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二中全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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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议事协调机构

解读议事协调机构

解读议事协调机构解读议事协调机构作者:任进任进:解读议事协调机构⼗七届⼆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政管理体制改⾰的意见》指出:“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

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如何精简和规范的相关问题,2010年4⽉25⽇,国家⾏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接受《南⽅周末》实习⽣魏娟的采访,以下是采访记录。

问:任教授,请问什么是议事协调机构?它与临时机构之间有什么区别?任进:议事协调机构,可分为中央和地⽅的。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政机构的重要业务⼯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地⽅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本级政府机构的重要业务⼯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过去,“议事协调机构”的名称不尽规范,有的叫“⾮常设机构”,有的叫“临时机构”。

如1997年8⽉3⽇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中,仍使⽤“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提法,两个⽂件的表述不⼀致。

在我看来,1997年国务院的上述条例已经⽤⾏政法规的形式统⼀确认“议事协调机构”的提法,再使⽤过去的“国务院⾮常设机构”、“国务院临时机构”或者“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表述,与已经⽣效的⾏政法规不⼀致,是不规范的。

问:我看到⼀种说法:“如果需要办理的事项在⼀定时期后将办理完结,则称为临时机构,若办理的事项是⼀项经常性的⼯作,将持续很长的时期,则称为议事协调机构。

”任进:这种说法现在看来是不准确的。

议事协调机构既可以承担常设性任务,也可以承担临时性任务。

当然,也可以从学理上把议事协调机构分为两类,⼀种是常设性的,⼀种是临时性的。

但按照现在的规定看,规范的说法不能叫“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或者“国务院临时机构”。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国家行政学院 薄贵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应是加强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

为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不断深化。

一、由行政管理体制走向公共行政体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形成和确立的,其突出弊端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政资不分,各级政府都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导致政府权力过分集中,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职责不清,权责脱节,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效率低下。

这些弊端,经过多次改革,得到了有效的抑制和调整,但并没有从体制上根本消除。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对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修修补补,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要求政府管理体制必须转型,即由行政管理体制走向公共行政体制。

所谓公共行政体制,就是执行公共意志,行使公共权力,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行政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公共行政体制下的政府是民主政府、服务政府、公平政府、法治政府、分权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

现代政府这些基本特征,是公共行政体制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反映。

由行政管理体制走向公共行政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选择。

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多元主体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政府必须从那些不该管的事务中退出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管好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民间组织管不了、管不好和不该管的事务,即社会公共事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而不能随意干预和侵犯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正确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指出,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和制度,提高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科学民主决策。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些年来,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例如,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青藏铁路建设等重大决策,就是科学民主决策的生动范例。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主要成效是:(一)明确了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做到以下四个―必须坚持‖:一是必须坚持扩大民主。

不断拓宽民主渠道,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在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必须坚持依法决策。

通过宪法、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决策主体、决策行为、决策程序,实现决策于法有据,决策行为依法进行,决策违法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必须坚持按规则和程序决策。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决策与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集体决策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四是坚持做到决策权责统一。

决策权力有多大,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这些认识,既是以往实践的经验和体会,也是今后长期必须坚持的方针。

(二)形成了科学民主决策的一套制度。

多年来,科学民主决策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并逐步形成一套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简版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简版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原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

要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把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大部制之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_李强

大部制之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_李强

大部制之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李强高全喜任剑涛毛寿龙王长江内容提要中共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5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6之后,在七届人大通过了大部制改革的方案。

对于大部制,舆论界与学术界已有不少讨论,但大家对二中全会的5意见6关注似乎较少。

事实上,二中全会的5意见6勾勒出从现在到2020年中国行政改革的蓝图。

为了更好地理解二中全会5意见6提出的改革目标与举措,分析中国政治与行政改革面临的任务与困难,思考今后改革的路径,我们组织了学术界对政治与行政改革有研究的几位学者做了笔谈。

笔谈的主题是/大部制之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0。

讨论了大部制改革方案本身未尽之言,围绕二中全会的5意见6集中讨论今后十几年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包括改革的任务、二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与措施、改革应该涉及的其他方面、改革可能遭遇的困难等。

关键词大部制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5意见6体现了解放思想的精神高全喜:我先来谈谈自己对于5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6这个文件的初步认识和文本解读,做一个逻辑上的结构分析。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央出台这个文件,不是偶然的,是有深意的,是基于中国社会现实诸多问题的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政制回应。

这个文件值得重视,值得认真解读,我们不仅要看它字面上的东西,而且还要看它文字背后的东西。

结合上述背景,大体说来,我觉得这个文件在逻辑上包括三层内容。

第一层,文件在第一部分首先就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与迫切性0,文辞中使用了/关键时期0、/势在必行0等词语,并具体指出了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表述如果放在一个宏观的中国社会政治背景来看的话,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深切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

我认为,这个第一层逻辑,是近些年来党对于自身执政能力以及合法性危机的一种深切的自觉,类似这样的表述我们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在人大的政府报告中都能够清晰地感受到。

为什么要深化改革,为什么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视为党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部分,其出发点就是共产党的这种忧患意识、危机意识。

行政管理热点问题

行政管理热点问题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现在,改革进程已近过半,距离这个总体目标的实现还有7年多的时间。

我们通过什么方式来保证这个总体目标的实现,对比需要进行认真思考和系统谋划。

当前,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推进的具体改革内容,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总体目标的实现,本文将简要加以解析。

一、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重心推进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可以说,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行政体制改革的第一要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目标。

多年来我们在这个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实际上,政府职能转变还远远没有到位,距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究其原因,其中的重要一条,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过强,对微观经济活动参与和干预过多,而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关注不够,导致多年来政府职能难以实现真正的转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在政府职能转变这个第一要务上实现重点突破,推进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首先,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继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这是当前和今后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

为此,要尽快明确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主导地位和核心地位。

2011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5432美元,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赵立波【专题名称】公共行政【专题号】D01【复印期号】2011年04期【原文出处】《新视野》(京)2010年6期第40~43页【英文标题】Thoughts about the Major Issues of the Classification Reform of Institutions【作者简介】赵立波,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教授,青岛266071。

【内容提要】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

虽然分类改革已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战略,但分类改革的一些重大原则性、战略性问题依然有待明确。

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是改革的基本原则,管办分离主要是为了深化政事分开、创新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回归政府、保留事业单位体系、向非营利组织转化;分类改革的战略推进应明确改革目标模式,科学设计战略框架和路径。

【关键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事关系/非营利组织EE9112UU8502164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 38(20lO)06-0040-04 虽然分类改革已被确定为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战略,但分类改革的一些重大原则性、战略性问题依然有待进一步明确:分类改革依据哪些原则进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三个原则的关系;除转企、回归政府、保留事业单位体系,分类改革是否还有更多方向选择;分类改革如何战略推进等等。

由于上述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从而严重制约分类改革的顺利推进。

因此,对上述原则性、战略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分类改革原则的确定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要求:“2010年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一、《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时代背景1、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新要求相比,政治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必将进一步的改革。

2、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和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1)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政府还没有从管制型角色中转换过来,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2)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政府行政效能没有很好彰显,在一方面也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群众对此存在疑虑;(3)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年屡屡暴露出的大案要案无疑是政府的一块“硬伤”,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

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3、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重大举措面对新形势,经济社会生活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强烈呼唤政府责任。

可以看到,随着改革推进,社会问题越来越多,舆论和群众都越来越频繁地呼吁政府承担起公共责任,让社会更公正公平,让社会更有秩序。

这些呼吁,无疑显示,社会对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方面应负的责任,已经建立起新的共识,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的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朱常宝、张绪刚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朱常宝张绪刚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转变政府职能是相辅相成的两件事情,只有转变政府的职能,才能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之所以说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就是因为目前政府职能中还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追根溯源建主要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运行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加入WTO后政府面临严峻的挑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说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政府的服务内容、服务的方式,施政目标要做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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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
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

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

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

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

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

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

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

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

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

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

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

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

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

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要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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