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讲解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讲解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讲解
还原税负=销项税额/销售额×100%
其中,销项税额为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产生的增值税;销售额为企业的销售收入。
这个公式的应用非常简便,只需将企业的销项税额除以销售额,再乘以100%,即可得到增值税还原税负。
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增值税还原税负的计算。
假设企业在一些会计年度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销项税额为200万元。
则该企业的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如下:
还原税负=200万元/1000万元×100%=20%
这说明该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增值税占销售额的比例为20%。
对于税负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措施,减少增值税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对于税负较低的企业,可以通过适当的扩大经营规模或提高产品质量等方式,增加销售额,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仅仅是计算企业增值税还原税负的工具,不能作为评估企业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的唯一指标。
评估企业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资金运作能力、成本管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
此外,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税务
管理工具。
通过计算税负可以比较不同时间段、不同部门或不同项目之间
的差异,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是企业进行税负管理的重要依据,能够帮助企业准确确定增值税还原金额,以实现盈利能力的提升和税收风
险的控制。
在运用该公式进行计算时,企业需要注意确保销项税额的准确
性和销售额的清晰可辨的计算,从而得到正确有效的税负计算结果。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讲解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讲解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解读计算增值税还原税负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导致应纳税额的不可比性,换言之,还原税负是将增值税纳税人所有应税收入视为同样征税待遇的情况下,衡量税负水平的高低的计算值。
它既适用于单户纳税人,也适用于群体纳税人。
基于上述用途,目前常用的增值税还原税负有两种计算方法,即“应纳税额还原税负”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一、应纳税额还原税负应纳税额还原税负(通常简称“还原税负”),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将还原后的应纳税额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比较直观的方法。
其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还原税负=还原应纳税额÷还原销售额×100%,其中:还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首月上期留抵税额+首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末月期末留抵税额-末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实际免抵退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还原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需要注意(理解)的是,此方法的核心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因此在计算还原应纳税额时,对纳税申报表中的期初(期末)留抵进项税额要作相应调整处理,即留抵税额中要剔除其中包含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从而避免重复计算。
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先征后退还原税负(通常简称“先征后退税负”),是将出口免抵退销售额全部视为内销征税收入,重新计算出应纳税额,再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模拟先征后退的方法。
其公式如下:先征后退还原税负=先征后退应纳税额÷先征后退销售额×100%,其中:先征后退应纳税额=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适用17%销售额的销项税额+适用13%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免抵退一般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模拟销项税额-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运保佣费用模拟销项税额)-(进项税金+进料加工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注:当此数大于0,则取此数;当此数小于0,则此数为先征后退留抵税额,第一个月计算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取申报表数据计算,第二个月起,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再取申报表数据而均取此数,此时这里的应纳税额为0。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讲解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解读计算增值税还原税负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导致应纳税额的不可比性,换言之,还原税负是将增值税纳税人所有应税收入视为同样征税待遇的情况下,衡量税负水平的高低的计算值。
它既适用于单户纳税人,也适用于群体纳税人。
基于上述用途,目前常用的增值税还原税负有两种计算方法,即“应纳税额还原税负”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一、应纳税额还原税负应纳税额还原税负(通常简称“还原税负”),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将还原后的应纳税额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比较直观的方法。
其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还原税负=还原应纳税额÷还原销售额×100%,其中:还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首月上期留抵税额+首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末月期末留抵税额-末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实际免抵退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还原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需要注意(理解)的是,此方法的核心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因此在计算还原应纳税额时,对纳税申报表中的期初(期末)留抵进项税额要作相应调整处理,即留抵税额中要剔除其中包含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从而避免重复计算。
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先征后退还原税负(通常简称“先征后退税负”),是将出口免抵退销售额全部视为内销征税收入,重新计算出应纳税额,再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模拟先征后退的方法。
其公式如下:先征后退还原税负=先征后退应纳税额÷先征后退销售额×100%,其中:先征后退应纳税额=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适用17%销售额的销项税额+适用13%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免抵退一般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模拟销项税额-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运保佣费用模拟销项税额)-(进项税金+进料加工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注:当此数大于0,则取此数;当此数小于0,则此数为先征后退留抵税额,第一个月计算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取申报表数据计算,第二个月起,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再取申报表数据而均取此数,此时这里的应纳税额为0。
财税实务增值税税负率怎么计算-增值税税负率计算方法

财税实务增值税税负率怎么计算?增值税税负率计算方法(一)内销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内销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2、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附: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 + 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注:上面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免抵退税”企业的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销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项税额+”虚拟销项税额”即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
2、月”进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不剔除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虚拟进项税额”即每月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3、月”进项税额转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包括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
什么是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

什么是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来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在增值税制度下,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纳税,而增值税税负则是指纳税人需要承担的增值税金额。
计算增值税税负的公式可以帮助纳税人了解自己需要缴纳的税额,从而更好地规划财务和税务策略。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税负的计算公式及相关内容。
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情况下的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税负 = 销售额×增值税率进项税额。
在这个公式中,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总额,增值税率是指适用于纳税人所在行业的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则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方面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举个例子,假设某一家公司的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而该公司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方面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那么该公司的增值税税负可以通过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即:增值税税负 = 100万元× 17% 50万元 = 17万元。
这样,该公司就需要向国家缴纳17万元的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税负的计算公式略有不同:增值税税负 = 销售额×征收率。
在这个公式中,销售额和征收率的定义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相同,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不享有进项税额抵扣的权利,因此在计算增值税税负时只需考虑销售额和征收率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介绍的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实际情况可能会因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还需考虑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政策调整等因素,从而更准确地计算增值税税负。
此外,为了更好地理解增值税税负的计算公式,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概念和政策。
首先,增值税税率是指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来说,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其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方面支付的增值税金额,纳税人可以通过将进项税额抵扣出去,从而减少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和实际计算公式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和实际计算公式》国家税务总局会定期计算公布行业增值税税负率指标,该指标按照行业具体计算,同时兼顾生产和流通环节,所计算出来的数据为行业平均数据,这是具体纳税人税负率比较的依据和基础。
各地税务主管机关会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定期计算所管辖范围内具体纳税人的税负率,并用行业平均税负率进行比较。
(一)税负率的计算过程增值税税负评价首先需要计算税负率,我们来认识一下税负计算的公式及其演化,借以了解税负率的计算过程:1.基本公式: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款/当期应纳增值税收入*100%=毛利率*17*100%2.公式演化:基本公式提供了一个理论依据,但企业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基本公式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入一些影响增值税税款入库的因素,如杂项扣除、上期留抵、进项税转出等。
因此税负率的计算公式进行应进行下列转化:本期实际纳税=销项-进项=本期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收入*17%-本期存货增加*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收入*17%-[销售成本—(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毛利*17%+(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其中:销售成本=本期有票存货增加+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本期有票存货增加=销售成本—(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杂项抵扣主要指固定资产抵扣、运费抵扣,低值易耗品抵扣,劳保用品抵扣等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抵扣事项。
当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项目存在不同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时,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并将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汇总得出一个总的理论增值税,并以此来确定总体的增值税理论税负。
(二)、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的原因增值税的理论税负与企业实际申报表体现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之间通常有很大的出入,这主要是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及实际税负与其期初留抵进项、本期进项到位程度及进项税额转出,本期销项多少有关,增值税理论税负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是一个固定值,而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通常有如下的原因:1、当企业期初留抵进项与期初存货余额所应包含的进项税额不比对时,会对本期增值税的税负产生影响,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大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则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其留抵进项有一部分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存货存在,该部分进项税额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必然占用其他存货销售的销项税额;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小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如期初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期初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进项税额,而又因其实现销售而产生销项税额;2、上期有较大暂估入库商品,已在上期销售,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则该会计事项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本期该部分进项参与抵扣,但却由于不存在与之对应的存货存在,从而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3、当本期已销商品,由于未及时取得进项发票而在会计上做暂估入库处理,由于该商品已产生销项税额,因为进项发票未到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发生,故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4、当本期采购之存货未完全实现销售,但其进项已全额抵扣,从帐面上的体现是存货库存越来越大,进项与销项不配比,如进货60吨,销货40吨,其中进货20吨的进项会抵减销货40吨所产生的毛利的销项,会产生零税负或低税负,此时也会降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5、本期销售数额大于与销售数额对应的采购数额,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比如进货60吨,但销货80吨,其中多销货之20吨货物会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中,增值税税负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不仅能够反映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的负担情况,还可以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那么,什么是增值税税负率?它又是如何计算的呢?增值税税负率,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同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通过计算增值税税负率,企业可以了解自身在增值税方面的负担水平,与同行业进行比较,评估自身的税务风险,以及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策略。
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应税销售收入 ×100% 。
其中,“本期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在本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这包括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项目后的余额。
销项税额是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则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本期应税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本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等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销售收入应当是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收入,包括一般销售、视同销售等情况。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某企业在一个月内的销项税额为 10 万元,进项税额为 8 万元,那么本期应纳税额就是 10 8 = 2 万元。
假设该企业本月的应税销售收入为 50 万元,那么增值税税负率就是 2 ÷ 50 × 100% = 4% 。
第二种计算公式是增值税税负率=(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应税销售收入 × 100% 。
这个公式与第一种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直接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来表示。
在实际计算增值税税负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税销售收入的计算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不能出现错误或遗漏。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和实际计算公式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和实际计算公式》国家税务总局会定期计算公布行业增值税税负率指标,该指标按照行业具体计算,同时兼顾生产和流通环节,所计算出来的数据为行业平均数据,这是具体纳税人税负率比较的依据和基础。
各地税务主管机关会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定期计算所管辖范围内具体纳税人的税负率,并用行业平均税负率进行比较。
(一)税负率的计算过程增值税税负评价首先需要计算税负率,我们来认识一下税负计算的公式及其演化,借以了解税负率的计算过程:1.基本公式: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款/当期应纳增值税收入*100%=毛利率*17*100%2.公式演化:基本公式提供了一个理论依据,但企业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基本公式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入一些影响增值税税款入库的因素,如杂项扣除、上期留抵、进项税转出等。
因此税负率的计算公式进行应进行下列转化:本期实际纳税=销项-进项=本期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收入*17%-本期存货增加*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收入*17%-[销售成本—(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毛利*17%+(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其中:销售成本=本期有票存货增加+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本期有票存货增加=销售成本—(期初有票库存-期末有票库存)杂项抵扣主要指固定资产抵扣、运费抵扣,低值易耗品抵扣,劳保用品抵扣等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抵扣事项。
当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项目存在不同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时,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并将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汇总得出一个总的理论增值税,并以此来确定总体的增值税理论税负。
(二)、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的原因增值税的理论税负与企业实际申报表体现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之间通常有很大的出入,这主要是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及实际税负与其期初留抵进项、本期进项到位程度及进项税额转出,本期销项多少有关,增值税理论税负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是一个固定值,而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通常有如下的原因:1、当企业期初留抵进项与期初存货余额所应包含的进项税额不比对时,会对本期增值税的税负产生影响,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大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则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其留抵进项有一部分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存货存在,该部分进项税额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必然占用其他存货销售的销项税额;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小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如期初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期初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进项税额,而又因其实现销售而产生销项税额;2、上期有较大暂估入库商品,已在上期销售,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则该会计事项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本期该部分进项参与抵扣,但却由于不存在与之对应的存货存在,从而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3、当本期已销商品,由于未及时取得进项发票而在会计上做暂估入库处理,由于该商品已产生销项税额,因为进项发票未到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发生,故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4、当本期采购之存货未完全实现销售,但其进项已全额抵扣,从帐面上的体现是存货库存越来越大,进项与销项不配比,如进货60吨,销货40吨,其中进货20吨的进项会抵减销货40吨所产生的毛利的销项,会产生零税负或低税负,此时也会降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5、本期销售数额大于与销售数额对应的采购数额,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比如进货60吨,但销货80吨,其中多销货之20吨货物会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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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解读
计算增值税还原税负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导致应纳税额的不可比性,换言之,还原税负是将增值税纳税人所有应税收入视为同样征税待遇的情况下,衡量税负水平的高低的计算值。
它既适用于单户纳税人,也适用于群体纳税人。
基于上述用途,目前常用的增值税还原税负有两种计算方法,即“应纳税额还原税负”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一、应纳税额还原税负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通常简称“还原税负”),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将还原后的应纳税额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比较直观的方法。
其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还原应纳税额÷还原销售额×100%,其中:
还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首月上期留抵税额+首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末月期末留抵税额-末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实际免抵退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
还原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
需要注意(理解)的是,此方法的核心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因此在计算还原应纳税额时,对纳税申报表中的期初(期末)留抵进项税额要作相应调整处理,即留抵税额中要剔除其中包含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从而避免重复计算。
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先征后退还原税负(通常简称“先征后退税负”),是将出口免抵退销售额全部视为内销征税收入,重新计算出应纳税额,再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模拟先征后退的方法。
其公式如下:
先征后退还原税负=先征后退应纳税额÷先征后退销售额×100%,其中:
先征后退应纳税额=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
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适用17%销售额的销项税额+适用13%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免抵退一般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模拟销项税额-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运保佣费用模拟销项税额)-(进项税金+进料加工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注:当此数大于0,则取此数;当此数小于0,则此数为先征后退留抵税额,第一个月计算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取申报表数据计算,第二个月起,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再取申报表数据而均取此数,此时这
里的应纳税额为0。
]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直接来源于纳税人申报的对应数据。
先征后退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免抵退出口贸易的运保佣费用
同样需要注意(理解)的是,此方法计算公式中“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是纳税申报表中的“上期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而是在依据本方法计算的情况下,若前一时期计算出的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如为负数,则下一时期计算时的“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均取此负数的绝对值。
这样处理的原因是:在模拟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时,模拟计算的留抵税额与实际的(纳税申报表中的)留抵税额是完全不同的,是必须记录在相关系统中的。
理论上讲,为保证计算的连续性,模拟计算的留抵税额必须从纳税人初次申报开始逐月或逐期累计计算,直至当前计算期的期初,如果有数值,则在当前计算期模拟计算先征后退税负时必须使用,最后结果才是有效的。
三、两种还原税负的比较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是在现行出口免抵退政策框架下的还原计算结果;先征后退还原税负是假设将出口免抵退改为先征后退政策后的模拟计算结果。
因此,上述两种还原税负计算方法的本质是一致的,只是计算的角度不同。
而事实上,从更具体的角度看,先征后退还原税负比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更具严谨性。
主要原因在于:在现行政策下,对于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海关实行免税(即保税进口),因此在进项税额发生额中,不包括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的进项税额。
但是,在上述两种还原税负的计算中,出口销售额都是全部视为征税的,其中包括进料加工贸易的销售额(含料件金额)。
为了符合税负作为征税的尺度这一本质,必须尽量保证税额与销售额的匹配性,所以先征后退还原税负的计算方法,使用了“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这一数据来源,与“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相对应,并且在“进项税额转出”中剔除了“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使得模拟计算的税额与征税销售额口径更加一致。
而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没有考虑此问题,因此计算出的结果有可能失真。
所以有的地方在计算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时,在分母“还原销售额”中扣除了“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就是为了使税额与征税销售额口径的相对一致。
此外,先征后退还原税负的计算方法中,还在“进项税额转出”剔除了“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先征后退销售额”中剔除了“免抵退出口贸易的运保佣费用”,适得使得计算结果比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更加具有可比性。
(说明:本解读未涉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附:两种计算公式的基础数据来源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
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1栏合计数
进项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合计数
进项税额转出----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合计数
首月上期留抵税额----首月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3栏合计数
首月免抵退应退税额----首月纳税申报表主表15栏
末月期末留抵税额-----末月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0栏合计数
末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当末月期末留抵税额=0时,本数为0;当末月
期末留抵税额>0时,取末月期末留抵税额与末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表中“实际免抵退税额”本月数的较小数
实际免抵退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表中“实际免抵退税额”合计数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1栏合计数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合计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合计
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0”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39”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适用17%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5栏应税货物17%销项税额+应税劳务销项税额
适用13%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5栏应税货物13%销项税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6栏+13栏
免抵退一般贸易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0”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39”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运保佣费用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的“贸易性质码”为“98”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进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2栏
进料加工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进料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进项税额转出----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3栏
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7栏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
期初留抵税额----首月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3栏合计数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5栏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1栏合计数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纳税申报主表第1栏合计数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纳税申报主表第5栏合计数
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0”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39”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出口贸易的运保佣费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98”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