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一·主要观点: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目的性行为__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翻译行为
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 言转换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
克里斯蒂安·诺德 Christiane Nord
“功能加忠诚”
( function plus loyalty )
“功能”就是使目标文
本在目标情境下按预设的 方式发挥作用。
“忠诚”即译者、原文
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 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
选择=结果
果的手段,保留文本固有的诱导 功能。
汉斯·弗米尔Hans J.Vermeer
. 一 、“目的论”(Skopostheorie)
❖目的论者认为,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翻 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 的过程,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目的来确 定。
但凡行为都有目的
二、目的论三大法则
(一)目的法则(Skopos rule)
1971年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 与限制》( 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将文本功能列 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 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
信息型
文 informative texts
目的性行为— 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Contents
一、定义 二、思想渊源 三、产生与发展
一 定义
德国学者诺德(Nord)曾给过一个明确 定义:翻译的“功能主义”就是指专注于 文本与翻译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研究。
二 思想渊源
1、可综观历史,翻译的功能观却在翻译实践 中早为有所领悟—— 尤其在文学与《圣经》 的翻译过程中,译者经常发现不同的背景呼唤 不同的翻译。可是,无论中外,翻译的标准往 往更多强调的是译文与原文本字面上严格忠 实,因此在翻译的意图、目的和译本所起到的 实际效果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距离,这样翻 译活动的执行者就常常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功能翻译理论Skopos theory

方梦之主编:《译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29页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ist translation theory又称“功能目的论”(Skopos theory)。
1971年,德国的莱斯(K. Reiss)首先提出“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评价的新模式。
1984年她在与费米尔(H. J. Vermeer)合写的General Founda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声称: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若钟交际功能。
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学者克利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拓展了译文功能理论。
她强调译文与原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的质量与数量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这就是说,根据译文语境,原文中的哪些内容或成分可以保留,哪些需调整或改写,该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功能目的理论的两项基本原则是:1. 翻译各方面的交互作用受翻译目的所决定;2. 目的随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变化。
按照这两项原则,译者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采用任何他自己认为适当的翻译策略。
换句话说,目的决定方式(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作为受文化制约的语言符号,原文语篇和译文语篇受到各自交际环境的影响,译文功能与原文功能可相似或保持一致,也可能完全不同。
根据不同的语境因素和预期功能,选择最佳的处理方法,这是功能翻译理论比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或极端功能主义的翻译理论更为优越之处。
翻译功能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方法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较高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
Toury 把“功能目的论”看作是“译文文本中心论”的翻版。
Skopos theory (plural Skopos theories)1.(translation studies) The idea that translating and interpreting should primarilytake into account the function of both the source and target text.o1995, Paul Kussmaul, Training The Translator, John BenjaminsPublishing Co, p. 149:The functional approach has a great affinity with Skopos theory. The function of a translation is dependent on the knowledge, expectations, values andnorms of the target readers, who are again influenced by the situation they arein and by the culture. These factors determine whether the function of thesource text or passages in the source text can be preserved or have to bemodified or even changed.Introduction to the Skopos TheoryThe Skopos theory is an approach to translation which was put forward by Hans Vemeer and developed in Germany in the late 1970s and which oriented a more functionally and socioculturally concept of translation. Translation is considered not as a process of translation, but as a specific form of human action. In our mind, transla tion has a purpose, and the word “Skopos” was from Greek. It’s used as the technical term for the purpose of the translation.翻译目的论,"skopos"是希腊语“目的”的意思。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一、本文概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该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和功能,突破了传统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进行概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实践意义。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和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等学者的早期研究。
他们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翻译应该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翻译方法和策略。
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功能派翻译理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包括翻译目的论、翻译行为论、翻译功能论等多个分支。
在核心观点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
它认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过程,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
因此,翻译的目的和功能是决定翻译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因素。
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和功能,翻译者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以实现最佳的交际效果。
在应用领域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广泛应用于各种翻译实践,包括文学翻译、商务翻译、法律翻译、医学翻译等。
它不仅为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还为翻译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效保障。
该理论也促进了翻译学科的多元化发展,为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这一理论进行全面概述,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
二、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概述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也被称为“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或“目的论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和功能的社会行为。
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认为译者应根据翻译的目的和受众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简述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诞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形成这一理论有三个杰出贡献者:Katharine Reiss, Hans J. Vermeer and Christiane Nord。
根据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学术报告和出版的专著,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的要点简述如下:1、分析概念段(conceptual paragraph,具有明确主题意义一个或多个自然段)和句子的修辞功能,使修辞功能的形式重现,从形式的等同中求得功能的等值,意义的等值,这种翻译叫做功能翻译。
翻译应该是在修辞功能等值的前提下,遵守“信、达、X”规范;文体不同,翻译的目的不一样,X不一样。
(张梅岗,《中国科技翻译》,1994,(3);刘重德,《三湘译论》,湖南出版社,1995;周笃宝,《中国翻译》,2000,(2))2、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修辞形式等同和功能等值的一致性,修辞是手段,是形式;功能是修辞产生的结果或达到的目的,是内容的总和。
修辞包括概念段内和句内的修辞,即语言语境的修辞,也包括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语用语境的修辞。
(《科技英语修辞》,1998)换句话说,在概念段和句子中,语义、语法和语用三者合为一体表达修辞功能。
3、功能是靠结构(structures)来体现的,任何一种语言都是由四种符号元素(词、词标识、词序和语调)构成。
语言结构(constructions)的认知图式与其他认知领域的认知图式类似,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构成语言因果网络。
概念段贯穿了一条主题链,或称因果键。
这条因果键是命题或语言事件构成的,也是它们的概念化的参考点。
(《中国翻译》,1998,(5)此文已被美国Colby Information Center of Science & Culture收录,网上转载。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e.g. 奈达早在1964年区分“形式对等”和“功能对等”。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语用学受到更多的关注, 翻译代为由词、短语转移到了语篇, 但基本的语言学框架没变。 在功能主义翻译学派成为主流之前, 以对等论为基础的语言学派在德国翻译界占主导地位。其代表人物是Wilss 和Koller等。
科勒指出: 如果译文能够满足有关结构条件的某些要求,那么原文和译文便存在着对等。这些相关的条件跟内容、风格以及功能有关。因而对等的要求便体现为: 原文的质量必须得以保留。也就是说原文的风格、内容及功能必须得以保留,或者至少译文应该尽可能地保留这些特征。 对等论者一般都侧重于原文,认为原文的特征必须在译文中得以保留。
Dacron 的确凉 TOFEL 托福 第六届中国厦门对台商品交易会暨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展销会 The sixth China Xiamen Commodity Fair & Machinery and Electronics Exhibition
在家靠自己, 出国靠国旅 At home you’re your own boss. In china your Aladdin’s Lamp is at CITS
e.g. Cette semaine on tuer le cochon. this week we (will) kill the pig. 这个星期我们杀猪。 为实现译文功能。只能改写: Special offer—Fresh and abundant
删减与改写
删减和改写在文学类语篇翻译有时是一种必要。(见P39) 在应用语篇的翻译中, 则是常常必须借助的手段。
在目的论的框架下, 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受众——依着心目中的接收者, 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 对译文的期待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 因此翻译是在 “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文本”(Vermeer) 费米尔的理论中较少提及原文, 可见目的论中原文明显低于对等论中原文的地位。费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的语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一·主要观点: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功能对等翻译理论(Functional equivalence translation theory)是一种翻译理论,主张在翻译过程中要以保持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功能等效为目标。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不仅要传达源文的内容,更要考虑目标读者的需求和文化背景,以确保翻译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不是简单地将源文的字词翻译成目标文的字词,而是要传达源文的信息、情感和意义。
因此,翻译者需要对源文进行分析和理解,了解源文的背景和语境,并在目标文中找到最恰当的表达方式。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即使目标语言和源语言的形式和结构不同,翻译也应该能够在目标文中产生相同的效果和功能。
这需要翻译者有足够的语言技巧和文化敏感度,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传达源文的意义和情感。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的目标不只是传达表面的意义,更要传达背后的文化含义和情感。
这要求翻译者具备跨文化的能力,能够理解和转化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表达方式。
例如,一句成语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可能有不同的涵义,翻译者需要能够恰当地传达这种涵义。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实用性。
翻译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要服务于读者和用户的需求。
因此,翻译者在翻译时要考虑目标读者的背景、教育水平和专业领域,以便在目标文中产生最大的效果和影响力。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者需要在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找到最佳的转化方式。
这需要翻译者具备广泛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处理各种不同的语言和文化差异。
同时,翻译者也需要在翻译过程中保持灵活性和创造力,以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
在实际的翻译工作中,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可以指导翻译者进行准确和有效的翻译。
通过遵循这一理论,翻译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传达源文的意义和情感,以产生最佳的翻译效果。
然而,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由于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实现完全的功能对等可能是困难的。
因此,翻译者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灵活运用翻译策略,并根据具体情况权衡不同的翻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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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述评摘要:本文对功能翻译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进行了介绍,对功能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说明,功能翻译理论以翻译目的为总则,把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多角度、动态的视野。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一、引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主要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成了语码,翻译则成了语言操作。
七十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开始兴起,领军人物有K.赖斯、H.J.费米尔、C.诺德、J.H.曼塔利等。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
”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
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以功能方法来研究翻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圣经翻译。
当时不少译者发现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
但那时“适当的翻译”强调“字对字”翻译和对原文的忠实,即使译文与想要达到的意图不一致。
当时的圣经翻译者认为翻译应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对原文本的忠实再现,二是使译文适应于目标读者。
马丁•路德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在部分文章采取“字对字”翻译,其他部分文章应使译文与读者的需要和期望一致。
同样,尤金•奈达区分了两种翻译中的对等: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
奈达特别强调翻译目的、译者和接收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含意。
但奈达的翻译仍是关注原文,与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观点不完全一致。
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强调等值的翻译理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
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
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
K.赖斯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她首次将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
.之后,费米尔和诺德等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成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
即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为适应新交际环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理论中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是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交际功能。
J.H.曼塔利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
翻译行为及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
功能翻译理论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译方法。
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
三、功能翻译理论观点功能翻译理论兴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它的雏形始见于赖斯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度》。
该书中,赖斯把目标语文本分为注重内容的文本、注重形式的文本、注重诉请的文本、以声音为媒介的文本,建议将这种分类方法运用于翻译批评。
译文具有特殊的功能与特殊的读者全体,因此应根据译文的功能和读者群体的类别对翻译批评进行分类。
在针对一目标为导向的疑问,在翻译时应考虑译文的特殊功能和译文接受者,采用与功能类别相关的标准。
之后,她借用德国心理学家艾Karl Bühler对语言功能的三种分类,将语言功能工具论模式移植于翻译,把文本类型、功能和翻译方法联系了起来。
根据文本功能的不同将其为三类:信息型文本、表情型文本与操作型文本,不同文本应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也方法,以产生相应目的的译本。
玛丽•斯奈尔-杭贝认为赖斯对文本类型的划分太过绝对,显得过分清晰,实际情况,文本并不仅仅具有单一的功能,而是交叠、重合、混杂、交织的混合体。
因此她提出翻译研究的综合法,以格式塔整体理论和原型学为基础,将翻译体裁分为六个层次三大类。
但斯奈尔-杭贝还是认同赖斯的文本功能分类,她只不过是在赖斯的基础上将文本类型分得更加细致。
1978年,费米尔在《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首次提出翻译目的论,创立了功能派的核心理论: 目的论( Skopos theory)。
Skopos 是希腊词,指“目的”、“动机”,目的论认为翻译的方法和策略是由翻译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的。
翻译行为发生的环境置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中,不同的文化又具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所以翻译并非一对一的语言转换活动。
但翻译是人类的一种行为活动,与人类其他行为一样,翻译亦有目的,且翻译的目的在翻译开始之前就要确定。
后来诺德在费米尔目的原则(skopos rule)的基础上提出了忠诚原则(royalty rule),所谓“忠诚”是指目标语文本的意图必须与原作者的意图一致。
这里的忠诚与对等中的“忠实”意思不同,后者指的是原文本与目标语文本之间的关系,而目的论中的忠诚是指译者、原文作者、目标语读者和翻译活动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
目的原则与忠诚原则是翻译目的论的两大基本原则。
目的论学者提出翻译过程必须遵照三大法则。
1.目的原则译文由译文的目的决定。
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译文的目的和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
通常,目的指译文的交际目的2.连贯性原则译文必须语内连贯,换言之,译文必须对于具有目的语交际环境和知识背景的接受者是可理解的。
3.忠诚原则译文与原文之间是一致的,即忠实于原文。
如果目的原则要求原文与译文具有不同的功能,那么忠实原则就不适用。
如果目的原则需要译文不通顺,及不符合语内连贯,则连贯原则就不适用。
因此,语际连贯次要与语内连贯,这两种连贯性原则又从属与目的原则。
目的原则是普遍适用的规则,而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是特殊规则。
1984年,曼塔莉提出“翻译行为”。
她区分了“翻译”(translation)与“翻译行为”(translation action)两个概念,她把目标语文本称为“信息传送者”。
“翻译行为”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
关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和目标语读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时间、地点和媒介)三个方面。
此外,她还认为译者不仅是翻译“专家”,还是翻译过程中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者”。
诺德的《翻译的语篇分析》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为具体的功能语篇分析模式——跨越字词的层面,从语篇的角度来解释翻译。
她首先区分比较了两种类型的翻译:文献性翻译和工具性翻译。
文献型翻译旨在用目标语创作出一个(某些) 交际活动的文件,记录源语文化的信息发出者和接受者在源语文化条件下通过原文进行交际。
工具型翻译模仿原文用目标语制造一个工具,为源语文化的信息发出者和目标文化的接受者创造一种新的交际活动。
前者的目的是再现原文的内容和形式,后者的目的是在译文情景中实现预期的功能。
四、功能翻译核心理论——翻译目的论费米尔在他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提出了“目的”这个概念。
目的论中除了术语“目的”(sokops)之外,费米尔还使用了与之其他有关联的词,比如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
目标(aim)指的是翻译行为最终达到的结果。
目的(purpose)指达到目标过程中的阶段。
意图(intention)是目标导向的翻译行为,既包括发送者以适当的方式产生文本,也包括接受者以适当的方式理解译文。
功能(function)是指从译文接受者的角度来考虑,文本的意义是什么。
区分传送者和接受者的意图在翻译中尤其重要,因为二者从定义来说处于不同的文化和情景背景。
目的原则试图解决长期以来人们关于自由翻译和忠实翻译,动态动等和形式对等,好的译者和盲从的译者之间的纷争。
但有很多人对目的原则却存在着误解,目标文本的目的,是主要由接受者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把语言学翻译,或是字面翻译,甚至是字对字翻译排除在外。
目的论强调的是翻译的时候,必须有意识地、一贯坚持与目标文本有关的原则。
但目的论没有指出这个原则是什么:原则必须在每个明确的个案中分别决定。
决定这个原则的,便是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某一客户为了特定的目的需要译本,于是要求译者去翻译,他/她便成为翻译活动的发起者。
诺德指出,“按照译语文化的准则来调整或‘改写’原文,是每个专业翻译者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即根据译文的目的与译入语文化的准则,原文中某些成分可以保留,某些成分可以根据译语语境进行调整甚至删减、改写。
要保留什么,改动什么,保留多少,改动多少,要视翻译目的而定。
一个译文是否成功,必须得看译文是否与译文接受者所处的文化环境一致。
五、结论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赖斯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要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批评的新标准。
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
这种关系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
赖斯的文本类型分类,强调针对不同的文本应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以达到文本功能的实现。
但其观点仍具有局限性,她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上,认为原本与译本的功能不可改变。
而实际上,译文和原文可以具有不同的功能。
第二阶段以费米尔的目的论为标志,费米尔的目的论突破了对等论的限制,成为功能翻译派的核心理论之一。
目的论认为翻译是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在译者的作用下,以原文文本为基础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活动。
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人际间的行为和交际性的文化行为。
过去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涉及三方面的参与者:原文作者、译者、译文接收者(读者或听众) 。
功能派还加入了翻译过程的发起者,译文使用者和收受者等其他参与方。
第三阶段,诺德将翻译规范和功能结合忠诚(function plus loyalty)的原则融入弗米尔的翻译目的论框架之中。
曼塔利翻译行为的提出,把翻译为一项为实现特定目的的复杂活动,着重分析了参与者(翻译的发起者、译者、文本的使用者、信息的接受者)各自的作用以及参与者行为发生的语境条件。
发展丰富了费米尔的目的论,也弥补了目的论的不足。
功能主义理论摆脱对等理论的束缚,认为翻译是一项跨语言、跨文化的活动,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给以语言学派为主流的西方翻译理论界另辟了一条新的探索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