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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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安监总煤监[2012]130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12.10.30【实施日期】2012.10.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3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继续下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地区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有待加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同时,煤矿开采强度不断加大,开采深度日益增加,开采条件更加复杂,各种灾害日趋严重,特别是跨行业、跨地区扩张带来的办矿主体多元化等问题,都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煤矿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煤矿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煤矿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是指在煤矿中,各个岗位需承担相应的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从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具体的责任划分如下:
1. 煤矿领导责任:煤矿领导应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他们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

2. 矿长责任: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他应当负责全面领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他需要指导各个岗位的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及时处理和消除隐患。

3. 班组长责任:班组长是具体的生产班组的负责人,他们需要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排查计划,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排查工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4. 作业工人责任:作业工人是直接参与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他们也有责任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他们需要积极发现和上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配合班组长及时处理隐患。

5. 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安全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他们需要负责组织和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导各个岗位的责任人履行职责。

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可以形成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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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9.07.06•【文号】煤安监监察〔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2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7月6日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为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压实企业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体系,推动煤矿企业切实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严密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目标,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一、检查范围及开展方式(一)检查范围。

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公司(以下统称为“煤矿企业”)。

(二)开展方式。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执法计划对煤矿企业开展检查时,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必查内容,一并进行检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对以下10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通过查阅机构设置和人员任职文件、检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与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验证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是否设置防突机构和建立专业防突队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人员;冲击地压矿井是否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备专业防冲技术人员与队伍。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控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控体系
2.物资资源配置
煤矿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资源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备、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3.财力资源保障
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教育培训等。
十、煤矿安全生产协调与沟通
1.内部协调与沟通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信息畅通,形成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
十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与披露
1.信息公开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2.信息披露
煤矿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事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定期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矿井空气品质、水质、噪声等环境因素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改善作业环境。
2.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确保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3.生态修复与绿化
煤矿企业应实施生态修复和绿化工程,对矿区进行植树造林、土地整治,恢复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2.安全宣传教育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煤矿安全主体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煤矿安全主体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煤矿安全主体责任一、导言二、目标1.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安全素质。

4.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3)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提高安全培训质量(1)加大安全培训投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2)对矿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效果。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

5.落实安全生产投入(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设备、技术等条件。

(2)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对安全生产投入进行审计,确保投入合理、有效。

6.加强事故应急处理(1)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加强事故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

(3)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制定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监督检查阶段: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保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2.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

煤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

煤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

煤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纪委书记是煤矿企业中负责监督执纪的重要职位,其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煤矿纪委书记应该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执纪,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煤矿纪委书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

首先,煤矿纪委书记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执纪。

煤矿纪委书记应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煤矿企业领导层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并实施监督执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制度。

煤矿纪委书记应结合煤矿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监督执纪方案,确保其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

其次,煤矿纪委书记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

煤矿纪委书记应密切关注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

煤矿纪委书记应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和规定的落实。

若发现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煤矿纪委书记应及时进行记录和追责,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同时,煤矿纪委书记还应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另外,煤矿纪委书记应加强对煤矿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

煤矿纪委书记应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加强对煤矿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杜绝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行为的发生。

煤矿纪委书记要始终坚持“纪则先行”,做到公正执纪、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形象。

总之,煤矿纪委书记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执纪,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只有通过加强煤矿纪委书记的监督,才能有效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二)一、引言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煤矿纪委书记作为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本文将就煤矿纪委书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制进行详细阐述。

驻矿监管人员安全职责范文(3篇)

驻矿监管人员安全职责范文(3篇)

驻矿监管人员安全职责范文(一)认真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各类工作精神,督促所驻煤矿认真落实省、市、区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监督煤矿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跟踪监督煤矿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及各种指令落实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按规定人数入井,严禁超人员、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严禁越层越界开采。

(四)监督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执行采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煤矿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参加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和技术会议.(五)监督所驻煤矿采掘工程进展和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私接电源、隐蔽工程的违规施工生产情况。

(六)监督所驻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监督五职矿长带班跟班、班前会、碰头会到位情况。

(七)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经常深入煤矿井下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发现煤矿存在有重大隐患危及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汇报。

(八)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监督发生事故的煤矿按程序及时上报。

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驻矿监管人员安全职责范文(2)引言:驻矿监管人员是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肩负着确保矿山安全稳定运营的重要责任。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们需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驻矿监管人员的安全职责,并提出相关的范本,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一、安全职责:1.负责制定矿山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全员知晓和遵守。

驻矿监管人员应密切关注矿山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

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____点、____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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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新版)
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煤矿的安全生产,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矿山的重要保证。

针对全省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做好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检查、督查力度,坚决把事故高发的态势压下来。

通过近日省政府联合执法检查团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的检查督查,使我们认识更加明确,只有共同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的责任,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防范、检查、监管、监察的力度,才能把国家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安全监管责任要清。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监管机制,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各方职能和职责进行的重新调整和定位。

“地方监管”要求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因此,各级政府要肩负起保持煤矿安全稳定的重要责任;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各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正确处理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关系。

煤矿企业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家监察和地方政府监管,不能代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

正确处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关系。

监察部门要发挥地方监管部门的主动作用,征求地方监管部门的意见;地方监管部门要注意维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接受驻地监察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正确处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宏观性,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兼容。

正确处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炭企业的关系。

煤炭企业要主动接受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监管部门也要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管服务。

二、安全监管措施要严。

强化领导,集中精力,采取超常规措施,要做到“五个坚决落实到位”:一是坚决把安全发展的思想落实到位。

要把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纳入“十一五”规划,集中精力发展一批资源丰厚、设备先进、安全可靠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企业,关停和淘汰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安全无保障的矿井。

二是坚决把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到位。

对所属煤矿认真进行全面隐患清理和排查工作,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单位、责任人。

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强化对瓦斯、煤尘灾害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瓦斯和煤尘超限造成重特大事故。

认真抓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到年底前,必须完成国家下达的关闭整顿指标。

三是坚决把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因企制宜,制定煤矿企业安全设施改造规划,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实现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目标。

四是坚决把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

加强企业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生产能力确定采掘工作面和下井人数,严格考勤制度,严禁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严格对临时工、合同
工的用工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落实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矿井每个班次都有一名负责人带班作业。

要将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职工和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是坚决把整顿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落实到位。

要把那些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胜任本职岗位要求的领导及时调整下来,选任那些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对矿工有感情,关爱矿工生命,有安全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的人进入领导班子;整顿干部作风,解决煤矿干部思想不专一、精神不振作、作风飘浮等问题;整顿基层组织,配强井下值班段长、班长,对其管理知识和组织能力进行严格考核,赋予安全和生产的双重职责,长期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合格的要坚决淘汰。

三、安全监管追究要狠。

要严厉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

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必须要不心痛、不手软,坚决做到“三个从严”:一是从严追究矿主的责任。

要追究矿主的赔付责任,按照新的赔付标准,足额赔付;对资金不够的,要查封账户,拍卖资产,确保赔付。

对那些非法违法生产的矿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要从严追究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发现隐患,
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到事故发生之前,提高监督执法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及人员因检查验收把关不严,违法违规发放证照,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从严追究领导行政责任。

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保护一方平安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是政府主要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助手,要为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要加大超前防范力度,对重大隐患不整改,死灰复燃不关闭的,虽然没有发生事故,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安全监管建设要实。

强化监管措施关键在增强政府机关严格执法的执行力,具体就是要构建“五个体系、提高五种能力、实现五个转变”。

“五个体系”:即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技术和经济政策体系、社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提高“五种能力”:即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企业防范事故和整改隐患的能力,职工识灾、防灾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能力,
安全与发展一并推进的能力。

实现“五个转变”:即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转变,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政治手段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的强制力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从被动整改事故隐患向主动抓管理、抓基层、抓基础转变,夯实工作基础,消除不安全状态;从阶段性的安全专项整治及突击式、运动式的安全检查向经常性、长期性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监管转变,克服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的弊端,及时发现隐患、促进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加强事前监控与防范,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转变,把职业卫生摆在控制伤亡事故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提高职工生命保障水平和职业健康水平。

只有全方位落实煤矿安全监管防范措施,大打煤矿安全监管攻坚战、歼灭战,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和谐新矿山建设的积极稳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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