12万USD3、收到韩商货款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12万USD贷应收账款----韩国X客户12万USD4、提单转让给韩国商人,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转口贸易成本10万USD贷转口库存商品10万USD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
转口贸易大全

实现资金差价模式的关键 采购端:开出远期信用证 销售端:即期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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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远期信用证两种操作模式 NRA福费廷 信用证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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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A福费廷操作流程
境内委托人委托我行向境外卖方A开立人民币远期证 境外卖方在我行开立NRA账户并向我行交单 我行叙做福费廷并向境外银行转卖 境内委托人将采购到的货物卖给境外买方B 关键点:
转口贸易探讨
1
转口贸易的起因 存在贸易壁垒或制裁,无法直接采购 不同经营主体采购成本不一样
2
目前转口贸易激增的原因 境内外市场的资金价差引发了套利的需求 转口贸易作为成本最低的贸易方式契合了这种需求
3
目前以转口贸易为载体套利的3种模式
以获取境内外市场资金差价为目的 以获取商品的批零差价为目的 综合上述2种情况,同时又规避了汇率风险
1、A的钱要及时到B 2、B要及时付钱给境内委托人
NRA福费廷企业获利模式 我行与海外银行谈妥福费廷转卖价格3.0% 我行按3.8%向B公司(NRA)发放福费廷融资 企业可以用于银票贴现(5.0%),获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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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A福费廷的风险点 企业:销售款回笼风险 银行:销售款运用风险
9
NRA福费廷的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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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模式的获利模式(A)
批零差价:A和B从大公司采购,销售给小公司(2%) 资金差价:B在南洋和浦发银行有销售款40%左右的低价福费 廷融资,可赚取利差;另外B在向境内客户进行远期证销售时 按境内融资利率对商品进行加价,高于实际资金成本,也可赚 取利差 A直接转口出境或通过B转入境内均用与采购同种外币结算, 无汇率风险
信用证转通知操作流程
我行向海外分行开立可转变货币的人民币远期证 海外分行向境外卖方A开出外币信用证 境外卖方A通过其账户行向我行交单 我行通过海外分行承兑后境外卖方A在其账户行融资 境内委托人将采购到的货物卖给境外买方B 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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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简介及案例转口贸易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
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
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
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具备条件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
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主要形式转口贸易的形式多样,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两种:再出口贸易再出口(Re-export) 又称复出口。
凡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输到外国,都属于再出口。
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凡外国商品运进本国海关仓库,未经加工,又从海关仓库运往国外的,均列为再出口。
在英国和美国,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外国商品已经进入本国市场,只要未经加工,又运往国外的,即“本国化了的商品”,也列为再出口。
至于外国进口商品加工后又运往国外,或用外国进口原料制成另一种产品再运往国外,以及“暂时贸易”再运往国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
再出口的商品都不列入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的统计数字,而单独作统计。
[1]单据处理贸易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
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
再出口贸易方式在转口贸易发展的初期较多发生。
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
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有利于进口商抓住货物销售良机,从而实现较大的利润。
因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逐渐取代再出口贸易方式,成为当今转口贸易的主要方式。
转口贸易根据货物是否在中转地加工,可分为纯粹转口贸易和加工转口贸易两种。
纯粹转口贸易所谓纯粹转口贸易系指中转的第三国的中间商对进口的货物未经加工再出口。
当然,中间商可以将进口货物在当地保税仓库进行分级、混装、加包装、贴标签等。
这些活动并未改变原进口货物的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等,所以不属于加工的范围。
加工转口贸易指货物通关输入到中转国,经加工增值后再输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
货物经过某种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货物与原来未经加工的货物在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上发生某些变化。
这种贸易方式不仅可以获得转口利润,还可获加工利润。
加工转口贸易要求中转地有大量的劳动力,工资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较好,并有保税仓库或保税区等,这样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国际竞争力。
加工转口贸易可以对整批货物进行加工、装配等;也可以是从国外采购某些零部件,与原有的设备配套装配成大型设备出口。
概念区别和过境贸易的区别过境贸易: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包括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比如内陆国与不相邻的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易,就必须通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海关来说,就会把这类贸易归入过境贸易。
不过如果这类贸易是通过航空运输飞越第三国领空的话,第三国海关不会把它列入过境贸易。
过境贸易有两种类型,一种称之为直接过境贸易,即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在海关直接监管下,通过国内运输线从其它口岸离境,有时直接过境甚至不需卸货和转换运输工具,承办过境的国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另一种称为间接过境贸易,即指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先存入海关保税仓库,未经加工改制,又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出,运出国境的活动。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区别,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中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第三国(或地区)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
而在过境贸易中,商品所有权无需向第三国商人转移。
和间接贸易的区别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卖买商品的行为。
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
转口贸易(Entrecote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
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
间接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
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
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
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
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
核销操作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外汇局售汇通知单,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通知单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关单证办理付汇。
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
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凭相应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商业票据、收汇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境外支付。
核销时凭事先收取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转口贸易操作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有来源于香港本土的利润才需要交纳税收,而来源于香港以外的地方利润则不需课税,世界上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原则,与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同,这些地方包括中国大陆,对本地企业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海外利润所得,都予以征税。
正是因为地方性税务制度、政策的不同,给到我们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利用香港公司运做转口贸易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
转口贸易可以帮你1)降低税务成本,加快企业资本累积;2)避免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结汇损失,降低汇兑产生的风险;3)对外汇有更多的支配权,方便国际支付和收取外汇。
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那么你上海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1)有自营进出口权,本身也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的2)没有进出口权,在国内工厂采购好后,全部委托外贸公司出口;先说第一种情况,原先的操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双边贸易,上海公司直接上海报关出口后,美国收到货以后直接T/T回国内,那么暂不计其他成本,你上海公司就会有一个40万美金的利润,会以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其他应课税,税收已经很高,另外,中国仍旧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帐户,给到它,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超过美金帐户额度的外汇打进来,仍旧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相反,进口付汇时,支付超过帐户额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过向银行购汇来实现,那么一进一出,给到企业一年下来的结汇损失也是很大的。
现在如果你有香港公司,那么首先你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客户这100万美金的定单,因为你的香港公司本身不涉及生产,那么它就向上海的公司做一个采购的动作,相当于“洋行”,也就是中间商的角色,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这边假设是70万的采购合同和上海签,那么合同的问题清楚后,大家就会考虑贸易当中的物流和资金了,先说物流,货的走向仍旧是上海发往美国,具体的操作你上海公司有进出口权,首先拿着他和香港公司的合同去报关,很多人会问,我的货是从上海买给香港,可以直接运去美国吗?这里我们要给客户解释清楚,我的合同上面指明收货地点是美国的某个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关报关是没有问题。
因为我把我的货运去那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
去海关申报好你货物的产品、数量、价值、运到那里,原产地证书后,全部文件齐全了以后,你这个货物才能够交给船务公司,来帮你做个SHIPPING(航运)的动作。
没有这些东西,船运公司是没有人敢接这个单的帮你运走,没有报关就是走私,所以在你找船运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个报关的程序。
报关完交给船运公司,你货运到码头口,船运公司装船集装箱,上船,买保险,开船,运走。
那么船运走的时候,船运公司有个收货单交给上海公司。
上海公司把单据速递给美国。
但是因为这些单上面所有签收的单位都是香港公司,所以这个时候他必须做一个背书的程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提单的程序,就是改一个提货人,那么,客户要是问,那我的货要是去到香港改提单那不是很麻烦?其实这是不需要的,这个货不去香港,这个香港公司是你自己的,这个改提单其实就是你自己改。
我自己把提单一改做个背书,背书后我把单据速递给美国,美国客户到时候去码头就能收货。
那么资金流呢,首先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照和香港公司签的定单将100万美金T/T到你的香港公司帐户,然后香港公司再会按照和上海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7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这个步骤操作好后,你的上海公司的税基就会由原来的40万美金降低为10万美金,而另外留存在香港公司的30万美金利润,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的,给到你的税务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在香港帐户中的钱怎么用呢,分两种情况:1)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香港的,你的钱是自由的,可以取现,在香港没有外汇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