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急救流程与院前医疗处置管理制度

急救流程与院前医疗处理管理制度序言本规章制度旨在建立和规范急救流程和院前医疗处理管理,以确保我们医院的急救工作能够科学、高效地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
全部的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依照规定执行急救工作和院前医疗处理。
第一章急救流程1. 急救流程概述1.1 急救流程是指当患者显现急性紧急病情时,医务人员依据标准化流程进行的一系列急救动作和抢救措施。
1.2 急救流程的目标是尽快掌控患者病情,稳定患者生命体征,争取时间为后续医疗处理做准备。
2. 急救流程的具体步骤2.1 急救呼叫与通知2.1.1 发现急难病人后,及时拨打院内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报告病人基本情况和所在位置,并尽量供应其他必需信息。
2.1.2 急救中心收到急救电话后,应立刻通知急救小组进行出车。
2.2 急救小组到达现场2.2.1 急救小组需准备齐全,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现场。
2.2.2 急救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刻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处理,推断是否需要院前医疗处理。
2.3 初步评估与处理2.3.1 急救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包含患者意识、呼吸、循环等方面的评估。
2.3.2 依据评估结果,急救人员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心肺复苏、止血、固定骨折等。
2.4 特殊情况的应对2.4.1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急救病人,急救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特殊处理,如对儿童、孕妇、老年人等。
2.4.2 对于有传染病病人的急救处理,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并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章院前医疗处理管理1. 院前医疗处理概述1.1 院前医疗处理是指急救小组在患者急救场合进行的紧急治疗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各种药物的应用、静脉输液、血气分析等。
1.2 院前医疗处理的目标是在急救场合供应必需的治疗,稳定患者病情,为后续就医做好准备。
2. 院前医疗处理的管理流程2.1 建立院前医疗处理记录2.1.1 急救人员在进行院前医疗处理时,需依照规定填写院前医疗处理记录,认真记录治疗措施和效果。
科室院前急救的管理制度

科室院前急救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管理科室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院前急救工作流程1.急救调度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及时派遣急救车辆前往现场。
2.急救车辆司机按照最短路线尽快到达现场,同时通知急救人员做好准备。
3.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4.将患者迅速转运到最近医院急诊科进行进一步治疗。
5.急救人员将急救情况及时报告给医院急诊科医生,协助医生进行后续治疗。
6.将急救车辆进行消毒和整备工作,做好下一次急救的准备。
三、急救设备管理1.急救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确保车辆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急救工作时的设备可靠性。
2.急救车辆内的急救设备必须整齐摆放,确保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随时找到所需设备。
3.对急救设备进行定期消毒,确保设备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4.设备使用过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设备的干净和正常使用功能。
四、急救人员管理1.急救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急救知识培训,并参加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能力和水平。
2.急救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随时响应急救调度中心的指令。
3.急救人员值班时必须穿着整洁、统一的急救服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急救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急救经验和沟通能力,善于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有效处理急救现场的各种突发状况。
五、急救信息管理1.急救调度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汇总各类急救信息。
2.对急救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急救信息档案,为科室院前急救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对患者的急救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六、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活动,检验急救人员的急救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2.模拟各种急救场景,对急救人员进行实战考验,及时发现并纠正急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3.通过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急救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
七、督导检查1.对院前急救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急救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急救设施设备,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六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急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保证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应急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效率。
第三章急救服务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主要包括: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送至医疗机构救治、提供急救指导和协助。
第十条急救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当迅速出诊,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在现场救治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救治措施、转送情况等,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机制,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修订。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本院急诊室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急诊室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值班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认真做好院内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船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指导现场自救、互救。
六、到达现场后,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七、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窠及抢救记录。
八、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甑、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九、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绿色通道”的有效衔接,根据卫生部有关文献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前急救:1、调度室在接到求救信息后迅速发出调度指令(1分钟内),院前急救组(120救护车的医、护、驾)人员接到指令后应快速出诊(小于5分钟),院前急救应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的尽力、合理救治解决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严密监护、积极急救和解决,急危重病人在转运至医院的途中应向伤病者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急诊科内值班医护人员应提前做好抢救相应准备工作;如因病情危重、涉及多专业学科的伤病情、伤病者涉及多人等情况需其他专业学科协助解决或须进行紧急手术的,转运途中应及时告知相应科室做好协助抢救及紧急手术准备;院前急救组时刻与急诊科及相应专业学科保持紧密联系与病人交接,积极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无缝连接1、保证院前急救与院内专业学科间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急救病人病情信息:调度室——院前急救组——急诊科及医院内各相关专业学科“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顿: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规定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接诊护士、护工、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教护车返回院内,做到抢救室的他救设备已启动,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医统各相关多门做好了必要在备。
3、医疗机构阁信息畅通: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感者时,应提前与危诊科或通度联系并通过120院前急数组转运感者;会诊科与调变室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调度室在初步了解毫者伤痛情、相关专业来位情况拟定允许接纹后,立邮告知完前急数细选行老者转运工作:院前急教组在接受此类患省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装,如目前病售与特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解决清能等情况,同到做好登记。
4、院内通通的通畅保证:涉及急诊科急救绿色通道。
院内急救科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院内急救科室管理,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急诊科主任全面负责急诊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急诊科管理制度。
2. 急诊科护士长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急诊科护理管理工作。
3. 急诊科医师、护士、技师等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三、工作制度1. 急诊科实行24小时接诊制度,节假日照常接诊。
2. 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
3. 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负责供应,专人保管。
4. 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应定期检查、消毒、保养,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 急诊科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进行一定处置。
6. 急诊科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7. 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设备要定期清点、核对,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8. 急诊科各类抢救记录要规范、完整,及时归档。
四、人员培训1. 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2. 急诊科新入职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急诊科定期组织急救知识竞赛、技能操作考核等活动,提高急救意识。
五、质量监控1. 急诊科设立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急诊科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2. 急诊科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改进工作。
3. 对急诊科各类抢救病例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急救服务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急诊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急诊科主任批准后重新发布。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院前急救安全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接诊、出诊、转运、救治、交接等环节。
二、组织与职责1. 成立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救护车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救护车管理(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救护车司机应熟悉本地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3)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确保完好、充足。
2. 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3)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3. 接诊与出诊(1)接诊时,医护人员应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出诊时,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
(3)出诊途中,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4. 转运与救治(1)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患者平稳,防止发生意外。
(2)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3)患者病情稳定后,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确保患者得到妥善救治。
5. 交接与记录(1)交接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救治过程和药品使用情况。
(2)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后续救治。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四、奖惩与监督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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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178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Hospital emergency system in front of hospita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的有效衔接,使我院急诊科与莆田市急救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更加协调地开展急救医疗工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连贯的救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完成急救任务
1、急诊科备有三部外线电话,24小时由专人接听,负责接收120急救指挥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电话。
2、接到院前急救信息后及时派出救护车进行院前急救,并及时把相关信息完整记录在出诊登记本上。
执行院前急救任务后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病员的去向
3、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负责协调,保持院内、救护
车、120急救指挥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病员及其家属间的信息互通。
4、如果我院的救护车均在执行急救任务,在派出最后一部车时要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
此时接到基层医疗机构及病员或其家属的求救电话时,立即给对方说明,建议向120急救中心或其他的医疗机构求救。
5、接到求救电话时,如果我院有救护车,但医疗条件无法接纳相关的急危重症患者,接听电话时立即给对方说明,建议向120急救中心或其他的医疗机构求救,同时联系有条件接收的医院,并把信息及时通报给对方;如果是紧急情况,先予派出救护车进行院前急救,同时联系有条件接收的医院,把病员送到相关的医院进一步救治。
如果无法联系到有条件接收的医院,通知院前急救的医师把病员运回院内,并及时向医务部汇报,组织全院的力量积极抢救病员。
6、接到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要往我院转诊急危重症病员时,简单向医护人员了解病情后,通知相关科室的医师或抢救室做好接诊的准备,并做好记录。
如果是成批的伤病员,要及时问清伤病员的数量及伤病情,通知科主任、护
士长组织科内的力量抢救伤病员,并做好记录。
二、院前急救
1、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听到出车信号保证日间5分钟和夜间8分钟内出车。
2、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急救药品、器材到每个患者身边。
3、医务人员必须对每个患者进行体检,作出初步诊断。
转送过程中应坐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现场和途中进行必要的监护治疗。
4、在现场发现特别危重病人或遇突发灾害事故,在现场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后,应及时通知调度员,并通知将转送达医院作好接收病员准备。
5、医务人员必须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向值班人员详细交班,方可离开。
6、每次出诊后六小时或下班前应完成急救医疗记录,填写应符合要求,字迹清楚。
三、院内救治
1、莆田市急救中心目前挂靠在我院,中心站及我院急诊科出诊接回的病员由出诊的医师诊治病员。
2、接到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要往我院转诊急危重症病员时,护士了解情况做好接诊或抢救的准备急诊科做好急救准备,如联系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等。
必要时由科主任、护士长向医务部、护理部请救支援。
3、转诊的病员来院后医护人员及时接诊,需抢救的在抢救的同时向转诊的医护人员解病情,与转诊的医护人员交接班,做好院前院内交接记录并第一时间对急危重症病员进行救治。
附件:急诊科转接其他医疗机构患者流程
接到其他医疗机构(市急救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转诊病员的电话。
值班护士接电话时向对方医务人员简单了解病情并登记,如果我院没有条件转接该病员,立即给对方说明。
值班护士通知相关科室的医师或抢救室做好接诊或抢救的准备,必要时由科主任、护士长向医务部、护理部请救支援。
病员来院后,相关医护人员立即予抢救或诊治,并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同时做好登记。
按院内急救程序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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