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一·主要观点: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目的性行为__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翻译行为
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 言转换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
克里斯蒂安·诺德 Christiane Nord
“功能加忠诚”
( function plus loyalty )
“功能”就是使目标文
本在目标情境下按预设的 方式发挥作用。
“忠诚”即译者、原文
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 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
选择=结果
果的手段,保留文本固有的诱导 功能。
汉斯·弗米尔Hans J.Vermeer
. 一 、“目的论”(Skopostheorie)
❖目的论者认为,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翻 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 的过程,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目的来确 定。
但凡行为都有目的
二、目的论三大法则
(一)目的法则(Skopos rule)
1971年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 与限制》( 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将文本功能列 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 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
信息型
文 informative texts
目的性行为— 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Contents
一、定义 二、思想渊源 三、产生与发展
一 定义
德国学者诺德(Nord)曾给过一个明确 定义:翻译的“功能主义”就是指专注于 文本与翻译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研究。
二 思想渊源
1、可综观历史,翻译的功能观却在翻译实践 中早为有所领悟—— 尤其在文学与《圣经》 的翻译过程中,译者经常发现不同的背景呼唤 不同的翻译。可是,无论中外,翻译的标准往 往更多强调的是译文与原文本字面上严格忠 实,因此在翻译的意图、目的和译本所起到的 实际效果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距离,这样翻 译活动的执行者就常常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功能翻译理论Skopos theory

方梦之主编:《译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29页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ist translation theory又称“功能目的论”(Skopos theory)。
1971年,德国的莱斯(K. Reiss)首先提出“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评价的新模式。
1984年她在与费米尔(H. J. Vermeer)合写的General Founda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声称: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若钟交际功能。
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学者克利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拓展了译文功能理论。
她强调译文与原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的质量与数量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这就是说,根据译文语境,原文中的哪些内容或成分可以保留,哪些需调整或改写,该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功能目的理论的两项基本原则是:1. 翻译各方面的交互作用受翻译目的所决定;2. 目的随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变化。
按照这两项原则,译者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采用任何他自己认为适当的翻译策略。
换句话说,目的决定方式(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作为受文化制约的语言符号,原文语篇和译文语篇受到各自交际环境的影响,译文功能与原文功能可相似或保持一致,也可能完全不同。
根据不同的语境因素和预期功能,选择最佳的处理方法,这是功能翻译理论比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或极端功能主义的翻译理论更为优越之处。
翻译功能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方法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较高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
Toury 把“功能目的论”看作是“译文文本中心论”的翻版。
Skopos theory (plural Skopos theories)1.(translation studies) The idea that translating and interpreting should primarilytake into account the function of both the source and target text.o1995, Paul Kussmaul, Training The Translator, John BenjaminsPublishing Co, p. 149:The functional approach has a great affinity with Skopos theory. The function of a translation is dependent on the knowledge, expectations, values andnorms of the target readers, who are again influenced by the situation they arein and by the culture. These factors determine whether the function of thesource text or passages in the source text can be preserved or have to bemodified or even changed.Introduction to the Skopos TheoryThe Skopos theory is an approach to translation which was put forward by Hans Vemeer and developed in Germany in the late 1970s and which oriented a more functionally and socioculturally concept of translation. Translation is considered not as a process of translation, but as a specific form of human action. In our mind, transla tion has a purpose, and the word “Skopos” was from Greek. It’s used as the technical term for the purpose of the translation.翻译目的论,"skopos"是希腊语“目的”的意思。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一、本文概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该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和功能,突破了传统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进行概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实践意义。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和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等学者的早期研究。
他们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翻译应该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翻译方法和策略。
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功能派翻译理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包括翻译目的论、翻译行为论、翻译功能论等多个分支。
在核心观点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
它认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过程,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
因此,翻译的目的和功能是决定翻译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因素。
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和功能,翻译者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以实现最佳的交际效果。
在应用领域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广泛应用于各种翻译实践,包括文学翻译、商务翻译、法律翻译、医学翻译等。
它不仅为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还为翻译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效保障。
该理论也促进了翻译学科的多元化发展,为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这一理论进行全面概述,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
二、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概述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也被称为“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或“目的论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和功能的社会行为。
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认为译者应根据翻译的目的和受众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简述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诞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形成这一理论有三个杰出贡献者:Katharine Reiss, Hans J. Vermeer and Christiane Nord。
根据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学术报告和出版的专著,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的要点简述如下:1、分析概念段(conceptual paragraph,具有明确主题意义一个或多个自然段)和句子的修辞功能,使修辞功能的形式重现,从形式的等同中求得功能的等值,意义的等值,这种翻译叫做功能翻译。
翻译应该是在修辞功能等值的前提下,遵守“信、达、X”规范;文体不同,翻译的目的不一样,X不一样。
(张梅岗,《中国科技翻译》,1994,(3);刘重德,《三湘译论》,湖南出版社,1995;周笃宝,《中国翻译》,2000,(2))2、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修辞形式等同和功能等值的一致性,修辞是手段,是形式;功能是修辞产生的结果或达到的目的,是内容的总和。
修辞包括概念段内和句内的修辞,即语言语境的修辞,也包括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语用语境的修辞。
(《科技英语修辞》,1998)换句话说,在概念段和句子中,语义、语法和语用三者合为一体表达修辞功能。
3、功能是靠结构(structures)来体现的,任何一种语言都是由四种符号元素(词、词标识、词序和语调)构成。
语言结构(constructions)的认知图式与其他认知领域的认知图式类似,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构成语言因果网络。
概念段贯穿了一条主题链,或称因果键。
这条因果键是命题或语言事件构成的,也是它们的概念化的参考点。
(《中国翻译》,1998,(5)此文已被美国Colby Information Center of Science & Culture收录,网上转载。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e.g. 奈达早在1964年区分“形式对等”和“功能对等”。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语用学受到更多的关注, 翻译代为由词、短语转移到了语篇, 但基本的语言学框架没变。 在功能主义翻译学派成为主流之前, 以对等论为基础的语言学派在德国翻译界占主导地位。其代表人物是Wilss 和Koller等。
科勒指出: 如果译文能够满足有关结构条件的某些要求,那么原文和译文便存在着对等。这些相关的条件跟内容、风格以及功能有关。因而对等的要求便体现为: 原文的质量必须得以保留。也就是说原文的风格、内容及功能必须得以保留,或者至少译文应该尽可能地保留这些特征。 对等论者一般都侧重于原文,认为原文的特征必须在译文中得以保留。
Dacron 的确凉 TOFEL 托福 第六届中国厦门对台商品交易会暨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展销会 The sixth China Xiamen Commodity Fair & Machinery and Electronics Exhibition
在家靠自己, 出国靠国旅 At home you’re your own boss. In china your Aladdin’s Lamp is at CITS
e.g. Cette semaine on tuer le cochon. this week we (will) kill the pig. 这个星期我们杀猪。 为实现译文功能。只能改写: Special offer—Fresh and abundant
删减与改写
删减和改写在文学类语篇翻译有时是一种必要。(见P39) 在应用语篇的翻译中, 则是常常必须借助的手段。
在目的论的框架下, 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受众——依着心目中的接收者, 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 对译文的期待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 因此翻译是在 “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文本”(Vermeer) 费米尔的理论中较少提及原文, 可见目的论中原文明显低于对等论中原文的地位。费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的语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一·主要观点: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功能对等翻译理论(Functional equivalence translation theory)是一种翻译理论,主张在翻译过程中要以保持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功能等效为目标。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不仅要传达源文的内容,更要考虑目标读者的需求和文化背景,以确保翻译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不是简单地将源文的字词翻译成目标文的字词,而是要传达源文的信息、情感和意义。
因此,翻译者需要对源文进行分析和理解,了解源文的背景和语境,并在目标文中找到最恰当的表达方式。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即使目标语言和源语言的形式和结构不同,翻译也应该能够在目标文中产生相同的效果和功能。
这需要翻译者有足够的语言技巧和文化敏感度,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传达源文的意义和情感。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的目标不只是传达表面的意义,更要传达背后的文化含义和情感。
这要求翻译者具备跨文化的能力,能够理解和转化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表达方式。
例如,一句成语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可能有不同的涵义,翻译者需要能够恰当地传达这种涵义。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实用性。
翻译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要服务于读者和用户的需求。
因此,翻译者在翻译时要考虑目标读者的背景、教育水平和专业领域,以便在目标文中产生最大的效果和影响力。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者需要在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找到最佳的转化方式。
这需要翻译者具备广泛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处理各种不同的语言和文化差异。
同时,翻译者也需要在翻译过程中保持灵活性和创造力,以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
在实际的翻译工作中,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可以指导翻译者进行准确和有效的翻译。
通过遵循这一理论,翻译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传达源文的意义和情感,以产生最佳的翻译效果。
然而,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由于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实现完全的功能对等可能是困难的。
因此,翻译者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灵活运用翻译策略,并根据具体情况权衡不同的翻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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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于二十世纪中期兴于德国,以赖斯,弗米尔,曼塔里和诺德为代表,对当代翻译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事实上,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功能翻译理论在很早的时候就有源头了。
西塞罗翻译《圣经》的时候就注意到逐字翻译会是译文显得笨拙,如果作适当的语序和措辞方面的变动,就会有更好的效果。
奈达提出“功能对能”或“动态对等”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译者和译文接受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意涵,实现了翻译理论上的一大飞跃。
厄廷格将翻译解释为一种语码转换的过程。
威尔斯认为翻译是要实现语篇转换。
到此为止,翻译理论都是原文至上的。
一九七一年赖斯提出,理想的翻译是“目标语语篇和原语语篇在思想内容,语言形式以及交际功能等方面实现对等”,从而创立了基于原语语篇和目标语语篇功能关系的翻译批评模式。
而后赖斯的学生弗米尔提出著名的目的论,认为翻译(包括口译)是一种语言的和非语言的交际符号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人类行为。
这里的行为指的是带有目的或意图的行为。
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
原文的功能在于想翻译接受者只提供信息。
翻译再也没有必要格地再现原文,译者只需要根据译文接受者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信息即可。
这就意味着译者在整个翻译活动过程中有了更大的处理原文
的自由。
曼塔里则借用行为理论,特别强调翻译过程是一种行为,注重对行为的参与者(行为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信息接受者等)和环境条件(时间,地点,媒介等)进行分析。
这有助于我们对翻译的过程进行深层次的剖析。
当然,弗米尔的目的论容易让译者感到激进而拥有过多的自由,结果反而对翻译没有好处,为了平衡目的论,诺德后来提出功能加忠诚理论。
所谓忠诚是指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
忠诚原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译者的自由度。
当翻译活动的涉及者出现冲突的时候,译者有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对各方的忠诚。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忠诚与忠实是不同的。
翻译研究中的忠实指的是译者不能背叛原文。
[摘要]功能翻译理论派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为其主流。
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主导理论。
纽马克和奈达也把翻译研究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从文本功能的角度探讨翻译,打破了传统语言学研究的框架,开拓了翻译研究的视野。
[关键词]目的论文本功能分类说功能对等
一、引言
随着现代语言学和翻译活动本身的蓬勃发展,西方译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基于翻译研究的不同途径和方法,出现了众多学派,如翻译的语言学派,翻译研究派,翻译文化派,翻译功能派,多元系统派等等。
各派学者在吸取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观点,从新的角度描述,论证翻译及其研究方法,逐步形成了自身独具特色的翻译理论。
在上述众多学派中,翻译功能派即是具有代表性学派之一。
二、功能翻译理论
翻译功能派持功能翻译理论。
“翻译的功能主义’就是指专注于文本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研究”(Nord,2001:1),它是对此研究方法产生的多种理论而使用的一个广义术语。
其中,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目的论”(skoposthoery)是该学派的主导理论。
除此之外,还包括认同功能翻译理论以及受德国“目的论”启发的学者。
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美国学者奈达。
二者均把翻译研究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并提出针对不同功能文本应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
(一)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是翻译功能派的主流,它出现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1971年莱斯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
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skoposthoery)是其主导理论。
费米尔明确指出,所有的翻译都是指向其预定的对象的,翻译本身就是“为的语目的和的语环境中的的语对象创造出的语背景中的文本” (Nord,2001:12)。
作为有目的的交际行为,整个翻译的过程是由它要达到的目的来决定的,即“目的决定手段”(Nord,2001:124)。
原文文本在翻译中只起“提供信息”的作用,译者在翻译中完全可以根据译文预期的交际功能,为适应新的交际环境,结合译文读者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要等,采取适合翻译目的的具体翻译策略和手法,在不必拘泥于原文功能的情况下更加有效地实现译文的交际功能。
同时,费米尔提出了翻译过程应遵循的三大规则:目的规则(skopos rule)、连贯规则(coherence rule )和忠实规则(fidelity rule )。
目的规则指译文要达到的交际目的。
连贯规则反映文本内关系,即译文能否被接受者所理解,具有可读性,并在译语文化及其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
忠实规则反映的是文本间
关系原文本和目标文本。
译文文本不能随意创作,过多地偏离原语文本。
目的规则是第一位的,它贯穿整个文本,适用于文本的各个部分,连贯规则和忠实规则从属于目的规则。
在翻译过程中,如果目的规则要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不同,就放弃忠实规则;如果目的规则要求译文不通顺,就放弃连贯规则。
莱斯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先导人物,首次把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起来,把文本按不同功能进行分类,提出三大功能文本类型(text-type):“信息型”选取恰当语言和文体形式,向读者呈现客观世界的物体和现象;“表达型”注重美学功能,文体形式的选择要体现美学效果;“诱导型”内容和形式应以获取文本预期的
超语言效果为准则。
(二)纽马克的文本功能分类说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在莱斯的“信息型”,“表达型“和“诱导型”三类文本的基础上重新划分文本体裁:“表达型文本”,“ 信息型文本”和“”呼唤型文本(Newmark,1982:21),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交际翻译”和“语义翻译”两种翻译方法。
“表达型文本”如官方文告,自传文学,私人书信等,重在表达作者思想,体现作者个性,尤其是作者个人语言风格“个人习语”(idiolect),为保留原文形式,使译文在结构和词序
上力求接近原文,应采用语义翻译的方法;“ 信息型文本”如自然科学,报刊文章,会议记录等,重在信息传达的真实性和信息传递的效果,应采用交际翻译的手法,(Newmark,1982:39);“呼唤型文本”,如通告,说明书,公共宣传品等,重在信息的传递效果和读者的情感呼应,以唤起他们去行动,去思考,去感受。
因此,译文应充分考虑译文读者的心理感受和欣赏习惯,运用它们所熟悉的语言表达形式,采取“阐释”而不是“复制”的方法,对文本做“逻辑上的改进”,通过重组译文的语言结构,使译文地道流畅,明白易懂,加强译文的可读性(Newmark,1982:42)。
由于大多数文本三种功能兼有,而以其中一种为主。
因此,译者应首先确定文本的主要功能,或同一文本不同部分的语言功能,进而有针对性地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
和手法。
(三)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
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在《圣经》翻译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功能对等”理论,即“从语义到语体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的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信息”(Nida,2001:91)。
从“最切近的”,“自然的”,“对等语”三个层面考察译文,看译文读者与原文读者对所接受的信息能否做出基本一致的反应,即注重言外的
交际效果的对等。
奈达最初提出该概念时,用的是“动态对等”这一术语,由于易被误解为仅指一种影响力,因此,用“功能对等”替换了“动态对等”。
虽然不同语言表达形式不同,但均具有同等表达力,在使用中所能发挥的言语作用是相似的,具有彼此相同或相似的语言功能,如认知,人际,信息,祈使,移情等等。
翻译要以反映“深层结构”的“功能对等”为主,而不是反映“表层结构”的“形式对应”。
要注重原文意义和精神的传达,不要拘泥于原文的语言结构。
当原语与译语语言文化差异较大时,要通过从语法到词汇改变原作的结构形式来保全原作内容。
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必须从作者,作品内容,读者,作品背景,作品表达手段等各个方面,对作品进行全面分析,然后转换出能起类似原作交际作用的译文”(谭载喜:1999)。
如果译语读者做出与原语读者基本一致的反应,那么就
达到了翻译的功能对等。
三、总结
费米尔,莱斯,纽马克和奈达均把翻译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重视文本或语言功能在翻译中的运用,文本创作者根据不同的交际目的,采取相应交际策略,选择相应文本形式来实现其预定文本功能。
译者
在翻译过程中,应在宏观上把握原文的功能特征,根据自身目的,采取相应翻译策略,选择相应译文形式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译文功能。
参考文献
[1]谭载喜,1999,《新编奈达论翻译》,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