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3 篇,希翼对大家有所匡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和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和师德师风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全体教职员工行为操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件发生。
二、工作举措1.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各单位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预防性侵犯专题教育,并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
各校每学期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或者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案例警示等形式,让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
要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
加强对学生青春期教育,引导学生要尊重自己的情感,不要随意滥用;要尊重自己,不要做出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伤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教育学生特殊是女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匡助等。
教育学生特殊是女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2.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各校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殊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蓦地下滑、精神恍忽、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
如何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如何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性侵害是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切形式的性侵犯行为。
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预防校园性侵害,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建设1.成立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德育主任、保卫科长、班主任、法制副校长等组成。
2.设立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事件处置等工作。
3.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校园安全巡查、防范和应急处理。
二、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1.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邀请专业机构或民警为师生举办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题讲座。
4.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校园性侵害知识。
三、加强校园巡查与监管1.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的巡查力度,防止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执行住宿生登记制度,确保住宿生的人身安全。
3.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4.建立健全校内防范机制,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四、完善应急预案与处置机制1.制定校园性侵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人和应急资源配置。
2.建立校园性侵害案件处置机制,确保案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妥善处理。
3.加强对受害学生的关爱与援助,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支持。
4.对施害者依法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学籍、人事处理。
五、加强家校合作与社会支持1.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2.加强与社区、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共同预防校园性侵害。
3.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开展校园性侵害预防公益活动。
4.建立健全校园性侵害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家长依法举报违法行为。
六、建立健全考核与问责机制1.将校园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学校预防性侵害规章制度

学校预防性侵害规章制度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提供学校预防性侵害的政策和措施,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安全的研究环境。
定义1. 性侵害:指任何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性骚扰或性虐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性骚扰、强迫性交、猥亵行为等。
原则2. 学校将始终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和尊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3. 学校将积极宣传和强调拒绝性侵害的重要性,提高师生的意识和敏感度。
4. 学校将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和安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预防措施5. 学校将定期开展性侵害预防教育与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性教育、性侵害意识教育等。
6. 学校将建立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学生主动举报性侵害行为。
7. 学校将加强对师生的监督,确保教职员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杜绝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8. 学校将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心理咨询和律师援助等支持服务。
处理程序9. 学校将对收到的性侵害举报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10. 学校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并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教育宣传11. 学校将通过校园活动、宣传栏、线上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性侵害预防知识和技巧。
12. 学校将组织专题讲座和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与师生分享及讨论预防性侵害的方法和经验。
效果评估13. 学校将定期开展性侵害预防工作的评估和调研,不断改进和完善预防措施。
14. 学校将重视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和改善工作。
执法与监督15. 学校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和监督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总结本规章制度的实施是学校对学生安全与福祉的重视和保护。
学校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并配合相关机构开展案件调查和支持服务。
同时,学校将持续评估和完善预防工作,确保学校成为一个安全、和谐的研究环境。
附录- 有关性侵害与预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报案、求助电话号码和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学校防性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学校防性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性侵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德育、安全、后勤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学校防性侵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宣传教育、线索排查、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
三、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防性侵知识讲座,邀请专家、警察等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师生防性侵意识。
2.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普及防性侵知识,营造浓厚的防性侵氛围。
3. 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编写防性侵教育教材,纳入课程体系。
四、预防措施1.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
加强夜间巡逻,防范陌生人进入校园。
2. 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3. 建立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
4. 加强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五、线索排查1. 建立性侵害线索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家长、教师等积极举报。
2. 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3. 对性侵害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护受害学生隐私。
六、应急处置1. 发生性侵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受害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2. 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3. 安抚受害学生情绪,提供心理疏导。
4.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七、档案管理1. 建立性侵害案件档案,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调查处理情况、预防措施等。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八、监督考核1. 学校每年对防性侵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防性侵工作纳入学校安全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3. 对在防性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学生校园预防性侵害制度

学生校园预防性侵害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学校成为了培养未来社会骨干的重要场所。
然而,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给学生的成长和教育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保护他们免受性侵害的伤害,学校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校园预防性侵害制度。
一、制定预防性侵害政策学校应制定明确的预防性侵害政策,将预防和应对性侵害纳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中。
该政策需包括以下内容:1. 规范师生行为准则:制定师生行为准则,明确规定师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对师生不当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2. 明确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便捷快速的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受害者及其家长的权益,鼓励受害者勇于举报,并对受害者的信息保密。
3. 加强教育宣传:组织校园预防性侵害的教育宣传活动,向学生、教师和家长普及有关性侵害的知识,提高他们对性侵害的警觉性和预防意识。
二、建立预防性侵害学校安全体系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预防性侵害学校安全体系。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校园保卫工作:加大在校外围的巡逻力度,设置安全监控设备,确保校园的安全。
2. 建立预防性侵害教师考核制度:对所有教师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培训,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管理,定期进行性侵害相关知识的考核。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质教师队伍是预防性侵害的基础。
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性教育的重要性性教育是预防性侵害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身体,理解性别平等的概念,树立正确的性观念。
1. 科学的课程设置:学校应该将性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学生的学习内容中,设置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掌握教授性教育的正确边界。
2. 针对性别平等的教育:性教育不应仅仅强调女性的防范意识,还要涵盖男女平等、尊重和理解的教育。
学生应该被教育去认知自己的权益,并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尊严。
3. 家校合作,共同育人:学校与家庭应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科学的性教育内容,鼓励家长关注学生的成长,倡导开放包容的家庭氛围。
预防校园性防侵害处理制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防侵害处理制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校园性侵害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上的创伤,还会破坏整个校园的秩序与稳定。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性侵害的发生,保护师生安全,维护校园和谐,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处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制定校园性侵害预防政策1. 重视预防校园性侵害问题,确立“零容忍”立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性侵害行为。
2. 加强师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认识性侵害的意识,增强预防性侵害的能力。
3. 制定学校性侵害预防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和学生。
二、建立健全的校园性侵害预防体系1. 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校园性侵害预防工作,配备专人负责。
2. 进行定期的校园性侵害预防培训,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3. 建立校园性侵害事件报告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保护举报者的隐私。
4. 对校园性侵害事件进行专业化处理,建立完善的调查取证程序,保证受害者的权益。
5. 加强与公安机关、法律机构的合作,推动校园性侵害案件的侦破和处理。
三、加强家校合作,共同预防校园性侵害1. 与家长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增强家庭对孩子的关注和监督。
2. 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校园性侵害预防工作。
3. 积极参与社会性侵害预防活动,倡导公众关注性侵害问题,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倡导正能量1. 建立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倡导阳光、积极的生活态度,提升师生的道德素养和人文素质。
2. 打造充满爱心、友爱、宽容的校园氛围,让每个师生都能感受到温暖和尊重。
3. 加强对校园暴力、欺凌、歧视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严惩不法行为,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学校将能够能够有效预防校园性侵害的发生,保障师生的安全与权益,维护校园的稳定和和谐。
希望所有学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这些预防校园性侵害处理制度,为校园打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八篇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八篇【篇一】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
我校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一、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1.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1.根据教育部于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2.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3.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4.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zhì dù,意思包括法令、礼俗等规范,制订法规,规定品级的服饰,制作方法和规模、样式等。
今天,我们为大家准备了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希望能帮助大家。
校园性侵案件严重伤害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了心理阴影,也破坏了教师的形象,对社会影响不良。
因此,我们校根据对学员安全和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特别建立了校园性侵范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性侵害防范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学和管理。
一、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教师德教育。
教师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因此,我们要引导教师研究与教师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教师的法律观念和模范遵守法律的意识。
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教师应熟悉性侵犯相关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和违法者承担的法律结果,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犯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还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加强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确保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防止性侵害教育。
我们要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辅导大纲》和《中小学健康教育辅导大纲》的要求和规定,对学生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同时,我们要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身体自主权、性侵犯的意思,让学生理解身体是自己的,谁也不能随意接触。
我们还要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身心健康,还严重违反法律,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此外,我们要向学生传授防止性侵犯、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如教育学生、陌生人和熟人可能是性侵犯的加害者,外出、上学、回家的路上一起去,不要呆在没有人的地方,和异性一起的时候不要关门,不要一个人去异性宿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警惕陌生人或他人给我们提供的饮料和食物。
如果有人试图对我们实施性侵犯,我们应该大声呼救并及时告知父母或老师。
为了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应该完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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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
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
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育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
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
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
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
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
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
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
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聘。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现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
与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行为受到所在单位较多的管束不同,教师在平时的上班时间内,除了上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时规定之外,其他时间多由教师个体自主安排工作事项,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在上班时间干着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私活也并不罕见。
从聘用关系上看,上班期间应当是受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时间,受聘者在这一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否则即构成了对聘用关系的违背。
为保证上班时间的劳动效率,用人单位有权对受聘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受聘者不得对此予以拒绝和排斥。
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
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
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五、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学校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以往,个别学校发生了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之后,出于各种考虑(如怕影响学校名誉、影响学校参评先进等),学校领导往往不情愿、不积极立即上报案情,而是极力瞒报、缓报,或者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认为是否报案应由受害学生的家长自行决定,与学校无关。
个别学校领导甚至越俎代庖,力促受害学生的家长与施暴教师进行“私了”,意图将案件“内部消化”。
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须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性侵犯已构成违法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追诉,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
学校的瞒报、缓报之举,是对施暴者的袒护和纵容,更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和伤害,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让施暴者在违法犯罪的泥塘中越陷越深,从而让受害学生遭到更大的伤害或导致其他学生受到新的伤害。
在对待、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问题上,学校应当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有鉴于此,《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中明确指出,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学校还应当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
鉴于性侵害案件的敏感性,学校知情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
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