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 2019年
误餐补贴管理办法

误餐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以合同的形式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第三条参考标准及相关规定(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二)《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17]242号)第二章发放程序第四条发放标准(一)误餐补助为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在餐厅享受工作餐待遇而给予的货*补贴,按月拨付,费用列支公司福利费;(二)早餐为20元/人/餐,午餐为40元/人/餐,晚餐为40元/人/餐;第五条发放办法(一)每月25日前,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统计本部门员工上一计薪月度实际出勤情况、误餐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公司综合部,公司综合部根据统计情况确定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部;(二)每月5日前,公司财务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进行整理造册,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第三章职责与监督第六条职责(一)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员工出勤及误餐状况的统计与初审。
(二)综合部职责综合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责财务部具体负责误餐补助账务处理、规范*审核以及税务办理。
第七条检查与监督综合部随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监督整改。
第八条反馈(一)综合部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公司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二)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综合部,便于公司对有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之前所执行的误餐补贴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国家今后如*新的相关制度,公司将视情况对本办法给予修订。
关于本厂外出办事人员误餐补贴实施方案(三篇)

关于本厂外出办事人员误餐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本厂外出办事人员的数量和频率逐渐增加。
然而,在外出办事的过程中,由于种种不可抗力的原因,可能会出现误餐的情况。
为了保障外出办事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对外出办事人员误餐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1. 外出办事人员误餐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餐100元人民币。
2. 外出办事人员一天最多可以享受补贴两餐,即每天最高补贴金额为200元人民币。
3. 外出办事人员的误餐补贴只针对在外出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饮食问题,不包括购物、旅游等非工作性质的餐饮消费。
三、补贴申请和发放流程1. 外出办事人员在外出办事结束后,需自行填写误餐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票据作为补贴的证明材料。
2. 外出办事人员的直接上级负责审核补贴申请,确保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票据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3. 财务部门在收到补贴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算,并将补贴金额转账到外出办事人员的工资卡上。
四、补贴实施的注意事项1. 外出办事人员在填写补贴申请表时,需详细描述误餐的原因和情况,并提供相关票据作为证明。
一经发现虚假申请,将取消该人员的补贴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外出办事人员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需严格审核补贴申请,确保其真实性,并做好备案工作。
3. 外出办事人员需注意节约用餐,避免浪费。
如发现严重浪费行为,将取消该人员的补贴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财务部门需确保补贴金额的准确性,并及时进行核算和发放。
五、补贴实施的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外出办事人员误餐补贴方案的执行情况,包括补贴申请的数量、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和流程,确保补贴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年度决算时,对外出办事人员误餐补贴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方案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电子邮件等途径,将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传达给所有外出办事人员。
误餐费报销管理制度

误餐费报销管理制度1. 引言误餐费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员工因加班或外出工作而在正常用餐时间无法安排合理的餐饮,所引发的额外费用。
为了合理管理和报销误餐费,提高企业费用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误餐费的报销。
3. 报销条件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误餐费报销:•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并且延续至晚上9点以上;•外出工作,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或会议,工作时间跨越正常用餐时间。
4. 报销标准员工申请误餐费报销时,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基准标准:每次误餐费报销不超过人民币20元;•特殊情况标准:对于特殊工作场景或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误餐费标准,但不得超过人民币50元。
5. 报销流程5.1 申请流程员工在需要报销误餐费时,须按如下流程进行申请:1.填写《误餐费报销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员信息、费用明细、费用金额等内容;2.将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3.主管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转交给财务部门。
5.2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批:1.财务部门核对申请表中的费用明细与金额;2.若费用明细合理、金额符合标准,则进行报销审批;3.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款项转交给员工;否则,退回申请表给员工,说明理由。
5.3 报销时间报销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员工需要在该日之前提交申请表,以便财务部门按时处理。
6. 监督与处罚为了确保误餐费报销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我们将建立监督与处罚机制:•主管对员工的误餐费报销进行监督,确保报销申请符合条件和标准;•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若发现虚假申请或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7. 结论本误餐费报销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费用使用效率,保障了员工在特殊情况下的合理报销需求。
同时,合理的标准和流程可以加强监督和管理,维护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更好地服务于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
公司误餐补助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误餐补助的报销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误餐补助的申请条件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工作期间在外就餐,且无法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家中就餐的,可申请误餐补助。
第四条误餐补助的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1. 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误餐补助申请表》;2. 申请理由需符合实际情况,如出差、加班、临时任务等;3. 误餐补助申请需在发生误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三章误餐补助的标准及金额第五条误餐补助的标准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性质和公司规定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生产人员:每月每人补贴不超过180元;2. 营销人员:每月每人补贴不超过150元;3. 管理人员:每月每人补贴不超过110元。
第六条误餐补助的金额根据实际误餐次数计算,每月最多报销三次。
第四章误餐补助的报销流程第七条员工申请误餐补助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误餐补助申请表》;2. 餐饮服务业发票(财务部核验);3. 误餐审批表(详见附表);4. 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经办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支出审批权限逐级呈批报销。
第五章误餐补助的税务处理第九条误餐补助属于公司费用,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误餐补助在税前据实扣除。
第十条误餐补助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予以剔除。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误餐补助申请表、误餐审批表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误餐补助的管理,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误餐费规定

误餐费规定误餐费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需要而导致的误餐或加班餐费。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来说,误餐费是一种福利待遇,也是对员工加班或其他工作需要的一种补偿。
误餐费的规定往往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员工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等相关。
误餐费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合理需求,同时也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的要求。
下面对误餐费的规定做一介绍。
首先,误餐费的发放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具体餐标进行发放,另一种是按照固定金额进行发放。
按照具体餐标进行发放,指的是根据当地标准,按照每餐的平均消费标准进行发放。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更精确地反映员工的实际餐费支出。
按照固定金额进行发放,指的是将误餐费规定为固定金额,无论员工实际的餐费支出是多少,都按照固定金额发放。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简化了管理和核算过程,方便统计和发放。
其次,误餐费的发放条件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只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无法按时用餐,才能够享受误餐费。
例如,加班超过一定时间、加班到晚上一定时间后、连续工作一定时间等情况下,员工才能够申请误餐费。
最后,误餐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也需要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填写误餐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材料,如加班记录、工作任务等。
申请表经过员工直属领导审批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和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误餐费不是一种固定的补贴,而是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来发放的。
因此,员工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加班记录,以便在申请时提供。
总之,误餐费是对员工加班或工作需要的一种补偿,其发放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也应与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保持一致。
误餐费的规定应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条件和申请审批流程,以确保员工合理需求的满足。
公务员误餐补助的规定

公务员误餐补助的规定公务员误餐补助是指在公务出差或执行任务期间,由于不可抗力或特定情况导致不能按时就餐的情况下,给予公务员一定的补助。
下面就公务员误餐补助的相关规定展开阐述。
首先,公务员误餐补助的基本规定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并在公务员待遇方面予以体现。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所产生的误餐费用应由单位发生,为公务员提供误餐补助。
其次,公务员误餐补助的标准一般由具体单位制定,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不同单位根据地区差异和实际情况,对误餐补助的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来计算。
再次,公务员误餐补助的发放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单位会根据公务员的误餐费用提供报销、直接发放补贴等方式进行发放。
但也有些单位采取先垫付,后核算的方式,即公务员自行先行解决误餐费用,经核算后由单位进行相应的报销。
此外,公务员误餐补助的申请程序也是必要的。
公务员在受理公务出差或执行任务之前,应当向单位提出误餐补助申请,通过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详细说明不可抗力或特定情况的原因。
单位在审核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误餐补助。
最后,公务员误餐补助的管理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员误餐补助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程序和权限,加强对误餐费用的控制和监督,确保公务员误餐补助的合理、规范和透明发放。
综上所述,公务员误餐补助是为了解决公务员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特定情况导致不能及时就餐带来的经济困难而设立的。
其规定会根据国家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同时也需要公务员自身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和管理。
公务员误餐补助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公务员权益、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

贵州省地质调查院加班及公务工作餐费报销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精神,关心关爱我院干部职工,妥善解决加班、外出公务期间工作餐问题,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3号)、《省地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地矿办发[2019]22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一)加班工作餐指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休息日或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需在外用餐情况;公务工作餐指职工离开所在办公场所,在市区履行公务需在外用餐情况。
(二)加班及公务工作餐只安排中餐、晚餐,不包括早餐。
二、适用条件(一)加班工作餐加班工作餐报销仅适用于确因下列工作需要,经院批准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连续加班工作2小时及以上的情况。
1.上级部门及院安排的阶段性工作需加班加点才能完成的;2.上级部门及院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需要及时完成的;3.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 1 -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二)公务工作餐公务工作餐仅适用于外出公务时间较长且路程较远或其他工作需要无法回单位或回家中用餐情况。
下列情形不得报销工作餐费:1.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2.不需要到办公室坐班,只需要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3.属平时应按正常进度推进、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未按正常进度、时间推进而加班的;4.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三、开支标准加班及公务工作餐开支标准为每人每餐40元。
四、审批管理(一)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加班及公务工作餐需开支工作餐的应事前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才能报销工作餐费。
加班填写《贵州省地质调查院加班申请及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认定表》(见附件1)申请,外出公务填写《贵州省地质调查院外出公务审批单》(见附件2)申请。
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 2019年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该给予相应的补休。
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此项规定将在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如何?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公职人员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2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加班误餐补助40元;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连续加班不满4小时,每人每次可开支加班误餐补助40元;连续加班满4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加班误餐补助100元哪些人可以享受?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
哪些情况可以报销误餐补助?以下这些情况可以报销误餐补助:工作日当天连续加班3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两餐;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8小时以上的,可根据误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
哪些情况不可以报销误餐补助?以下行为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出差、参加培训和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加班(值班)后按照规定调休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驻村扶贫干部等已享受相关伙食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为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伙食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在家加班(电话值班)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已享受加班(值班)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其他已享受伙食补助的情况。
报销要公示《通知》明确,工作人员加班(值班)应事先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加班(值班)误餐报销审批单。
市直单位可按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指定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加班(值班)管理,建立台账并按月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月报销。
相关费用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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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2019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财办行[2019]104号签发日期:2019-7-3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